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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眷恋分手 失落离别(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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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感冒的。”一件外套搭在季沫的背上,然后是熟悉而温暖的气息在她身边蹲下。
“你怎么来了?”季沫疑惑地问。
“这儿安静。”零的说谎水平并不高——谁会出来多带件外套的?
“嗯。”季沫胡乱地应着。
“你呢?”
“没事做,出来散步。”似乎他们都一样呢——她坐了一个早上,压根就没动过。
“那就随便走走吧。”
“好啊。”季沫扬起笑脸,刚刚眼角悲伤的人已消失不见。
看,人果然是个很善变的动物,而且自己总是死不承认。
零没有问她任何关于陆宸的事情,这让季沫突然就爆发了矛盾结合体——任何一个人看到自己的女朋友对别人做出那样的反应,会毫无吃惊甚至不闻不问吗?他要是问了怎么办?又该如何回答?如何解释陆宸其实只是青梅竹马,不,应该是比青梅竹马更淡一些,他们在一起远不比吵架的时间久。
终于人慢慢多起来,热闹的操场倒让季沫一下子心情放松起来。方才担心了许久的事终于在看到吵闹的人而释怀了许多。两个人的确是太压抑了。
“那个人是谁?”
“什么?”才放松一分钟不到的季沫一下子将心脏提到嗓子眼。
陆宸右手拿着一束花,左手垂在一侧。手里的花没有美丽高贵可言,只是小花被包裹上一层手揉纸,手工不算精致,能看出是自己做出来的。那朵花,顶多只能说是路边采来的。而普通的花,在陆宸修长白皙的手中,却凸显了他的与众不同。
他对着季沫笑着,不算强烈的阳光下,雪白的牙齿耀眼的不行。他很好看,就如他的双手一样。陆宸已经脱胎换骨——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来找季沫,很大胆很主动。
“你就是昨晚弹琴的人吧?你让我见识到了不同寻常的音乐,佩服。”零眯起眼睛,他就是能让季沫乱了分寸的男生啊。
她,是多么强硬,不服输的女生,在莫冉的压力下,她没有低头。在受骗遭成为全校的笑柄时,她没有皱一下眉头。面对母亲的坟墓,她没有软弱需要依靠——她从没有在受伤的时候掉一滴眼泪。
零知道她在硬撑,她并不是一个坚强的女生,她只是需要一个与世隔绝的环境。而却在这个男生面前,那些事都变的不值一提。
“音乐王子,久仰。”陆宸丝毫不服输。
“我来介绍一下吧。”季沫打破僵局,方才零的语气和眼神是明显的非善意。季沫站在他们中间,如介绍朋友一般,说,“这位是零,叫做安宸,你们的名字很像呢。他也是我的,男朋友,”季沫微笑着,没有隐瞒这件事,在指向陆宸时,她顿了顿,该怎么说?“他是我的小学同学,陆宸。”最终,季沫将陆宸的关系过滤掉青梅竹马,甚至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沫沫,我们初中也是同学啊。”陆宸故意提醒了一下季沫。
没想到陆宸会来这么一句反问,季沫惊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突然的,她涌入一股忧伤。忧伤是什么东西?为何人要有这种情感呢?人是不是就是被分为三部分——无知、沉溺、虚无。
好不容易得到好转的气氛,一下子又被三个人恢复到比原来更沉重。
“沫沫,你怎么不说话,见到我你不是很高兴么。”陆宸若无旁人。
不可否认,季沫在见到他的一刹那,心里是有多么的激动。在杂乱的酒吧,她的眼里,就真的只剩陆宸一个人。她怕他消失,所以问他还会不会出现在“NO”。谢天谢地,陆宸说会的。所有的烦恼,痛苦和沉埋,似乎在那一刻全部抛到脑后了。如孩子般的,她绽放出灿烂的笑。
无数的东西瞬间化为泡沫,又无数次的拼接,可无论怎么样,还是无法拼凑成之前的模样——形影不离的两人,形同陌路的两人。又疯狂的寻找,变了样的对方……对,已经无法变成之前了。可是天知道,她依然多么希望他能回来。明明不想念,还总是在记忆里跑出来。这就是舍不得吧,舍不得的之前。在陆宸面前,至少还能知道自己曾经也很快乐过。
可是,现在不是有零吗!
在转身的时候,她看到零。他的眼睛很悲伤,像失去了重要的东西。她又被打回现实,零还在等她!一股脑的只想着以前,忘记了眼前还有很重要的东西啊。要说前一个笑容是因为陆宸的话,那么无比轻松的对零说,我们回去吧。那就是因为零也在身边。
“沫沫,送给你。”阿呆把一朵小花递给季沫。
季沫看了一眼,别过头说:“不要,路边上都是呢。”她白了陆宸一眼,将怀里的作业抱紧了一些,想用一朵花来收买自己,还早的很呢。
“你真是越来越难伺候了。”
“你说什么?今天你别想看我作业了,哼!”
季沫看着眼前的小花,发现它跟那年他们在田间的花一模一样。可是,理由也是否也一样呢?不会,他已经不是之前的阿呆了,他绝对不会学着小时候的样子,拿花来求她教她写作业了。甚至,她已经不能叫他阿呆。现在的陆宸比她强多了,至少,他能如此勇敢。
“沫,你作业还没做吧,该回去了。”零拉起季沫微微握紧的拳头。
季沫是乖孩子,在老师、同学的眼中都是。她没有电脑,只得借用小米粒的,条件是季沫得帮她也完成一份,不过这些对她来说完全无压力,作业没做完这件事根本不会在季沫的字典里出现。
“沫沫,做我女朋友,我要追求你。”
陆宸的声音淡淡的,眼里只剩下季沫,不在乎零愤怒的眼神,也不理会越来越多围观的人。
想了四年,念了四年。季沫经常忘记东西,忘记带本子,忘记刚刚放下的东西在哪儿,忘记和她有过一面之缘跟她打招呼的人……
她能忘记很多事,却唯独忘不了最想忘记的记忆。就因为想把它忘记,才一直念念不忘。高一之前的事,她映像最深刻,她能记着陆宸给她送过什么零食、弹过什么曲子,甚至连什么时候吃的冰棍,她都能说出来。然而,却不能想起路锡在她初三的时候,给她写过一封信的内容。
很可笑吧。季沫一直觉得可笑,就跟路锡说的一样,跟他一起,无非是气陆宸罢了。
“你想用这个收买我吗?”她看着那束花,用相同的答案回答了不同的问题。
“是!”陆宸的回答清晰响亮。
为什么时间可以如此的改变一切?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物品,都能让它改的面目全非。时间能冲淡一切,所有人都这么讲。久了,就淡了。多么理所当然的话,就跟扔掉毫无所谓的东西一样。
季沫看着陆宸,微微张嘴,什么也没说。是时间的魔力吗?它可以让一个人忘记之前的情感,也可以让一座繁华城市化为沙漠——不,并不是时间讲记忆冲淡,也不是时间改变了一个人,而是人太健忘了。
如果说心是一个有限的地方,那么脑子也是一个有限的球体。装进这些之后,它就无法再装进其他东西。如果对别的事情念念不忘,那么就会无法想着未来的事。
一个人,在身边久了,即使发生了多大的改变也无法观察到。而要是分开久了,即使是写一个字的笔划不同了,都能从中发现出来。事物和环境将人的思维发生了改变,季沫不知道陆宸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也无法说出他是不是之前的阿呆。以为在他的变换当中,她自己不也是一样吗?
季沫笑了,将花接下,说:“这次的贿赂我先收下了,不过我不确定能不能教得了你的作业哦。我作业也没完成呢,各自努力吧。”
她无法离开零,也不能再失去陆宸。
寝室里流行起网购。在楚晓在网上淘了一件漂亮的衣服之后,她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泡在淘宝上看衣服和各种饰品。这使得季沫叹气连连,她的作业又要早起趁她们睡觉才能做了。
“你们看这件怎么样?”小米粒指着一套运动服拉着季沫的袖子。
“你不是刚买了一套么?”季沫看了她一眼,上次买的白色,这次买黑色了。
自小米粒报了网球社,每天下午兴致勃勃地去练球,一次都没落下过。下午有课的时候,也一直往网球场方向看,天知道以教学楼和网球场的位置是永远看不到对方的。瞧她眼巴巴的样子,就知道她有多喜欢网球了。
小米粒哭丧着脸说道:“上次买的那套可害惨我了,捡球跪地上脏死了,还被教练说没用。”她可以选择不捡球,但是整节课追着球跑真太累了。
“所以就换黑色?”
天气比之前更冷了,季沫穿了一件衬衫还要加件毛衣,似乎还觉得冷,就往里面加了件打底衫。今年似乎特别冷了,季沫将这句话重复了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