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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

  •   我有一个很经典的造型,基本不用多么复杂多么高难度,其实完成这个状态的转变so easy,只需要往车里一钻,各种复杂的感觉就涌上来。除了偶尔凌风有空顺便接送我之外我感觉稍微好一点之外,只要一坐车,不论是汽车还是出租车还是公交车,哪怕是一辆轰着油门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只要我不马上闭气,铁定头晕眼花。只要在车里面或者它们身边呆超过两分钟就昏昏欲睡,如果强打精神,只会让我恶心呕吐,哪样难堪哪样来。而我有一个优点就是从来不违背自然规律,一向随遇而安,所以在上凌风车后,我重心果断往靠椅一沉,瞌睡虫就像潮水一样涌来,我眼皮越来越扛不住,我也不扛,果断晕过去。而醒过来之后,我对着镜子,就会发现,我鸡窝一样的杀马特造型,那模样跟雷劈了没啥分别。原来寸头的时候还好,后来长长了就很严重。
      在我感觉中好像也只有两三分钟的时间里,我却做了一个比较漫长的梦,梦中一个甜美的女生,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脸蛋像苹果一样白里透红,那么可爱!我们好像一路漫步在江边一个长长的广场的路上,海棠花开得正盛。她拨过一个枝头,微微歪着头,俏皮地对我说:“黎青,我要去美国了,我要忘记了他再回来。”我说:“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能忘记就能忘记的啊。”突然有点想要恶作剧的我又想起一个瞎哔哔的话:“现在科技那么发达,要不你干脆去那里把关于他的神经切除了不就可以啦。再说了,你走了,我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很寂寞。”在大多数时间里,我把我真心想说的她眼里泛着点点的星光,然后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而我更二的用力拍了拍她的背:“既然你要走了,那么就去吧,但是我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她低低地答了一声:“嗯。”然后是满目的花和满目的苍翠,整个世界都是旋转着的万花筒。
      我被凌风拍醒的时候我们已经到了一处停车位,他神采奕奕,而我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我此刻鲜明的对比。在下车前,我特意拿出手机拨了拨我的短发,现在已经齐耳了,不错,再留一段时间就能齐肩了。在用余光确认过凌风不耐烦地别过头之后,我捏着袖口,用力地擦擦我睡着的时候流在座椅上的口水。我丝毫不怀疑凌风在看见他的爱车遭此蹂躏之后会怒发冲冠灭我口。
      我们在机场的一处不起眼的咖啡店要了三杯热咖啡,在秋末冬初的时候,热乎乎的饮料总是格外讨人喜欢。所以我不顾凌风好心,非要拿俩,可是拿一会儿手酸,我就开始耍赖,凌风抗不住我脸厚,于是只有默默地缩在角落拿着两杯咖啡,臭着脸。
      如果要我形容等人是一种怎样的经验,就好比两个人时间多的用不完了,在那里瞎浪费时间,这是最没有效率的事。古代有一个尾生抱柱的故事,我一直觉得那尾生真傻,过了时间不等就是了,也不至于白白送了一条命。
      但是此刻我们正在做着这种效率极低的事情。在我第N次翘首期盼之后,那个凌风口中的“客人”出现了。
      怎么说呢,我见她面的时候,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之前在哪里见过,虽然她有着长长的大卷发,戴着墨镜,烈焰红唇,又穿着很酷的全身黑,明显不是我的style,印象中也的确没有这个人。在凌风向她介绍我之后,我果断伸出手:“你好,我是李新。”她摘下墨镜,妩媚的眼睛打量了一下我,又戴回去,伸出她的纤纤玉手,不紧不松的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两手拿着和口红同色系的手包,抿着唇,矜持地对我们说:“走吧,凌少。”声音听了也让人骨头酥了酥,我想:幸好我不是一个男人,还把持得住。
      我心里一直觉得妩媚小姐——其实是乌眉小姐,但是显然没有妩媚好记,又写实又抑扬顿挫——
      应该很喜欢凌风来着,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她先前跟我握手的时候的那些细节,无一不是故意。在饭桌上明明坐了三个人,但是很显然我是被排除在外的那个,妩媚小姐很会找话说,而且绝对找的不是我能接上来的,什么经营投资类的东西我也完全不熟悉。于是在妩媚小姐的小心机里,他们俩被隔成了一个单独的世界。不过我从来不擅长说话也不乐意说话,所以一个人大汗淋漓挥汗如雨的埋头吃火锅。凌风不愧是一个好好先生,在招来服务员单独为妩媚小姐点了一份甜点之后,为自己点了一杯咖啡,还问我:“要不要来点饭后甜点?光吃辣不好。”我不用抬头都知道他的眉头扭成了一个结,还在同肥牛鏖战到底,但是停了筷子之后,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冒烟,所以问他:“有绿豆汤吗?”
      他翻了翻,说:“有。”
      我想了想,试探着问:“要不来一份?算了,还是两份吧。”
      妩媚小姐嫣然一笑:“真看不出来,新新很能吃呢。我们那些留学生里,女孩子最多能吃一份绿豆汤呢。新新好有福气呀。”
      她那声新新把我恶心到了,我要是听不出来她的讽刺就怪了。你说同样是喊别人昵称,人和人的差别怎么那么大呢?我陌生人一个,可以说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显然不把这点恶意放在心上。因此我故意打趣:“我记得有一个人说,知识分子的饭量都是和知识量成反比的。我没有留过学,没有乌眉小姐懂得多,自然就比乌眉小姐吃得多了。但是饭量和衣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合适的,实在不好以偏概全啊,再说了,我吃那么多也不胖啊。”
      妩媚小姐直接忽略了最后一句话,掩口笑得收不住声:“新新真是幽默。”再没有后话,我们仨都安安静静的吃起饭来。
      在喝完汤后,我马上起身去上厕所,妩媚小姐一句:“新新等等我。”我无奈停下脚步等她,她亲昵地把胳膊挎在我的胳膊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我们在镜子前洗手的时候,妩媚小姐有点猝不及防的问:“新新你认为凌少是怎样的人?”声音婉转得像黄鹂鸟。因为吃辣声音有点不正常的我回了句:“还好。”粗声粗气地。
      妩媚小姐笑道:“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好,从小学开始,凌少就是一个阳光的男生,好多女生都给他写过情书,可是他看都不看,直接就扔进了垃圾桶。我应该是第一个递情书给他成功了的吧。后来......”
      我最害怕几个故事,一个是鬼故事,听了我大半夜的会失眠。另一个就是情情爱爱之类的拖泥带水你死我活......的爱情故事,我最喜欢的剧情是:有一天一个樵夫喜欢上了一个牧羊女,刚好牧羊女也爱他,后来他们生活在了一起。
      显然妩媚小姐的爱情故事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的,所以我有点头痛的揉揉太阳穴,大喊:“停停停,总之就是你和凌风是一对儿吧?”
      妩媚小姐抿嘴一笑,微微点了点头。我想人真的不能和人比,我点头感觉就像鸡啄米,但是人家就是天鹅昂颈一样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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