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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咖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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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的一个晴天,温煦的阳光铺撒在纽约的街道。路旁汽车嗡嗡的排放着尾气。红发板刷头的少年肆无忌惮地靠在红得刺目的车上与花枝招展的女生调笑。一个穿着老旧的竖领风衣的老男人抱着一个旧皮包从他们中间穿过。女生们顿觉趣味索然,少年更是为男人的不识趣骂骂咧咧。男人没有理会他,抱着他的包好似抱着宝贝 一样匆匆离去,消失在街角。
咖啡店老板约翰无趣地擦着杯子。这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名字叫“Remember”。如果撇去这是它位于靠近平民窟一个比较冷清的大街,与其说朴素不如说简陋的装潢,还有前面的银行大楼挡住了大部分光线等因素,这是一家不错的咖啡店。今天的生意并不怎么好,一早上都没有什么顾客光顾。约翰再一次无趣的打了个哈欠,向门口张望了一眼,希望看见一个顾客或者一个抢银行的,好打发无聊的空闲时间。但是他失望了,一个顾客也没有且天下太平。
像是明了约翰打发无聊的渴望,上帝立马送了一个顾客来。门铃清脆地响了一阵,一个高个的灰色身影躬着身钻进来。他抖了抖身子,好似要抖掉外面的寒冷。来人穿着一件灰色竖领风衣,抱着一个土黄的粗糙的皮包。灰色的外套下摆零散地分布着暗色的斑点。凌乱的发好久没打理过了,像鸡窝似的。额前的发一直长过了架在高挺的鼻子上的黑框眼镜。索性男人还记得刮一下胡子。只是这胡子刮得可不怎么好,他嘴边的OK绷很好地说明了这点。约翰欣喜地转身,但是看见来人脸色马上又恢复了“啊,今天真无聊”的样子。
男人随意地点了杯蓝山咖啡,就抱着他的宝贝包窝到角落去了。约翰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开始泡咖啡。不能怪约翰态度不好,如果换作别人约翰一定会很热情周到。只是此人与约翰是熟得不能再熟。这个人叫艾伦•凯乐。他几乎每天都很早就来光顾,且一坐就是一天,直到打烊才会离开。他总是点一杯蓝山咖啡且不放糖,中饭习惯点一个面包一个煎蛋。在约翰的印象中他总是穿着这件灰色的外套,且喜欢窝在那个偏僻的角落。不管店里是喧闹还是寂寥,他总是一个人不是孜孜不倦的写着什么就是盯着咖啡发呆。
但是艾伦人并不坏,事实上他非常友善,只是有那么点怯懦,不善与人交谈。约翰将咖啡送到他桌上。“今天是什么故事?”艾伦是个作家,但是是个潦倒的作家。虽然说他写的东西并不坏,但是不卖座就是不卖座。商业文学是很残酷的。当然约翰不可能去追究什么商业什么文学,他与大多数读者一样只关心内容。就文章本身而言,约翰还是很喜欢艾伦的东西的,而且刚好可以打发他在店里的无聊时间。
艾伦的笔停下了,但是没有抬头,像是在沉思什么,半晌又提起笔奋笔疾书。
约翰并不生气,他已经很习惯艾伦这种反应了。于是他就很自主地径自拿起原稿读起来。好脾气的艾伦是不会介意稍稍翻乱他的稿子的。
艾伦写的故事大多是爱情故事,主角都和他很相似,好脾气,好人品,还有痴情。约翰和其他几个常客私下里称他为“摩登情圣”。
艾伦是个离过婚的男人。他很爱他的妻子,但是他的妻子却抛弃这个怯懦且贫穷的丈夫。如果撇去贫穷,艾伦绝对是个好丈夫,温柔、爱妻、浪漫。在生活面前,爱情必须选择是面包还是情诗。妻子的遗弃给了艾伦很大的打击,直到现在他仍未走出失去妻子的伤心与失落。
门铃再度响起,约翰不得不放下手中读了一半的小说。他很快就要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