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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NO.4 喜欢与欢喜 ...

  •   十五岁那一年,在小餐馆的门口,见了一个长相干净的少年,便觉得自己的整个青春被他所惊艳。程笙大约也和那个年纪的懵懂少女是一样的,那个时候,许书玉,亦是温暖了她整个青春的阳光。

      许书玉递上来了两杯豆浆以后,便又回到了了那个小板凳上,拿起那本在程笙眼里乏味至极的数学书。那个认真的模样,哪里像是别人口中的差生。

      程笙常说,姜弥没定力,长大以后定会被人骗了去。可见了许书玉以后,程笙便打定主意,绝不能让姜弥知道,她对这家伙有好感,不然这事儿指不定要被姜弥笑到何年何月。

      两个小时的时间本应是过得挺快的,可一个人在外边待着,又没人陪着说说话,这两个时辰可谓是十分的难熬。许书玉一连几十分钟不带换姿势的在算题,在这个的拐角,显得愈发的安静。

      “你,不走吗?”程笙抬起头,方才见着许书玉起了身,走到了自己坐的桌子前。

      第一次与许书玉独处,程笙还真是不大适应,虽说她的性格大大咧咧,胆子也不小,可这儿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真的认了栽。支支吾吾了半天,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程笙才算是真正的反应过来,她的面前摆着的两杯豆浆早就已经喝完了,而她也在这里赖了两个小时。

      “我等同学。”

      不得不说,程笙在某些方面还是比姜弥强势的多,起码在这种情况下,姜弥是不好意思这样说的。

      “这样啊,那行。”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许书玉的小餐馆前陆陆续续的有学生路过。

      看样子是下夜自习了。

      程笙还趴在桌子上迷糊着,许书玉走了过来敲敲桌面,“应该是下夜自习了。”

      程笙抬头,向身后扭去,看着一个个走过的学生:“好像是这样,谢了。”

      嘟——嘟——嘟——嘟

      程笙的手机响了,之后便跟着苗佳走了。

      这是程笙和许书玉的故事,是结束也是开始。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很多年以后后,程笙再拿起这封信时,已记不得当初写给她的那人模样。阿弥说,她这是爱的太深了,绝非放下了。

      十五岁那年,程笙在学校拐角卖早点的小摊位上遇见了许书玉。在那之前,程笙认为初恋的相遇必定都会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迎面跑来一个穿着棒球衫的帅气少年,撞上了低头走路的女孩,从此操场上多了一对手拉手的恋人。但在那之后,程笙再也没去看那些在操场上挥汗如雨的男孩了,她的眼中只有许书玉。哪怕是在十三年后,她眼中最最完美的人还是他。

      阿弥算是程笙和许书玉感情路上的见证人,那时的高中管的紧,住校生是绝对不允许外出的。正巧那个星期赶上了一个讲座,才得了空出去。阿弥怎么也没想到,就是出去买了个早点,竟搭上了程笙的一颗心。

      许书玉算是那种长得清秀的干净男孩,就算是时常待在油烟中也很是出众,这样的人程笙喜欢上了,也不算过分。

      不过,终究只是一面之缘,连名字都不曾知道。阿弥曾劝过程笙放弃,说这种意外时时刻刻都有,别吊死在一棵树上。

      关于许书玉,阿弥并不是很中意,可程笙喜欢,她便也只能爱屋及乌了。许书玉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后来早早的就辍了学,继续在学校附近摆着早点摊,性子高傲的很。听说高年级的人说他是因为在学校打伤了人,没钱陪医疗费才不得不被学校劝退的。

      阿弥一度认为这样的人实在不值得程笙这么喜欢。直到有一天,程笙高兴的跑过来给她看了一封信,那信上用墨绿色的钢笔水工整的写着,桃花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那些文绉绉的话,阿弥是见得多了,没什么新意,倒是那左上角的程笙以及右下角的许书玉,她识得清楚。天哪,这两货什么时候凑一起了,亏得这么些天,她一直在帮程笙物色对象。

      不过这已经是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里发生的事儿了,据程笙第一次见到许书玉已经过了整整一年零九个月。据程笙交代,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她在许书玉的早点摊里打了一个月的暑假工,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话题,生出了感情。

      阿弥对于这不现实的事情一直持有怀疑态度,于是那天回去以后,她就上网去百度如何让闺蜜认清现实选择分手。说实在的,阿弥第一次看见这种文绉绉的东西,就明白了许书玉的意思。可她没想过是真的,果然不是一般的贱,居然调戏她家程笙。阿弥对许书玉的印象又降了一度。

      后来程笙报了本省的一所专科学校,理由是离得许书玉近些。阿弥则报了外省的一所名牌大学,此后和程笙见面的机会就少的可怜。阿弥在的时候,许书玉对程笙也是很照顾的,虽然她一向不喜许书玉,但他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待程笙,心里的芥蒂也渐渐少了许多。

      再见程笙时,是两年后的一个寒假。那时她身侧的男孩已经不是许书玉了,而是一个像年少是看的言情小说里的暖心男二一般的男孩。阿弥不知道,她不在的这两年,程笙和许书玉之间发生了什么,但以她对程笙的了解,她不说就绝不问。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一个夜市里碰见了许书玉,他还是习惯在最角落的一处摆着摊子,只是两年后再见已不见了当初的精气神儿。她问起他和程笙,他只是摇摇头,不愿多言。

      又过了好些年,阿弥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许书玉和程笙曾大吵了一架,那一架差点动了刀子,为的竟是一张放了很久的纸。程笙的性子他是知道的,气也就是气个两三天,最后还是会死皮赖脸的回去贴着,可闹成这样确实想不到。

      阿弥不是本地人,自然留在这一片的时间少的又少,能够碰上程笙的机会更是少。关于她的境况也只能通过别人的口得知,听说她和那个男孩分了,后来断断续续有谈了几个,也是没结果的。现在还是单身,只是在这一片是再也没有人敢给她介绍对象了。

      因为学历低,自然也是没什么好工作,干脆就在学校旁边开了个早点店,每天忙忙碌碌的日子过的倒也是很滋润。程笙二十八岁那年,阿弥到这边来要办点事儿,大概是要在这住上个大半年,因为没处歇着,便寄宿到程笙这来。

      那段日子,阿弥才真正弄明白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程笙说,那日得了空,就赶着回来看看许书玉,本来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来着,于是快到门口了也没和他说。谁知道,那天许书玉根本就不在家,就自己开了门,进去把晚饭做好等着。

      等的时间长了,还是无聊了些。便起身帮着收拾收拾了东西,就这样,她看见了一张似曾相识的纸条。没错,就是许书玉写给她的那张,几乎一字不差,只是左上角的署名是林音。

      林音她认得,学校里出了名的大美人。只是她从来不曾想过许书玉会和她有关系,也从不知道许书玉被劝退的那次打架是因为她。

      虽说两人现在没有在一起,但这件事搁在心里终究是很不舒坦。她不知道等会怎么面对许书玉,然而她连欺骗自己的机会都没有了。许书玉回来的时候,喝的大醉,嘴里喊的是林音。她听得真真切切,心疼的也是真真切切。

      她同许书玉大吵了一架,最后甚至都动了手,当时正在气头上,也没顾及后果。后来她再去找许书玉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听街坊四邻说,他们吵架的前几天一直有个漂亮的姑娘来找他。

      一瞬间,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哗啦啦的往下流。她程笙从十五岁开始便开始喜欢许书玉,喜欢他整整喜欢了三年。她因为他,在高中的那一年零九个月,每天的早餐都是豆浆,包子,这还是她央着同学帮忙带的;她因为他,放弃了复读的机会,只想报一个离他近一点的学校;她因为他,和阿弥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可是,他许书玉在意的一直是林音。

      阿弥没有想到当初程笙不愿说的事,许书玉也不愿说的事,现如今就被程笙这么轻描淡写的当故事讲出来了。聪明如阿弥,她怎么会不知道程笙这么些年在意的已经不是许书玉和林音了,程笙在意的是许书玉对她的避而不见。

      阿弥说程笙爱的太深。程笙却说如果能重来,她再也不要爱上他。

      阿弥后来还是走了,她也有自己的家庭,没能一直陪着程笙,阿弥劝过程笙重新开始,程笙却说再等等。

      可是直到最后,程笙依旧没等来许书玉,没来得及听许书玉亲口和她说结束。

      其实在程笙心里,有些事她早就放下了,这种执念只是一种习惯罢了,这种习惯一直支撑着她活过这么多年。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她大概会希望当初把这份心思藏起来,多花点时间调和李简乐和江乐西的关系,多陪陪姜弥,多关心关心苗佳,多照顾照顾李简欢。

      那些年少时难以启齿的喜欢或许是一件幸事。喜欢若是太露骨,难免会成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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