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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断缀 ...

  •   “一虎一鹤一清欢,皆与初凝有相关。”
      不知何处的巷子里突然传来稚嫩的童谣,孩童声音清脆娇嫩,吐字又不清,当真不容易让人听出来这是在唱涑沂四子的小曲。

      蓦地道口一位年轻的红衣男子驰骋骏马踏过,瞥见了这些孩子,好奇地凑了上去听他们唱的什么。刚听了几轮便把正在唱歌的那个孩子向身边拖,不耐烦地道:“哎,你们都是哪来的小鬼,回家去,别唱了别唱了。”

      那孩子真算个有血性的初生小犊子,天不怕地不怕地昂起头,颇有睥睨的神情道:“你谁?”说着还用着吃奶劲去挣脱钳制。

      他见这孩子颇为有趣,想逗她一逗,便半蹲下身子,刚好能与她的眼睛平视。他替她整理整理方才被他拖拽而出现的褶皱,借此举继续钳制住她,似笑非笑地道:“小鬼我问你,你娘难道都没告诉你,在京城看到了喜欢穿着红衣服,长得好看的大哥哥要绕着走的么?”

      女娃子认真地看了他几秒,觉得他说得有理,但有待考证。终于她像是得出结论似的道:“我不需要绕着走,因为你长得不好看。”

      他似乎刚要辩解,一个带着笑腔的清越少年音便传了过来:“小妹妹,他长得还不好看啊?那我身边这位长得怎么样?”
      不远处,陆则正和江忿并肩朝这个方向走着。其实陆则一听到这段对话,也是乐了好一阵,也至于现在才开口抢了先。他把不太情愿的江忿拉到那女娃子面前,笑嘻嘻地问着。
      讲真,江忿生得俊俏,除了气质比较冷之外,似乎容貌体态没有任何缺点。这一瞧,就把人女娃瞧痴了。只是江忿这副寡淡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冰冷萦绕着他的全身,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即使笑,也盛气凌人。
      小孩子或许怕的就是这种陌生人给的疏离感。红衣那位容貌的确算是俊美绝伦,但实在危险。那种美丽到了极致,就像艳丽的毒蛇,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带来致命的毒液。相比之下,陆则那种亲切温暖的样子加上本来就上上等的相貌,真算得上是阳光活泼的邻家俊秀少年郎。

      女娃娃总算是挣脱开钳制,她立刻溜达到陆则面前,轻轻拽了拽他的一衣角,小脸蛋红扑扑地低声地说道:“不不不,我喜欢你,小哥哥你最好看。”

      陆则察觉动静,随即就蹲下身子,宠溺地看着那个女娃娃,失笑着道:“你在说我吗?可是那两个大哥哥会生气的哦。”

      她的声音脆生生的,道:“蓝衣服的不会......”

      陆则闻言转头看了一眼江忿,不免疑惑道:“为什么啊?”

      她朝陆则招招手,示意他把耳朵靠过来,陆则样样照做,刚靠过去就听她认真地说道:“因为他看上去对小哥哥你很好啊,他不会生你的气的。”

      陆则下意识诧异地转过头去看江忿的反应,但似乎江忿并没有听到她说的话,便放下心来。但他心中不免感慨现在的娃娃真是一个比一个猴精。忽的,陆则又道:“那你说你喜欢我,那位蓝衣服哥哥会不会不高兴啊?”

      小孩子童言无忌,探头探脑地斜出身看着冷着脸站在不远处的江忿,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认真地点头道:“会的。小哥哥,他绝对会的!”

      陆则满意地点点头,也不知道是在赞同什么。他调皮道:“原来是这样啊...好,那这位冰雪聪明的小姑娘,请教您芳名?”

      “我娘亲叫我聆儿,我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钱秀才。”

      大名鼎鼎的钱秀才?陆则轻挑了一下眉,心想那倒也的确算是大名鼎鼎。只是没料到在这地方还能看到钱秀才的女儿。

      “聆儿,聆儿!回家啦!”

      钱聆听到那声呼喊,忙掸掸身上的灰尘,知道是娘亲在叫她,她匆匆和陆则一种人挥手道别,临走前还恋恋不舍地拉着陆则好久,最后还是被江忿开口给劝了回去。

      “佩服佩服。陆则,本王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没想到你平时看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却没少寻花问柳,哄女人哄孩子?”红衣男子有些不甘心地望着钱聆离开的方向,声音不无讽刺道。

      未等陆则说什么辩解,就听江忿冷冷地不客气道:“再如何也比不得靖王殿下。勾魂鹤年少风流,桀骜放纵,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趁在郭煊炸毛之前,陆则急忙扯开话题,问: “郭煊呐,我姐姐现在在哪里,你们昨晚怎么去的乱坟岗?”

      “因为沈晚。”

      “不可能的。”

      ……
      寒露,九月节。露霜寒冷,将凝结也。

      锐利逼人的银光顺着倾泻而下的冷月清辉,破空而斩。剑落,便有一簇簇血花绽放,恰巧迸溅在一叶悠然飘落的竹叶上。世物总是遵循着自然规律,就像竹叶飘落在地时,闪烁的剑光终被收归回位,足尖点地,洁白的衣袂股股翻飞,也终离去。

      陆则听到声响,立刻提着剑跑到竹林中来,一来便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沈晚,以及那将要离开的白衣男子,眯着双眼,道:“你是……这位公子,请留步!”他反应快,早就追了过去想叫住那人,但似乎对方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沈晚受了伤,被麻绳绑着睡倒在地方不得动弹,见陆则盯着那个人消失的方向发呆,毫不客气地开口啐骂道:“陆则,你他娘的真是卑鄙,也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孬种生了你这么个贱胚子!放我走,我不想在你这地方惹得一身腥!”

      “沈公子你看清楚了这是叶府的竹林。”陆则闻言转过身看着沈晚,继续道,“另外请公子注意一下言辞,公子你身为名门世家、贵族子弟、贤臣之后,哪能这样出言不逊,粗鄙不堪?”

      沈晚颇为不屑,继续骂骂咧咧个不停:“你这贱蹄子有什么资格骂小爷我!陆则,小爷我告诉你,不放我走,以后有你受的日子!”他见陆则面无波动,怒气攻心,继续骂着,“呦,小王爷你这样子怕不是又巴结上了哪家俊俏的好儿郎了吧?怎么刚刚弄伤我的那位,你还觉得分量不够大,满足不了你的私欲?”经了一番不懈的努力,他总算是解放了双手,此时正掏出一对飞刀,蓄势而发。

      而陆则嘴角噙着笑,似不堪忍受这般古怪,且难登大雅之堂的言论因而负剑背过身去,系着黄色缎带的长马尾如灵蛇一般划出一弧美好的际线。
      许久,他转过身看着沈晚,突然伸手,细长白皙的手指在沈晚的下颚处温柔地划过,他不疾不徐地轻声道:“沈公子,你知道什么是米囊花吗?”

      听到陆则这句话,沈晚突然就住嘴不骂了,他面无表情,心下却是大惊。沈晚默默塞回飞刀,拼命地掐着自己身上被那人划出的伤口,用疼痛强制自己冷静下来,可是他发现那丝恐惧压迫感丝毫没有减弱的样子,他颤颤巍巍地道:“陆,陆则,你究竟,究竟想要说什么!”

      “沈大公子真见外。”陆则竟开心地笑出声,面上的笑容似乎比以往还要明媚阳光,他的声音又轻又柔,百转千回,几乎要冲破人心最后的防线,“你知道南边那群疯子喜欢什么么?”

      沈晚不敢说话,即使陆则笑得很温暖,但是他只觉得心里发毛,陆则越笑他越害怕,但偏偏这种笑容没有任何攻击性,甚至惹人生怜。
      他的手,不自觉地又摸到了那两柄飞刀上。通体黑色的飞刀慢慢显露出锐利的锋芒。

      “其实南边那群疯子里面有个女人,她最喜欢米囊花。在她的氏族里,以米囊花为尊。对,就和中原人喜欢牡丹一样。”陆则就像在给一个幼童讲故事一样,笑着继续说道,“然后呢,这个女人就来到了中原,带着米囊花的种子,在一片沃土上种满了米囊,漫山遍野都是艳丽的红色,它们随风轻轻地,轻轻地摇曳着,就像一张被血浸染过的纯白幕布,紧紧地扼住广袤大地的咽喉......”

      说着说着,那声音愈发鬼魅起来,那股凄凉诡异的寒意令沈晚毛骨悚然。

      陆则看着沈晚的眼睛,忽又活泼地笑着道:“沈公子,你想和我一起去看看米囊花吗?”他说着,摘下一叶竹叶,倏地投掷出去,生生地震掉了沈晚手中的飞刀。

      沈晚只觉飞刀震落,自己的手上也被划出一道血痕,再者因为方才掐着自己伤口的关系,指尖沾满了血污。可是,这些都不重要,他顾不上去擦,也顾不上暗器被陆则识破,只是拽着陆则的衣角,立刻就哀求道:“不,不!!陆则,陆则,算我求求你,你放我回去,我不会再干涉与此有关的任何一件事,你相信我,我只想你让我回去,不...我还会离开京城,再也不出现在你的面前,算我我求求你,无论怎样都可以......”

      陆则即使脾气再好也被他缠得烦了,便道:“你不透口风,留你也没什么用了,回去吧回去吧,只是记住你说过的话,别再被我在京城撞见你。”

      沈晚有些受宠若惊,虽然他无法理解陆则脑子究竟怎么想的,以及那莫名其妙的不透口风,但他必须得跪下来磕过头才离开,这是传上来的规矩。沈晚害怕陆则会临时反悔,再临时变卦,急忙地双膝跪地,双掌合十,一边重重磕头一边道:“小的遵命,小的再不买也不会去碍着王爷的眼,小的保证一切都听王爷的。”

      陆则晃着剑柄后端系着的一个铃铛,随着铃音清脆传响,他随意地道:“这些就不必,纵然我今日放了你,你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

      ……

      陆则稍稍抬头看着江忿,若有所思道:“他不会还敢来回京的,究竟是什么促使的?”说完,他意识到似乎最近真有大事,他便把目光转向郭煊。

      “不是虎鹤之争,是你们涑沂四子中间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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