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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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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生
“娘,娘!孬孬不见了……孬孬……不见了……”
简朴的青石小院里,夏花染卷着袖子,围着围裙,弯着腰,正准备将木盆里刚刚洗完的衣服晾起来,突然冷不丁的被人从后面抱住了大腿。然后便是一阵晃,还伴着清脆稚嫩,带点鼻音,似乎下一秒就要哇哇大哭的惊慌大喊。
被突如其来这么一阵晃,夏花染差点站不稳摔倒,她急急稳住身子,一边放下手中还是湿的衣
服,随手在麻布围裙上擦了擦,一边快速转身蹲下,抱住了正眼含两泡泪,嘴巴扁扁,大有凶猛一哭架势的人儿。
“修儿不哭,慢慢告诉娘,怎么了?”帮眼前的人儿理了理因为快速奔跑而弄乱了的衣襟,夏花染拍拍他的脑袋,清丽细致的脸上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问道。
“娘,孬孬不见了!早上吃过饭之后我就没有见过它了,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找到它!娘亲怎么办?”眼前这个四五岁左右的漂亮小男孩是她的儿子,夏离修。而孬孬,则是他们家养了多年的小狗,也是家里的一份子,是离修的玩伴。
“你别着急,娘帮你去找好不好?”微微敛了敛眉,这会儿都已经是残云合暮了……
孬孬很恋家,很少这么晚回来的。
但是看着眼前瘪着嘴皱着脸的小脸蛋,夏花染凤眼里闪过一丝温柔,随即浅浅一笑,扶着小人儿站起来:“它兴许是贪玩,忘记回家了,来,舅舅来了,你先找舅舅玩一会,娘亲现在帮你去找找。”
朝随后走来的十五六岁少年点了点头,夏花染低头亲了亲儿子的额头。那个白净俊秀的少年是她的弟弟,夏云绿——夏姓夫妇膝下唯一的儿子。
见眼前人儿仍然皱着脸泫然欲泣,夏花染不由得眨了眨眼睛,郑重其事的举起三根指头保证道:“娘向你保证,一定会帮你把孬孬找回来的,好不好?”
孬孬应该不会跑太远,安然村不大,想来是看到别人家的狗狗跟着闹着玩去了。
“好吧……娘最厉害了,我相信娘,舅舅,带我去玩!”听见夏花染这么说,夏离修纠结地挠了
挠脑袋,终于松开了皱成包子的脸蛋,重重地一点头,撒开小短腿,欢乐地跑向朝他张开双臂的少年。
有娘在,孬孬一定很快就回来了。因为,他的娘亲是村子里最厉害的人了!
他见过娘徒手把一条偷偷爬进他们家想要咬爹爹的大蛇的脑袋捏爆;见过娘把隔壁王婶家走丢的老爷子从深山里面用一只手扛回来;见过娘把村子里大林哥哥摔断的腿用力甩了甩就给接了回来;他还见过娘亲给李爷爷家的奶牛小花接生哩!
他还见过……
哎呀,反正就是很多很多啦,娘亲可是村子里的最厉害的人,乡亲们都可喜欢她了。所以娘亲一定会很快把孬孬带回来的!
夏花染看着儿子蹦跳着拉着云绿跑了,失笑地摇摇头了。随即,她快速地将木盆里的衣服晾好,然后转身踏出院子,准备四处找找,看看孬孬在哪儿。
六年了。
自她醒来,到如今,已是六年时光了。
这时光荏苒,她却分外的满足。
没有了血海深仇,没有了黑暗血腥,没有了残暴杀戮,只有安详,只有宁静。娘、云绿和修儿给了她新的家,让她重新有了爹娘和弟弟,还有自己的孩子。如今的她,每日帮着爹娘做些农活家务活,和爹娘绿儿修儿一家人过着与世无争的平凡小日子。
原本对农活家务活一窍不通,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因为这十年积累的非人经历和经验,竟意外的成为了村民们口中的巧姑娘。
她以前从未想过,原来那些用来或杀人或自救或卑鄙或迫不得已的手段和东西,在未来的某一天,竟然也可以成为帮助他人,让他人感到愉悦和开心的东西。
始料未及。
她虽想彻底告别过去,但却不介意用原来她弃之如敝屣的东西来帮助那些真心待她好的人。
这样子,她会觉得,她的过去没有那么不堪。
她从不觉得累,虽然住的是简陋的木屋,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是粗布麻衣,但小小的安然村,却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和满足。
爹娘待她极好,云绿很懂事,很尊敬她,修儿也越长越可爱。村民们也很快接受了可以说是来历不明的她——就连对爹娘,她都一直未曾坦白自己的过去。
她不说,不是不信任,而是觉得往事如烟,就该随风而逝。既然已成昨日,又何必说出来徒增伤感呢?
因此,她只说出来游玩,却不慎遇上土匪,家人和丈夫被杀光,而她,跌落悬崖。
她很开心拥有这样一个重生的机会,平平淡淡,却最是幸福。
那么想着,夏花染一边一路寻找着孬孬的踪迹。
孬孬很好认,整个村子再也不会有哪只狗能长的和它一样了——都怪他们太宠着它,以至于让明明本来应该矫健壮硕的它吃成了超越种族的圆球样。
好吧,其实,她含蓄了。浅白点说,孬孬看起来根本就是只长着猎狗脸的猪……
所以找起来应该会相对容易,毕竟孬孬的体积实在不容易让人忽略。
想到这里,夏花染眼里闪过一丝紧张,如今孬孬也是她的家人,它会不会出事了?虽然说这安然村并不大,也一向和平安宁,但毕竟它从来不这么反常的,除了……
突然想到了什么,夏花染脚步一顿,微蹙的眉一松,眼里闪过一丝放松和笑意。
她怎么忘了呢,这时候……差不多是孬孬的发情期呐……
每年这个时候,孬孬,嗯……总会有在外流连搞失踪的一段时间。她只要找遍村子里有养母狗的人家——屋外的草丛或是隐蔽的栅栏四周应该就行了。因为发情期的孬孬总是很积极地守在人家小母狗的家门前,眼巴巴地满地打转摇尾巴,然后顺便撒尿占地盘……
夏花染想着,眼里闪过笑意。但还是脚步快速地沿着小路向最近的王婶家走去。
修儿很紧张孬孬,她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她记得,王婶家养了只漂亮的小田园犬。
想着想着,就远远看到了正在自家院子里收着菜干的王婶。
那是个平凡朴素有些圆润的妇人,长相很和气,总是乐呵呵的。此时,她正卷着袖子,弯着腰,
细细整理着院子的木桩上放着的圆形盖帘上的菜干。见到不远处向她走来的夏花染,她直起身,脸上露出一个灿烂和蔼的大笑脸,高声招呼道:“是花染啊,来来来,吃过晚饭没?要是还没吃,我刚做好饭呢,一起来吃点啊……”
那笑容不是客套,而是真真诚诚的那么表达着,这让饶是冷情惯了的夏花染也不禁心里一暖,浅浅笑开了脸。
“不了,王婶,娘已经烧好了晚饭,就等我回去吃了呢。下回我一定找个机会来好好尝尝您的手艺。这会儿啊,我是来找我家孬孬的,约莫又发情了,没回家,把绿儿急得快哭了,所以来看看它有没有在这儿缠着你家小双。”
王婶一听,乐了:“你这丫头,怎么还是这么客气呢,真是!不过今儿个,我还真是没瞧见你家孬孬,我家的小双啊,早被小赵家的大虎给拐走了,这会儿还没回来呢……”
说着,放下手边的事情,迎上已经走进院子的夏花染,王婶淳朴的脸上这会儿满是夹着……额,八卦的笑意。
“不过啊……来来来,”说着一边拉着夏花染走向院子外头,王婶指了指不远处山脚下的一座竹屋,贴着她的耳朵接着说道:“你可以去那儿看看。“
“那儿?“夏花染有些困惑。
据她所知,那竹屋已经空置了许久,原本住在那的孤寡老人沈大爷去年去世了之后,就没人再入住了。
“你还不知道啊,前几日村里来了个奇怪的年轻小伙子,模样可俊俏了,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农家人。谁知他一来竟就一口气买下了村里的好几亩收成最好的田地和沈大爷留下的那小竹屋,说是什么合他的意。可是他一个人,哪种得了那么多亩地啊?起初大伙都觉得他很奇怪,但是后来见他态度诚恳,一天到晚总是笑吟吟的亲切得很,平日里除了做些农家活也没什么别的奇怪举动,也就没有在意了……“王婶的发亮的表情说明了显然她很乐于传播这样的生活八卦。
譬如谁家的猫咬了谁家的鸡,谁家的媳妇生了个女儿,谁家的汉子动了纳妾的念头结果被暴打……诸如此类的生活小八卦,是村里头王婶这样的妇女们最大的生活爱好。
而显然,这几日的最新八卦就是关于那个新来的奇怪男人的。
不过……
“是吗……但,这和孬孬有什么关系吗?”很耐心地听完王婶的阐述,夏花染失笑地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进入正题。村里新来了个年轻男人她是知道的,但是她没去关注,听娘提了句就过了。对她来说,这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
“呃,我没说吗?”王婶恍然大悟带着点尴尬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地点点头。
“哈哈,那个啊,我是想说那个年轻小伙子啊,养了只非常漂亮的小母狗,把咱们村里的小公狗啊,都给吸引过去了,一只只的,在那竹屋外虎视眈眈的盯梢,没准你家孬孬就在那儿。”不好意思地挥挥手,王婶圆润的脸上带着好笑。
“好,谢谢王婶了,那我这就看看去,您忙,我先走了。”点点头,将滑落在脸侧的头发勾到耳后,夏花染朝王婶点了点头,带着些愉悦的笑意,指了指那小竹屋。
“去吧去吧丫头。”挥了挥手,王婶笑眯眯地看着夏花染离去,心里不禁感叹。
多好的姑娘啊,长的俊俏,饶是最朴素的麻布衣都遮掩不住她姣美的模样、清丽的气质。性子虽然有些冷淡,心地却是极好,又贤惠又能干,实在是个难得的好姑娘,怎么就落得这样苦命的下场呢,年纪轻轻的就成了寡妇……
不过她那儿子还真可爱,模样实在太讨喜了,改天一定要趁抠门的夏老头子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拐过来养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