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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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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记住,从今以后,你们就是神域的人,在我大虾哥手里,只要你们卖上性命,保你们荣华富贵,万世昌隆。……对了,没事多上这万神庙里听听和尚唱歌……九哥说了……这叫梵音,吸点咱的货在听着这个说不定还能成仙……”
香港,大帽山,万神庙。
头尖身长,还有一点驼背,偏偏还穿了件火红的夹克,站在庙前香火胖,倒是人如其名,活脱脱一只被烤熟的大虾。
神域,将警察们玩弄于鼓掌的神秘□□组织,也是全港最大的毒贩机构。明明所作所为将人引入地狱,偏偏自称为神,自称他们在拯救世人。
每年他们都要在这万神庙举办入社仪式,现在经济不景气,老板不客气,老爸不争气,大把的年轻人在街上游手好闲,堕落成混混,神域便成了这些混混心中的的名牌向往圣地。
“小五,我们就不该跟大虾哥,看他那挫样,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出头。”
当天晚上,两个刚入社的年轻人跪在菩萨前面,行礼求庇护。
说话的是不死鸟,据说这小子特崇拜圣斗士里的一辉……
“说起大虾哥,确实他实力和威信不怎么样,不过,有一点,跟着他安全。至少他对下面的兄弟还是挺不错。”小五灿烂一笑,露出一排可爱的白牙齿。
小五是个帅小伙,身上穿的不是紧身衣不是夹克,而是一件旧旧的白衬衫,脸上也不像平常混混那样黑漆漆,而是光滑滑,白面面,看上去有点虚。
不死鸟甩甩他朋克式的发辫,白了小五一眼,喃喃道:“喂,你当然不怕,你有冰哥罩嘛,冰哥和九哥的事大家都知道,是吧……我们可就惨了,就算大虾哥对我们好,难保其他的头不来找我们麻烦。而且要我说,我们和龙兴帮干架的时候,九哥说不定都不会理我们。”
小五狡黠可爱的笑了,每次有人提起冰,小五就会露出这样的笑容。
冰是社团的话事人,有地盘有人手,和组织里最高的领导人九哥目前处于暧昧不明关系时期。
这种事,在这种地方倒也见怪不怪了。
“没错,他比我大,而且九哥也喜欢他嘛。”小五嚼着口香糖,将耳塞往里面塞点,“其实没了冰,九哥什么也不是。”
不死鸟吐了吐沫,正好吐在了那观音的净瓶里。咂咂嘴,扯了小五的耳机,对着他耳边喊了句:“你丫真不怕死。”
小五满不在乎的眨眨眼,噗一声,也把口香糖背在那观音脸上,站起身来,掸掸膝盖上的土,轻轻说道:“我真不怕死,怕死就不会来这里了。你也第一天进来吧,告诉你个秘密。”
不死鸟凑过耳朵去听:“什么?”
“永远不要相信所谓神仙和宿命,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