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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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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于大山。
我的故乡叫沫水村,并非大作家郭沫若的生地。
我的故乡有条小河,叫做沫河,是汉江的支流。
村上的人都很穷,因为靠近铁路,大多数人都靠铁路而生,每天守在沿线,撑着竹竿吊着橘子,熟鸡蛋一类的小食品卖给车里的客人,橘子2块一袋8个,鸡蛋4毛1只。
村上人一般都烧炭火做饭,每天火车轰隆隆的过,嘈杂同时,也给村里的人留下不少赖以生存的能源。
我父亲母亲早些年随着南下的年轻人们去外边的世界掘金去了,母亲本是镇上人,是父亲的高中同学,很有姿色,我父亲则是才子,是当时村上唯一一个高中毕业生,后来我父亲母亲便在一起了。在那时,沫水村尚处于晒谷场喇叭主宰人们视听的年代,只要喝几桌自家酿的苞谷酒,过了门就算结婚,可以先不领结婚证。
后来也不知是忘了,还是舍不得照照片和9块钱的证书工本费,父母也一直没补办。
出去的时候,母亲被大城市的有钱人看上,母亲问那男人要了不少钱,给我奶奶留下,就和那男人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我母亲。
我父亲心高气傲,吃了不少钉子,后来从街上5毛钱一串的“串串烧”做起,单独出去卖“耙耙”,母亲跟人跑了时候,他没去拦,他说:
“你妈妈跟了我要吃苦。”
然后,他问我奶奶要了妈妈留下的那几万块钱,在一个叫河口的小镇买了三间门面,那里临近东风汽车集团的配件厂,父亲就把那门面出租给做五金生意的人,靠着租金在他谋生的小城租了个店面起早贪黑的卖小吃,后来地皮价格飞涨,父亲摸爬滚打中,也交了不少朋友,发达起来,卖掉门面开了个酒店。
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做给我母亲看的。
我一直被我奶奶养育着,在这个叫沫水的小村子里。
父亲不常回来,回来也实在太艰难,沫水还未有对外通车的路,要来我们这里,得先坐车去镇上,再下到乡里,然后,在白天的时候,花几块钱雇个腿脚好的年轻人,把你带到山里去。
沫水有一所小学,一所初级高中,老师都是从村里有文化的村民里挑的,一个月工资130元,这在当地算高薪。
至于高中,则要出了山去底下的镇上去上了。
父亲回来的次数寥寥,一次偷偷回来拿钱,一次给我从镇上买了不少彩色的书回来看,一次回来在村人羡慕的眼光中给我和奶奶盖了大屋,把我二爹二嫂也接了进来,照顾我和奶奶,二爹家有一女儿,也出去打工了。
父亲留在屋里的钱不多,怕屋里没有男人,遭人偷抢,我的学费,都是父亲以一张绿色的汇款单,直接寄到学校去的。托父亲的福,我和奶奶不用和村上其他的人一块撑着竹竿去“抢客”。在这一方小院里安然的生活着。
父亲要我好好学习,他说现在打拼都是为了我将来,他想让我考到城里的高中,让我过上城里人的日子,住在父亲早就买好的房子里,用天然气,吹空调,还可以玩电脑。
住在村里的人,为了打谷,晾菜方便,一般房子都很分散,我家则不同,父亲早就不让我们一家人务农事,我家紧邻着隔壁刘家,刘家有一对姐妹,刘初珊和刘幼珊。
我和初珊关系很好,其实我们是一对同性恋人。
我们同在村里的“沫水初级中学”读书。
初珊虽和我一级,但是比我大两岁,她家庭有点困难,上学也就晚了些。
我也不知怎么就和初珊一起了,我一直对她心怀不轨,青春期萌动时竟然做过和她有关的春梦,大约是有次我觉得她择菜的样子很好看,就鬼使神差的说了喜欢她,这也倒没什么,可初珊竟然主动告诉我她不喜欢男的。
然后,我俩就在一起了,我记得有本书说过大多数同性恋都是天生的。
我觉得自己很恶心,死了以后肯定会下地狱。
我不怕,有初珊陪我。
我俩经常在一块“鬼混”,有时候在田间小埂的麦秸上,有时候在河滩边,有时候在我俩家里。
淳朴的村里人怎么可能会想到他们的身边会有同性恋,而且还是两个女孩子。
在这里,我们很安全。
象偷吃馊水的老鼠,不眼红缸里的白米,就没有人喊打。
我叫林默。
林深留知己,
默默无人惜。
爱生百眉起。
初时回牟时,
姗姗寸步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