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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知道凌叔华的人不多,喜欢她的人更少,像我这样爱她的,自然更是难觅知音。仿佛《高山流水》永成绝响,是一种现世的孤独。因此常常在想,如果可以用三十年的寿命去换得一次见到凌叔华的机会,那也是心甘情愿。可惜,科技还没有达到穿越时空的水平,最多不过是文人笔下的天马行空,比方黄易,他和他的项少龙引发了多少人的时空梦。
      是俗人的就难免爱做梦,我也不例外,可我的梦,相对来说很是简单,那就是回到二十年代的北平,在凌叔华的脸蛋儿上轻轻一吻,只一下,绝对就能满足我的欲望。知足者未必常乐,但不知足者一定不乐,其道理,跟信心与成功的关系等同。所以,我很有分寸的只求亲吻凌叔华。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像《谍中谍》,然而汤姆•克鲁斯还是带给了观众春光明媚。
      那我的《谍中谍》呢?
      或许是诚心感动了上苍,居然让我遇到了妙善禅师,那个三十年才来红尘一次,通晓过去未来,每次只帮三个有缘人的妙善。说实话,至今我还有点儿晕,不知道面前的妙善是真是假?张大了嘴巴,傻傻的看着她,那表情,活脱脱□□里的疑问,半天里说不出一个字。妙善却笑了,那样的温和,一如佛陀。对了,她本就是观音飞升时掉下的最后一滴红尘泪,怎么会不像佛陀呢?
      良久,良久,我终于缓复了心绪,仍不信的问,“你真的是妙善?”她点头,看穿了我的心事一般的说:“陈十三实现了他的愿望,所以他成功了,现在他就是亚视的王牌。”我却不懂了,“他的愿望?”妙善慢慢的答道:“可以对抗《创世纪》的剧目,而他执导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也确实做到了。否则,他就会像变成了泡沫的人鱼公主,消失在天地间。”转而神秘的一笑,轻声问,“还想去亲吻凌叔华吗?”
      “为什么不想?”
      妙善好似很满意我的回应,一字一字的从嘴里吐出来,“有得必然有失,如果你无法亲吻到凌叔华,那么你就将消失在时空隧道里。”手一挥,又说:“祝你好运,但是要记住,这是有期限的。三天,你只有三天的时间!”
      等等,等等,等等,这约定怎么那样的熟悉?恍然大悟,原来是《火王》中佛罗娜的许愿——如果特莱斯不爱我,那我将会变成水月湖底的水晶。多凄惨呀!我不要这样的结局,而且,三天哪里够用呀!我期望的交换可是三十年,三十年耶!还要再讨价还价,但是…等等,等等,等等…已经轮不到我来反抗挣扎,周围一片漆黑,身体轻飘飘的,不知要飘向何方?
      民国十三年•夏
      那年的4月12日,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凌叔华与陈源因此结识,互通书信后,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怎么那样倒霉,我怎么那样倒霉!不早不晚的,偏偏赶到泰戈尔访华之后,爱的种子已进驻在凌叔华和陈源心田,只待灌溉了。如此特殊的时期,要亲她,谈何容易?何况观念里信奉的,一直是我爱的人一定要爱我,仿佛数学中的等式,一加一必然等于二,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潜意识的认为,凌叔华也不能属于陈源,属于除我以外的任何人。抱定了要把凌叔华抢到手的念头,我开始寻找凌宅。
      古老的北平,错落着被二十一世纪现代文明颠覆的四合院,小门小户的,遮映在合抱粗的老梨树下。如此的古色古香,就是在怀旧的影视作品中都见不到,看来传统,是与爱情一样,会被时间冲淡。记得《古韵》中写过,凌父为了迎娶六太太,特特的买了王府花园。我循着这条线索,到处的打听,终于是守得云开见月明。那净洁的石阶,朱漆的红门,耀眼的铜钉,狰狞的兽环…都像是风的手,在招唤着我。一道门,只差这一道门,我就可以走进凌叔华的世界,兴奋得想要呐喊。
      大概是徘徊的久了,门房里有人出来,十分客气的问,“小姐,你有什么事儿吗?”
      我摇摇头,想说没有,可嘴巴不听使唤,“我要见凌叔华。”
      那人明显的愕然,片晌才问,“凌叔华?”我一心急着见凌叔华,被他左问右问的,多少不耐烦,“你家的十小姐,不就是凌叔华吗?”只听那人冷笑一声,语气上已没有了先前的客气,“别说十小姐不是你要找的人,就算是,也不能你说要见就给你见的。”顿一顿,洋洋得意道:“十小姐是什么人?那是咱们老爷的掌上明珠,是燕京大学的女才子,就连故宫博物院的那些个老顽固,都要给十小姐面子。你算什么东西,好大的口气,简直疯了!”我气得直跳脚,从未有人这般数落过我,火冒三丈的指着那人的鼻子喝道:“你才疯了呢!做人家奴才的,连主子的名姓都不知道,张嘴闭嘴就是狐假虎威,整个的奴才相!活该一辈子做小伏低,给人家当奴才!”
      正闹得不可开交,突闻身后沉声一句质问,“凌伯,怎么了?大街上跟个小丫头吵吵嚷嚷,什么样子。”那凌伯瞬间变了副面孔,谄笑着回道:“陈先生,这位小姐的脑筋不太灵光,非说什么十小姐是凌叔华,一门心思的直要见,我不同意,才弄成了这个僵局面。”我不悦的大声驳斥,“你脑袋才短路了!”说话时,无意瞥见了那位陈先生,倒是呆了一呆,好一副文质彬彬,气度翩然,比网络上的旧照片可有感觉多了,此人正是历史中闲话事件的主角——陈源,字通伯,笔名西滢的。要说他长的也挺好看,最低限度是个奶油小生,可惜呀可惜!谁叫他是凌叔华的老公,我真恨不得把他打一顿,最好能打成开水果铺子的,脸上五颜六色!那个凌伯,应该是顾忌陈源在场,并未再说什么,只是一张面孔,紫涨的快要炸开。
      彼时西角门微微的开了,里面走出一位二十来岁的女子,青白挑银线暗纹的旗袍,齐耳短发,越发衬着那张素颜,干净的仿佛万古前的天地未开,不含一丝杂质。迷离的目光,从她一出现,就定在陈源身上,盈盈一笑,说:“你还真准时,说两点,就是两点。”
      陈源接道:“你不也是准时的出来迎我?”一步步的向她走去,我在恍惚间乍然清醒,那女子就是凌叔华,我的偶像呀!魂牵梦萦的偶像呀!心底深处翻涌出狂喜来,终是见到了,我深深深深深深深爱着的凌叔华!不是做梦,绝对不是做梦!我一把推开陈源,朝凌叔华跑去,以最快的速度抓住了她的手,语无伦次地说:“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华华,我每天都在想你!为了你,我宁愿舍弃全世界,你就是我的一切心肝脾肺脏!华华,你让我亲一亲你好吗?”她的手,很滑,像上好的缎子,叫人忍不住一摸再摸。仿佛是睡在家里的席梦思床上,搂着宝宝,摸着那柔软顺滑的毛,才能安然进入梦乡。而她的手,也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安然,安然到忘了把嘴凑到她脸上。
      她挣挫了几下,却始终脱不开,眉头略一蹙,淡然的笑了笑,迷离的目光中带着怜悯,说:“小姐,请放手。”我却更紧的抓住了她,用两只手,死劲的揉搓着她的,要把她揉进我的手掌里一样。口中执拗的嚷着,“不放,偏不放,就是不放!华华,我来就是为了亲你的,你就同意了吧?”与偶像肌肤相贴的感觉真妙,几乎是浑然忘我的要去搂她,但是后襟被一只突如其来的巨掌攒住了,原来,是凌伯趁我不备叫来的仆人。那仆人孔武有力,我根本就无法再靠近凌叔华,可恶,这个凌伯实在可恶!
      陈源已站到了凌叔华身畔,表情里对我是颇为同情,闲闲道:“这丫头满嘴里都是胡言乱语,不知道被什么刺激的?”还不自禁的,深深的,叹了一口长长的气。我看陈源是误会了,急忙解释,“我说的都是诚挚诚恳之言,你是不会懂的。华华,我真得很爱你,要不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来这里。华华,看在我这一片苦心,你就让我亲一亲吧?”身后的那只巨掌,骤然一缩,胸前的衣服便勒得我喘不过气。那位凌伯适时的出着坏主意,“十小姐,我看还是叫警察吧,总不能让个疯子在府门前闹个没完没了。”
      凌叔华沉默片刻,又看了看陈源,才缓缓道:“还是把这位小姐安置在澹宁院儿的客房吧,凌伯,你去请路易斯先生过来。”也不看我,就与陈源双双进了西角门。身影消失前,我看到她鬓角的发夹微微闪着圆润的光,那是什么?一点子石榴红,像是血滴。夏日的风,很暖,隐约吹来一句半句的笑语,“那么年轻,真可怜。”不是吧?连她都以为我疯了,这叫什么世道?!管不了那么许多,首要任务是进入凌宅。思考完毕,就狠狠地瞪了凌伯一眼,没好气儿地说:“还不快把我放开,你家十小姐这么吩咐的。”凌伯装作没有听见,只对我身后的那仆人道:“把她提进去。”我恨的真想把凌伯拳打脚踢一场,提,用的什么字眼儿?好像我是小猫小狗似的!
      不过那仆人真听话,三下两下的将我拎到半空中,拎着菜篮子一样的走进了凌宅。四周全是雕梁画栋,飞檐峻石,浓郁的满清遗风,让人很自然的忘记现实的不可理喻。住在这样的宅子内,生活也会被打磨得如那光滑的白粉墙,与世上的粗糙,隔绝。大概是过了两重院落,那仆人突然停住了脚步,很恭敬地说了声,“六太太。”
      我也跟着他的话音儿抬头望过去,那位六太太长的还真是媚俗,丹凤眼吊梢眉的,配在一张尖尖的瓜子脸上,完全是勾引男人的狐狸精长相,难怪得宠!梳着双股麻花髻,一排排红蓝宝石花静静的卧在髻边儿,大太阳底下,五光十色的耀眼夺目。一身梅红织金凤软缎旗袍,更是锦上添花。这种女人最喜欢听马屁话,我便决定试上一试,看能不能从她那里得到在凌宅的自由权,因此说:“太太您真美,所谓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定然是形容您这样的人才。”
      果然,那六太太瞬间就喜上眉梢,却故意漠不关心的问那仆人,“她是谁?”那仆人如实回答,“在大门口缠着十小姐的。”六太太不解的又问道:“那怎么带进府了?”那仆人道:“小的也不明白,只不过十小姐已让凌伯去请路易斯先生了。”六太太哦了一下,立马尖叫一声,“天呀!竟然是个疯子!”我真得很想,很想,很想骂回去,可是不能,我的自由全靠她了呀!只好压下心头的怒火,笑着说:“六太太,您看我像疯子吗?刚才是几句话说的不合,凌伯就诬赖我是疯子。六太太,您的人这么好看,心地定然更好,这中间的首尾,想是您一看就明白。都是凌伯,他…”六太太含笑点了点头,似乎在思考,“我看你也不像疯子。好了,润祥,你把她松开吧,这么个大活人,能跑了不成?”那个叫润祥的仆人犹豫道:“十小姐叫我把她送去澹宁院儿,这…这…这…”钳着我的巨掌,一点点地松开。六太太微微不悦,斥责道:“这什么这?她小十是个主子,难道我不是?”如此一来,润祥只好彻底的放开我,六太太这才满意,仿佛发号施令很有成就感似的。我暗暗一笑,女人大凡都这样——肤浅。好在凌叔华不是,她对天地万物的态度,都隔得很远,像是美人如花隔云端,遥遥的俯瞰大地,带着似有若无洒脱式的笑。只要想到凌叔华,心里就甜滋滋的,说不出的快活,那笑靥,也就不知不觉地爬到脸上。还沉浸在对凌叔华的向往中,豁的听到六太太说:“你是真疯也好,假疯也罢,凡是跟小十捣乱的,都在我的船上。”
      我不觉惊愕,“六太太?”
      润祥不知道何时走的,空旷的回廊里只有我和六太太,四面八方都是沉寂的,沉寂的如同被列强瓜分仍处在睡梦中的中国。那六太太的唇角不住的往上勾起,愤愤不平的说:“不就是会画几笔画儿吗?有什么了不起!老爷就疼的什么似的,我最看不惯她娘俩儿的那个清高样子。在这个家,好说歹说我也苦熬了这些年,都当老爷是好伺候的呢?捡现成的好处,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儿!丫头,我也不怕你说出去,反正为了天津洋楼的事儿,我早跟她们撕破了脸!”
      絮絮叨叨的发了好大一堆牢骚,我在旁边始终保持缄默。对于凌家的内部矛盾,《古韵》里,多少提到过。凌叔华的父亲,有六房妻妾,正所谓的一个茶壶配六只茶杯,拥挤在一个茶托里,想不磕碰都难,何况还是女人?她母亲是第四房,按照书上写的,是个文静娴雅的女人,也就是只管受气的!所以某些八卦周刊在分析她为何不选择徐志摩的原因时,特特的强调她母亲是妾,她不能也是妾!毕竟徐志摩先娶了张幼仪,虽说离了婚,可也是过去时。陈源则不同,样样都新。那我岂不是更不同,未来人呢?逻辑推理的结论,就是凌叔华必须选择我!血脉又开始膨胀了,我能感到加速跳动的心房,动脉静脉都在不停的输入输出血液,那激动的循环,只为凌叔华。六太太还在那里喋喋不休,我已经乏了,插嘴道:“凌叔华住哪儿?”
      “凌叔华,谁呀?”
      怎么回事儿?这六太太的反应与那凌伯如出一辙!讨厌,真讨厌!我没心情刨根问底,改口道:“十小姐。”怕六太太仍有疑惑,忙道:“我去帮你给她捣乱去。”六太太笑了笑,说:“不用说得这么好听,帮我?帮你自己吧!她请路易斯先生来看你,也没安什么好心。”大概是见我糊涂了,她继续说:“那路易斯先生,是个德国医生,五姐就是他给医的,后来出家做了尼姑。你就不怕他也把你医的更不正常?”原来如此!但我由始至终都认为,五太太会出家,是因为她的孩子跌入高山瀑布,溺水而死在了日本,白发送黑发,怎能想得开?可我没有必要与六太太争辩,浪费时间,因道:“六太太慧眼,什么都瞒不过您,我就是想为自己报仇。六太太,现在总可以告诉我,十小姐,她现在会在哪儿了吧?”六太太不屑道:“还能在哪儿?左不过无逸斋,她那个大书房!”我连连道谢,飞也似的就去找那闻名京华的大书房——比林徽因那太太的客厅早了近十年的文化沙龙,却不能逢人便问,像只无头苍蝇一样的乱闯,这才后悔为何不问六太太,可返回了刚才的回廊,哪里还有她的影子?
      待我摸索到无逸斋,天空都挂起了火烧云,映着石青色的底子,大红大紫,仿佛西洋的油画浓烈渲染。大书房里,已是空空如野,四周悬着没有裱糊好的书画,多半是墨兰墨竹,看来像凌叔华的手笔。但她的人呢?眼瞅着一天快要过去了,她还不知道我是谁?着实郁闷!傍晚的风,轻轻拂过窗子,摇荡着一幅幅书画,沙啦沙啦作响,依稀漾出阵阵墨香。置身在这样幽雅的环境中,人,也会慢慢远离滚滚红尘。然而肚子不争气,咕噜咕噜的叫起来,把我叫回了俗世的不堪。不得以借用了书桌上的点心,还真好吃,淡淡的玫瑰味道,香喷喷的令人回味无穷。是凌叔华那篇记述郁达夫文章里提过的新鲜玫瑰老饼吗?或许。不一时,那点心就被我吃完了,光光的青瓷小碟子就露出里面的雏菊花纹,孤零零的摆在书桌上,显得有几分单薄。也就可怜那小碟子多看了几眼,斗然发现那下面竟工整的压着一张纸,好奇的打开一看,竟然是徐志摩的信,只见上面字迹隽永,写着——
      ……你说这疯劲够不够?这诗我做成时,似乎很得意,但是现在抄眷一过,换了几处字句,又不满意了。你以为怎样,只当他一首诗,不要认他的什么Personal的背景,本来就不定有。真怪,我的想象总脱不了两样货色,一是梦,一是坟墓,似乎不大健康,更不是吉利,我这常在黑地里构造意境,其实是太晦色了。瑞棠,你有的是阳光似的笑容与思想,你来救度救度满脸涂着黑炭的顽皮的志摩吧!……
      其实这封信,我以前在徐志摩的《小说•书信•日记选集》中读过,可此刻再读,感觉全然不同,到底是拿着手稿呀!那样轻的一张纸,在手上似有千斤重,估量着送到拍卖行的价值也是千金。小心翼翼的折好,揣进了自己的口袋,我终于可以发财了!然而,这却不是我最喜欢的一封,多希望,能看到那一封,徐志摩说:我大声地念了两遍雪莱的西风歌,正合时,那歌真是太好了,我几时有机会伴着你念好吗?为了这句话,我把□□的签名都变成了——徐志摩说:叔华,下回伴着你念雪莱的诗,好吗?由此可见,想得到那封信的决心有多强烈,天地均可证明。
      光想不做,那是傻瓜,于是我动起手来,把大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都翻了个遍,仍旧没有那封信!简直快气死了,折腾了那么久,人都累得透了支,却一无所获!更惨的是,居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找凌叔华的卧室了!天色如墨,星星银钉似的撒在上面,点点微光笼着大地。我精疲力竭的,只能先在大书房里休息一下,料不到却睡着了。在民国的第一天,竟然就这样的虚度了!
      噼里啪啦一阵乱响,尖锐刺耳,吵得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惺忪里,看到一个穿着蓝布碎花衫子,梳了一条大辫子的姑娘站在我面前,清清秀秀的,眸子却睁得比铜铃还大,腮帮子圆鼓鼓的,似乎是受到了惊吓。难道说,我背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吗?不由自主地回头张望了望,一切如昔。正在奇怪,那姑娘突然拔腿就跑,踩在碎裂的瓷片上,咯吱咯吱的声音,仍是掩盖不掉她的狂喊,“有贼,有贼呀!”
      贼?我愣了愣,也跟着跑了出去,在她身后问着,“贼在哪儿?我怎么没看见?喂,你等等…”周围已簇簇拥拥了一大叠人,紧紧地把我包在圈儿里,铁桶一样。好热闹,仿佛是榆叶梅的花语,至于我呢?当然是那花心儿了。霎那间,我醒悟过来,那姑娘将我当作贼了,于是匆匆辩解道:“我不是贼,是你家十小姐请来的客人。”那姑娘大笑道:“客人?怎么现在做贼的,都这么大言不惭到猖狂!”口气实在嚣张,听得我直要发作,好巧不巧的,远处传来一句异常慈软的话,“乙贞,出了什么事儿,一大清早的,就不安生?”那声音,毫无杀伤力,却叫所有的人都屏息静气。这姑娘就是乙贞?倒是有那么点儿意思了,名副其实的凌叔华笔下那个爱拿主子取乐的奴才。只见她恭恭敬敬的收敛了气焰,顿时化成了一个新媳妇般的顺从模样儿,果然当面背后两套章程。那些原本围了我一圈儿的人,慢慢往两边散去,同时鞠了一个躬,齐刷刷的动作,仿佛军礼。嘴里亦同时说:“四太太。”
      那四太太一面打量着我,一面柔和的笑了笑,吩咐道:“你们都下去吧。”那些人应了是,一个个鱼贯而退,乙贞却是走到四太太跟前,低声道:“太太,这人是个贼,才刚我去无逸斋打扫,瞧她鬼鬼祟祟的趴在小姐的书桌上。”四太太哧笑一声,“鬼鬼祟祟,还能趴?看她小小年纪,也不像贼,指不定又是小十的胡闹。乙贞,你这就去把十小姐给我叫来。”随后对我说:“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儿吗?”我点头,喜孜孜的说:“四太太,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女儿,自打看了她写的《古韵》,就沉沦在她的贵族生活里,终日恍恍。这不,上天垂怜,给了我这个机会来亲亲她。”四太太迷茫的神情,好像我说的全是鬼话连篇,她根本听不懂。好半天,她才慢吞吞的从喉咙深处吐出一个个颤抖的字,“你…说…你…爱…小…十…还…要…亲…她…”摇摇头,大概自己都不相信,呢喃道:“这个倒霉孩子,究竟在做什么?”可我还处在兴奋状态,不理不顾四太太能否接受,连珠炮似的,把我对凌叔华的爱恋,突突突突突的,全部给表达了出来。四太太越听越是困顿,目光都带着滞色了。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凌叔华缓缓而来,叫了声,“妈,您找我。”四太太这才有些魂魄归壳,多少不满的对她说:“你愈发的不像话了,这次竟弄了个大活人来家里!就算你三妈,六妈不会说三道四,你爸也会不高兴的,小十,快点儿找人把她送走。”凌叔华微微一笑,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依旧哀怜,不紧不慢道:“妈,我听乙贞说了,看来您可真是被她气晕糊了。您想呀,咱们这样的人家,不说惜老怜贫,还欺负一个病人,传出去,那话总是不好听。再说了,昨儿个她在大门口闹,陈先生也在,您要我…难不成真让凌伯把她送去警察厅吗?这叫陈先生怎么想,一个小丫头,孤苦伶仃的,只因说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咱们家就容不得?妈,家里也不短这一个人的份例,算了吧!当初您是怎样心疼的五妈,我可是一天都不能忘,如今您也心疼心疼她吧!其实您也不用担心什么,我请了路易斯先生,偏偏他这两天要出差去趟南京,不过他说等他回来,就住这儿了。有他在,妈,您就放宽心吧,辛苦也不过辛苦这两天。妈…”四太太叹了口气,无奈道:“都是你爸把你给宠坏的。女儿大了,这胳膊肘…”凌叔华展颜一笑,即刻说:“谢谢妈。”
      那一幕,是美的,迷离飘忽,犹如雾里看花。四太太也是美的,却过于端庄,过于真实,而凌叔华,总是朦朦胧胧的,似乎镜子里映出水中的缥缈倒影。我痴痴的看着,忍不住扑了上去,抱住凌叔华,恳切地说:“华华,我好爱你呦!”她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柔声道:“知道,你昨天不是说过了么。”我连连应声,沉浸在她温暖幽香的怀抱里,享受着幸福,很久很久很久之前就期盼着的幸福。然而,竟有人来大煞风景的回了一句话,“十小姐,陈先生来了。”话音一落,凌叔华就不拍我了,还把我的手拉开,那表情,十足十是迫不及待的要去见陈源。只对我说:“你自己先玩吧。”那口吻,就像我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正在闹脾气,每时每刻都需要大人哄着。我不要她这样看我,因为我爱她,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是平等的地位。于是,我大度的说:“好。”语气里,不免带着酸酸的味道,似乎是喝了一大缸子的醋!
      可她这一走,就是整整一个上午。古人喜欢说度日如年,但我感到,分分秒秒都如年,那滋味,实在不好受。太阳当空,白花花的光线转得让人昏昏欲睡,我知道凌叔华再不来,我一定会睡着,所以决定去找她。瞧见乙贞往无逸斋的方向送茶去,我便好心的抢了这个差,她也不方便再拦阻我,谁叫我现如今是过了明路的呢?她怏怏的把茶盘递给我,讽刺的笑了,嘴上嘟囔着,“疯子。”我心情很好,所以并不介意,还冲她伸了伸舌头,暗暗想道:“疯子怎么了?只要能亲亲凌叔华,做疯子也无所谓。像乙贞那样的庸俗之人,是不会理解的。”随后把茶送进了大书房,可凌叔华与陈源都没什么反应,仅说了句,“谢谢。”旋即又开始聊他们自己的,内容不外是贝多芬,肖邦,莫扎特和华格纳。真没意思,我对音乐是外行,一窍不通,五线谱在我眼中都是蝌蚪文,好在没像洪教主那样翻江倒海地去找韦小宝,叫他翻译什么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听不懂,又不能没礼貌的打断他们的谈话,只好出去四处逛逛。大约过了有一个时辰,我借故添茶,又进了大书房,那时,他们正在谈论苏东坡和李商隐。这个也不对我的胃口,唐诗宋词认识我,可我不认识唐诗宋词。凌叔华和陈源这两个人,脑细胞的构造究竟是什么,怎么就喜欢说些无聊透顶的东西?
      只听凌叔华说:“我欣赏他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实在深情。”陈源接道:“写的确实深情,可如果真像他写的那般深情,身边又怎么会有一个王朝云呢?难道感情不是认定了,就一生一世?”凌叔华想了一想,“佛家喜欢说无常,何况是俗世?这么想,也就没什么是永恒的了。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他也不过就是个常人罢了!要我说,应该让生命的每一刻,都尽量的享受生活,才不枉此生。”
      陈源想必是又说了什么,但我没有听到,因为那讨论的主题太太太太太没劲了。老夫子似的,能酸掉人的牙!不过他们的说辞,却印证了两种不同的爱情观——天长地久与曾经拥有。这不是对错能说得明白的,亦如在武汉期间,凌叔华与朱利安的婚外情,尽人皆知,陈源的态度是什么?随着历史的迁移,一切,都成了揣测,唯一看到的,是朱利安死在了西班牙战场,是凌叔华同陈源去了巴黎。表里会一致吗?带着种种思索,我又离开了大书房,在外头走来走去的,无所事事。走累了,便回到大书房,站在门口,默默地听着里面的动静,终于是告别了东方的文学殿堂,换成了西方的诗歌,从济慈,勃郎宁到琼森,哈代。受不了了,我是真的要疯了,被他们的无趣逼疯了。好在凌叔华说了一个我熟悉且感兴趣的人物——徐志摩。她说:“志摩的诗,我总觉得风格与济慈很像,比方那首《Saying Good-bye to Cambridge Again》——
      Very quietly I take my leave
      As quietly as I came here
      Quietly I wave good-bye
      To the rosy clouds in the western sky
      The golden willows by the riverside
      Are young brides in the setting sun
      Their reflections on the shimmering waves
      Always linger in the depth of my heart
      The floating heart growing in the sludge
      Sways leisurely under the water
      In the gentle waves of Cambridge
      I would be a water plant
      ……”
      英文是歌,抑扬顿挫,仿佛在午夜里奏出的七弦琴。而她的声音,则是谱,音符一个个地从口中蹦出来,令人陶醉。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全部的精神,都随着她的韵律在动,眼中耳中都是她,梦境一般。忽然间,有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生生唬了我一跳,差点儿没喊出声来。原来是乙贞,她问,“疯子,你干啥呢?”我狠狠地哼了一声,“要你管!”她也瓮声瓮气地说:“谁稀罕管你。”径自进了大书房,恭顺的说:“小姐,徐先生打发人送了封信来给您。”双手捧上信,便退了出来,这回连看都没看我。我朝她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学她的口气嘀咕一句,“谁稀罕!”继而又去偷窥那大书房里的一切。凌叔华慢慢的展开信,迅速扫了一下,对陈源道:“志摩问你好呢。”停了一会子,开始低声念着——
      我准是让西山的月色染伤了。这两天我的心像一块石头,硬的,不透明的,累赘的;又像是严窟里的一泓止水,不透光,不波动的,沉默的。前两天在郊外见着的景色,尽有动人的——比如灵光寺的墓园,静肃的微馨的空气里,峙立着那几座石亭与墓碑,院内满是秋爽的树荫,院外亦满是树荫的秋爽。这墓园的静定里,别有一种悲凉的况味,听不着……
      柔声细语的念完了,她又喟然一叹,说:“要不是为的小曼惹来那些尘世纷扰,志摩也不会去西山。”顿一顿,眉头不经意的蹙了下,“他跟小曼的爱情,仿佛碎玻璃一样,经常的割伤彼此。见面的时候,总有风波,可要是连着两天见不到,又都忍耐不了!痛苦着,却也是断绝不了的幸福,换了是我,怕是早就退缩了。”语调那样的平缓,似乎是山涧中静静流淌着的小溪,一年到头的潺湲,山崩地陷也无法激起那小溪的波浪。她的人,也是那样淡远的,哪怕坐在对面,也让人心里荒落落的不安,好似随时都会消失。
      陈源沉默半晌,方笑道:“你所盼望的爱情,是开的花,是圆的月,是绝域里才会有的完美。可是红尘里没有绝域,否则所有的人都会幸福。瑞棠,但是事在人为,我始终相信绝域只要有心,就一定能建出来。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创造绝域?”凌叔华没回答,只跟着淡然一笑,眼里的笑花四溅,落在双颊上,凝固成不变的笑涡,虽然淡,却像茶一样,越品越醇。那笑容,押韵似的配着她超逸的神态,令人觉得天地间的形容词都是粗鄙的。陈源定定的看着,似乎是不由自主地说:“你甜蜜的爱,就是珍宝,我不屑把处境跟帝王对调。”也许凌叔华是感动了,她轻轻的唤了一声,“通伯。”眼睛倏的一亮,好像是簇跳着叫人心动的火苗,逐渐燃烧了他的心。他的目光强弱不定,似乎是依据着那火苗的大小,深浅不一的照在她脸上。彼此就那样对望着,不言不语,宇宙仿佛都静止了。深沉深的寂然里,带给人一种天荒地老的错觉,就像是岁月能刹那老去,他们可以相伴一生。日月星辰再也不重要,这世上,只有她与他。
      可是我心里却聚了一把火,嫉妒的我只觉五内俱焚,她为什么不要我要他?!不公平,非常的不公平,我哪一点不如陈源?是爱她的心,还是为她做的事?何况陈源的那句话,怎么听,怎么想,都是恶心的!真恶心,实在恶心,怎么能这样恶心!因此,我不顾一切的推开了门,脱口而出,“华华,你怎么能喜欢这么恶心的人?!不可以!”凌叔华一愣,许久,才不解的问,“恶心?”表情多少迷惘,好似才从天涯海角的宁静回来,一时间不能接受喧嚣。我忙不迭的说:“是呀是呀,你不觉得那句话很恶心吗?这样的甜言蜜语跟口蜜腹剑差不多,华华,不要上当!千万不要上当!”凌叔华的嘴,微微抿着,那个样子,就是想笑,但是她,终究没有笑,反而是很和气地说:“那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陈源也在那里忍着笑,但是他有绅士般的涵养,是不可能会笑出来的,只不过那四道目光一齐射向我,好丢人呀!我真正的语塞了,莎士比亚说什么不好,偏要说这句叫我觉得恶心的话!我又尴尬又狼狈,想逃到地洞里去,永远的躲起来!怎么能在凌叔华面前表现的这样没水平?
      日头已经西斜了,天容渐渐的变成了石头的暗青色,那月亮,也弱弱的爬上来,与太阳分庭抗争着最后的时刻。我也在与陈源抗争着,未来的新新人类竟然比不过陈腐的中国旧式文人,太不可思议了!但在凌叔华的心中,这已是铁板钉钉,不能改变,无论我用什么话去打击陈源,她都护着他!
      那晚,四太太留下陈源用饭,意思再明显不过,想撮合他同凌叔华。其实他们还用撮合吗?心早就扭麻花似的扭在了一起!我在一旁瞧着,眼里酸酸的,心里涩涩的,四太太怎么就不知道撮合我?厚此薄彼!她还殷勤的问陈源平日里都做些什么,无外是他私人的喜好,整个的丈母娘看女婿,陈源倒也听话,问什么,答什么。许是那气氛太怪异,凌叔华不着痕迹的把话岔到了吃食上,她说:“听志摩提过,陈先生总想着《赤壁赋》里的一句,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陈源笑道:“是呀,好多年没尝到了。”四太太却道:“现在不是四腮鲈鱼的季节,等上了市,伯母再给你做一道四腮鲈鱼的锅子。陈先生,先尝尝这糟鲫鱼,如何?”那个陈源,还真是嘴乖,听说这一道糟鲥鱼是四太太亲自下厨做的,便盛赞不绝。夸的四太太脸上仿佛开了一枝清雅婉然的花,还告诉他说:“这也简单,就是拿旧红糟儿培着,再搅些香油,然后安放在磁罐内。想吃的时候,取出来蒸一碟子就行了。陈先生若是喜欢,可以常常过来,只…”凌叔华豁然喊了声,“妈…您这不是让陈先生笑话吗?”腮上已红了一片,犹如笼着层烟霞。四太太会意地笑了,站起身来说:“那你们先聊着,我去看看那木樨芝麻薰笋好了没。”陈源也起身,像晚辈那样的送着四太太,目光无意撞到了角落里的我,大概撞出了什么,又对凌叔华道:“昨儿回去,我一直在想,她要找的你那个本家,始终想不出来。瑞棠,你有印象吗?”凌叔华摇了一摇头,“我也没听说过那人,不过名字倒好听。心素如简,人淡如菊。素心只得其形,而未得其神,叔华,却有那一丝的韵味。”
      听到这里,我才如梦初醒,怪不得谁都不认识凌叔华,原来此时的她,用的笔名只是素心。终于知道了让众人误会我是疯子的原因,便急不可耐的奔到凌叔华身边,解释道:“我忘了现在的你不叫凌叔华,其实我是来找你的,华华,不,棠棠,我爱你爱到废寝忘食朝思暮想失魂落魄,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难受,整天脑袋里都是你,根本就装不下别的东西。棠棠,你就算可怜可怜我,让我亲一亲好吗?本来我还想把你从陈源那边儿抢过来,现在也知道不可能,所以就剩了这一点儿微薄的请求,你就让我亲一亲吧!只亲一下脸蛋儿就好了。”
      凌叔华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是无比平静的看着我。陈源却是挡在了她面前,一副保护的架势,就像我能把她给吃了似的。我伸手去推陈源,可是推不动,他这种人是不会还手的,因为要保持一种绅士风度,或者说,是要保持一种高姿态——居高临下的高,所以,我就肆无忌惮的用脚去踢他,去踹他,但他还是不动。只说:“瑞棠,你先出去吧,估计这丫头又不对劲儿了。”凌叔华笑吟吟的点头,眼睛仅能看到陈源,我不能不气结,愤愤然道:“我没有不对劲儿!这叫…这叫…这叫…”词穷了,好在我平日看的电视剧丰富多彩,随便就能抓来一句滥竽充数,“这叫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凌叔华瞬间接道:“改得好。”陈源也说:“的确比杜工部的要对时对景。”我傲然一笑,心底想,“那当然了,这可是楚云飞说的。”趁热就要打铁,我赶紧追问,“既然改得好,华…棠棠,你是不是能让我亲一下。”凌叔华连思索都没有,徐徐道:“我想,你需要一针镇定剂。”旋即唤来乙贞,说:“你把润祥叫来,带她去澹宁院儿休息。”乙贞答应着去了。
      没过多久,润祥再一次把我拎了起来,强制我离开凌叔华,可恨!外头太黑,他左转右转的,我根本就看不清方向。而且,他把我送到澹宁院儿的屋子,就守在门口,门神一样,我也没法子再出去!难道说这一场穿越的梦,我失败了吗?舍弃一切来到民国的结果,失败了?那结局,是不是真的会像妙善说的…不敢想,可是又不能不想。多少是恐惧的,这一晚,我辗转反侧,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要如何去亲吻凌叔华。尽管螺钿描金的大床比无逸斋的桌椅舒服的多,但我始终睡不着,一丝一毫的困意都没有。失眠,在民国的第二夜,只有失眠陪着我!
      阳光,软洋洋的洒进屋子,润祥还站在外面。一个晚上没睡,居然精神饱满,神采奕奕,不像我,两只眼睛都快成熊猫了,黑乌乌的一圈儿。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放我出去,正在我发愁的当儿,六太太竟然来替我解围。她命令道:“让这丫头出来。”润祥到底是个奴才,不敢违背六太太的话,于是我大摇大摆的走出来,白了他一眼。六太太把手里的象牙托子黑丝绒小盒塞给我,说:“陈先生差人送来的,可巧被我看见,从凌伯那里给拦下了,你送去给小十吧。”幸灾乐祸的笑了笑,继续说:“昨儿那一出,精彩!你是没看到四姐那张脸,沉的跟什么似的,她一个钜了嘴的葫芦,也动了气。痛快,真是痛快!丫头,我救了你两次,你可是该好好想想如何报答我。”我一面打着哈欠,一面应承,“六太太的大恩大德,我怎么敢忘?吃穿用度,您什么都不缺,自然想看好戏,放心吧,今儿个不会叫您失望的!只有更精彩。”反正我亲到了凌叔华,心愿达成,今天就能回到未来,还去理会六太太的心情好坏?握着那小盒子,高兴的捉摸怎样去亲凌叔华,软磨硬泡好像都不行,我也有些忙乱了。也罢!走一步算一步,车到山前必有路。辞别了六太太,就去寻那条康庄大道,好找凌叔华,因为好奇,也就把那小盒子打开了,里面放着一颗红豆,色泽匀净鲜亮,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刚拨开的石榴落下的籽儿,剔透晶澈好比入骨的相思。一刹那,我依稀看到了那身影消失前,鬓角发夹微微闪着圆润的光,原来是这样的一颗红豆!那一点点的石榴娇红,像是血滴,慢慢扩散,四周的空气都弥漫着一片红,天旋地转的红,忘也忘不掉!不得不佩服,陈源好巧的心思呀!
      近处回廊曲折,远处亭台叠落,都掩映在那殷红如火的槭树中,如置身香山。这还是我首次观赏凌宅内部,不可谓不雅致典丽。那槭树的叶子,红的仿佛手中的红豆,深深烙在掌心的朱砂痣,沿着血管,一点点烙在心上。那样的刻骨铭心,如同我对凌叔华的爱。可爱是双方的,在这一刻,我才真正懂得。若是她不爱我,又岂肯让我亲她?思绪一片混乱,却莫名的想到了冰心在《相片》中写过的一句话,“春日坐在花下,冬夜坐守墙炉,自己觉得心情是一池死水般的,又静寂,又狭小,又绝望,似乎这一生便这样的完结了。”风吹过,枝丫摇动带落几片叶子,落到地上,鲜活如能燃烧,烧尽《相片》的主人公施女士的一生,尘埃落定。那一把火,在毕牧师娶了新夫人时,就开始点燃,施女士的一生,也是在那一刻完结的!自那以后,她还能看到光明吗?幸福的光明。我的生命里,也烧着这样的一把火,却是从何时烧起的呢?读《古韵》开始,穿越开始,还是凌叔华爱上陈源开始…抑或,是我自己也找不到的时刻!只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没有凌叔华,我的一生也是完结的,不管前路有多么漫长,多么精彩,都不过是没有意义的,灰色的尾声。就像是彗星拖的那条长长的扫帚尾巴,划过天际,看得见,摸不着。思及此,我也困惑了,究竟自己在执著什么?要是凌叔华还不肯爱我,那亲与不亲,分别又在哪里?也许,只是一个物质的形态罢了!
      一步一步的走着,走着未知的路,路的尽头,会是我期待已久的爱吗?别忘了,已经是第三天了…这第三天,又会有怎样的经历,能力挽狂澜吗?茫茫人生路,是否也像面前的那条路一样,是未知的。可这,却是另外的一个故事了…从怀中掏出徐志摩的那封信,慢慢的撕碎了,双手向空中一扬,无数的碎片满天满地的飞扬着,淹没了一切。

      *绝域——童话《潘彼得》中的神仙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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