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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云雾山,平安村。
一个身穿粗布麻衣,身形瘦削的少女腰别柴刀,背着半人高的干柴,步履稳健的往家里里走。
隔壁的刘婶子在外面院子择菜,听到动静,抬眼看到一堆高过篱笆的柴火,都不用看人,哎哟喂地道:“林昭妹子,这么大一早就砍了这么多柴火了?”
被唤作林昭的少女停下脚步,朝着刘婶子笑了笑:“婶子早。”
“不早了,太阳都晒屁股了。我家狗娃子还在屋里盖着被子呼呼大睡呢,哎,都十二三岁的人了,再过一两年就要娶妻生子了,还这么懒惰。我和他爹急得嘞,要是他有你一半儿勤快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刘婶子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林昭。
小姑娘今年十四,比狗娃子大两岁。年纪上是大了点儿,可这模样着实没得挑。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长的,整个村子上下的女娃子皮肤都是黑黢黢的,就林昭这小妮子白得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水灵。
巴掌脸,一双眼睛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唇红齿白的,生得俊俏不说,关键是浑身都是劲儿,是把干活的好手。
平安村上下找不到比她更漂亮,更能干的女娃子了。
刘婶子真是越看越满意,话锋一转试探道:“不过要说干活还是男娃子更合适点,尤其是这种粗活重活。林昭妹子你生得好,早点嫁人享福才是正经的,等到你嫁人了有夫君疼了,你一个孤女日子肯定能轻松不少。你说是吧?”
林昭哪里听不出刘婶子的意思,面上却温和:“婶子说的是。”
刘婶子以为有戏,正要再说什么,林昭已经三两步背着背篓进了门。
门一关,世界都安静了。
林昭将背篓里的干柴倒出来,堆放在了墙角,然后将米缸最后剩下的那点儿见底的米给舀了出来,淘好米准备做饭。
平安村是凡间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偏僻村子,除了依山傍水环境好点,其他条件都很贫瘠。
而这样的日子林昭过了快一年了。
一年前,林昭发现自己又重生了。
对,是又重生了。
林昭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上上辈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准女大学生。
只是她运气不好,好不容易寒窗苦读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刚到手还没捂热乎,便被一个神经病开车给撞死了。
再次睁开眼后她穿到了一个仙侠世界。
可能是因为否极泰来,上一世的林昭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天生剑骨,资质在仙门世家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在天衍剑宗来择选弟子的时候,她毫无疑问被选中,成为了清徽尊者的亲传弟子。
而和她同时被选中的还有蓬莱的一位世家公子,尉迟游。
因为他比自己早一日拜入清徽尊者门下,又比她年长两岁,所以她和他以师兄师妹相称。
这个世界人和人之间是分三六九等,尊卑贵贱的,能够修仙问道的大部分都是仙门那些世家子弟,像林昭这样的凡人少之又少。
她在宗门被孤立欺负在所难免。
不过林昭对此一点也不在意,她本身就不合群,冷暴力对她毫无作用。欺负?她可是天生剑骨的天才,整个宗门上下除了长老哪个能打得过她,在她哪里讨得到好?
谁敢招惹她给她赛脸,她通通以暴制暴教训回去了。
当然,除了尉迟游。
尉迟游这厮资质和她相当,可入门修行比她早,加之他悟性也高,宗门考核十次有六七次她都惜败于她。
林昭胜负欲一向很强,加上青年也是她讨厌的仙门子弟之一,她厌屋及乌,更不甘心输给对方。
于是她修炼更加勤勉,挑战他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两人的比试有输有赢,随着林昭对青年的品行的了解,发现他和那些歧视凡人,恃强凌弱的仙门子弟不同,他从未轻视过她,反而十分认可和疼爱她这个师妹。
林昭也从一开始执着于把他狠狠碾压,到后来将对方当成值得尊重的对手。
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么打来打去的,竟还离谱地打出感情来了——尉迟游喜欢上了自己。
在第一百次比试的时候,青年在问仙台同她表明了心意。
尉迟游赠了她一把灵剑,名为飞星。
而他的命剑为霁月。
星月相伴,交相辉映。双剑合璧,是剑修最为直白又热烈的告白。
被这样一个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男子表白,林昭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于是两人就这样在一起了。
而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有错,尉迟游很好,好到她随口一提想吃西红柿,他不知道西红柿是什么,根据她的描述专程去了趟离火妖州取了绯红如血的火凤卵,一脸忐忑地问她这个可以吗?丝毫不提其间辛苦。
好到为了满足她的口腹之欲,堂堂一介仙尊特意屈尊降贵找了凡间的御厨学习厨艺。
好到看她成天为了图方便,扎个马尾就出门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说她不修边幅,成何体统,而是每日变着花样来给她梳头,上妆。
他们自认识的那一天起就如影随形,从没有分开过。
在这个和林昭格格不入的世界里,尉迟游包容,喜爱着她的一切,因为他,让林昭对这个世界开始有了归属感。
于是在林昭百岁生辰那日,两人去了三生石前行了合道礼,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刻下了彼此的名字。
事业上,林昭当时已是长生境巅峰大能。于感情上,她和尉迟游情人终成眷属,成为了仙门上下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
林昭对自己的生活十分满意,硬要说有什么遗憾的话,大概是修道者虽得天独厚,可修为越高越是难有子嗣。
林昭倒不是多喜欢小孩儿,只是觉得自己在这个异世界里哪怕有尉迟游了,多少还是有点孤单。
尤其是尉迟游在当上宗主之后,每天忙得不可开交,陪伴她的时间就更少了。
于是她一直思瞅着要不要收养一个孩子。
也不知是不是夫妻之间心有灵犀,林昭都没有来得及把这个想法告诉尉迟游,没过多久,尉迟游于东海斩杀万年蛟龙的时候捡回来一个半魔孩子。
那孩子捡回来的时候不过六岁,面黄肌瘦,骨瘦如柴,好不可怜。
尉迟游告诉她说这孩子因为血脉问题,在人族的村子里被村民们当成灾星打骂欺凌,食不果腹到吃老鼠虫子才勉强活下去。
这还不算,更过分的是村子里的人不知海啸是妖魔作祟,只当是海神发怒,于是为了让海神平息怒火,准备了不少丰厚的祭品,连带着那孩子也一并当成祭品丢进了海里。
半人半魔,被人族排斥,被魔族不耻,被修者不容。
尉迟游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对方,索性先把人带回来了。
林昭知道,尉迟游其实已经生了恻隐之心,他是担心她介意,想问问她的意见。
她本来就想要收养个小孩儿给她解闷儿,瞌睡来了送枕头,林昭二话不说就同意收留他了。
时至今日,林昭都很后悔自己当时的决定。
一开始,那孩子除了血统有点问题之外一切都很好,资质出众,长相出众,品行也是一等一的好,简直是所有家长的梦中情娃。
哪怕是千机峰的那个最古板最不知变通,天天嚷着正邪不两立的老头子也对那孩子挑不出一点错处来。
然而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人称赞的好孩子,会在尉迟游飞升渡劫,虚弱不堪时对他下手。
林昭当时正在给尉迟游护法布阵,在看到那孩子干了什么已经来不及了。
尉迟游金丹已碎,肉/身已毁,眼看着天雷又要落下,林昭顾不得被阵法反噬的危险,瞬身过去,在雷劫要将尉迟游神魂劈散之前以身护住了它。
最后那缕神魂护没护住林昭不知道,因为她已经身死在了天雷之下。
等到她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又重生了,重生在了云雾山下的平安村的一个孤女身上。
而时过境迁,自她身死后竟又过了百年。
最荒唐的是直到林昭重生第二次,被一个名为“保卫男主”的系统绑定了,她才知道自己自始至终都不是穿越,而是穿书了。
复健,本文重写,重写的已全部替换。之前因为生病了,中度抑郁和焦虑导致情绪各方面很不好,再写很难续上,所以重写了。麻烦大家重新看一下。不好意思给大家造成困扰了。
复健写的可能不是很好,但是会开始慢慢,把之前没写完的坑都填完。感谢大家包容。啾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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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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