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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古代女子发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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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式是妇女头部的重要装饰,能增加其仪容的俊美。古代妇女发式造型的变化,极为富丽而多姿,历代相承,不断变化,从简至繁,,又从繁复简,往返交替,有关记载甚多,仅就《髻鬟品》记载就不下百余种。这些发名皆是由发型与首饰寓意而命名,绰号虽多,按其编法与发式可概括为几种基本类型,简述于下:
1.结鬟式
这类发型,皆是结鬟而成,有的耸立头顶,有的倾向两侧,有的平展,有的垂挂,妇女自身头发有限,往往加上‘假发”,首饰,巍峨华丽。据记载:相传汉武帝时,瑶池王母来会,诸仙女之发髻皆异人间,高环巍峨,帝令官妃仿效,因此号为“高鬟望仙髻”①,再饰有各种珠宝,金簪风钗或步摇,就更华丽高贵。这种高环发型有一至九鬟,是最尊贵的发式,多用来表示神话中之仙女,皇后贵妃与贵女流的发型(从八十七神仙图卷与永乐宫壁画的玉女等发式亦可见证)。未出室的少女也可采用,但装饰不宜过分华丽,这种发式秦汉两代及秦以前各代颇为盛行,汉以后各代多崇为仙女发型,名流仕女也有采用。
其形式有高鬟,有乎鬟,有垂鬟,有在头顶,有在两侧,鬟数也可随意结扎而定,变化很多,可灵活运用。
2.拧旋式
这是汉代末期始创的一种发式,据记载为甄后所刨,后相互崇向而流行。这种发式的编法是将头发分成几股,象拧麻花似地把发蟠曲扭转而缠盘在头上。据记载甄后入魏宫时,宫中有一绿蛇,甄后每日梳妆时,此蛇则盘缠成形,甄后仿效而梳成为髻,每天皆因蛇形变化而梳髻不同,因而号为“灵蛇髻”①。
这种发型灵活生动又饶有风韵,为神女与未出室的名贵女流所好用。这种发式变化的形式很多,可拧可盘,旋扭于头顶、头侧,头前,变化生动舒美,在古代仕女画中尤为多见。造型时可灵活运用。
3.盘叠式
这种发式在唐代的绘画、雕塑与墓壁画皆可见到,唐武则天的孙女永泰公主李惠仙的墓壁画中,有很多盘叠的螺髻。据记载;唐长安的妇女好梳盘桓髻(即螺髻).回,其形高耸而不走落,号为螺髻。在长安风靡一时,这种“螺髻”主要以盘叠形式作成,其法是将头发用丝线分股拢结系起,然后采用编、盘、叠等手法,把发髻盘叠成螺状,放置在头顶或两侧或前额与脑后,也可随意盘叠各种形式。
这种发型秀丽而富有装饰性,在王渔洋之诗赞有“青螺如髻秀堪餐”,按盘叠之方法,可作出各式各样的螺謦。在造型中可灵活运用。
4.反绾式
这类发式据段成式之《髻鬟品》中记有魏武帝宫中的宫妃梳反绾臀的记载,隋唐这种发式也甚为流行①,在《妆台记》中记有“唐武德中梳半翻髻,反绾髻,分髫臀”。反绾是将头发拢高翻绾而成,也属于高髻的发式,其制法是将头发往后拢结,用丝线结扎,再分若干股,翻绾出各种式样。有的梳编成惊鸟双翼欲展的样子,称为“警鹄髻”,也有梳编成单刀或双刀的样子,称为“翻刀髻”,也有将多股的头发翻绾成花式,称为“百花”。其形式与手法甚多,皆靠拢结翻绾或反绾而成。
这种发型多为宫妃、名贵女流所好用,未出室的少女常在反绾的髻下留一发尾,使之垂在肩后,称为“燕尾,亦称“分髫髻”。历代的称呼虽不相同,但其基本发式是相似的,在造型时,可灵活变化与参考。
5.结椎式
这类发式在古代妇女的发型中,最为普遍,采用最广,历代都有采用,延续最长,从商周、秦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历代皆沿用。只是发型的高、平,低,及结椎在前、中、左右、后等变化不同而已。这种发式的梳编法,是将头发拢结在头顶或头侧,或前额与脑后,在扎束后挽结成椎,用簪或钗贯住,可盘卷成一椎、二椎至三椎,使之耸竖于头顶或两侧。据记载:梁翼之妻孙寿将结椎置于头侧,并使其下堕,称为“堕马髻”,亦称‘梁氏新妆’,曾风行一时,赵合德入宫时将发卷高为椎,称为“新兴髻”。梁鸿之妻孟光好梳“椎臀”。①这些发式皆是结椎式的变化,掌握其梳编法,就可变化或创制各式各样的椎髻,在造型时可灵活运用。各式椎髻多为已婚少妇所用。
6.对称式
这类发式从秦汉一直沿用下来,历代皆有采用,其典型的发式是“双丫髻”与“卯发”,“双丫髻”主要是宫廷侍女、侍婢丫环的发式,据传秦始皇令宫廷侍女梳双丫髻,穿背子与衫,历代沿继袭用,一直至清代仍是不变。这种发式是将头发从顶中分两大股,往两侧乎梳,并系结于两侧,再挽结成两大髻,使其对称放置在两侧。也可对称结鬟,使之垂下,为民间少女所好用。
“丱发”
这是一种童发,男女皆可通用,因其形似“丱”,故称丱发”,其形制是将发分成两大股,对称系结成二椎,放置在左右两侧的头顶上,并在髻中引出一小绺尾发使其自然垂下,最长可至肩,为历代童发的主要发型。
蝉鬓、博鬓,这两种不是发型,但是各种发型必需配备的两种鬓式。
蝉鬓,据记载是魏文帝曹丕的宫人莫琼树所制①,它是两鬓的装饰,将两鬓梳得很薄而透明,形如蝉翼,故称“蝉鬓’,古诗中形容妇女经常有“云鬟雾鬓”之句,薄而透明的蝉鬓与厚而高实的发式结合与对比,使妇女的发型富于变化而别致。
博鬓,历代僻L仪典0,《舆服志》皆规定宫中的后妃要博鬓,品贵夫人也须博鬓,博鬓即以鬓掩耳,或往后拢掩半耳,是一种礼仪的鬓式。
妇女最常见的发型,按其梳编规律分为以上六大类,在造型时,可依据各类的梳编法,采用髻、鬟,盘,绾、叠,拧,结等等手法,梳编出更多的发式,并根据朝代、身分、年龄,个性崇好等结合而运用,就能创制较好的妇女发式。
唐代妇女发式多姿多态。唐段成式在《髻鬟品》中写道:“高祖宫中有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明皇帝宫中,双环望仙髻、回鹘髻、贵妃作愁来髻。贞元中有归顺髻,又有闹扫妆髻。长安城中有盘桓髻、惊鹄髻,又抛家髻及倭堕髻”。另外在《妆台记》,以及《新唐书》、《中华古今注》等书中,也有对唐代妇女发髻式样的记述。文物考古工作者曾分别在唐代墓葬出土的陶俑,以及石椁线雕、壁画中见到一些如古籍中描述的发髻式样,但都没有我发现的西安东郊唐长安平康坊、西郊醴泉坊三彩窑出土陶俑发式实物这么集中和多样。现将我发现和收藏的唐长安三彩窑陶仕女俑及其发式分别予以介绍,以便从唐代妇女多姿的发式这一侧面窥探唐代社会的兴旺和开放程度。
公元1368年,名太祖朱元璋在应天称帝,立国号明。明朝建国后,采取了一系列讲求实效的措施,以利恢复生产。由于生产力获得了提高,市场进一步扩大,新型工业不断涌现,一些工业城于是随之形成,统一后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明从蒙古族统治的元朝夺取政权后,注重对不符合汉族习俗的礼仪进行了整治,多采用和恢复了唐宋时期的制度和习俗。从所收集的资料看,明代妇女的发式,虽不及唐宋时期丰富多样,但也具有其本时代的一些特色。
明初基本承袭了宋元的发式,待嘉靖以后妇女的发式起了明显的变化,“桃心髻”是当时较时兴的发式,妇女的发髻梳理成扁圆形,再在髻顶饰以花朵。以后又演变为金银丝挽结,且将发髻梳高。髻顶亦装饰珠玉宝翠等。“桃花髻”的变形发式,花样繁多,诸如“桃尖顶髻”、“鹅胆心髻”及仿汉代的“堕马髻”等。
双螺髻:明代双螺髻,其状类似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螺髻。时称“把子”,是江南女子偏爱的一种简便大方的发式,尤其是丫环梳理此髻者较多,其髻式丰富、多变,且流行于民间女子。
假髻:又称鬏髻,为明代宫中侍女、妇人所仲爱。当时有“宫女多高髻,民间喜低髻”之说。此类假髻形式大多仿古,制法为先用铁丝编圈,再盘织上头发即成为一种待用的妆饰物。明末清初特别时兴,在一些首饰店铺,还有现成的假髻出售。
头箍:又名“额帕”。明代无论老妇、小女都非常盛行。一说头箍是从原“包头”演变而来,最初以粽丝编结而成为网住头发而已,初时尚宽而后行窄,其实用性为束发用,并兼之装饰性,取窄小一条扎在额眉之上。此装饰物自明代始有。
牡丹头:高髻的一种,苏州流行此式,后逐渐传到北方。尤侗诗:“闻说江南高一尺,六宫争学牡丹头。”人说其重者几至不能举首,形容其发式高大,实际约七寸,鬓蓬松而髻光润,髻后施双绺发尾。此种发式,一般均充假发加以衬垫。
明代宫女髻发式、戴莲花冠、簪花
清朝发型解析
清代的祖先,为原先居住在中国东北部的满族。明末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满族贵族乘虚而入,于1644年在北京建立清王朝,自此至1911年清灭,这 237年间,清王朝经历了三个阶段。前期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获得了巩固,中期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开始萌芽,末期步入封建社会制度的衰落和瓦解。
清统治者在关内建立政权以后,强令汉族遵循满族习俗,剃发留辫是其中之一。清初妇女发式及妆饰还各自保留本民族的特点,以后逐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发髻上的装饰物,不用金银,而多用珠翠,这是崇祯年间的特点。中期崇尚高髻,如模仿满族宫女的发式,是将头发均分成两把,谓“叉子头”,在脑后垂下的一绺发尾,修剪成两个尖角,称“燕尾”。此后又流行平头,谓之“平三套”或“苏州撅”。此髻老少皆宜,一改高髻风俗。头发装饰亦有特色,“冠子”即是一例,老年妇女多好之。还有“一字头”豪华奢侈,高如牌楼,皇室偏爱的大拉翅即是其中最著名的一支。
高髻:清代高髻都以假发掺和衬垫梳理而成,如康熙、乾隆年间流行的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即属此类。其样式豪华,高高耸立达七寸余,犹如盛开的牡丹、荷花。脑后梳理成扁平的三层盘状,并以簪或钗相固定,髻后作燕尾状,钵盂头则形如覆盂,因此类髻发梳理繁杂,故待到清末剪发风盛行时,就逐渐趋于淘汰了。
大拉翅:又名“旗髻”,是清代满族女子最具特色的、集发式造型与妆饰于一体的著名发式。其梳理方式特别繁复,是受汉族妇女“如意头”影响而演变而成的,为清宫廷贵妇所钟爱。
冠子、纂:清代老年妇女多在髻上加罩一硬纸和黑色绸缎制成的饰物,绣以吉祥纹样、寿字等,用簪扦于髻上。中年妇女则多戴用鬃麻编成、再裱以绸缎的 “纂”,然后饰以鲜花等,更显其秀美与华丽之色。纂的形状象一只鞋帮,仅有二壁,以后又演变为不直接用纂,谓之“真纂”,实际就是在头上盘一元髻而已。
妇人之爱妆饰,自古而然。
由常识而论,美容既费钱财,又耗时光,非二者兼备,不能细心刻化。
我国古代女子妆饰,登峰造极者当首推唐代。而唐代之代表,当首推皇室。当时女子妆饰,必创始于宫廷,而民间效之;流播所及,北里群花之官妓女子又效之。但娼妓对于唇、眉、面、发的化妆术,在继承一般化妆的特点中,比较更为革新。兹分述如下:
一、发式古代女子发式的美丑,与容貌的姣好大有关系。前人赞美女子的语言,有“秀发如云”、“长发委地”;发式也呈诸多名目,分曰“高髻”“堕马髻”两大类。前者取向上的形式,高如耸立之层云,我们从影视中看唐代宫女或更看公主们的头饰便知。后者向下低垂,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滩最时髦的女性大多如此。
二、眉有个成语叫“眉目传情”,可知眉与目的同等重要,也是女子面部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汉代张敞画眉是有名的故事,这位担任过京城长官的男子就曾为他的市长夫人描画眉毛。这件事在当时传为美谈,还居然写进了《汉书·张敞传》。
眉毛的化妆也是两种。一种细而长,一种宽而广。具体画法当然有些讲究,总之要好看才是。据说有所谓“西蜀十眉图”。
三、唇唐有乌膏注唇的风尚。白乐天《时事妆》诗:“乌膏注唇唇似泥。”《唐书·五行志》:“元和之末,奇异化妆流行,不施朱粉,唯以乌膏注唇。”
《清异录》说:“僖、昭时,唐代都中倡家,竟尚妆唇,妇女以此分妍否(美丑)。其点注之工,名字差繁,其略有胭脂晕品、石榴娇、大红春、小红春、嫩吴香、半边娇、万全红、圣檀心、露珠儿、内家圆、天工巧、落儿殷、淡淡心、朱龙格、双唐媚、花奴样子。”可见唐末倡家唇的化妆术,非同一般。
风气所及,又反过来影响主流社会。至后来,良家妇女渐渐有效仿娼妓妆饰的习惯,为正统人家所鄙夷不屑。
《叙小志》说:“唐崔枢夫人治家整肃,不许群妾作时世妆。”对流行的娼家时髦妆饰是厌恶禁止的。但除非运用权力严令约束,否则这种干预往往收效甚微。
明谈迁《枣林杂俎》引安阳人“张氏风范”说:“弘治、正德初,良家妆饰,耻类娼妓。自刘长史更仰心效之,渐渐因袭,士大夫不能止。近时冶容犹胜于妓,不能辨焉。风俗之衰也。”叹息归叹息,流风之不可遏制,却是无可奈何的事实。
引文中“近时冶容犹胜于妓,不能辨焉”,则女性之妆饰,在明代中后期已比妓女更胜一筹。具体情形,不妨看今日某些演艺明星及时装模特,便可略知一二。
其实元、明两朝,对娼妓、乐人的服色,有着特别的规定。
据《元典章》:“至元五年中书省札,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元史·舆服志》说:“仁宗延佑元年定服色等第(等级)诏:娼家出入,只服皂褙子,不得乘坐车马。”
《明史·舆服志》也有类似规定:“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但从实际操作看,恐怕不免形同虚文吧。
以妓女的职业特点,当是卖笑为生,想要博取嫖客好感,妆饰是不能不刻意追求的。这刻意追求的结果,便是拿了小脚去迎合心理变态的嫖客。
娼妓裹足之风,宋、元以后最盛。古代女子施朱敷粉外,又涂额之黄,画眉以黛,大抵注重唇妆、眉妆、额妆、面妆,及鬟髻妆。以“缠足”为一般妇女妆饰品的,则自宋以后,却有可征。《侯鲭录》说:“京师妇女妆饰与脚,皆天下所不及。”《辍耕录》说:“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脚为耻。”
凡事形成风气,便不可疗救了。
娼妓裹足,大约亦始于宋代。作俑者良家,而娼妓仿效。《艺林伐山》说:“谚言杭州脚者,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弓鞋如良人。”这就是明白的证据。
元代伊世珍《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中国专有一类烂污文人,凭此卑劣心肠立身处世,将原本丑陋之举,附会为经典学说圣人理论。这位伊世珍便是代表。
且看另一位元代文人的说法。白珽湛《渊静语》说:“伊川六代孙(程)淮咸淳间为安庆倅。明道年五十四卒,二子相继早逝,无后。淮之族尚繁衍,居池阳。妇人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盖当时缠足已成天经地义,伊川族人中的女性不肯随俗,白珽湛所以特别记录这一桩事实。白氏提及的这位伊川先生许多人未必知道,但影响中国近千年的“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类封建礼教,就是这位伊川先生创立的道统思想,俗称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程颐,与朱熹齐名。
伊川先生要别人家的女子中规中矩,即使做了寡妇也不得改嫁,可他家的女性却拒不缠足,其兄程明道的两个儿子相继早逝,儿媳也曾改嫁他人。这答案说来只有两种,要么是我们把圣人的理论理解错了,要么是圣人的理论只合要求别人,自己则可以例外。但凡读懂了这点,你就是圣人,愚民政策对你无用。
中国的事情就很古怪,照理美容是能增加女人魅力的手段,无可指责。问题在于居然无聊到拿了脚来痛下功夫,实在无法理喻。当初是良家女仿效宫廷,继而娼妓门中也兴起缠足之风,因为嫖客喜欢。
其间更有政治的压力参与其中,明沈德符《野获篇》说:“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是裹足成为贵族妇人专有妆饰品,贱民阶级女子,则政府以法令禁止。如是一来,缠足便成为一种地位,一种身份,一种不可或缺的光荣。导致民间女子,便要竞相追逐,哪怕穷得瘪着肚子,也要品尝贵族阶级的虚荣。嫖客花钱买笑,虽说不能企盼宫女接待,却可以让妓女也学宫女姿态。政治的压力反而促成社会的广泛响应,法律遂成空文而无法贯彻。
市场需求使妓女缠足比民间女子表现积极,而且越小越受欢迎。历史上有位叫杨铁崖的著名嫖客,《辍耕录》上说他“耽好声色,每于筵间,见歌儿舞女有缠足纤小者,则脱其鞋袜,盏以行酒,谓之金莲杯”。
金莲杯这样的丑行并非杨铁崖首创,宋代便已有之,至明代更大行其道。徐纨《本事诗》说:“何元朗至阊门携榼(酒器)夜集,元朗袖中带南院妓女王赛玉鞋一只,醉中出以行酒,盖王足甚小。礼部诸公亦尝以金莲为戏。王凤洲乐甚,次日即以扇书长歌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元朗击节叹赏,一时传为佳话。”两嫖客因金莲而互为知音。又唐子畏《咏纤足排歌》云:“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照此看来,小脚对于□□亦有特别快感,无怪乎一般坊间妓女,大家都裹三寸金莲,以为献媚嫖客的工具。有足稍长大者,则被讥诮为“大脚”,文人墨客中的嫖妓者,就要形诸笔墨写诗嘲讽。你叫当时娼妓,为博得嫖客欢心,如何不以缠小脚为推销自己的妆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