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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


  •   我小时候,经常去图书馆,看书也好,写作业也好,那里是我常去的地方。
      但是呢,熟悉的人都知道我一般不怎么说去图书馆,而是说,泡馆子。熟悉我的人听了也只是会心一笑,知道我要去图书馆看书或是写作业了。泡馆子,有点儿接头暗号的意思。想来,觉得实在很好笑,是小时候稚气调皮的样子。
      我们的市立图书馆建在长江边,不远处就能走到江边的依江而建的公园,可以看到在自行车道上骑单车的年轻人,春天时,碧草如茵,风也很和煦。
      我喜欢那里读书的环境,两三本书,就是一个上午,再看两三本书,下午没了,一天也就过去了。抬抬头,夜色如墨,四周安安静静的,工作人员也下班了,就剩一些保安和值班人员了。可我还是不大想走,但我必须走了,因为我还要回家呢,我家离书馆不是很近,所以得稍微早些回去,而且,我儿时真的怕黑。
      我喜欢沉浸在小说情境里的那种状态。记得有一次,我在看《画壁》,比电影更让我神迷,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一面墙可以有这么多的人事牵绊。只是一面墙而已。芍药是个冷情冷性的女子,却也有古道热肠的心,愿意帮助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在小爱与大爱之间的抉择里,她毅然选择了责任,这是她的选择,她后悔不得。这是个奇异的世界,这是个缤纷的世界,花妖有性格,一颦一笑,皆成文章。
      在那里,我还看过苏童的《碧奴》,看的人眼里心里都是泪,流不尽的泪,似乎随着这本书与碧奴的命运走在了一起。她只是想为丈夫送一件严冬的棉衣而已,结果,她只洞见了丈夫的死亡。而且,还因为貌美而被扣留,不予回家,成了笼中鸟,再也没了自由。真是让我有种泪尽而逝的滋味。
      我还在那儿看过十四郎《琉璃美人煞》,实在是给读者呈现出了一个瑰丽的世界,以至于我后来,也自己开坑写了一个人神魔三界共存的志怪小说。十年过去了,我还是记得禹司凤,还是记得褚璇玑,褚璇玑这个小丫头片子,不守戒律,漠视门规,明明是个武学世家出来的大家小姐,可武学一道上的各门功课全都一塌糊涂,还懒得出奇,可也正是这样一个幼时的懒丫头片子,给我们带来了无数奇迹。不得不说,她自从遇上了一个摸清她脾性的楚老师后,简直光速进步。她极其任性,很懒惰,可却因为楚老师的因材施教,她居然朽木也成材了,枯木也逢春了。不得不说,这对于我的教育观念实在有些启示。是的,我们教育孩子,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孩子的未来,不能仅仅因为一些当时的过失,就妄下断论,盖棺定论。而褚璇玑的武学学习过程呢,告诉了我,学习是要非常循序渐进的,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聚沙才成塔,集腋才成裘,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确实,大多数人智商都是差不多的,很少有什么极少数的天才和极少数的弱智儿童,而之所以会有差别,还是因为后天的环境、所受到的教育和自己的主观努力不同。环境和教育,往往一出生就决定了,改变不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主动权是在自己手里的。足够的意志,足够的执行力,是能够改变一些什么的。即使效用微乎其微。那也比什么努力都不去做要强。尽吾志也,可以无悔矣。
      还有,以前觉得,业精于勤荒于嬉是句鬼话,现在看来,我当时不过是涉世未深,见识浅薄而已。真的呢,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熟能生巧嘛。
      搞语言研究的,还要踏实一点,就我自己的学习体验来说,在我日常背单词碎碎念和不碎碎念时,我明显感觉到,一段时间后,两者差异显著,前者,明显让我看外文书刊时,顺畅很多,而后者,则生涩不少,速度大幅下降。
      以上的这些思考,是我从读的小说的褚璇玑里,得到的。而禹司凤呢,则是个情长的小小少年,明明是离泽宫的小少主,却很会照顾人体贴人,不盛气凌人,颐指气使,没有架子。而他不知道的是,他面前的这个小女孩儿,就是他几生几世梦寐以求却又从未得到过的天界战神阿修罗。几世的牵绊,还是走到了今天,他执念不灭,渴望着女战神有一天能看到他,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女战神所向睥睨,三界大战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立下赫赫战功,保卫着天界和平。而他前世在天界,只是一介少司仪。女战神犯下错后,被贬下凡尘,他也随着女战神下凡,投胎成金翅鸟,成了离泽宫的小少主。但为人后,再也无法拥有前世记忆,除非功德圆满,再返天庭。他们就隔着,就隔着那样近的距离,却始终兜兜转转,走不进彼此的心里。不得不说,很遗憾。这种离去的情感,让我感觉到美。情感的美。朴实,稚拙,深沉,婉转,遗憾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还有,我还喜欢匪我思存的《裂锦》,那么撕扯,疼痛,阴谋,爱情在这本小说里,人的感情在一切的利益面前,都显得那样微不足道,两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家族利益,把自己喜欢的女人逼成那个样子,真的不得不说,够狠的,心肠狠毒。也算老天有眼,他们虽然富贵无比,却受着良心的折磨,各自联姻后娶的女人,也成了债主。婚姻不幸,家庭不幸,以至于简子俊的女儿从小就认为自己父亲婚后出轨,为了外面的女人弃自己的母亲于不顾,谁让他对傅圣歆念念不忘呢!可是,也正是他们联手,为了家族利益,逼死了他们心爱的女人。即使他再怎么想修复自己与女儿的关系,也无济于事。真是因果报应!而易志维呢?打着爱情的名号,报家族之仇,终于,总算是报仇雪恨了,二十年后,傅圣歆肚子里的孩子也长大成人了,来向他复仇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向自己复仇,这滋味,真是让我们这些为傅圣歆鸣不平的人大呼痛快,却又觉得惋惜。明明是父子啊!这要是在普通人家,该是多普通又珍贵的父子情啊!却偏偏走成了相杀的局面。
      父子二十年,愣是无法相认。而傅圣歆,由于不想让孩子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也为了回避孩子的父亲的名字,怕伤心,便以孩子大姐的身份抚养着她的亲生儿子。这孩子,身世也实在诡谲,硬生生的成了孤儿,多凄凉啊!好不容易知道了大姐就是自己的生身母亲,结果却又知道了母亲被生身父亲迫害至此,成了如今凄凉景象。
      但是,不得不说,匪我思存很会讲故事。文笔清丽哀婉,情节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大开大合,是我小时候很喜欢的一个作家。
      仍然记得她的笔名,匪我思存——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这东门外面有这么多美女,却都不是我思念的那一个。

      还有一部小说,叫《兰陵王》,我在书馆的自助系统上借完书后,就带回寝室看了。我至今都还觉得读完之后,唇齿有余香。在这本历史小说里,高长恭给人的感觉是悲伤的,很少有欢乐的时候,虽身居高位,却处处有兄弟残杀的戏码,功高盖主的错恨,至于他的父亲,更是有着兄夺弟妻的耻辱,而高长恭,就是他名义上的父亲的妻子与他父亲的亲哥哥的孩子,所以,他父亲一直排斥他,虐待他,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魏晋南北朝这个分裂的时代,皇室里的人,在那时,有种心理疾病集中营的意思,那些心理不正常的人真是比比皆是。兄弟阋墙,骨肉相残;亲骨肉相争,尤狠于外人;兄夺弟妻,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其中,有一个谋臣,让我印象格外深刻,他由于是兰陵王的人,而兰陵王功高盖主,他也受到了牵连,于是他便主动请命去西北保卫边疆,希望能为国效力。可他们在与敌军作最后一战时,运输粮草的大军被当时的北齐君王与敌军勾结,给滞留在了半路没有粮草补给,他们只能破釜沉舟,以命相拼,再无退路,这时,这个谋臣半生仇敌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宁愿跟你并肩作战,死在这战场上,保家卫国,也不愿在朝堂的龃龉里丧了命。突然,我就想哭,这人啊,傻不傻,为什么不隐居呢?当时的那种君王,真的可值得为他效力?有一次,偶然的,他们两个半生仇敌突然开始谈心了,他们谈心时说,居然看法如此相同。他们现在之所以苦苦支撑,并不是为了君王,而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更多因为无法过上和平日子而无法满足温饱的黎民百姓,是为了百姓能安居乐业,让他们支撑到了现在。不得不说,对于我这种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来说,这种官员,实在是太得民心了,他能够知悉百姓疾苦,并心怀慈悲,而不是巧取豪夺,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老百姓么,不就想过上好日子嘛,太平,小康,健康,平安,快乐,已经很好了,要是还能够读书,学些本事,实现自己的价值,再为培养自己的那些人或学校做点贡献,回报他们,真的已是福报,倍感时辰欢畅,岁月不煎熬。
      还有小说里的老祖母,也让我不由得动容,她的孙子们自相残杀,走了她的儿子们骨肉相残的老路,孙子们本来一个接一个出生了,有的被毒得胎死腹中,有的生下来先天畸形,有的因为是私生子的关系,惨点儿的,就被暗杀,好点儿的,就被寄养在别处,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没有父爱母爱,终生遭冷遇。好不容易剩下的孙子们顽强地长大成人了,又因为争女人争权利,自相残杀,作为孙子们的老祖母,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一个没了都得伤心,他们都不想想老祖母的立场。但是老祖母老了,权利也逐渐被架空了,于是,就没有人在乎她的感受了。挺可悲的一个老人形象,天天提心掉胆,提防着儿子们孙子们骨肉相残,日提防夜提防,还是隔个几年就得出事——XX——薨。我通过这本小说,看到了南北朝时期皇家的生活状态,虽然只是本历史小说,但书中那种血雨腥风的感觉,刀剑无眼的感觉,还是很生动,仿佛历历在目。挺悲凉的一部小说。真是人生百态。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古装剧,叫《美人心计》,是林心如主演的,演的还不错,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一个镜头,林心如饰演的窦太后站在宫门外,手里拿着纸钱,一张张的撒着,流着泪,泣道—洪儿——来生——不要生在帝王家她穿着枣红的汉服,衣袖宽大,乌发长长,妥帖的贴在身后,神情痛楚,无奈。在她看来,洪儿是个至情至性的孩子,是个好孩子,但这种人不适合理朝政。他那样赤诚,可他死在了宫廷的权力斗争里。她一直以为是自己的儿子害死了她的洪儿,可直到几十年过去,垂垂老矣时才知道,洪儿居然是死在自己女儿手里,自己错怪了自己亲生儿子整整后半生,直到他临终都不愿意看他一眼。她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儿子,又憾恨自己女儿做下错事,于是,知道真相后,心病难医,不久就去世了。
      普通老百姓,只要有钱,就能治病,大多是能治好的。就怕得些疑难杂症,没钱治。可像他们这种心病呢?对不起良心,就只能受良心的折磨了。而心病难医。

      我在图书馆待久了之后,便喜欢上了读书,形成了良性循环。后来学校课业紧了,便在家看书,不常去图书馆了。我后来,迷上了英美文学和法国文学,专门找些有异国特色的书来看,最喜欢的一本英国文学书,就是《傲慢与偏见》,达西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傲慢到大。而伊丽莎白呢?则是朵带刺儿的玫瑰花,虽然是个中产阶级,却难得不卑不亢,可过于看重第一印象,对贵族子弟达西总是有偏见。他们真的是好事多磨。不过,让人开心的是,他们总算是对有缘分的人,在最后的最后,总算是在一起了,一出轻喜剧的样式。
      而它带给了我这样的思考:你是否愿意为了跻身上流社会而去出卖婚姻?你是否愿意为了巨额财产嫁给一个你对之压根儿就没感情的人?婚姻的意义何在?人为什么要结婚?你对你的结婚对象有什么样的期望?我有了很多关于女性与婚姻的思考。
      我最喜欢的美国文学家是马克吐温,他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真的很有意思,一瞬间回到童年,故事里的小男孩儿,依旧很淘气,偷懒不写功课,耍小聪明得到彩色纸条的奖励以在学期末兑换奖品,总是逃避背《圣经》,耍滑头露馅了尽出洋相,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小淘气包。
      还有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卡门》,风情万种的卡门,被因爱生恨的唐何塞用匕首杀死。
      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很酣畅淋漓

      棕色的长椅,银色的长椅,黑色的长条软沙发。一排排的书柜立着,贮存颇丰。阳光正好,室内桌椅闪着光泽,光晕柔和。笔沙沙的在纸上划拉着,书页静悄悄的在手中翻动着。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上初一。我正在写一篇作文,于是,就地取材,查阅了很多资料,终于写完了。很意外的,老师改完我的作业后,直说我有灵气,轻轻巧巧的夸了我一句。当时,谁都不知道,这对我以后的创作,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水到渠成吧,谁都不知道,当年无意间,一不小心就在我心里扎下了写作的根。可日久经年,都不见它生长,我也一度以为它长不出来,或者说,我心里压根儿没这颗种子。可经年之后,我才明白,那些不出土的日子,叫扎根,越是想长得茂盛,就越要往地下扎根。锁住土壤,锁住水分。汲取营养,默默生长。外面风大浪大,自己默默成长就好。

      在图书馆里的这些岁月,无疑是寂寞而安静的,是孤独而清绝的,同龄人关注流行文化的同时,我却在关注各式各样的书籍,让我有些从小就不太合群。庆幸的是,我还喜欢唱歌跳舞,总算是和同学们有了点儿共同话题。尽管我那时忽略了人性里嫉妒的天性。还有就是,随着年龄逐渐增长,终于发现有和我一样喜欢看书的同学了,真是惺惺相惜,现在视频音频这么泛滥,喜爱看书的孩子真是太少了。沉静的孩子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孩子,都是浮躁而喧哗的。并不是说浮躁喧哗有什么不好,这种人会很开朗,我只是因为,他们与我的志趣爱好实在不统一罢了。更幸运的是,我有两个发小,一直陪着我长大。虽然我们走着走着就失散了,但在互联网发达的年代,找个人还是so easy!总算又联络上了。也不怎么孤单了。

      有人说我看的书多,我想,我其实没看很多书,毕竟年纪摆在那里,实在看不了多少。我只是个任性的孩子,既然喜欢看书,那就一直看下去好咯。我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看书,是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书籍,是一个瑰丽的世界,它总是大放异彩,只等着你来探寻。
      请垂询。
      一一风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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