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8年7月3号,某水在星辰发的事件小结,在这里也附一份好了。原本是发在星辰的
夜空的事件,已经告一段落。有始有终,这结论我也说一下。以后不再提起。
抄袭还有人身攻击什么的,之前我也说了很多,在这里就不说什么了。只说现在的,最后的结论。
之前我就说过,在有结果之后,夜空会撤离JJ。两天前,她就把自己的文章大部分给锁掉了。
但是事实上,夜空从昨天晚上,她的ID不能登陆了。随即,在她的文下,就出现了结果:
“发 通知 给:《[综漫]Just Looking For You》 时间:2008-07-02 21:27:27
该文抄袭文字数量已超过晋江关于抄袭的规定,并在文案内公然违反授权规则,宣传他站网址,以上两点并罚,三日后删除ID”
同时,文案也已经被删除了。
我不知道,JJ是不是非要表现出这一点来——夜空的文和人,都不是她自己撤的,是被JJ清除污点给清除掉的。
当然,这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些东西,还请大家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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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激动也不激动,这个结果,早有预料。从有人告诉我,不要出头、不要趟这浑水,这事情很复杂开始。
或许并不是我为夜空出头了的原因。但是,在我的文下,从人投诉开始,20分钟内我的文下就出现了告示,这种效率,确实是让我惊叹。
而和这种效率相对比的是,某些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还留在那儿,没有被删除——投诉的处理时间难道不是48小时么?
因此,昨天夜空告诉我说,有人把当初她去道歉的□□聊天全记录以零分的形式发到了几个文下。结果呢?三个小时不到,被全部删除了。侵犯了隐私?很难说,只能说这一次的高效率我已经不吃惊了。
相比之下,我们为夜空的文投诉的那些人身攻击的评论,还有某些同样是“□□记录”、“暴料”的东西,依然还挂在夜空的文下。即使是已经做出了删ID的结论,也是如此。
果然是完美无缺的效率承袭呀!
相比之下,
“发 黄牌 给:《[综漫]Just Looking For You》 时间:2008-06-25 22:22:35
在抄袭事件仍然在调查的时候,我不希望再在其他人的文下看到刷分行为”
这样的黄牌(说实话,“在其他人的文下看到刷分行为”,直接就把读者在其他地方做的事情要求作者来承担了呀。)依然挂在夜空的名下,另一位作者的黄牌却已经被消除,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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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目前的这个结果,确实是早有预料的。顺带,某些在我这里发了证据的某些人,发的那些证据我也看了。
很荣幸的告诉你,在我这里,我也一样抄袭了。
星辰的光与影这里,在一些情节和景物的描写上,我照搬了高达seed的官方小说,做出了一点的改动,以符合我的文风,随即就发到了自己的文里面。想必也附和某些人“抄袭”的定义,很欢迎诸位也找一找,去投诉,然后JJ方面主动封我的ID随即删文……
我甚至可以明确的给你们指出地点——阿斯兰和基拉在大天使号离开奥布以后的段落、阿拉斯加独眼巨人启动以后的段落。乃至于,拉克丝在大天使号上那段情节的某些段落。
因为我觉得官方小说的描写有些地方很漂亮。这样找起来,应该很不费事了吧?
说起来,照搬动画对话的内容,那就更是不少了,想必随便都能找出来。这一种的话,不只这里,连风起也有。我也好心的指出位置吧!
在泰莱莎讨伐事件和圣都事件,还有男性觉醒者讨伐事件。按照某些人的理论,可以判定的“抄袭”,风起之中的段落,就集中在那里了。
我很期待,我这个夜空的同谋和一丘之貉,也得到类似的处理。
毕竟,某些情节和文字的借鉴,都是不可饶恕的不是吗?想必找找看,我的雷同还不只百来字。夜空的独角兽好歹还得到了原作者的授权,放心,我是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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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手,事情就是这样,我很期待这样的结果。
事实上,掐架和攻击都还在继续,不过某水已经懒得管了。
在QD那里,夜空的JUST那儿又出现了骂人者,看来人家还不打算放过已经撤出JJ的夜空呢……明明事情已经有了“官方结论”——或者正是因为“官方结论”,所以愈发有理有据?在那里,某水倒是继续说了几句。看来“一丘之貉”这个形容,是绝对绝对都摘不掉的了。
还好,在那里作者有对读者禁言和删除评论的权利,阿弥陀佛,我第一次知道这样的权利多么重要。
我的几个长评,能看到这里的诸位想必也已经看了。是不是反讽不提,在某些人的刻意宣传下,某水搞不好已经成为了同人的耻辱和公敌——话说这样的帖子貌似也不少而且没有人删除呀!
作为一个区区的小作者,或者某水应该承认,自己确实是借这件事情,期望获得无比臭的名声以得到炒作的效果。因为某水没有某位作者那么大的名声和好评。
所以说,借此离开,或者也是一个好的台阶——谁让签约之后,某水不能主动撤文呢?
公道就在人心这句话,某水不想说了。我现在已经明白,强权就是真理。
5号是某水的生日,虽然存稿不足,某水还是决定按照年初就决定了的东西,开始发新文。在这里,某水心平气和,但是也无比坚定的说一句。
——这几篇文,因为签约,某水不能自己撤也不能不更新,所以落坑的大家不必担心。留言也会挑着回复。可是从此,某水也绝对不会自己在这里发新文。
不要说现在的这件事情还有评论制度,看了当初某位老大对卫风事件的发言以后(群里的人找来的),更是异常心寒。
考虑到“钢铁的意志”、“宽广的心胸”、“偶像的光辉”和“无私的付出”这些东西某水一样都没有,对于对骂更是毫不擅长(所以某些论坛的东西只能无视)。所以,某水只好自己承认了,这里,不是某水适合生存的地方。
PS,为了避免侵犯姓名权,除了某水和我肯定不会来找我麻烦的夜空之外,一个名字也没敢提起。所以,请勿对号入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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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算是对这一切事情的一个小结吧。某水按照很多人所说,很不实际的、冲动的跳进了这趟浑水,不过,并不后悔。不管被人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