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人性,本乃是性也。性,其实就是一种内心的最原始的自我,自我的优越感,被需要感,被重视感,以及,一种严重起来可以叫幸灾乐祸,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自私情感。
屋漏偏逢连夜雨,雪上加霜火难见。运气这种玄乎的“事物”,越是上了年纪似乎就越是会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可是,年轻的我还是会想,事物总有个两面性,对比永远出不来极点。boss系列倒霉事件,其实,主要还是一个物的作用:今儿阴雨绵绵的天。不是它,地面不滑,不会滑摔跤;不是它,视野不会这样昏暗,不会需要导航,不会有窜黑雨衣走在黑夜过马路的手机党,不会有大大的水坑……’,次要还是一个内因的作用:连续长时间的熬夜耗革命本钱,人的反应能力各种下降,警觉各种差……
练练厄运里还是能见到好运的光,再是微小,也是能隐在暗色中发光。问题是,我们眼太失焦,常常只能看到成片的黑色。吃了饭才发现钱不够,没事,同伴有钱可以垫付。车差点撞了人也就是还好没撞到。半夜大马路上车轮坏了走不了,还好就近有汽修店过来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