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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pis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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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是她最喜欢的单词。
它是人生中的一段经历,是小说片段,是插曲。
你是否有过一段经历,像艺术化后的小说片段在漫长的回忆里将在不断打磨、修剪,为它加上安静的插曲?
人生就像电影的一帧画面。人惯于美化自己的回忆,以便记忆回溯时不被刺伤——宋知比常人更早意识到这一点。
夜深人静,大脑是自动读档的机器,打磨过的记忆突然闪回:
All too well.
她的心脏一阵钝痛。
每个人的episode,回忆碾过去时都平淡而刻骨,恰如一个蘸满阳光的客厅里、金灿灿的童年午后。
她也一样。
忘不掉小城深冬里,暖色的路灯加热冷空气,她的目光追着自己呼出的雾白色热气上升,仰头看漫天雪落下。
偏过头去,望之文,志文望着她。
他的目光像海,路灯下他的眼睛发亮,不明快,不像星星,却如鬼魅如洞穴里的艳火。
她忘不掉。
忘不掉发现对方也同样爱听She Her Her Hers的惊讶。
摊开的尤利西斯,叠成小山的手写信,泡开的浓茶,写在手心的名字。
“告诉我自己我爱你,‘亻’和‘尔’,你作为一个人的让我爱你,我爱你因为你是你。”
信纸猛然被宋知攥紧,“你好肉麻!”宋知一时脸热,偏过头去,“孟浪!”
他的下一句是:
“‘我爱你’是舶来品,我爱你不是。”
像极了那晚他吻了吻了她的额角,满是珍重和疼惜。
毕业后她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既然都是为温饱,倒不如大胆做一把自己喜欢的。
现在她在一家音像馆工作了近三年,马上就要从实习员工转正了。
日子总得过下去,这些日子里的期望,让每一天都有盼头。
每天都喜欢把磁带码放在他们应该在的区域,喜欢进的新专辑撕开塑料膜后的试听,喜欢打扫时欣赏每一张专辑的封面,喜欢用短的只有一根脚趾头长的白粉笔在棕墙上悬挂着的小黑板上歪歪扭扭的写下
“周周CD销量top”
每当这时她才开始专注于专辑的名字:
“浪潮上岸”
她喜欢这个凉爽的名字,所以在她把这个名字从excel上抄下来时,她用粉笔在它后面画了一个淡得看不清的心形。
“然后下一个是……”她自言自语的念道,边将拿着粉笔的手下移一边把头凑近电脑。“《Location》”她写下专辑名,“歌手是……”她的手右移,一顿,又凑近电脑——
“She Her Her Hers。”
她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之文的印记快从她的视野里淡去了。
宋知工作后没人知道他以前和谁最要好,从一开始认识她时就知道她惯于独来独往。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钟爱《episode 33》。她每次戴上耳机去听这首歌,都感觉鼓点像心跳,她的心里好像落了一场大雪。
“还在听?”
抬起头,是惠红姐抱着一摞牛皮纸包,自上而下挑着眼睑调侃她:“都下班了,不去和男朋友约会?”
宋知无可奈何的垂下眼,笑了笑,把腿上的小黑板放到桌上,站起身来,“哪来的男朋友?”她狡黠的望了一眼红姐,“红姐放心,还没有——”,她踮起脚把小黑板挂到墙上,卸下一口气,扭头笑得明艳,“还没有情况,早着呢,没那么容易上男人的当。”
惠红哈哈大笑,宋知像突然意识到自己说的话太孟浪,脸红了,也低下头抿嘴笑。
“那你主动出击抓个好的呗。”红姐好笑的看着这个讨喜的小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