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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伟大的哥谭市 ...

  •   宏伟的冥王宫殿中,数十团合抱大的地狱火点亮了色调昏暗的大殿,眼眶中燃烧着黑蓝色幽灵火焰的骷髅骑士十五个一排,对称整齐地站在两边。四十来个披着黑色袍子的低位死神斜斜的握着镰刀,头也不敢抬地站在大殿下方,安静的大殿里只剩下端坐在王座上的神明翻动纸张的声响。

      匍匐在主人脚边的刻耳柏洛斯感受到主人风雨欲来的怒火,大气都不敢出,安静如鸡地趴在地上假装自己只是一个雕塑。

      赫尔淮斯从来不关注人类如何发展,他甚至不关心奥林匹斯神系如何发展,但他万万没想到,生命只有百年战斗力约等于没有的人类居然如此能作死。

      远的不说,他也不想翻过去再看一遍,就拿近一百年来说——

      什么一战、二战、保卫战,堪称人命绞肉机,犁地似的一犁就是以万为单位,积攒下来的亡灵保守估计得用亿来衡量。

      自打他接手冥界以后,冥界就脱离了奥林匹斯神系,如果非要给冥界和地狱排一个名位,他的冥界是离死亡最近的,地狱都要推射一地,这也直接导致了冥河对岸亡灵滞留严重。

      地狱和天堂互有摩擦,数得上趟的圣战不知道展开了多少回,每回打起来就是百年千年,这期间的亡灵该往哪儿走?

      离死亡最近的冥界。

      可冥界已经随着它的主人一起陷入了沉睡,亡灵进入冥界只能在冥河对岸滞留,而打完圣战的地狱和天堂也无法在冥界主人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冥界引渡亡灵,怎么办?

      等着。

      有些亡灵一等就是几千年,上万年的也不是没有。

      人死后去哪儿,是跟他们生前所在的地域和信仰的神系有关的。神系又被分为了无数个,同一个民族甚至有几个不同的信仰,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于是,神系被简单粗.暴地分成了东西两种。

      东方神系不关赫尔淮斯的事情,他属于西方神系,哪怕他的力量来源和他所在的奥林匹斯神系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他也是奥林匹斯神系的第四代天神。

      西方神系也有很多神系,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的发展,众多神系已经没落。现在,势头最强劲的非地狱和天堂莫属,恶魔也算神,堕神路西法嘛。地狱和天堂互相看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信仰之争灵魂之争也是日渐激烈。

      信仰天堂的归天堂,信仰地狱的归地狱。
      心怀善念常行善事者归天堂,自.杀者作恶者心怀污秽者归地狱。

      天堂有七美德,地狱就有七宗罪。

      那不信仰天堂也不信仰地狱的归哪里?

      归冥界。

      继哈迪斯之后主宰冥界的赫尔淮斯是特殊的,你既可以把他当做奥林匹斯天神信仰,也可以把他当做死亡的代行者。

      他是死亡的继承人,他算是半个死亡概念的化身。

      灵魂是力量的一种,尤其对死亡系神明或存在增幅极大,在亡灵归于死亡之前,接收他们的地方可以费尽各种手段从他们身上获取力量。从死亡那里进入轮回的亡灵都是空洞茫然的,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感受不到,这才是干干净净地去。

      所以,灵魂是一种资源,是资源,就必定会收到争夺。

      天堂和地狱所谓的圣战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天使和恶魔有些时候是可以合作的,信仰的确是个要命的问题,但资源同样要命。

      尤其是……

      在信仰凋零的现代。

      身为死亡的继承人,自然没有哪一个敢在他的头上动土,他的蛋糕不能动,就只能去动别人家的了。毕竟僧多肉少,信仰凋零力量不足,就别怪别人大拳头砸下来了。

      天堂有一个唯一创世神上帝,到了天堂的灵魂能不能回归死亡都是一个未知数,死亡也没有为这点灵魂质问过上帝,可背地里两边是怎么想的……谁知道呢?

      概念神明和创世神谁也不怕谁,真打起来了,上帝就一个人,无尽家族可有七个人,围殴都能把上帝围死。

      但也不至于到那一步,近百年来,真正信仰神明的人是越来越少了,这对死亡而言也是最有利的。

      赫尔淮斯合上翻看完毕的亡灵册,伸手拿过另一本,他一边翻开漆黑的封皮,一边想:如今看来,死亡和我做这个交易不止是为了留退路,也有这一点的原……

      嗯?

      这是什么?

      赫尔淮斯惊讶地挑了挑眉,下方的低位死神们把头低得更低了。

      他新拿在手里的亡灵册是未收割名册,封皮上的文字是猩红色的,上面记录着需要收割但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收割的人员名单。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毕竟他沉睡了那么久,有十几本都不足为奇,令他惊讶的是书写人员名单的颜色——

      是恶臭难闻的黑绿色!

      整整十页,全部都是!

      死亡在上,这十页就有近百个人!

      冥界书写亡灵姓名生平的颜色是有严格规定的,按照善恶是非而定。

      黑色是标记罪恶的颜色,越罪恶的颜色越深;白色是标记善良的颜色,越善良的颜色越接近雪白色。

      大部分人是灰色和浅白色,像雪一样白的没有几个,浓稠到几乎凝成实质的黑色也没有几个。前者是被天堂追求的模范标准,后者是被地狱垂涎的绝世佳肴。

      其中有两种颜色是最特殊的,一个是金色,一个是黑绿色。

      金色,只有用“伟大”来形容。

      伟大到什么程度呢?
      堪比神明。

      奥林匹斯神系中记载的那些英雄只有很少一部分能达到金色,信念、意志、行动,三者缺一不可。

      至于奥林匹斯神系的神明们……呵呵。

      黑绿色,已经不能简单地用邪恶来定义了,赫尔淮斯称这样的颜色为“必须抹除的罪恶”,可以用“灵魂浸染在世间最深沉的罪恶之中”来形容。

      念由心生,是善是恶,是正是邪,都由人自己决定。环境很少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因为环境到底是死物,人的内心才是至关重要的,人是会互相影响的。

      能用黑绿色作为标记的,无一例外,都是沉醉于罪恶的。他们向往畸形的死亡,他们用别人的生命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的欲.望必须用别人的生命和鲜血才能够满足。他们兴奋于扭曲希望,他们渴望将善良拖入深渊,他们手舞足蹈地逼着他人恐惧、尖叫。

      他们为杀戮而杀戮,为绝望而杀戮,为恐惧而杀戮。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脚下的尸骨累累如山,得不到解脱的怨灵缠绕在他们周身,咆哮着、无用地撕扯着。

      如果说因为恶念而杀死十个人就是黑色,那么,这些用黑绿色标记的人起码因为自身可笑的恶念杀死了五十人往上!

      赫尔淮斯是死神,但他敬畏生命,他尊重每一个生命。

      善恶的概念从不是他定下的,所有概念存在的时候它就存在了,善恶也不是恒定不变的,但践踏生命的,都是恶!

      令他惊讶的还有一个,这些人大部分都来自同一个地方——

      哥谭。

      银发神明合上亡灵册,看向下方,嘴角微微上扬,但没有半点笑意:“哥谭,是什么地方?”

      下方的低位死神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了一会儿后,他们一句一句地接着说:

      “伟大的哥谭市,辉煌的哥谭市。”
      “她像披着薄纱的美人,她像伤痕累累的女王。”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墙阁楼间。”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来寻。”
      “瘦弱的少年披上了披风……”
      “美丽的灵魂变成了蝙蝠……”
      “……血红的大嘴在尖声厉笑,邪恶的小丑游荡在黑暗之中。”
      “企鹅会爆炸……”
      “植物会杀人……”
      “……鳄鱼展开了利齿。”
      “猜猜这是什么……”
      “今天是哪一天……”
      “群魔乱舞的哥谭市,伟大辉煌的哥谭市。”
      “嘣,今天爆炸了。”
      “轰,明天爆炸了。”
      “鲜血和泪水在奔流,恐惧和绝望在肆虐。”
      “我们有了蝙蝠灯……”
      “鲜艳的罗宾鸟从天空滑翔而过……”
      “低沉的轰鸣声每夜准时响起……”
      “哥谭市……”
      “这就是哥谭市。”
      ……

      哥谭市啊……

      听起来很有趣。

      赫尔淮斯单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摸了摸凑到他手边的刻耳柏洛斯:“为什么地狱没有插手?”

      从亡灵册上看,哥谭大概属于三不管地带,天堂不要,地狱不管,冥界沉睡,其他的神系连碗汤都分不着。

      天堂不要可以理解,可这样一座充斥着罪恶与绝望的城市应该是地狱的心头好才对,到如今都没有把它划分到地狱的范围里去,这可一点儿不正常。

      下方的低位死神们选出一个代表来回答冥王的问题,被推选出来的代表思考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因为……点子扎手。”

      赫尔淮斯:“嗯?”

      什么意思?

      代表支支吾吾地表示,哥谭有一个特别生猛的人类,他的领地意识和他的本领一样强悍无匹,曾经去那里宣扬上帝荣光的加百列都被他收拾过。大恶魔不能随意离开地狱,能离开地狱的不是分.身投影,就是普通的恶魔,在那个人类眼里还不够一盘菜。

      而且……

      而且……

      代表怯生生地说:“陛下,那个人类组建了一个联盟,里面有一个……有一个奥林匹斯神系的半神,好像,好像是您某一个没见过面的表妹。”

      说完,他马上缩回了大部队中,生怕冥王突然生气把他丢进银色死灵深渊里去。

      赫尔淮斯:……表妹?

      什么表妹?

      哪家的表妹?

      银发神明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大概率……应该是神王宙斯的女儿,他的私生子女尤其的多,好大一部分他都没见过。

      ……表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人类。

      上帝的左右手加百列都被他收拾过,如果这是真的……的确是点子扎手。

      从古至今,不给神明面子的人大有人在,多这一个也不多。但有这样的能力和神明正面刚,还大获全胜的,目前为止真没有几个。

      赫尔淮斯很好奇:“那个人类是谁?”

      四十来个低位死神异口同声地说:“蝙蝠侠,布鲁斯·韦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伟大的哥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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