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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粉丝混战 ...

  •   四十六楼:灯泡五万瓦
      四年的时间如白驹过隙。
      当年那个眼巴巴盯着我手上的电影票的小姑娘如今已经被选拔进一家经纪公司成为正式签约的艺人了,虽然微博关注人数还不如一个稍微有点规模的网红来得多,贴吧也只有我一个活跃用户,但是我知道她假以时日一定会大放异彩,我是她的第一个粉丝,不掺水。
      没有退回去的“粉籍证明”如今还在我的抽屉里放着,和那一沓电影票一起。不过粉丝团成员还是多少有些变化的,很多当年活跃的妹子们都已经销声匿迹,但是还有很多妹子继续活跃着,很多更加年轻的小姑娘。我作为为数不多的高级男粉,地位有些超然,算是半个元老级人物了吧。虽然当情敌的粉丝有点窝囊,但是每年都可以认识新妹子我也很开心。
      我们这里那幢贴着傅明远巨幅海报的大厦,在这些年之间换了无数张脸孔,现在还是傅明远,似乎没有变,但是有些东西确实是变了的。
      我记得大概是三年前吧,那时候傅明远还是炙手可热的当红炸子鸡,通告、演出多得如同雪片。当他突然宣布准备与公司解除合约的时候,不要说小粉丝,就连粉丝团里的几个高级粉也摸不清头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前景。接下来就是频频爆出的各种黑料——耍大牌、艹粉、被包养、恶意打压后辈……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八卦小报还有某些网络媒体上的报导,你也知道都是什么样子的。说风就是雨,一切都是“据圈内人透露”,有张模糊不清的图然后看图说话就算得上是顶顶厉害的铁证如山了。说起来还是有点无聊的,但是就是有人相信。
      大概人们相信的都是他们希望相信的吧。
      那一阵子许多粉丝纷纷脱粉,不仅如此还要回踩,贴吧里、微博里铺天盖地全都是“我怎么会粉上这样的人!”,然后巴拉巴拉叙述一下傅明远的“滔天罪行”,最后再来一句煽动性语言作为结尾,劝大家赶快脱粉。我对这位情敌没有好感,但是斗争了这么久也自认为很了解他的人品了,他不是会干这种事的人,这一点我还是很确信的。
      曾经哭着喊着说最爱他的人,最后还不如他的情敌相信他,这种事情多少让人有些感慨。
      剩下来的粉丝虽然不如从前那么人数庞大,但是战斗力可以说是非常强悍的了。怎么说呢?就好像是斗鸡,见一个掐一个,非得咬下来一嘴毛不可。
      眼睁睁看着三次元羞涩可爱的小姑娘一到网上就立刻化身母夜叉口若悬河如数家珍地和黑子隔空对骂的我目瞪狗呆。
      这……这也不太好吧……
      我的梦中女神沈晴是不是也是这样表里不一?那就太可怕了!
      小晴借我账号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怕她当着我的面就变身成夜叉或者斗鸡。她见我紧张,安慰我:“大家情绪波动比较大,语言难免过激,我这次是想呼吁大家理性应对攻击,我们的粉丝形象不能因为对骂而败坏掉。”这之后又联系了其他几个大粉,斗鸡妹子们才逐渐平息了下来。面对一切诬陷与诽谤也能够冷静地分析而不是直接狂喷了。
      后来傅明远与公司解约的事情还是走了法律程序,据说一切都是由于公司在合约方面的苛刻条例以及过度压榨消费,收入抽成过高、各方面待遇过低、盲目消耗人气而不考虑他的日后发展等等都是关键问题;而之后的黑料也有许多是公司下的手,一方面是威胁,另一方面也是让他别那么轻松就一走了之。
      出走之后的傅明远很快就再次登临顶峰,粉丝的数量比之前还要多。一切似乎都没有变,但那也只是“似乎”而已。
      那是我经历的第一次粉丝混战,但却不是唯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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