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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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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喜欢喝酒,除非作法需要,我不会把酒送进口里。我从不喜欢喝酒,但我喜欢闻酒的味道。我想,我倒真的很适合做卖酒的。我倚坐在店里,看着门外的酒旗在风中飘扬。
我在城郊的河边开了一家小酒店,我厌倦了四处漂泊的生活,受重创的身子也要休养一段时日。
我的小酒店应该是全城最干净的酒店了,我想,到我这儿来喝酒的全都是人。我额上依旧点着除妖朱砂印,但往往被人误认为是额上梅花妆,没关系,我也不去辩解。
这家小酒店是前人开下的,那对夫妇说要回乡下,所以不得不转让于人,我倒觉得他们是经营不下,被迫转让,因为那天我去到店里,根本就没闻到多少人气,但不要紧,这正合我意。接管了十多天,我发觉我的法力可能真的下降了。小酒店的人气居然旺得很,进城的,出城的,都会来这转转,热闹得很,莫不是因为这里太干净,可谁知道呢?
实在是忙不过来,我就把它放了出来,给我做个跑堂的。要见人,总得要有个人样。我便带它去了一趟市集,给它买几件衣裳,它全要挑黑色的。呵,我知道,天玄地黄,要做天之神物的它,自然要黑色。可我偏偏不让,我给它买了好几套衣裳,有褐色的,宝蓝色的,泥黄色的,甚至白色的,但就是没有黑的。看到它那张没黑衣的黑脸,我就乐得笑,谁叫我这些天也不顺心,忙得慌。
但很快,我便后悔了。我从不知道龙是喜欢喝酒的,它一个晚上便把店里的酒全吸个精光,我一气之下就把它赶到厨房里,让它去做下酒菜,不再让它碰到一丁点的酒。出乎我意料,它倒是异常适合做这个。除掉第一碟小菜炒焦了,被我用错骨手捏了它两下,之后炒出来的都非常够火候,我之前是忽略了龙能喷火这一特长,没能知妖善用,我承认。
看看那些喝酒的人,我就觉得,世间俗人很愚笨,很矛盾,很多时候,竟比不上妖精来得爽快。一边刚叫着“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另一边又嚷嚷“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可却还在向我买酒,真是愚不可及。我倒真希望世人都明白“举杯消愁愁更愁”的道理,不要再往我这儿赶了。
明眼人往我这儿赶,连瞎子都跑到我这里来趁热闹。一个瞎眼老头爬进我店里昏掉了,我让它灌了老头子一碗酒,那老头醒过来后,就不愿走了,说要在我这说书。我怀疑它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但看着老头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模样,我也就随他了,反正这店也够多人的了,多他一个也不多,至于什么是说书,我也不清楚,就随他吧。
后来我发现,留下那老头是一个不错的决定,他远比来店里矛盾的人要来的有趣。想那天他简板一拍,店里的人就全愣住了,真是有趣,接下来他一开口,我就迷住了,原来这就是说书,鸟叫蝉鸣,船开马跑,雨下风吹,男雄女娇,天下万籁仿佛都能从他嘴里发出,他一张嘴,就能造出另一个世间。当然,更叫我满意的是他一张嘴,就叫我店里安静了不少,少了许多令我头疼的喧闹。
闻着弥漫于店里的酒香,我发现我越来越适合做卖酒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