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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我从小就认识罗旭。不,不,请不要说是青梅竹马,这个词太可怕。因为大概只有被虫子蛀了的青梅,才会想要罗旭这样的竹马。
      小时候爸妈工作忙,便把我丢到了外婆家。罗旭小我两岁,生得白白嫩嫩软糯可爱,成功地成了我的跟班。我俩凑到一起闯祸无数,一起揪过猫的尾巴,一起被鹅撵过,一起揍过邻居家的小孩,又一起被邻居揍。总之祸害到邻居家的狗见到我俩都摇头的地步。

      后来,我上了学,只有在寒暑假的时候去外婆家跟罗旭厮混一阵。再后来,我上了高中,课程紧,就不大回去了。再再后来,罗旭爸趁着行业风口,一路扶摇直上,改头换面成为当地著名企业家,罗旭从一个厮混在乡间地头的小混混一跃而成横晃在都市街头的不良少年,那一年,我刚考上了F城的F大。
      再再再后来,他晚我两年也考进了F大,他妈妈知道我也在这个学校后,拜托我照顾他。

      我尽师姐、老乡、童年故友之谊,去机场接他。
      乍一相见,我拒绝承认我们之间的差距。因为,我的个头大概小时候长得太猛,于是刚到一米六的时候,就停滞不前了,而眼前的罗旭,却有着比我高出一个头的挺拔个头,俊秀风流的眉眼,以及常年游荡在外晒出的健康的颜色。
      他见到我,远远地就喊:“姐姐,姐姐。”
      当时,这声姐姐喊得我甚欣慰,无论外表如何,这娃骨子里还是当年那个软软糯糯的小可爱。

      罗旭妈妈简单陪他看了圈学校,就回了,飞机起飞时,他似不舍地揉了揉眼睛。此情此景,让我慈母的心瞬间泛滥,安慰道:“第一次离开父母离开家,难免难过。不过适应一阵子就好了。走,晚上请你吃饭,吃饱了就不想家了。”
      罗旭回头,眼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摆脱了父母的喜悦。
      “还这么爱吃啊!”他退后两步笑嘻嘻地看着我,“奇怪,这么能吃还长这么矮。”
      这小子,很欠揍啊。

      罗旭继续说:“姐姐,我知道我现在很帅,咱们也很熟,但是你不能杀熟,我不喜欢姐弟恋的。”
      “什、什么?这哪跟哪啊!”望着眼前这位的自恋男,我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你自己吃饭吧,我要去会师妹!”他冲我挥挥手跑了。
      我怔在原地,不对啊,他自己都是师弟,哪来的师妹?
      “F中的!”他喊,“说好了明年考咱们学校的!”
      靠!F中是本地高中,而F城离我们家乡几乎横跨了半个国家,他是怎么勾搭上的?
      我站在F城秋日酷烈的阳光下,郁闷地想:岁月果然是把剔骨刀,把当年的纯良小可爱,就这么剔成了不纯良的渣男。
      随后的大学四年,渣男罗旭摧花无数,而我则因为拖了他这么个油瓶,无人问津。

      大学毕业后,罗旭未成年时期幸存下的压岁钱尚有结余,于是在F城首付了一套房子,而我每月的薪水尚有结余,于是成了他的房客。但由于我的工资结余并没有那么充分,于是我利用了师姐、老乡、童年故友的关系,生生缩减了房租,用只能租一个四平米卫生间的钱,占用了整整二十平米的卧室。
      不过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的关系愈发地不平等。
      房东和房客已经是悲剧,而现在还要加上少爷和老妈子,当然这还不是最悲剧的,最悲剧的是,在我逐步迈入大龄未婚女性行列的时候,却还要眼见着罗旭一个又一个往家里领着越来越漂亮年轻的女孩……
      他有着和影帝一样的审美和追求——女孩们稳定地保持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

      而我命运的转折,就发生在这所房子里,始于一个五月的早晨。
      每年这个时节,如果不出意外,天天都是艳阳天,而街上从人到动物再到植物,都散发着澎湃的荷尔蒙,而我则恰恰相反地进入了休眠期。
      因为我痛恨那些走在街头玉树临风的男人。
      不,不,这话说得不对,我怎么会痛恨他们呢,他们是我梦寐以求的啊。我痛恨的是他们臂弯里挂着的那些花枝招展迎风而动的小姑娘,她们个个像生涩的小果子一样提醒着我,自己已经熟过头要过保质期了……
      同样,五月也是罗旭的活跃期,按捺了一个冬天,他必将按捺不住地牵着他的姑娘去亲近大自然,终于不会成双成对地在我眼前刺激我了。于是此时,我便会理所当然眼不见为净地开始宅了。

      这天周一,连续大半个月加班,老板见我已初现猝死的征兆之后,发善心给我放了天假。我抱着死也要死在床上的决心,照例做着有关男人的梦,正睡得昏天黑地之际,却被连续不断的敲门声吵醒。
      方才梦中,我成功调戏了楼下那个帅气的年轻安保,现实的声音传到梦境时,我俩正准备行那不轨之事。要知道,美梦被打断是十分难受的,于是我气急败坏地扯着嗓子喊罗旭。罗旭毫不示弱地喊着我。我俩坚持不懈互吼了近十分钟后,罗旭终于起身开门去了。
      这就对了,因为根据精确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一大早罗旭红颜知己敲门的概率为97%,剩下的3%是送快递的、收物业费的、敲错门的……
      罗旭开门,嘀嘀咕咕了一阵后,突然喊:“夏甜,找你的!”

      我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这声“夏甜”,是我和罗旭间的暗号。
      我有一个很甜的名字和一个很挫的外号,但对于罗旭那张无恶不作的嘴来说,外号已经取代了我的名字,这曾让我在不少帅哥面前丢尽了面子。于是在我打工赚了第一笔钱之后,请罗旭大吃了一顿,席间,罗旭怀疑地看着我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是的,那一餐的议题只有一个,让罗旭以后不要喊我外号,只喊我名字。罗旭是个吃人却毫不嘴软的恶毒的人,事实证明,他果然白吃了我一顿。
      几年后,我又请他吃了一顿饭,议题依然是不要喊我外号,但理由变了,我眼泪汪汪地看着罗旭说:“姐年龄大了了,经不起这样的摧残了。”长大了几岁的罗旭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思考了半天最终和我约定:在帅哥面前一定喊我名字,其他时候才喊外号。

      今天,他喊了我的名字,还用了特别正式的语气,声音竟然也特别蛊惑。
      我看到过一种“雄竞”的理论,就是在自然界中雄性为争夺生育权,会全方位展现自己的魅力,包括体格、羽毛以及声音——可见,门口见站了个帅哥,而且很可能帅到不仅让罗旭严肃了,还可能让罗旭产生了危机感。
      我迅速褪掉肥大的被当做睡衣裤的旧衣裤,换上件小吊带,修身瑜伽裤,抹了下眼角,打开了落灰的腮红……
      外面罗旭不耐烦地喊:“夏甜,你睡死啦!”
      我从梳拢的头发间拉出那么一两缕,这才缓缓走到门口,用慵懒的声音装作不经意地问道:“这么早,是谁啊?”
      “哼!”罗旭不屑地哼着,用手指在我眼角蹭了一下,“你睡觉不卸妆的么?”
      我拍掉他的手,向外张望:“什么事啊?”
      “自己看!”罗旭这才让开一直堵着的门,表情分外严肃。

      门外好像我一直以来最最美好的梦。
      苏莫风站在门口,风神俊秀,表情庄重。
      他说:“夏甜,请跟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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