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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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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让我第一次体验飙车的一天、让我感慨不已的一天、让我泪潸潸的一天、让我揪心的一天、让我认识到了什么叫奇峰突转的一天、让我大悲大喜的一天、让我到今天还能写出这么多废话的一天--------
----------------------------------我已经不愿意再详述了。
我只想说,喜欢男人这个特性,不只是妈妈可以遗传给女儿,且爸爸也可以遗传给儿子。
而天下父母心是:
只要有一点点机会,也决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去吃自己一辈也没有逾越过的苦。更何况是在一切抉择权正攥在自己手里的时候!
虽然席衍一再指责我不但没有完成交代的事,反而还戳了漏子,但我还是坚持我是拥有让他为我做三件事的资格。理由:
一:我并不是没有完成。我调查清楚了,邵晗事先并不知道他席衍的计划。交代的事务之中,也没有不准告密这一项。
二:我不但观察了他知道以后是何行何止,而且还与他一起玩了一次命。还不够吗?
三:在我还没有想到要通知的时候,已经有人在通知了。但某人关机啊!这能怪我吗?
四:要不是我,他们能一起体验那个悸动人心的时刻吗!?
于是在其得到父母祝福的日子里,我正大光明去交代我要他答应的三件事了:
一:
今后一定要全力支持我环游世界的的经济需求,不管我是不是名画家。
(他两人加一起,做不出事业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个支持所需的来源大可不必担心。)
他点头了。
哈~
于是我递上了一副画,也是正式送的礼物,但要做的第二件事也就在其中。
二:
必需要把这副画挂在你们的寝室里。
(没说挂在客厅里,已经是留情了。至于画的是什么,话说那是一个落日晚照的黄昏之时,某高档别墅区,一位年轻男子正坐在阳台上看书,而另一位同屋之男子走上阳台,二话不说,看看对面右舍的阳台,俯首就对前者行那颇为窒息呼吸的非礼之事。两人貌似还挺享受的,状况比那晚霞还耀眼,直接把本姑娘吓到屋里去了,从此就再也不敢上那看晚霞的阳台了。画的就是那个比晚霞还耀眼的景色。)
二人看过后,沉默了几秒钟,点头。
三:
第三件事就很简单了,那就是:
必须再答应我三件事!
说完,不等其逐客棒至,我已遁回不远处的自己家里了。
坐在自家的小椅上想想,不觉思远,
自己因一系列的居非其位而走到了那个地方,再回来时,发现我对那一系列,件件皆无憾。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