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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颜枯骨 ...

  •   人什么时候开始衰老?

      二十岁初入社会时;三十岁建立家庭时;四十岁为儿女忧心时;五十岁感到身体不适时……还是当你发现你老了的时候?

      我已经在这间房子里住了不知多少年,从未有过白发和皱纹,直到那个年轻人到来。

      他的身体只有二十四岁,却有一双四十二岁的眼睛,灰白的风衣把身体裹得格外挺拔瘦削。

      从他的右脚踏进我的房子的那一刻起,我的头发就白了。他每靠近我一步,我的头发就要白成千上万根,最终,他来到我面前,单膝跪地的一刹那,我惊叫一声,变成了一具枯骨。

      “程道长别来无恙。”

      我努力镇定,毕竟这里是我埋骨所在,逃也逃不掉,不如死得威风些。

      “你又杀人了?”程汉皱起那对浓浓的眉毛,薄唇抿唇成一线,依旧是将我迷得晕头转向的那副冷峻模样。

      可我现在恨极了他这张脸,冷笑道:“恶鬼杀人,天经地义。道长,您脑抽?”

      若非他使美男计诱我离开墓室,我怎会被人挖坟毁尸,变作孤魂野鬼?他身为道士,尽忠职守的毁了我的坟,我身为野鬼合该以怨抱怨,为祸苍生。

      我仍记得,第一次相见时他说的是,地脉已毁,我若留在墓中,早晚失去神智化为僵尸。

      ——瞧,他一开始就没一句实话。

      那时的我怎会信个道士胡说八道,自顾自从陪葬里挑出那支最爱的翡翠镶金步摇插在发上,看他如看一团空气。

      镜中影像模糊不清,仍能看出是个漂亮的年轻女子,尖利的指甲染了朱漆,浓密的毛发不需眉黛假发来画蛇添足,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胭脂,惨白的唇在镜中看不清晰。

      是他给我从地上带来现代人用的口红,细细帮我修剪指甲,泛白的甲片涂上正流行的各式指甲油。甚至……用嘴巴给我涂抹那支樱桃色的唇彩。

      他说,我生前定然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子,即便死了,也有魅惑众生的能力。

      就是这花言巧语!他甚至没说过他爱我,都是我自以为是,被他口中现代女子的时装和妆容迷住了心窍,傻傻相信他不会害我,自愿走出墓穴。

      当地上的阳光照射在我身上,我就失去所有行动能力,躺在他怀里,仍他拿捏。

      程汉从某种程度上讲确实没有害我。他只是剔去我的血肉,徒留这具苍白可怕的骷髅给我这最在乎美貌的恶灵!

      他让我当他的役鬼,我不愿。失去了美丽的皮囊,我简直万念俱灰,恨不能直接求他打散我的灵魂,免得我被自己丑陋的骨骼所折磨!

      他把我藏在他的床板下,一藏就是八十多年。

      这八十年中,我与他日日相对,看着他的躯壳一点一点衰老,那双专注地望着我的眸子却依旧那么明亮而充满贪婪。

      我几乎能够看见他执念难消,老死之后化为与我一样的鬼怪,被正义人士“降妖除魔”的未来。

      但他没有。他成了现在的模样,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

      “真好啊,道士。做什么都占据道德制高点。”我失去唇齿的口腔只有牙齿还坚守岗位,没有肌肉连接的上下颚勉强坚守岗位,声音的来源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就算死了,也能弄来一个年轻俊俏的壳子继续替天行道。”

      “我也是鬼。”

      我愣住,差点扑过去检查他得肉身!好在我及时醒悟,这道士狡猾之极,说不定在身上抹了香灰等我上当呢。

      “鬼怕光。现在明明是白天。”

      “我有执念未消,特意请同门用傀儡之躯带我来此,免得留在世上的时间长了化为鬼物。”

      我细细打量,程汉的五官我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果然与他死前十分相似,只是年岁不同,乍一看不曾认出。

      “你的执念难道是灭了我?”都是鬼,我就不信他这个新鬼比我这老鬼还厉害,只是要小心他那不知躲在何处的同门。

      程汉摇了摇头,道:“与我一道去投胎……可好?”

      “不好!”我想都没想就道。

      程汉闻言沉默片刻,道:“你留在世上还有何事?”

      “我……”提起此事,我当真心痛如绞,“我还是想试试那件香奈儿的连衣裙。”

      当年,他就是用这条裙子的广告将我骗出墓室,说是囊中羞涩,只能带我去专卖店试穿一下。

      这么多年,我不是没见过更加美丽的衣裙,但只有那一件,或许正是因为太痛,所以刻骨铭心。

      程汉这个没心肝的居然连脸色都没变一下:“已经下架了。和我去投胎,下辈子给你买很多衣服。”

      “不,只要你把我的陪葬还给我,我自己总能找到的!”

      那帮人类不就是看中我的陪葬才找程汉来除鬼吗?是他们抢了我的东西,我理直气壮!

      “找到你也穿不上。”他冷冷地道。

      如果程汉没有剔去我的血肉,以我曾经的美貌,什么样的衣服穿不上?

      无论是鬼还是骷髅都不会哭,更不会有人在意我的哭诉。所以我只能像电视里死不悔改的反派们一样,丑陋的嘶声叫嚣:“都是你害的!我要留在人间,诅咒你的徒子徒孙全部堕入魔道、死后化为厉鬼!”

      程汉静静望着我,忽然快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我。

      “又是美男计?”我冷笑。

      他的身体果然是冷硬的,人类时是衣冠禽兽,死后倒表里如一了。

      “没必要了。”程汉低声道,“你的墓穴聚集天地阴气,再让你留几年,就要变成旱魃了。旱魃过处,赤地千里。我是人类,自然要先为活人考虑。”

      “那你为什么剔我血肉?”他说什么我都不信,只好奇他如何继续胡编乱造。

      “我用你的血肉假造了一个僵尸放在墓中,让其他有道行的人以为鬼物已除。”

      “难道不是你想要收我当你的役鬼?”

      他沉默了,搂着我,怀抱冰冷如铁。

      “你走吧。”我说,“我会永远留在这里诅咒你的后人。既然你要为活人着想,就请承受我的怒气,免得我郁结难解,把火撒在无辜凡人身上。”

      程汉紧紧抱着我,许久才分开:“好,别害旁人。”

      他走了,风衣口袋里还藏着我最爱的翡翠鎏金步摇,就那么若无其事的走了。

      我望着他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才对不知在何处的他的同门道:“放心,下个晨昏交替之后,我就去投胎。”

      在同一个晨昏交替之内,我仍要与他一道投胎,年龄相近,说不定有再见之日。

      我不要遇上他,哪怕他给我再多的绫罗绸缎、珠宝首饰,我也不要再遇见他。

      那剔骨剜肉、红颜枯骨的恨,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我都不原谅!

      其实我一直知道,背负道门兴衰的他对我动心了;他也一直知道,生前娇生惯养的我根本没有害人的勇气。

      既然注定分离、要憎恨,不妨给自己、也给对方留一线退路。

      我们不是十方和小卓,我们不曾相爱。他是超脱红尘的大和尚白云,我作恶多端的树妖姥姥,黄泉碧落,永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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