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身陷囹圄 ...
-
六年前,A市第一看守所。
王旭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里渡过人生的十八个月。
刚被刑事拘留的时候,王旭还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妥协,因为给他办理入看手续的警察是曾经的熟人,他告诉王旭,以现在的证据根本就是怀疑,只要王旭坚持三天,他就亲自过来接他出来。
王旭也清楚,自己所谓犯的事是子虚乌有的,但是他遭人陷害,百口难辩。然而凭他对法律的理解,自己的行为是根本不构成犯罪的,所以,他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认为只是需要走一个程序,让上上下下都有个交代。
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在A市中级法院门前带他走一直到看守所,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连续的审讯让他疲惫不堪,好在多年来在A市经营的人脉关系让这些办案人员没对他采用特别手段,这是略微罕见的,只是不让他休息。同时王旭也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和手段,所以面对检察官提出来的种种问题,他并没有掩饰,实话实说,以这些人的手段要是说谎,他们绝对能判断出来。
这一切都从一个叫李珊的女人开始。
王旭在法院从参加工作到认识这个李珊已经过去了五年,五年中王旭的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就像刘威描述的,家中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
李珊是王旭表姐的好朋友,他们是在一次聚餐的时候认识的,顶着法官的光环,在A市无论大小场合,别人透过来的信息都是尊敬。
李珊对王旭的态度也不例外。
当年王旭的表姐介绍时,李珊在A市下面的县城里开了一家美容院,属于不大不小的一个老板,王旭当时并没有对这个比自己大五六岁的少妇感兴趣,只是觉得这个打扮精致的女人很性感,是符合他的审美标准的。
这个女人对王旭的态度也是特别的热情。
因为表姐和李珊关系很好,王旭又在那么一个特殊的地方工作,所以是有意还是无意,李珊组织了好几次饭局来约请王旭,理由是咨询一些亲友身边遇到的法律问题,面对盛情,王旭当然来之不让。
一来二去,两个人由熟人升级到了朋友,李珊告诉王旭她想去邻市去考察一家新开的SPA会馆,问王旭是否有时间可以陪她去,王旭没有拒绝。
那天的经历,王旭如今想来,还是难忘的。
两个人到了邻市的SPA会馆,对那里的服务进行了整体的考察,也特意体验了按摩师的技法。当时,王旭和李珊的理疗床是挨着的,因为做全身按摩,技师以为王旭和李珊是情侣,所以并没有避讳,两个人都脱了上衣在理疗床上趴着,只是一个不经意,王旭看到了李珊的后背,当时感觉血脉喷张。
从那天起,王旭确定了李珊这个猎物。
接下来那段日子发生的事情基本上是顺其自然的,王旭和李珊还是以考察为借口去了趟省城,在那里,王旭享受到了李珊的身体,李珊也感受到了王旭的激情。
后来王旭听李珊说,自己爱上了他。
是啊,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对比自己小的五六岁的男人,怎么会不投入,况且眼前这个男子无论是哪方面,都很优秀。
王旭在那一段时间内也沉溺在李珊的温柔当中,一个成熟的少妇和青涩的少女给男人的体验是绝对不一样的,当时的王旭非常享受李珊带给她的体贴,尤其在私生活中。
为了能够每天在一起厮守,王旭建议李珊将她的美容院卖掉,然后由他出资,李珊经营,共同开一家律师事务所。
虽然李珊没有律师资格,但是王旭的人脉在A市发挥了作用,他们挂靠了一家律所,然后租了一个两层的门市,在接近一个月的装修后,挂牌开业了。
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就是风险代理。
王旭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关系,能够将收来的案件迅速的做出是否胜诉,是否可以执行的判断,同时利用门市多余的地方,又注册了一家担保公司,也就是所谓的民间借贷公司。
不久,两个人珠联璧合,将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王旭的名字在A市的政法系统也是名声在外。
王旭有个原则,不收当事人一分钱,不占公家一点便宜,也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办案,他和李珊的事务所代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靠业务获利的,王旭所在的城山法院因为是邻区,所以本单位的案件并不多。
李珊将事务所的二楼专门隔出来了一个房间,平时中午的时候,他就跑来和李珊约会,那段日子,让刘威和梁山好不羡慕。
就这样,持续了一年,直到王旭认识了小艾。
王旭出事的案件也是这个事务所接的风险代理案件,当事人是河南人,娶了一个省城的东北女人,俩人来到A市做煤矿生意,结果在银行购买的不良资产被政府收了回去,他的投资款自然打了水漂,最后这个河南人被他的妻子带到了李珊的事务所。
一看接近三百万的标的,王旭就动心了,以他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这个官司自然是有油水的,首先被告是银行,胜诉了有履行能力,其次这个争议的内容并不复杂,复杂的是需要把所有的程序都走完。
要不是小艾后来和王旭结婚,王旭甩了李珊,他的牢狱之灾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发生,王旭也可能一生都呆在东北那个小城,呆在那个法院,一直到老。
这场诉讼一共经历了五年,王旭和李珊从一审,到二审,到再审,然后发回重审,上诉二审到申请执行一直垫资打了下去,事务所没有了王旭的关照,自然开不下去,李珊把这个案件也交给王旭,自己跑到南方,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到了执行程序,王旭的领导想让王旭办这个案子,因为这个案件和自己有利害关系,王旭没有接,而是把他交给了自己要好的同事黄刚。
黄刚无论是业务还是经验相比王旭来说,都厉害很多,王旭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这笔接近两百八十万的执行款依法执行回来,然后他从自己获得的利润里给黄刚买台车。
在王旭的概念中,他和黄刚是好朋友,所以事务所的好多个案件无论是否是黄刚帮忙,他都要分一份给他,因为从成立的时候他就想拉着黄刚做合伙人,他看中的是黄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
而到最后,出卖王旭的就是这个似如亲兄弟的黄刚,让王旭伤心的也是这个黄刚,案件执行回来取款的时候,黄刚将王旭给他的购车款十万元扔到了地上,然后威胁王旭帮他还贷款,当时王旭为了缓和关系,就把钱给了这个黄刚,第二天就跑到领导那里,因为王旭认为,黄刚的做法太过分了。
,案件在黄刚手里,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被告银行就依法履行了给付义务,河南人因为路远,这些年就授权王旭替他签字,收取法律文书等等,这次也不例外。
可是剧情就在这发生了变化,案件执行回来后,按照当时的协议,王旭替当事人领取了执行款后,因为卷宗需要补签一些字,王旭特意带着律师找到了这个河南人,补办了手续,王旭让这个河南人和他的妻子一起到法院取款,河南人第二天就通知了自己在美国定居的妻子。
河南人因为有事,他的妻子拿着河南人的授权书和一些合同找到了王旭,陪她一起来的还有王旭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朋友,在认定授权书和合同的真伪之后,王旭在扣除了自己的费用,将剩余的款项全部交给了专门从美国赶回来的这个河南人的妻子,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个女人带着钱跑到了美国,只给河南人几十万。
最后的结果就是,河南人开始告王旭,说王旭诈骗,又说王旭贪污,又说王旭滥用职权,反之对他的行为只字不提,他也开始矢口否认自己让妻子来取款的的事实,包括他的授权,签字和签合同的法律行为。
王旭现在才明白,这并不是河南人人品不行的原因,是人在大量利益面前真的很容易丧失自己的本性。
后来,这个河南人在四处上访之后,检察机关启动了追诉程序,黄刚跑到检察机关自首,说他因为本案向王旭索要了三十万元人民币,后来经过领导的批评,又将三十万退还给了王旭。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王旭在黄刚索贿之后及时将事情汇报给领导的行为,是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可是天命在此,王旭的领导得了白血病,无法作证,到头来,王旭因为行贿被定罪,黄刚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了缓刑,而事情的起因是王旭,本来检察机关认为王旭惹得是惊天大案,几百万的犯罪数额在A市这个小城来说也算是大事了,没想到事情是这个结局,中间还有着王旭的同事调走、辞职、被问责,更有甚者和王旭要好的一个同事竟然在检察院传唤后跳楼自杀了。
因为最后闹出了人命,又是一个乌龙案,整个A市政法系统和政府机关没有不知道王旭的大名的,法院最后为了安抚舆论,将王旭判了个实体刑,让他在里边反省了一年半,然后想尽一切办法说服王旭不让他上诉,而那个数罪并罚的黄刚,只在看守所里关了八个月就放了出来。
这一切,在今天的王旭眼里都是笑谈。
他感谢命运,感谢这些伤害他的人,也反思自己做事的不严谨,人的一生是应该有对手的,没有他们也不可能有王旭的今天。
当然,后来王旭回来之后创建靓点科技帝国的目的也是想着有一天会引起高层领导的注意,来为他翻案,洗刷冤屈,即使一个公务员一辈子的工资都不如他眼前一天的利润。
无论命运如何变化,都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