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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寻找 ...


  •   这是我第二次来唐人街。因为是来寻找线索的,便带上了DV,我要记录下每一个小细节。
      先是牌楼,上面有两幅对联:
      上联:伦肆遥临英帝苑,敦谊克绍汉天威。
      下联:草堂肯构陶公业,阜物康民敏士钟。
      横批:伦敦华埠
      “流云,这对联什么意思?”
      “艰涩难懂,又不工整。”我连连摇头,“写对联的人真应好好去学学杜甫和李白。”
      “杜甫李白?”
      “哎呀,以后找机会再慢慢跟你解释,现在当务之急……”等我再看他时,他已经对这个问题兴致缺缺了,只因他手里的6串糖葫芦早令他无暇顾它。
      就在这时,我不自觉地被前方的栗色短发吸引住了。那种明亮而不羁的发色,和记忆重叠。我想推开人群追过去,然后拍拍那个男生的肩膀,告诉他——这种发色可是挑人得很,你染的话难看死了!
      不过,要是这样的话,估计那个人准会气得揍我的。呵呵~~我自娱自乐地想着,嘿嘿笑出声来。这边才笑着,一早就阴霾的天也沉不住气地轰轰响了起来。
      “流云。”瑞恩拉紧了我的手,脸色发白,连声音都有些支离破碎,“我们回去吧……”
      难道他怕打雷?其实,我也怕,只是没他怕得那么夸张罢了。我脱下外套盖在他的小脑袋上,用大人哄小孩的口气说:“别怕,有我在。”
      他呆呆地看着我,眼里凝滞的水气渐渐蒸发,最后被一抹信任的笑代替。就他看我的眼神,还真让我有那么一瞬间认为自己突然化身成了阿波罗了呢。
      “我们快走吧,得跑一段路才拦得到计程车。”
      “可是……”
      “可是什么?”
      “我根本没法走路了。”他嚅嗫着,脸一下比西红柿还红。可不是么,就他双腿的抖动频率,走得了才稀奇了。
      “这样好了,我背你。”
      他本来还有些犹豫,但之后的一个惊雷让他一下就蹿到了我的背上,差点把我的马步都压成驴步了。不过,总算有惊无险。
      雨开始晰晰呖呖地下着,我背着他,顶着一件上衣,在雷雨中奔跑起来。
      记忆中,也有相似的一幕。
      我深知,如果有一个人能这么奋不顾身地背着自己穿梭在冰冷的雨中,那么那个人会一辈子记得倚靠时彼此肌肤的温度,至少我是如此。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宽阔的肩膀因背负了我,而变得更加坚实。耳畔还回荡着他的那句温暖了一生的话——走,我们回家。
      “走,我们回家。”几乎是情不自禁,我将脑里想的说了出来。

      到家的时候,我们早成了落汤鸡。容叔马上就端过两大碗姜汤,顺便给我们递过一大把红红绿绿的药片。
      我从小就不怕吃药,这些药我都可以咽下去。可一看瑞恩那发愁样,我就知道这些药量对他的嗓管是个挑战。《瑞恩饮食起居注意事项》的第509条就指出——他吃的药片需要捣成粉末状。
      “可以不吃吗?”他为难地咽了咽口水。
      “不行。”我笑着拿过他的药片,“这样好了,我把它们撵成粉末就OK了。”
      “少爷,热水已经放好了。”
      “辛苦您了。”我转头告诉瑞恩,“你在卧室的卫生间洗,我呢,在楼下洗。有问题么?”见他一个劲地摇头,我才哼着《欢乐颂》奔向浴室。
      其实,被人依赖也挺好的,尤其是被瑞恩这种天才依赖,这感觉,就像吃了草莓味的棉花糖,甜滋滋的。等等,我怎么用棉花糖来比喻呢,要知道我以前可是不太喜欢甜食的,不过事到如今,只有一个原因——近朱者赤,近蜜者甜了。
      泡完澡,我香喷喷地坐到了电脑前。瑞恩还在洗,我就先看下邮件好了。
      用户名输了不下7次才输对,因为莫名的兴奋与紧张,让我的手指早脱离了大脑控制。我知道,自己很快能看到尹智的回复。于是,我双手合十,用最虔诚的姿势点了“登入”。
      咚——
      页面弹出了一个对话框。那几个英文是我最不想看到的。
      “我的上帝啊,他是傻瓜吗,最后一个邮箱也被他给挤炸了。55555555~~~~”他一定是看到我的邮件,一激动就给我回复了N封,过犹不及啊。我正急得捶胸顿足时,浴室里探出一个红色的小脑袋来。
      “洗好了?”
      瑞恩被热气熏得红扑扑的小脸略带尴尬地摇了摇又点了点。
      我无奈地起身要过去,他立马就关上了浴室门,只听到他支支吾吾地说:“我忘了拿换洗的衣服。”
      “小问题,我帮你拿就是了。”我打开他的行李箱,里面空空如也,“衣服放哪了?”
      “家里。”
      我六条黑线下来了。“这么说,你那么大个行李箱就装了个兔哥哥?”
      他默认了。
      “那你先穿我的好了。”我挑了一套衣服递了过去,补充道,“内裤是新的。”
      即便如此,还是迟迟不见王子出浴。最后他再次探出脑袋丢出一个尴尬的问题——内裤太紧了,有大一号的吗?
      当我这儿是服装店,有全码的?我倒。他发育得比我还好。擦汗。
      “你先穿着吧,等雨停了,再到你家取。”

      等雨停是不可能了,伦敦的鬼天气一下雨就不大不小半死不活,玩的是持久战。所以,待雷声停了,雨点小了,我们就上路了。
      “这是你的房间?”我很没形象地左顾右盼。跟我的想象完全是天差地别。房间的总体色调是冰蓝色的,给人一种心如止水的感觉。书桌上摆着豪华型苹果机;墙上嵌着超大背投;书柜是多层的,从墙角一直顶到天花板,摆满了书,整个小型图书馆。其实这些都在情理之中,没想到的是,卧房里竟还放着动物标本,不是可爱的小兔子也不是优雅的驯鹿,而是令人心生畏惧的雪狼。擦汗。
      “是啊,你以为会怎样?”
      “我以为……”我饶过雪狼,“以为你的房间会是温馨的暖色调,到处都插着各式各样的棒棒糖,然后到处都躺着毛公仔。反正,就是一个缩小版的迪士尼。”
      “这是妈妈帮我布置的。”他喜笑颜开,指了指冰蓝的墙壁,“如果将来我有了房子,我要把墙壁刷成蔷薇色的,地上床上放满玩偶,伸手可及的地方都放着甜蜜的糖果。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在卧室里放一个烤箱,这样的话,烤蛋糕的香味就会随时都闻得到了。”他说着还舔了舔嘴唇,一脸馋相,好像这个冰冷的房间真被施了魔法,变成了理想中的甜蜜王国。
      我拿起桌上的相框,那是一张全家福,小时侯的瑞恩更加可爱。我指着相片中笑容坚定的男人问:“这是你爸爸吧?”
      “是啊!”瑞恩凑过来,“他是海关署署长,很帅吧。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崇拜他了。”他说着眼里有东西在熠熠生辉。
      父亲之于家庭,是家庭的支柱;父亲之于孩子,便是学习的榜样了。正如俗话所说“虎父无犬子”,他的爸爸一定也是位很不错的人。
      “快收拾东西吧。”
      “可是,要从何收起?”瑞恩红着脸问道。
      瞧我这记性,人家是小王子来的,这种粗活自然得我出马了。“我帮你好了,你把需要带的衣服挑出来放在床上就可以了。”
      于是,在我的指挥下,好不容易才将他的衣服收拾好。
      “可以带上它吗?”临走前瑞恩终于鼓起勇气的提议道,“它从小都陪着我,没有一天离开过。”
      “不行!”我斩钉截铁,态度坚决。我可不想抱着一个雪狼标本满大街的走。那样的话,说不定还没走到家,就被动物保护协会起诉了。
      喂,拜托别再眼泪汪汪的,难道没人教过他“男儿有泪不轻弹”吗?我的心一时间就像被硫酸侵蚀了一般,立即就软了下来,还嘶嘶地冒着烟。接着,我听到自己说——好啦,真拿你没办法。再后来,他就抱住我一阵欢呼,没忘朝我脸上MUA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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