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

  •   新书发布会已经开始了,我赶紧找了个较为安静的角落坐下来。
      我尽量把脚步放到最轻,但我冲进来的时候太急了,牛仔裤屁股兜上的铜扣子咣的一声砸在椅子上,声音不算大但还是惊到了旁边的听众。
      是个瘦瘦高高的青年,皮肤白皙,一头乱蓬蓬的棕色卷毛。他背着一个老气横秋的棕黄色牛皮邮差包,大学里一般只有那些学物理成痴的书呆子才会背这种包。他从书本里抬头看我,四目对视,他对我说:“嗨。”
      “嗨。”我有些尴尬,小声打了个招呼。
      打完招呼他就低下头继续看书,不再搭理我。我低头瞟了一眼,惊诧地发现他读书速度极快,我刚刚看完标题和段首,他就已经翻页了。
      他是少有的没有在认真听讲座的家伙。
      会场的主人是个叫Rossi的中年帅哥,正在进行他的新书发布会——事实上他的本职不是作者而是FBI探员,这是我姨妈告诉我的——他幽默又潇洒,谈笑风生间总能把台下的听众逗笑,我敢说如果我的专业课教授是他,我今年的绩点绝对不会那么惨淡。
      我看表,已经中午了,我承认这个老帅哥讲得十分精彩,但是我也许会在下午的读书会上迟到,我必须要去那场读书会。
      我凑过头去对那个青年小声问:“嘿,你知道等Rossi先生的新书签名要排队多久吗?”
      他这才又从书本里抬头:“你是多少号?”
      我从我乱七八糟的包里找出一张皱巴巴的卡纸:“122号。”
      “一个小时左右,你来晚了。”
      “是是,我知道。”
      “你很喜欢他的书吗?看你跑过来非常着急的样子。”他笑了一下,我这才仔细看他。他长得清秀干净,像是刚入学的新生,棕色的眼睛很漂亮,大大的、水润的,让我想到我姨妈家拉布拉多犬湿漉漉的大眼睛。他笑得可真好看。“其实如果想签名排在前面的话,可以提前电话预约的。”
      还有这种好事?我一定要告诉我姨妈。事实上这次我是替我姨妈来的,她是个不切实际的中年离异妇女,痴迷于Rossi先生并且执着的认为自己总有一天能和Rossi结婚,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能打破她的幻想。这次她没亲自来,是因为就在上周,她为了赶上去洛杉矶参加Rossi讲座的飞机出车祸摔断了腿。
      “你有很着急的事要去吗?”他表情认真地问我。
      “挺重要的。”
      “那可以这样。你先听完讲座,然后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我是Rossi的同事,我会让他把签名书从我们办公室给你寄过去。如果你家就住在弗吉尼亚州,最快今天晚上就能到了。” 他的语速比常人快很多,一连串话说下来不停顿也不带喘。
      “啊?那你也是FBI探员?”我感到惊讶。
      “是的。”他眨眨眼睛,对我点头。他看起来可不像是孔武有力的FBI探员,事实上从外表看我认为他根本就没大学毕业。
      “所以你学的是犯罪心理学?”
      他摆摆手,咬了一下嘴唇,清澈的眼睛看着我:“不,我没有学过,但我有数学、化学、工程学三个博士学位,心理学和社会学两个学士学位,我现在在修读哲学。”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可笑。
      “你……你什么时候读的大学?”
      “我16岁就拿到数学博士学位了。”他羞涩地冲我笑了一下,拨弄了一下挡在眼前的乱毛。
      我感叹:“你真的很厉害。”我忍不住多看他几眼,他正在冲我笑,眼睛弯弯的,带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可爱的不得了。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个聪明的家伙,所以我从小就对比我更聪明的人抱有羡慕又憧憬的情绪,他们对我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就好比我初中时候班里有一个天天鼓捣电脑的胖子,班里没人跟他说话,但只有我总是悄悄对他的电脑抱有兴趣,我没告诉我的朋友们因为我怕她们嘲笑我,她们会起哄“哇,快看,Kate居然喜欢那个肥胖的nerd!”——好吧我知道我扯远了,总之我喜欢聪明的人,更何况眼前的青年身材那样高挑,长得又那样好看,像是某个奢侈品牌的代言模特,精致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我从包里拿出记事本,写下我公寓的地址,我不敢写我姨妈的地址,我怕她收到Rossi亲自给她寄过来的书兴奋到晕过去。
      “Kate。”他接过纸条,读了一遍我的名字,抬起头来对我眨了眨眼睛,他的眼睛亮亮的,像是天上的星星,“嗨,Kate。”
      我楞了一下,刚才有一瞬间,当我的眼睛对上他的,我居然心怦怦跳。
      “嗨。那,那很高兴认识你。”我伸出手。
      但他却没有伸手。
      “我是Spencer Reid,你可以叫我Reid博士。我不握手,嗯,要知道,握手是一种不卫生的行为,非常容易传播细菌,事实上亲吻甚至比握手更干净。这是英国《每日邮报》说的,作者是英国伦敦卫生学院首席教授。”
      “……”

      新书发布会结束后,我再次拜托他一定把书寄过来,然后就说了“再见”离开了,道别的时候我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舍,甚至想和他多说一会话。
      我开车去了柯林斯街区图书馆举办的读书会。
      有些事情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比如相比于肌肉猛男我更喜欢纤瘦高挑的男孩子,比如我其实更希望一个人宅着,一点也不喜欢和我那群朋友们去深夜派对,再比如我很喜欢很喜欢看书。这些事情没有办法说出去,说出去也只会被嘲笑而已,我以前就很明白这些道理了。人与人之间本身就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没必要强迫别人和自己有共同的爱好,更没必要为了迎合别人去改变自己的喜好,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别让别人知道,一样可以很合群——比如就像现在这样,自己一个人带着书去读书会,这样做就行了。
      想着这些,我把车停在拐角。我刚要下车,电话响了,是我的朋友Amy。
      “你在哪?”
      我面不改色地说:“在约会。”我是不会告诉她我在参加读书会的,她认为所有参加读书会的人都像她爷爷一样年老痴呆。
      “是谁!”她八卦地大叫。
      “嗯……一个帅哥。”
      “有多帅?”
      “回去解释。”
      “我还在实验室辛辛苦苦地写报告你居然去约会,你这个可恶的……算了,懒得理你。”她一下子把电话挂了。
      图书馆门口人寥寥无几,我推开门走进去。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了,但读书会的会场还没什么人,底下的椅子也零零散散的。我一看就知道,这就像我从前参加的任何一场读书会一样,枯燥而无趣,这种读书会往往跟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主角通常是人到中年生活失意的女性,她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向人倾诉不幸的家庭生活并获得安慰。
      我感觉有点失望,但还是找了个地方坐下。
      前面有一对情侣偎依着坐在一起,这在读书会上是少见的,我使劲眯着我的一双近视眼也看不清他们是谁,直到我翻出我的黑框眼镜,才意识到前面坐着的人是Jack。我感到一种无名的难堪,我又想起大学刚刚入学的时候,我还老土地写过情书给他,那封情书被他拍下来发了动态,他自以为体贴地把我的名字挡住了,但事实上认识我的人没人不知道那是我——我专门练了花体。
      我不知道健壮的橄榄球队队长为什么会来读书会,但以他跟他女朋友热吻的姿态来说,他绝对不可能是来这里分享好书的。
      这场寒酸的读书会甚至没有一个主持人,在场的所有人都沉默地在原地坐着,我在这种压抑的气氛里坐如针毡,我甚至觉得这场读书会过一会就会彻底解散。
      直到有人敲敲门走进来。
      “请问这里是读书会举行的地方吗?”Reid站在门口,微笑了一下。他还是背着那个老气横秋的邮差包,站在那里身材挺拔。他举起他手里的书,是一本《西方科学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