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晃了晃)(藏到诺克斯背后)(微笑):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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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一
异世界的我觉得成为大厨
平平无奇但是美食技能点满的殷秘,穿越到了异世界变成了一个长着兔耳朵的兔子兽人,还带着一个装着每天会刷新不同食材的小空间。
虽然耳朵是焦糖色的和焦糖奶油布丁一样。
可是他变成了一个穷鬼啊喂!
于是为了生活,他在冒险峡谷门口支起了一个小摊,每天卖点羊肉猪肉牛肉瓜子花生蜂蜜水啊。
逐渐的,小摊变成了小酒馆,小酒馆变成了一个大酒楼。
可是那些谁来告诉他们,那些沉默寡言但美貌的精灵们为什么最喜欢的是牛油火锅。
脾气暴躁的炎魔对奶油冰淇淋爱不释手,狼人最喜欢刚出炉的臭豆腐。
还有那群魅魔,别再吃干噎酸奶了!注意你们的形象!
还好还有一只符合殷秘刻板印象的棕熊先生,最爱的是蜂蜜香草派。
“我最喜欢的其实是焦糖奶油布丁啦,当然给我加上三倍量的蜂蜜。”某只棕熊举爪。
——
殷秘是个乖宝宝,上学的很听大人话,小的时候不敢早恋,大了干脆不恋。到了年纪每天幻想会有入室抢劫般的爱情降临在头上。
最好男友身材健壮,八块腹肌!并且是个温柔的男妈妈!
朋友嘲笑他永远都不可能找到男朋友。
躺在自家棕熊先生的胸肌上,摸着腹肌的殷秘骄傲的抬起了他的小兔头!
——
某天棕熊先生看着在面前左摇右晃的毛绒球球忍不住伸出了罪恶的爪子。
于是水灵灵的被某只小兔呼了一巴掌。
“你摸了我的尾巴也得叫我摸一次,这是公平交易。”殷秘说
穆尔舔了舔嘴角,眼神飘忽,最终还是变成了一只毛发蓬松的大棕熊,圆滚滚的肚皮袒露在殷秘面前。
柔软又带着阳光气息的少年扑进了他的毛毛里。
你真的想拒绝一只毛茸茸的,鼻头湿漉漉的熊熊吗?
预收二
穿进霸总里的我疯狂发癫
大学生殷乐乐猝死穿进了一本狗血霸总文,而且穿成了里面的主角受。
这已经够绝望了,更绝望的是他穿进的还是传统的渣贱古早狗血虐文。殷乐乐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被围追堵截,虐身虐心,最后还追妻火葬场。
苍天啊!
很不幸的是,无论是穿越来的殷乐乐,还是24K纯金霸总顾锦遇只能按照原剧情来走。
更不幸的是这位主角受的身份是——某二流本科天坑专业学生。
此时距离剧情结束还有五年。
贫困的殷乐乐看着满课的课表发出了长长的叹息……
而此时代表着万恶的资本主义的顾锦遇从天而降。
唉什么都做不了,那就……发癫吧!
顾锦遇是一个霸总,而且是霸总中的霸总,只要他跺跺脚A市都要抖三抖。
古井无波的生活里面除了钱也没剩下什么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殷乐乐。
此时的殷乐乐正在呼吸!
啊哈,顾锦遇于是止不住的就是嘴角一歪,神似龙王,说出霸总经典名言,“他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罢了”
尽职尽责的在殷乐乐的面前饰演一个沉默寡言有胃病,脑子也有病,时不时眼角红红突然发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