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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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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了一条深蓝色POLO领连衣裙,在镜子前拨弄了一下卷好的长发,再拿出口红抹了抹,从化妆间走出去。
聚会地点定在F酒店的荷花厅。一进酒店大堂,我便看到了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的林少爷,他正在和别人谈话。林少爷是我们当年的班草,成绩一般,长的不错,但内心龌龊。
他近几年的朋友圈里,除了对镜拍的肌肉照,就是他那只看起来被他玩得很惨的白色比熊。现在他虽然看起来比以前成熟了些,但浑身还是充满着富家公子的风流味儿,不知道这几年又击碎了多少少女心。
说来我和林少爷也很久没联系,他在酒店大堂很快就看见了我,站起来朝我招了招手,“阿筝!”
出国后很多年没听到别人这么喊我,不由得愣了一下,倍感亲切。
我笑着朝林少爷那边走去,“林少,别来无恙啊。”
“好久没见了!介绍一下,这是我在美国的校友,宋庭初,大我几届,不同专业。他现在在Z大附属医院做医生,想挂他的号可难了。他这几天正好住在这家酒店,我就约他下来聊聊。”说完向那个男人指了指我,笑道,“这是高中我的前桌,损友,叶子筝。我们那会儿可没少斗嘴,哈哈。”
这时,旁边的男人也站了起来。他穿的很正式,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衬衫,把他身形修饰的很好,袖口有两粒金色印花的扣子。
他一本正经地看了我几秒,然后嘴角微微勾了下,朝我伸出手,
“你好,叶小姐,我是Z大附属第一医院的骨科医生。如果以后有需要,可以找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伸出手跟他握了握,挤着笑容道,“好,谢谢宋医生。”
“哈哈,庭初,你别坑我老同学了。照你这么说,人家当然是希望一辈子都没需要,永远别找你。”林少爷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宋庭初淡淡笑了一声,“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同学聚会了,我回房间还有报告要写。”
等宋庭初走后,我偷偷动了动右脚踝,确认活动自如后才放心。然后和林少爷一起走去荷花厅。
我们迟到了五分钟,很多人都已经到了。一进门就看到楚楚同学站在桌边热情的与人洽谈着。
这么多年,她的性格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热情直爽,跟所有人都聊得来。唯一不同的,就是远远看见她衣服上明显的奢侈品印花,以前她最喜欢的那双荧光粉运动鞋变成了十厘米黑色高跟鞋。
“哟,阿筝你来啦!我想死你了嘿!”她看到我后马上冲过来抱住我。
这一喊,全场的注意力都转到了我身上。我掩饰住内心的紧张和慌乱,从楚楚怀里挣脱出来,朝已经落座的同学们笑笑,
“Hello,大家好久不见。”
我的好闺蜜梁夏曼由于有事在香港赶不回来,所以我在楚楚身边坐下,林少爷坐在我左侧,再往左过去,我看到了我前男友郝鹏。他和他的现女友,同时也是他的前前任女友坐在一块儿。
高二的时候,我交了个男朋友,是班上的学霸。他是我初恋,我是他第三任女友。和我在一起之前,他有一个交往了两年的女友,也是我们的同学,叫文拉,但她高一去美国后就和郝鹏分手了。
其实我和郝鹏在一起也就两个月,其中一个多月我还在国外。要说当时喜欢他什么,我早就不记得了。可能是对恋爱的好奇,又或者是对“喜欢”这个词单纯的见解。反正后来我跟他提了分手,他接着缠了我小半年,我最终被他烦得删了他微信,双方闹的不愉快收场。
再次得知他的消息是在文拉的朋友圈。他们复合了。
闺蜜当时得知这消息后为我愤愤不平:“叶子筝同学,你这不仅被当了备胎,还成了炮灰啊!”
这都是过去好多年的事情了,我其实早已放下对郝鹏的感情,那段回忆也跟着随风而去。我对郝鹏来说可能只是帮助他走出分手期的加速剂,低潮里的小光明;而他对我来说可能只是青春期少女心对爱情的好奇向往,又或是在一本本枯燥书里突然出现的小粉红。
你是我年少的欢喜,但今后陪我走的少年不会是你。
但好处是,吃一堑长一智。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给对方戴上美化的光环,甚至蒙蔽自己的双眼,把对方想象成完美的另一半,并固执的相信彼此一定能一直走下去。热恋是幸福快乐的,但是想要携手往下走,一起度过的生活往往是平淡的。我们早已过了懵懵懂懂的校园时期,对于爱情与婚姻,不必着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缘分。
我看着在座位那边吃着流沙包的文拉,她时不时抬头看看郝鹏,笑得很开心。我突然很希望这个可爱的姑娘能一直这样美好幸福下去,不要被伤了心。
聚会的氛围很好,大家因为很久没见,交谈的都很愉悦。我们回忆起上学的那段时光,给老师起花名,跟隔壁班同学吵架,一起排练合唱,还有一起吐槽过的英文单词书(第一个词就是“abandon”,让人放弃)。
林少爷戳了戳我手臂,“还记得你那次掀翻了我课桌么,我整个人都吓懵了。”
这话马上引起大笑,班长说,“阿筝那时候可彪悍了,我说林少你也是找死,我看她当时就差扇你一耳光了,哈哈。”
说起这事,要回到我们高中的排位表。
当时学校虽是国际高中,但也按中考成绩分班,我们是A班,31个人。课桌横6竖5的摆,于是最后一排正中间便凸了一个位置出来。
林少爷是班上最高的,186,自然也就承包了那个凸出来的座位,他称之为:王者之位。
由于我168,很不幸的被分到倒数第二排正中间,也就是林少爷的正前面。
林少爷是个喜欢搞恶趣味的人,所以他坐在我后面的时候,可没少整我,但我也不是好惹的主,有仇必报。
记得有一次学校泼水节结束,我趴在课桌上休息,他偷偷的从后面掀起我校服领子,把他水杯里的水一股脑地全倒进了我衣服里。我气的大拍桌子站起来,转身就将他课桌的一脚提起来朝他那边倾斜,把桌子里的东西全部抖了出来,里面的书啊资料啊笔啊零食啊散了一地,然后我把他课桌用力甩到一边,白了他一眼就走出去。我湿透的后背和林少散漫一地的东西,把同学们都看傻了。
我和林少爷以前在学校就是这么一对欢喜冤家。只是很久不见后,我发现我们损人的功力都下降了。我们不再没头没脑肆无忌惮的说话,虽然也会调侃对方,但也有些小心翼翼地在把握着一个度。
从前说好绝交的那些朋友,现在也能平静的坐在一起,聊上几句喝上一杯,谈起以前对对方说的那些狠话,也能摇着头笑笑说,当时的自己怎么那么傻。
时间在大家的寒暄问候,八卦调侃中很快过去。我低下头看看手机,已经11点多了。
而有些同学似乎还没尽兴,商量着转战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