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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我识字很早,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够不用查字典就能读完一张报纸了。后来,报纸已经不能满足我识字的欲望,我便开始疯狂扫荡父亲的书房。那些各式各样的书籍我大抵已经想不起来了,却诡异地记住了一篇传记。
      传记的内容以日记的方式讲诉一个女子简短的一生。她是一个孤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植物园实习,以期回到收养她的孤儿院家乡发展中草药,但她却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植物学家的女儿。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她甘愿嫁给植物学家的儿子。她一心一意以为等丈夫去远方当兵了,她就可以与爱人朝夕相对了。她不甘心将自己的清白奉献给一个男人,便委身于自己的爱人,而这深深地伤害了她丈夫的感情,在对她一番侮辱与伤害后含恨离去。这一对终修成正果的恋人幸福得忘乎所以,被身患冠心病的父亲发现,终于导致他病发身亡。他在遗言中说道,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而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他的女儿和媳妇同时患上了同一种病。这个病的名字就叫做同性恋。
      我那时候还小,在我朦胧的启蒙里还未有同性恋这样的词语,更不知道它在人们口中代表怎样的腌臜龌龊,我只是被这段惊世骇俗的感情震惊地呆掉了。我像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紧紧地扼住了喉咙,让我想哭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本能地拿起那本书冲到村外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里,偷偷地把它烧掉了。火焰熊熊地燃烧,随风摇曳翻飞,渐渐变为渺渺火星,化成灰烬。灰烬在风中飘飘荡荡,落在那些千疮百孔的暗黑里,变成黏糊糊的一片浓稠体,但那只虚妄的手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河岸上,望着满目灿烂的夕阳,终于潸然泪下。
      就在同一天,我烧掉那本书回到家里,再一次被震惊得呆掉了。家里就像遭了强盗一样,花花绿绿的糖果散落地上,墙上的挂画东倒西歪,鞋子被丢得东一只西一只,就连茶几上的电话也被摔得老远,听筒线胡乱地搅在一起。我呆呆地扶着门框,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母亲眼神呆滞地坐在地板上。她没有看我一眼,只是紧紧盯着面前的地板,久久才眨一下眼睛,一眨就落下一串眼泪。她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半截裙子盖住她的腿。一双好看的脚裸[露在外面,两条腿被泛着青光的瓷质地板冻出一块淡淡的淤青。脸上有未干的泪渍,在灯光的反射下照出一片黯淡的光,我就在那片黯淡里看到了我同样黯淡的未来。
      父亲就这样走了,带走了属于他的一切。他的奖章他的军装他的衬衣他的剃须刀,就连桌上三只一套的茶盅他都带走了他常用的那只,干净、彻底,就像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他安静而平静地拿走了属于他的一切,而不属于他的——比如我,比如母亲,他一概不要。我像是忽然明白了那些昂贵的零食和温声笑语的含义,真是愚昧,愚昧!我愤愤然地起身,捡起地上的糖果丢出了家门。这还不够,我唾弃它的肮脏。我又跑到门口,将糖果都捡到衣兜里,带到了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再狠狠地踩进那千疮百孔的暗黑里。肮脏了的父爱,只配活在垃圾堆里。肮脏了的父亲,不配得到原谅。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但我的眼泪流了一路。
      我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还是坐在地板上。她像是失去了提线的木偶,眼神呆滞,毫无生气,一动不动。她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我抱着她,喊她,她都不应。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她饱满的嘴唇已经皲裂,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她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几岁。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无声地反抗这一切,没有只言片语。我也那样看了她一天,没有只言片语,直到这一片沉寂被阿甘婶的破锣声搅碎了。
      那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一双大脚铿铿踩在地板上,有一种踏穿地板的气势。她一进门就开始呼天抢地,脸上挂着不知有多少真情的眼泪,粗鲁地推开家里每一扇门查看,连厕所都不放过,口中一直哭喊着父亲把他们家男人带坏了,带走了。她的男人,就叫阿甘,是个很憨实的男人,据说曾是父亲出生入死的兄弟,两人亲如手足,一起当兵,一起来到这个地方,一起在这里娶妻生子。他逢年过节都会来家里拜访,偶尔唠叨一下他这个没教养的查某和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还是大哥你好。”他总是唯唯诺诺地这样说,然后嘿嘿地憨笑,露出一排长期吸食烟酒的黄黄的牙齿。父亲通常只是弹着烟灰,没有回应。
      阿甘婶聒噪的声音一直在继续,这出没有对白的独角戏她演得不亦乐乎。她说父亲是外省猪仔,联合起来欺负他们,占他们的地方,睡他们的查某,最后还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她说我们是粥锅里的老鼠屎,是害群之马。她站在母亲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她,说她是红颜祸水,是狐狸精,是罪有应得。母亲没有抬一下眼皮,她像是聋哑了,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任由着阿甘婶数落她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我为她出头,被阿甘婶推倒一边,她也不看一眼。门口挤满了一群看热闹的查某,还有三两个村公所的管事,但没有人为我们说话。叽叽喳喳地响着一些声音,我什么都听不清,只剩下一张张嘴在动。
      围在外圈的男人肆无忌惮地盯着母亲。这是个深居简出的女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美人。据说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堆男人上门求亲,但不知为何她最后竟选了父亲这个阿甘婶口中的外省猪仔。或许,曾经的父亲真的很英勇,在这个小小的镇上,也唯有他这样的男人才配得起她这样的美貌。般配如斯,他们本应该天长地久的,所以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父亲为何那般决绝,母亲又如何此般淡然,难道父亲大陆的那个老婆比母亲更漂亮吗?直到很久以后,我又在父亲的书中看到了那张被撕成两半的黑白照片。照片已经发旧发黄,被人小心的粘合在一起。年代久远,依稀只能看见照片上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婴孩,一个小男孩拉着她的裤管,旁边站着一个年长的女人。照片上的女子,打扮得一点都不漂亮,可以说是非常庸俗,相貌更是不如母亲,但那个笑,温柔极了。那个眼神,在我的学识增加些许之后终于可以找到了一个词形容——含情脉脉,大概就是老婆的代名词吧,不是美丽或风情可比拟,而是一双眼中只有彼此的缱绻。这就是父亲心心念念的那个大陆的家,他的妻儿和母亲,于是他回到了那个我们在书本上叫做水深火热的地方。
      一个女人的卑微莫过于此了,但这样的卑微却是她咎由自取。美丽的女人,在男人眼里就是一件奢侈的附属品,有她,也许会颜上增光,比如牙齿;没她,也是无关痛痒,比如盲肠。而母亲之于父亲,就是盲肠的意义。因为他的牙齿,在大陆。
      母亲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抬一下眼皮。众人渐渐散去。在他们眼中,别人家的戏始终是茶余饭后的赏玩,哪里比得上回自己家给老公孩子做晚饭来得重要。
      天黑透之后,阿甘回来了。他推开门进来,轻轻叫了一声“嫂子”,似乎终于把母亲的魂叫回来了。她缓缓地抬头,有几秒钟的时间,黯然失色的眼睛慢慢变得流光溢彩,就像经过寒冷的冬季慢慢吐春的草木,一眨眼便已春意盎然。母亲倏地从地上站起来,想要扑过去,但她整整坐了一天一夜的身子早已冻僵,麻木,没有知觉。阿甘扶着她到沙发上休息,但她不肯,蹒跚着走到门口,急急求证父亲是不是回来了。
      “嫂子……”阿甘这样木讷地叫着,他的头低得很低,似乎很是愧疚。“他真的走了。”他说,“我亲自把他送上船的,我亲眼看着他走的。”
      “我不信!”母亲忽地大喊起来,她的头发散落下来,看上去像个竭斯底里的疯子,她再也不是我那个温柔娴雅的母亲了。她的手紧紧揪着阿甘的手臂,“我不信,我不信他就这样走了。他是不是就在外面?他肯定在气我,气我说那个女人坏话。”她还要走出去,阿甘扶着她。门外早已漆黑一片,在杳杳冥冥的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冰凉的夜风四处流窜。
      “嫂子,他真的走了。”他又小声地说。母亲终于沿着门框滑到了地面,泪流满面。母亲沉默了两天之后终于爆发,凄厉的哭声一直在房子里回荡。我想我也应该哭,心里莫名的悲痛压得我心口好疼,可我的泪腺像是干涸了。我身体里的战斗细胞却完全清醒了,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冲上去,对阿甘拳打脚踢,让他还我父亲。阿甘没有制止我,只是一脸愧疚地看着母亲。不久,阿甘婶就来了,怒气冲冲地拉着他的胳膊死拉硬拽地拖走了。房子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夜渐渐静下来,我终于在沙发睡了过去。
      那一年是一九七二年,我十岁,国小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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