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社会应该承认他们,给他们一个名分,国家成立一个管理机构,对这些人进行梳理,对那些一生勤恳创业,而又因时运不济,年老多病,无力东山再起的人给他们一定的出路和空间,一来维持他们晚年生活,二来还可以让他们有时间和精力,把自己的技术、经验传承下来,变成今后社会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国家能否给这批人定性为“企业人”(或者别的什么称号)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列入国家的统筹管理,一来让他们老有所依,安度晚年,二来让他们把自己一生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以及自身的技能奉献出来,传承下一代,作为对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