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水黛 ...
-
其实卷一的(下)还应该有王熙凤跟平儿的一段的。比如讨论讨论贾府里的铜钱银子一日比一日不够用了呀什么的,但我那会子忙着出国考试,一耽搁耽搁到现在,早把先前构思的东西全忘光了。
如今也懒得再去回想。留一些遗憾也是好的。
因为卷二准备考证的是《林黛玉嫁北静王之说》,所以咱还是回到这话题上来罢。
问题一,林黛玉愿不愿意嫁给北静王?
世界上那样那样多的水黛文,有出版了的,有没有出版的。晋江上也有数不清的同人文爱将水黛扯在一起。就是我,也很不能免俗地觉得要是水黛先初相会,后互交心了,那也是如宝黛一般佳话一场。
但这并不能代表,林黛玉本人,即曹公笔下的黛玉,她会心甘情愿、毫无委屈地嫁去北静王府上,不管是当继妃还是侧妃。
因为林黛玉砸过鹡鸰珠,道:“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
在我们读者眼里千好万好的水溶,(虽然虚构脑补成分居多,且是因为曹公只将他写出了好的一面)他在林妹妹的眼里也只是“臭男人”之一而已。
水溶千好万好,不及黛玉眼里终究是宝玉最好。
就像李文秀说的那样:“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问题二,如果非得嫁给北静王,林黛玉会嫁过去么?
第一种观点,说黛玉毕竟是古人,封建教育下的千金小姐,如果北静王府上来跟她提亲,贾母开口说让她嫁,她就一定得嫁。
有那么一点道理。
第二种观点,深受高鹗焚稿吐血大叫“宝玉,你好……”影响的人民群众表示,林妹妹她就该是非宝玉不嫁的。如果逼她改嫁,她就一捂帕子一口血,两眼一翻,过去了。
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所以这婚姻究竟能不能成,最根本还得看宝黛感情有多铁,以及林黛玉的性子有多烈来决定。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黛玉很烈,就像宝钗很润一样。但究竟她能不能烈到抗婚不从,那谁都不知道。
还有,我顶不喜欢看那种写黛玉哭哭啼啼上花轿,然后一路哭到水溶家洞房里,待见了水溶,不管是贪图他人品好,还是心思活络回心转意,就这么半推半就地从了云云。
我很想对那种作者说:“你丫写的那妞,是袭人。”
有点烈性的女子,嫁了便是嫁了,忘了便是忘了。要不肯嫁,一条命陪给你便是,泪尽,债还。那一边顾念旧情,一边缠绵新爱,这等作为,我心目中的黛玉她万万做不出来。
问题三,曹公本意,林黛玉真的嫁给了北静王?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拿来问不同时期的曹公,只怕回答都得不同。张爱玲的《红楼梦魇》里曾说过,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
那些各种版本的手稿抄录稿,增删过程中将这个人物的情节隐去,过个几章,改头换面换到另一个人物身上——这种事情,太常见了!身为作者,也太理解了!
写文最重要的其实不是刻画人,而是刻画事。有些人物能从台面上下场,但有些事,却是非说不可,非写不可。
所以曹公很有可能曾设想给他的女主角林黛玉安排过很多个结局。宝黛成双,或是宝黛离散。由此再推演出其他分支分线。
假设宝玉获罪了,死了,或是另娶了,黛玉能怎样?
无非一死,或是择良婿另嫁。(当然还有另一出路,出家,不过好像这一条从来不太跟黛玉扯得上关联。)
那嫁谁呢?
备选人那样多,读者都觉得,没准围在曹公身边的批书人都觉得,或者曹公也觉得,水溶最好。
就像大红汗巾子之于蒋玉函和袭人,鹡鸰珠对水溶与林黛玉也有那么一点相同意味——根据民间八卦爱好者们的捕风捉影。
水黛啊,所以这CP如此有群众基础。
甚至有人YY(这词也是曹公首创的)出“玉带林中挂”是指黛玉攀了高枝儿去了。高枝还能高到哪里去?
试问潇湘妃子,北静王府当妃子,够不够高?
结局,玉带林中挂。
我是认为上头那个YY很可笑的。捡高枝这种不太好听得字眼,曹公想来也不会舍得用在黛玉身上。
但黛玉的结局是“林中挂”的,这点简直是毋庸置疑。
如果她嫁了那样人人称好的夫婿,最后还是三尺白绫往树上一抛,就这么悠悠荡荡飘上了,只能说明什么?
王府后院宅斗激烈?北静王妃甭看身子骨有点不好,可她到底比娇滴滴的林妹妹强?或是北静王太妃人前看着人模人样,背地里就爱作践家里的可怜媳妇?
抑或是,北静王水溶,他样样都好,可他偏偏就是不能跟黛玉交心的?
在黛玉看来,爱情贵在心意相通。我等世俗女子所谓门当户对,在她眼里是必然。她嫁人理所应当门户相对,这是先决条件,所以她这人格外推崇心灵上的情感沟通。
水溶,你能与黛玉一起吟诗作对、灯下夜谈、痛骂禄蠹吗?
前两条或许能,最后一条,大约挺难。
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但私以为,曹公写水溶,通篇都是褒奖之语,且都是站在正统观点上,夸赞他皮相好、品行好、人皆称赞等等。
但偏偏他的男主角宝玉,却是个空有一副好皮囊,顽劣不堪,功名上也不上进的惫懒子。
一个是描写得很真实的人物,一个是描写得很虚空的人物。
而偏偏既有才又多心的林黛玉,她也是个极真实的人物,身上的好处不少,缺点也不少。
一个真人与一个虚人的婚姻,挺悬。
就跟我意识到湘云、宝琴她们这样钟灵毓秀的人,都嫁了一个空有名字的男人时那样,心里头不知为何,空得慌。
红楼梦中只有一个宝玉,而宝黛CP,真拆不得。
拆了真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