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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是美男啊3(7。22小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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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的大脑再次罢工,嘴巴里说着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的话。
“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
他快速的捂着脸下蹲转身,通身石化,我果然是个蠢货……
一开始就说做女朋友什么的,真的不能倒带重来吗?谁来说个NG啊,低落的用手指画着圈圈,恨不得整个人都缩在角落里,全世界都遗忘他好了,今天真是个错误。
小小声的自言自语,“怎么办,又搞砸了。”原本帅气的发型,在快抓狂的挠抓下,已经完全失去了原先的形状。
走了吗?他胆怯的小弧度转过脖子,微闭眼皮的一瞄,却又很快转头回去,拨拉了下糟糕的头发,眼角也带了氤氲的水光,“我是在干什么啊!”
他不知道,她正在笑。
连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却是无声的,好似一副静美的画。
许多人厌弃着未长大男孩的幼稚和傻气。
总有女孩怒气勃发,斥责着他们不懂少女心事,还老做着蠢事,“他以为自己是谁啊,怎么还这么天真,这是我和他的人生唉!”
可是,她们大概都忽略了,男孩们的笨拙,正是因为太过喜欢。
历经千帆的男人成熟而老练,但他把心都包裹的严严实实,不让任何人伤害的结果是,他也不会轻易的堕入爱河。他们绅士,谈吐广博而生动,只是他们,并不那么喜欢你了。
男孩喜欢你,因为在他眼里你独一无二。男人如果要喜欢你,可能是你柔顺的头发,你怡人的香水味,或者你纤长的手指,下一个女孩比你好,他又自动挨到下一个去。
心头泛起一种久违的感触,分明他那么生涩和笨拙,却好似触到了她的软处。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往后一望,看到她还未离开,他立刻站了起来,又是懊恼又是惊喜,“对不起,能忘掉我之前说的话吗?先做朋友好了,那个,或者,可不可以,那个电话……”
“我不用电话。”她说。
“唉,”他急急的把袋子里的手机递给她,“那么用我的,我能给你发信息吗?”
他的手微微颤着,手却伸得笔直,大有她不收就一直定格下去的冲动。
“我知道了。”她收下了他的手机,他的脸上涌现出狂喜,“那我们是朋友了对吧。”
“我不会收陌生人的东西。”她淡淡的道,转身上楼。
他兴高采烈的回到宿舍,“呐,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女朋友对吧?”茱丽汪了一声,他喜孜孜的去洗澡,结果望着镜子里自己的头发,恨不得以头撞墙,“死了算了,怎么办……”
从粉丝的礼物盒里选出新手机,立刻就换卡用上,他兴致勃勃的发道:“林舒,林舒,睡着了吗?”
5分钟过去了……
10分钟过去了……
30分钟……
他小心翼翼的发道:“对不起,晚安哦。”
依旧没有回音。
他忽然顿悟的捂脸,“充电器!我没给充电器!”
第二天,姜新禹发现Jeremy居然也有了黑眼圈,“这是怎么了,昨天跑哪去了?”
“哥。”他憔悴的转头,“你谈过恋爱吗?”
“噗!”高美男喷茶,引来黄泰京嫌恶的眼光,“真恶心,高美男,你给我收拾干净!”
姜新禹和黄泰京本身也是零经验的恋爱新人,所以给不了他答案。
他只好打给远在英国的爸爸,他爸爸狂笑之后,严肃的说道:“我教你一个口诀,死缠烂打。”
“嗯?”为什么你会成语?
“笨儿子,就是死也不要放开她的手啊。”
“我懂了。”他点点头,有一个想法呼之欲出。
由于Jeremy的黑眼圈淡妆无法掩盖,于是破天荒化了小烟薰,幸而他是生就一副好颜色的人,自是无惧这些破常规的造型的。他的烟薰很是夺人眼球,粉丝们一阵心悸,紧接着尖声狂叫。他倒不知,这样一亮相之后,粉丝数又破了近万。
他还尤自浑浑厄厄,听说了黄泰京和UHEY闹了绯闻,他也无甚反应。
想了许久,他还是跟社长提出了要求。
“你要搬出去?”安社长惊讶,“为什么,我看你们关系都很不错啊,何况你搬出去后集体活动会很不方便,媒体也会认为你想单飞。”
他迟疑了一会,“我已经学出了驾照,如果有活动会开车提前去宿舍和队友会合,高美男不是一直没有房间吗,我的房间可以让给他。媒体方面如果要我出面澄清,我也会听从安排。”
“Jeremy,是因为那个女孩吗?”安社长看他无论如何也想搬出去,倒是心里有了些底,话一出口,就见他瞬时纯情的脸红,安社长哈哈笑道,“搬出宿舍会很辛苦啊,希望你不要后悔。”
“不会的。”他急急的否认,一走出办公室,大松了一口气,随即打电话给房屋中介,“你好,上次我给的地址还有空屋出租吗?”
非常速度的买了车,又花高价让她对门的房间空了出来,虽然是简装,但他还是当天晚上就拎包入住,连行李也不及整理,直接就敲响了隔壁的门。
他欢快的向她招手,“林舒,今天开始我住你隔壁哦。”拎起手上的大披萨,“要不要跟我一起吃?”
“不用。”正要闭门,却见他瞬间低落,露出了头顶的发旋。
这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很有些某人的影子,她不自觉的顿住动作,有些僵硬的说,“我不喜欢西餐。”
“唉?”他马上反应过来,瞬间原地复活,“那么,我叫中餐的外卖!”看他蹦跶着去打电话的欢快背影,她很有些生活要被入侵的预感。
很不幸的是,预言成真了。
知道她偶尔才开火,他很是体贴的照顾了她的三餐,有时要做日常,也会替她叫好外卖。她日常的采买他也要横插一脚,总要屁颠颠的伪装一番后跟在她身后,重物总是自动自发的帮忙带回家,完全没有什么脾气。
她稍一皱眉,他立刻很有眼色的停顿住动作,垂颓着脸,一副欲接近又不能的表情。
他虽然天然,但看人接物的直觉总是很敏锐。
她着实是个好猜的,抓住了她的软肋,她对你既有极大的好感,你再做什么出格的事也妨。你要是开始就犯了她的禁忌,那为她做了再多的事,她也是无动于衷的。
等到迟钝的他知道了高美男原来是“高美女”,他开始有些庆幸自己搬出了宿舍。
愿主保佑泰京哥,居然有一段时间和高美女同室而眠,泰京哥,你还纯洁吗?
等到他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他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她沉默了会,“你让我想想。”
那天晚上,他的手机被妥帖的放置在书桌上,翻开他传来的简讯,却是絮叨今天遇见的事。
她总是极少回,只是唇边不自觉便牵了笑意,心情极好的睡下去,却似梦到了最初。
晨间洗完澡,换了件蓝棉裙,她携着小椅坐在窄小而逼仄的阳台,手边置一杯清爽的梅子酒,望着浑浊而灰蓝的天空。
做为死神那段冗长而平淡的生活,还以为磨灭了她近半的记忆,只是昨夜梦回,又好似分分钟都无比清晰。
她懂Jeremy,因为并不是只有他可以用一秒钟爱上一个人。
小小的含了梅酒,满口青冽的回甘。
忘掉一个人要用多久,一万年够不够?
很多年,她自以为可以,却在和姜亨俊的婚礼上退逃。
无法忍受和他人同睡一榻,然最重要的,是无法欺骗自己。
她多无耻,肆意利用挥霍着他人的爱意,抓着海中浮木似的扣着他们,自己却好似永远都停留在原地,总是闭合着。
想要过新生活,想要忘记他,几乎是不知不觉的就利用了另一个爱她的人。
他们比之于最初的那个他,明明都是极好的人,只在她心里烙下最深痕迹的,却是伤她最重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