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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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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哲,是白泽的男朋友。
近期我和白泽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直到他自杀身亡,我才发现我和他正式在人间分别。
或许我早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但是我不说。
也或许他一直在等这一天。
*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
准确来说只能是在同一所大学。他是在国内读完大学而且参加工作后因为不清楚的原因来美国进修,正好在这个地方遇到了我。
我们进修的科目相近,也因为是同一个故乡和语种,在他说中文的时候总会格外有魅力。
我很喜欢。
我向他告白。
异国他乡总会怀着不真实感和谨慎,我也一样。正如我也没有想到我可以这么坦然的去吐露一份感情。
不过不出所料,他拒绝了我。
那天晚上没有看见月亮,我只能闻到他身上环绕的酒气,和他眼睛里藏了太久太久的星星。
那样的人太疏离,整个人同世界都隔着一层雾,甩不掉,放不开。
他开始妥协。
浓雾消散。
他隔着烟雾缭绕亲吻我,把唇中的烈酒渡给我。我还没来得及喝,就已经被他灌的半醉。
他低声说了些什么,我好像都听不清楚。
我们沉沦在一场深吻里,但止步于此,因为我们都醉了。
*
不得不说,喜欢上他真的是太正确的决定。
尽管他本身就值得喜欢。
我学到年末总是会赶到一个很忙的阶段,那个时候就是我和他交替做饭。我不会做饭,但是不妨碍他什么都会,我只需要帮忙打打下手,十分轻松。
他做饭的时候才像生在人间烟火里,偶尔粘上那不实的烟火气。
二十四孝男友总会在我回家前问一句我想要吃什么。他从来不会妨碍我花样点菜,什么时候点完什么他都会说“嗯”“好”,绝不会拒绝我。
他再罕见的沉默时,是我点了一份西红柿炖牛腩,我左思右想很久可以说是放在记忆里的食物。
那晚的餐桌静的可怕,但是饭菜还是异常的好吃。不知道是不是我提过,他煮菜的时候特地没有放菜谱里必放的冬瓜,还贴心把我不爱吃的白萝卜换成了胡萝卜。
再后来,就是我接替他做饭。
他从实验室被放回公寓有时会特别晚,眉眼里总是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说不心疼肯定是假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笨拙的跑到厨房,给他端红杞乌鸡汤——因为我只会做这个。
他接过的时候都是沉默的,也许是太累。汤上的热气总是蒸得他眼睛水润,抹去他常怀的凌厉。这个时候他很温柔,温柔到我觉得不对劲。
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因为他只会在这个时候对我沉声说一句“谢谢”。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过的,成千上百的话,只有这句是真的。
*
我们也会去约会。记得冬天我特地拉他去吃一家藏在七拐八拐小巷子里的中国菜馆。那里实在是过不了车,我们乘着雪拐到那里,不仅衣服微微透出湿意,就连他肩上也不可避免覆上一层白。
我笑他,搭配他这个名字,就是在中国古神话里威力不小的白泽。
他没搭腔,只是让我避避雪,赶紧很上。
饭馆人很少但是灯光很亮,老板娘是中国北方人,装璜是满满的中国店铺风格,就算顾客少餐厅里也没有那种西餐厅的冷硬。
太暖太暖。
我呵了手热气。
这里的中菜味道很正,我吃的很开心就是了。唯一美中不足就是西红柿炖牛腩里放了冬瓜。我皱着眉挑出来,抬头就看到他看着我出神,盘子里的红烧肉都冷掉了。
我没出声,我知道他看的不是我。
那种谨慎重新将我吞没。
*
我们开始冷战。
我们的争吵有的时候很莫名其妙,他会下意识的迁就,而我会害怕。
我气到极致,冲他喊出我无数次卡在喉中的话。
“白泽,你根本不喜欢我。”
他这次没有迁就我,而是拿上包和外套出门。
他这次走了,确实再没有回来。
我后来认识了他的朋友,中国朋友。
那人告诉我,其实白泽喜欢过一个人,很喜欢,他肯为了喜欢的人学一手厨艺。哦对,白泽最擅长做的其实是西红柿炖牛腩和蛋包饭,因为那是他喜欢的人最喜欢吃的。
我没有不高兴,我早该知道的,从那太合我口味的菜,和不合时宜的温柔。
我决定分手。
*
“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
他知道他朋友和我的联络,他送我出门,回公寓。
我才想起来,他朋友说他大学时总爱笑,可在美国的时候就不了,他学不会。
我撇撇嘴,不置一词。
我们就这么分别,太平淡。
我在厨房吧台喝了一夜的酒,我的手机被我关机,就这么陪我倒在酒里。
我突然觉得我身边也出现了一层雾,只不过不像我与白泽当初,我没有遇到一个能陪我把雾驱散的人。
宿醉总是头疼。我用邮件跟主管和教授请了假在家修养。这第二天的早晨,我拨开手机未读,只见国内头条推送,是一起事件。
一个男人毅然决然从三十楼天台坠落,在他下坠的前一秒,街上都是哄闹。
所谓人间。
我看完了报道,才知道这是个同性恋者,因为另一半离开而自杀。我唏嘘,国内的环境实在称不上友好,更多的恶意能铺天盖地把一个人淹死。视频里的男人文质彬彬,白衬衫和世界的黑暗完全不相搭。他深情又勇敢。
他翻越栏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踏着光。
一时间热度都在这个年轻人身上,我在无数造谣中看到了这位的名字,却是一愣。
不过,都与我无关了。
*
白泽自杀了。
不能说是意料之中,但是还是不可置信。
尸体的第一发现人是我。说来也巧,他发邮件告诉我我的证件落在他家,我赶忙过去。没有找到邮件,却在浴室里看到这个人的逝去。
我当了他生命最后一刻的见证者。
他身上的血早已经干涸,连白衬衫也染红了一半。他好像不太甘心,左手紧紧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2557”。
我不太懂,但是那可能是可以称之为执念的东西。
可他笑着,他和我见到的那个一跃而下的人一样。
丝丝缕缕的日光穿过窗子,折射过无数次,却还是像丁达尔效应一样,撒在他身上。
《2557》
文/季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