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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   匆匆两年,走访了祖国的各大城市,最终选择了这里,海城。
      太北的地方去不了,太南的地方不能去,还是这儿不南不北的出海口,最适合自己。
      夜色斑斓,桥下车来车往,一边向着我的身前,一边向着我的身后,像回不去的过去,将我的幸福和快乐,永远定格在太平洋的另一头。
      我已经是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了,活成我这样无欲无求又不想交朋友谈恋爱的,估计也只有奇葩了,照公司小美女丝丝的说法,别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还连个男性朋友的衣服角都还没有摸到,也算是个奇葩中的另类了。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另类,我只是不想交朋友,不想谈恋爱,更不想将就地和不认识的人相亲结婚,一个人活得好好的,没事找另一个人一起痛苦做什么呢?作死吗?
      可是,命运总是在你出其不意的时候给你一记左勾拳。

      我是在淅沥沥的雨夜遇到的故人。
      彼时我正像个文艺老“青年”,一双运动鞋,一件连帽衣,沐在细细的雨夜里,看着四周匆匆而去的人群,享受着浮华下潮湿的空气,只是随着自己的心情,漫无目的在人行道上漂游。
      人生太匆匆嘛,偶尔淋淋雨,淋淋雨,让身体冷一冷,让心也冷一冷,多惬意。
      可总有那么个时候,上帝就是想让你的惬意加点辣椒酱,还是南美灯笼椒口味的。
      “何浅!你怎么在这里?”来人是一个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大美女。满脸精雕细磨的妆容,全身迪奥香奈的加持,活生生一个美艳无双的写照。
      她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打得我快脱了臼。

      王薇,我在美国读书的同居闺蜜。
      同是被父母遣送到国外的宝贝女儿,同样的举目无亲只能靠自己,这样强烈的共同体,让我们迅速地成了好朋友,好姐妹,甚至到后面我们连裙子裤子都可以毫无顾忌地一起穿。只要是我喜欢的,她都会让我享用,而我亦然。那时候,我曾经想,老天对我还算不错的,至少没有让我到了国外还要哭爹想娘的,至少让我心灵上遇到了一个可以互相倾诉的异姓姐妹。
      而这个好姐妹,多年以后,又让我遇见了。
      “你一个人吗?没安排?要不要上我那?”她很自然地揽上我的肩,像个昨夜里才分离的好姐妹,今夜里相约着去扫荡男人,“话说我们多久没见面了?”
      是挺久没见的了,大概有六年了吧,那时候我们两个,还只是小脸红扑扑的纯情大学生,对那陌生的国度充满好奇,而如今……
      浓妆盛抹后那漂亮的大波浪长发,皮草披肩下那凹凸有致的身姿,黑色长裙至脚踝拉起一条长缝,细白的腿若隐若现,而那双金光闪闪的八寸高跟鞋,一不小心被踩了,估计连脚背都能撮出个窟窿吧。
      时间果然厉害啊,能让一个纯情的小女孩,蜕变成热辣的熟女郎。
      随便寒碜了几句,她一句,“走,狂欢去!”我就被拐走了,活生生地体会了一次什么叫盛情难却。
      我知道她身形比我高,力气比我大,挣扎也是无果,只好随了她的意,和她一起迈进了皇朝的大门。

      皇朝,曾经在办公司里听说过,那是这个城市里数一数二的高级会所,进得去的,非富则贵。
      “想求发展,来皇朝吧,想求机遇,来皇朝吧,想钓金龟婿做少奶奶想以后一辈子衣食无忧,皇朝将是你不二的选择。”邻桌小同事丝丝自发创作的皇朝广告词,每日一出,必不可少。
      每天丝丝都会对着她桌子上可怜的关二公祷告,祷告她能被哪个好心的大美女带进那金碧辉煌的世界,来一段人生无憾的艳遇,就算是做个没名没分的五奶六奶她也认了。
      我对她的花痴诳言不做任何评论,我觉得女人有理想挺好,而她的理想很美很丰富。
      而我的理想是什么呢?单身。一个人挺好的,而且我觉得,我这辈子也只想一个人了。
      穿过辉煌的大堂,走进宽敞的电梯,有服务生为我们引路,言行举止优雅大方,一看便知是经过正统的训练。
      难以想象,我居然会出入如此高级的会所,被大美女垂怜,带入了天下女人做梦都想经历一番的金龟大窝。
      其实我觉得叫他们金龟婿实在是太含蓄了,有知识有见解的女人应该对这些人竖指嘲吼:衣冠禽兽。
      为什么不?
      金色的大包间里,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扭捏着她们的胸和臀,只为了能在那零星几个男丁的身上留下自己浓烈的香。
      她们和王薇不同,围着一块,或两块极少的布料,踏着八寸高跟鞋,唯有几个角落里的几个小女人穿得保守些,一身暗黑保守的女仆装,头上顶着兔女郎耳朵,手里拿着亮锃的金色托盘,不过脚上踏着的还是八寸高跟鞋。
      八寸高跟鞋,对于我这个身高勉强够得上平均值的老女人来说,那就是天一样的存在了。
      再加上我脚上踩着的湿了雨的运动鞋,腿上贴着的湿了雨的黑裤子,身上罩着的湿了雨的连帽衣,衣服上还印着undercover police,便衣警察。
      不出所料,我成了这屋子里那道瞎了眼的风景——地上的小石子。
      王薇,做为这屋子里唯一一个不会朝我飞眼刀的大美人,非常热情地拉着我的手,将我逐个介绍给她那些或豪气或优雅或癫狂或邪佞的公子哥们:“这是我在美国的大学同学,何浅,你们可都给我记住了。”
      我也非常配合着薇薇大美女的热心,朝着每个多金的龟孙子咧咧嘴。
      王薇不愧是个美人中的美人,一屋子莺莺燕燕居多,可一点也不妨碍她的女王风范,毕竟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
      美人外加千金小姐开声,男人们都会给点面子,朝我礼节性笑笑,而我也朝他们礼节性地撒哟啦啦。

      除了角落里的那位满脸高冷的小男人。
      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他当初那副冷漠范。
      背靠在酥软的沙发上,长腿搭在玻璃台面的边缘,手中捻着一根烟,烟灰都已经烧到垂垂欲落了,他依旧是只顾着手里的手机。
      说实话,那时候我并没看清他的模样,只记得他的发色很亮,丝质很柔,看着就让人有种冲动,想要走过去揉一揉,特别是我。
      没有人知道,那是我这些年来的念想,那个纯净的大男孩,也曾有着这样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飘散着大海的味道。
      还好那时候忍住了,因为当王薇成全了我的想法,伸手将要触摸他头发的时候,他很顺势地拍掉了王薇的手。而他身边那两个恨不得要把自己扒了送到他嘴边的女人,不,其实也还是隔着个二三十公分的距离在他左右两边伺候着,则非常自然地朝王薇投来了同情的微笑。
      嗯,那同情背后流露的明晃晃的幸灾乐祸啊。
      “萧寒,何浅,我美国的同学。”王薇并不在乎他的冷漠,很自然地挤掉了他身边那个姿色最火辣的女人,抱着他的手臂热情地在他耳畔吹着热情的风。
      噢,原来他叫萧寒。
      我默默地在心里念到,眼睛里只有他那丝质柔软的发。
      我不傻,我知道她喜欢他,没想到那么多年,她喜欢人的方式还是没有变,喜欢在那个男人的耳边咬耳朵。
      我继续礼节性地摇了摇手,轻声地说嗨,他头也不抬,只捣鼓着他手里的机子。
      真是个没礼貌的孩子啊,看上去应该不止比我小个三五岁,而他手里的手机,说实话,我没见过,估计是定制的,外观时尚,设计精美。
      我笑了笑,我不介意被陌生的人无视,我甚至不介意被熟悉的人遗忘。
      人生本就如此,见面的时候相视而笑,转身的时候不再回头。
      何况这地儿本就不是我该来的地儿。

      至从坐在他的身边,王薇就好像和那沙发合体,很自然地将我晾在了一旁,无视。
      我也很识趣,安安静静地坐着,抓紧一切紧要的时间,往那个靠门把的小角落使劲挪一挪,又挪一挪,还有二十米就能从这地儿消失了啊……
      可我的挣扎最终招致了失败,一个小身板男人哗啦一下坐到了我的左手边,生生挡住了我的求生门。
      “HI,Jerry。”他很简短地介绍了自己,我也很简短地呵应着,“何浅。”
      他笑了,“你看着挺小的,要不要来杯果汁?”
      我点了点头。
      “以前没见过你。”他眉色清淡,扬起来的时候云淡风轻的,“第一次?”
      我一时困惑,这算不算是含沙射影的疑问,那边的王薇却盈盈地代我回复了:“你别看她那么娇小玲珑的,她以前可是专门和洋鬼子混一块的。” 巧笑间,意图已很明显。
      “真的?”美女一句话,总是可以引来诸多效应的,于是当下就有好几个帅哥美女朝我抛来了或惊讶或鄙夷的目光,也不知道是谁打趣地问了句:“老外的都很大吧。”
      我承认我是个很俗的女人,不会因为一时的不快而去破坏别人的兴致,因为没有必要,因为我不在乎。
      有什么好在乎的呢?我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更不会在意我。
      我咧着嘴角,呵呵两声,拎起桌上一瓶喝过的啤酒,也不管是这里哪位公子哥小姐留下的,豪爽地往口里一灌,嘴角扯了个足够淫邪足够满足又足够潇洒的笑:“大。”
      一个字,足矣概况我的所见所闻。
      “妹妹,不简单啊。”烈酒过后,人不免微醉,而之前还把我当成纯情小女人勾搭的Jerry,如今已经很热情地搂上了我的肩,“哥寂寞,陪哥出去兜风?”
      我笑了,我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我见世面的时候,这群孩子估计还躲在被窝里看小人书。
      于是,我饶有兴致地摇了摇手里所剩无几的威士忌,悠悠地回了句:“哥,我三十了。”
      我很确定,我这一句话不只惊醒了他,顺道地也惊醒了这屋子里的所有人。接下来的十五秒,所有我身边的人全都作鸟兽散,我方圆五米不会再出现男人这种称呼的生物。
      我乐意,摇着手里的酒瓶子一口一口地小抿着,喝完了我就朝王薇招了招手,和这灯红酒绿的世界告别。

      我以为这就算是告别了,可我前脚刚踏出了皇朝的大门,后脚就被王薇给追上了。
      “浅浅你等等。”王薇的声音很甜,甜到我心窝都像灌了蜜一样,可她甩下来的巴掌却绝对是火辣辣的。
      “这巴掌,我想给你很久了。”她高高在上地向我俯视着,眸子里再也不见之前的热情。
      嫌恶,明晃晃的嫌恶。
      我没有说话,五指印还在我的脸上发热发烫,我知道她讨厌我,只是不知道她那么讨厌我。
      也是,哪个女人会不讨厌抢了自己男人的女人,而且那个女人还是自己亲密无间的好姐妹。
      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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