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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余心悸无意知君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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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南浔携林幺初往山下客栈走,林幺初仍心有余悸,砰砰跳个不停。
明明自己不信鬼神,确仍是被这虚无的灵签乱了阵脚,在心里绊了个跟头,迟迟缓不过来。
“林溆,别信这些啊,你从来不信的。”她不断在心里说服着自己,却发现不过是无用功。
“怎么了,愁眉不展?”景南浔问她。
林幺初停下步子,轻喘一口气。
“我没事,倒是刚刚抽的签。”
“你不是不信这些吗,怎么还在想。”
(景泆你也发现了啊。)
闻言,林幺初有些促狭:“你…你怎么就觉得我不信这些?”
“要我说为什么吗?”
“说。”
少年轻佻道:“比如,你并非日日戴着你阿娘留给你的平安锁。比如,你也不信樊胥娘娘。”
林幺初还以为自己藏的天衣无缝,谁知道景南浔一早就看出来了。
(合着你们夫妻两个,在这互相猜忌呢。)
他继续逼问道:“正是不信,所以你才说七情丝是假的?”
所以,她拜樊胥娘娘的时候,也没想过会起什么作用。
(所以,即便在死人面前说谎,林溆你也没什么负担,对吧?)
“景南浔,我……”
他又故作轻松,晃了晃手里的铃铛,道:“既是如此,夫人何必在这些没用的东西上浪费心思呢?”
林幺初突然抓住了把柄,把它当作一个契机扭转自己的被动:“可是,你不是希望我相信吗?”
闻言,景南浔有些局促,是小心思被拆穿了的局促:“什么?”
原来是景南浔拆穿林幺初的真面目,现在反倒是林幺初将了他一军,让他不得不承认:这一切都是他设计好的。
“不然,你为什么带我来白头山?为什么等不及冬天就带我来?”
(是了,景泆是迫不及待想证明,他喜欢你。)
景南浔也不再刻意隐瞒:“夫人都猜到了。”
“我很难不猜到。”
这一切的确都是景南浔提前安排好的,斜桥村和白头庙,可以说都是他的地盘,都能够达到他的目的,那就是,让林幺初对自己更有好感,顺带附生出更强的依赖感。
如今却被林幺初自己看了出来,那就不一定起作用了。
谁知,林幺初又言:“难不成,你对我的喜欢,只能通过这些表现出来?”
“嗯?”
她没有继续回答,只是一转话题道:“好了,横竖我不信这些不好的,信那些好的就是了。反正……”
她心里接下去:“我也是真的喜欢你。”
(傻子,你终于承认了。)
“反正什么?”
“没什么。景南浔,你要来那些红线做什么?”
景南浔从怀中掏出红线,挂在眼前琢磨,须臾,他向上一抛,又稳稳落回手中。
“自然是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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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月,高悬,云崖边。
景南浔不知从哪逮了野兔,顺手架了火堆烤肉吃。
兔肉被烤的噼里啪啦,火堆里蹿着火星子,一烁一烁的。
应该是好了,他把兔肉连签子取下来,问坐在一旁的林幺初:“吃得惯吗?”
林幺初彼时正在欣赏昨日景南浔淘来的玉镯子。这玉镯初看不惊艳,再看却入眼,真真好看。
闻言,她转头瞟了一眼兔肉,却道:“我不饿,你吃吧。”
“当真不饿?”
她不想继续回答,于是转了个话题:“明天就回去吧?”
“嗯,再不走,来不及了。”
“来得及,还早呢。”
“你得给我点时间。”
“给你什么时间?”
景南浔把兔肉重新放了回去,见林幺初在看玉镯子,便要了来:“镯子先借我用用。”
林幺初不解:“要镯子做什么?”但还是摘了下来,放到景南浔手里。
“等会再拿给你戴上。”
(景泆你鬼点子还真多。)
蒙笛此时爬上山来,手上又拎着两只黑山鸡。
“主公,这山上野鸡真多啊!刚才又看到好几只野兔来着。这野兔子也是跑的快,没抓到,就抓了两只鸡。”
他把山鸡扔到一边,从树上扯下两片阔叶子擦手。
“蒙笛,我离开一会,你看好王妃。”
“主公你去哪?”
“不用管,过会儿就回来。”然后,他就下山了,消失在黑中。
蒙笛一骨碌坐下来,架子上兔肉都快烤焦了。“王妃,兔肉好了,不尝尝吗?”
“嗯,我不吃,你吃吧。”
“哦。”蒙笛于是把兔肉又从架子上拿下来,用嘴吹了吹,就大快朵颐起来。
借着景南浔不在,林幺初终于有机会向蒙笛打听打听他这位主子:“蒙笛,我,问你个事。”
“王妃你说。”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跟着你主公的?”
“哦,那可早了。咱们主公三岁就进过军营,五岁开始习武,我呢,没爹没娘,被大将军收留到营里,后来,主公与我结识,把我带回了家里,我从那时候就跟着他了。”
“这么说,你从小就跟着景南浔了?”
他颇有些骄傲的:“是啊。”
蒙笛又挑起话来:“王妃,那,兰姑娘呢?”
“你说兰萝?她也是从小跟着我的。”
“兰姑娘,也没有家人吗?”
“有的,兰萝姐姐兰絮是我阿姐的丫鬟,只不过阿姐入宫,就把她送回家了。”
“这样啊……”蒙笛似是沉思,嘴上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啃那兔肉。
(蒙笛打听兰萝做什么?可惜我听不到他心里怎么想的。)
“还有个问题要麻烦你告诉我。”
林幺初神色郑重,在月光下,少女颜如渥丹,本就清丽脱俗的容色早就在京城传开,在与景南浔定下婚事之前,就有不少贵公子前来提亲,那时林幺初还未及十六,便有倾城倾国的容貌,才华更是人中佼佼,如今经得三年的沉淀,更是多了不少稳矜。
这样应该骄傲的女娘子,在人们的口中却从来都是一个乖乖巧巧、不争不抢的小姑娘,不仅不常露面,即便赴宴,也只是端坐在席中,不会主动表现自己。
不过,身为嫡女,她的身上一向有一种清逸之气,让人不敢去侵犯和浸染,也无法让人近身,那是与生俱来的气质。
可是她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而且是向蒙笛说的,这就让人不敢怠慢也急于满足她了。
“王妃您说,只要是我能告诉你的,绝对不瞒着。”
“景南浔,生辰是什么时候?”
蒙笛却是一愣,好像不知道如何回答。
“这……王妃您问的是……”
“很难回答吗?”
他放下啃了一半的兔肉,抹了下嘴。
“也不是,主要是主公他原来不过生辰。”
“不过生辰?”
“嗯,王妃您知道的,主公他……哎呀,既然是个假生辰,过不过也无所谓,他就这么跟我说的。”
“这样吗……”
(有点……遗憾。)
林幺初本想给景南浔也好好过个生辰,好报答他这么费尽心思地用心记着自己的生辰。
“不过,那是从前。”
(什么?)
“从前,主公不过生辰。现在有了。”
林幺初心中有种莫名的预感。
“蒙笛,你说清楚点,什么叫现在有了?”
“王妃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主公早在四年前遇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林幺初舒了口气:“这我知道。”
“王妃知道?那王妃肯定不知道,主公把自己的生辰,定在了你生辰那一天。”
(什么?!)
“你说……什么?”
“偷偷过的,除了我没人知道。我也是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就说为什么这几年,主公回回都要在七月二十八那天吃碗长寿面呢。”
所以,景南浔真的是在四年前,就喜欢上自己了……
四年,也算很久了,毕竟景南浔也不过二十三岁,这样一个沉不下心的年纪,竟然愿意等待一个人四年。
这期间,景南浔没像京城其他贵公子纠缠自己般来表示好感,也没像京城其他女娘子追求景南浔般费尽心思出现在自己面前只为让自己记住他。
他貌似什么都没做,就很干脆直接突兀奇怪的告诉自己,四年前就喜欢上自己了。
一个人偷偷喜欢,哪怕见不了一面,甚至林幺初都不认识自己了,也一直喜欢着?
自己真正的生辰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把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定在了林幺初出生的那天吗?
“景泆……你好傻。”此刻,林幺初心中纵是万尺死水,也全化为一潭搅动的春水,泛着涟漪。
“一见钟情?和阿姐跟赵公子那般吗?他们至少还能互通书信,景南浔,这四年,你是怎么过的……”
“我嫁给你不过是为了利用你,你竟然……我还自诩手段高明,把你骗得不能自拔……原来一切都是我的自以为是。”
想到此处心中一绞,耳畔突然响出白头庙的铃铛清音来。
(哪有什么手段高明,分明是景泆爱得太深。)
可笑又可悲罢了。
半晌,林幺初才缓缓开口:“是我对不住他。”
蒙笛说完这些,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能知道景南浔这么些小秘密。可是,却从来不是景南浔自己要告诉他的,于是他道:“王妃,对我家主公多宽待些吧,主公他,孤身一人挺久了。我陪不到他身边去。”
连蒙笛都陪不到他身边去。
那么的确是孤身一人许久了。
(还好,林溆来了。)
寂静月色下,不知从何处又传来清脆悦耳的铃铛声,扰动人的心。
这次是真的。
景南浔荡着步子回来了。
蒙笛此时像供出了自己主子秘密的“叛徒”,自知无颜留于此,心虚的不行,自请去客栈收拾行囊,好明天一早就出发。
于是,又只剩下景南浔和林幺初。
可是即便是知道了这些,日子还是得照常过下去。
林幺初藏好自己的心思,装作无事人问他:“去哪啦?”
景南浔只是慢悠悠坐回林幺初身旁,然后伸出一只手,摊开手掌:“喏,你的玉镯。”
少年手中握着的玉镯已与方才有了不同,温润的白玉上被缠绕了小半圈红线,红线扣了颗铜铃铛,少年手上轻轻一晃,铃铛汀玲一响。
原来留下红线和铃铛,是这么用的。
(难为你费心思。不过还挺好看。)
铃铛叮铃晃响,伴着枝叶的窸窸窣窣,响了一曲嗖唿的曲子,于寂静中增添一抹生动,响进了少女的心里。
“好…好漂亮,你手真巧,我喜欢。”林幺初接过玉镯,细心戴回了左腕,然后仔细端详着,不亦乐乎。
“喜欢就好,就怕你嫌弃这样搭配不好看。”
“怎么会,真的好看,不骗你。”
“那我就……放心啦。”
景南浔躺在草坪上,分明的指节微微张开,透过指间的缝隙偷窥着天上高悬的明月,然后是明月下的窈窕佳人,也被他窥了个遍。
好像二人总是喜欢在月亮下互剖心语。
所以,他们的秘密,月亮都知道。
“斜桥村的篝火,悬崖下的流岚,云巅边的雾霭,白头山的缘法,你都带我看过了……景南浔,你想看什么?”林幺初轻挑眉峰,似笑非笑。
少年收回抬起的手,枕到头下,嘴里吐出几个字:“我想看的,也已经看到了。”
(哎呀,怎么有点甜,又有点虐呢。)
凉风簌簌,耳边的青丝乱动,借着月光,林幺初忍不住想多说几句话。
兴许是彻底没了防备,她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
“我来人间一遭,或许就是为了看看这天下。天下的大好河山,天下的人情冷暖,天下的情深切切,许诺浓浓。”
景南浔嘴上答道:“你倒是够豁达,你的夫君就很小气了。”
林幺初忽地一笑。
而景南浔心里想的是:“我来这人间,或许就为了看看你。”
虽然肉麻,却是真心话。
景南浔降生下来,似乎没有多少亲情可言。邓春芸对于他一定是没有感情的,无论知不知道她并非自己生母,都是一样的结果,因为邓春芸并不像一位母亲,她就是装也装的不够像,景南浔对她不仅没有母亲的感觉,甚至没有家人的感觉。
他和景宏德呢,常年不在一处。小时,景宏德常年戍守疆场,到他进军营了,便是他常年出去打仗了,父子间也少有团聚的日子,也不会有寻常人家嘘寒问暖的时候。
至于邓春芸和景宏德之间,究竟有没有夫妻情分,大概是不会有的。谁都知道,当初景宏德的第一人选并不是邓春芸而是嫡女邓华芸,只不过碍于礼节才向邓春芸递了婚书。加上二人性格完全不合,景宏德敦厚沉稳,邓春芸热情张扬,压根没什么共同话题和兴趣爱好,也忍耐了这么些年。
这么一看,林幺初虽然有一个古板严厉的父亲,或许还比景南浔要幸运一些,因为林括和沈昭情是有感情的,并且夫妻间相处的很融洽,是京城夫妇的模范。
所以在家人这方面,好像只有林幺初这个家人,是景南浔真正自己选出来要到手的,遇见她,也是最幸福的事。
林幺初道:“白日在留青面前,你怎么生气了? ”
景南浔一笑:“夫人怎么知,我是生气了?”
林幺初当然知道。
景南浔有没有生她的气,她一眼便能看出来。
如果不是这么有意思,她也没兴趣天天想着如何让他生自己的气,然后故意去激他。
再让他来哄自己。
“因为我是你夫人,我看得出来。”
她突然用食指抵住景南浔的下巴,让他仰视自己,然后调戏般道:“所以,告诉我,你究竟是如何,废了好大一番工夫,才把我娶回家的?”
景南浔微微眯起眼睛,长长的鸦睫低垂,隐着眼神中的迷蒙,似有沉沉黑雾缭于眼底。
他出手拽住林幺初伸出的手,一把将她压到自己身下反客为主,将林幺初制的不知所措。
“夫人,我还是比较好奇,你是如何看得出我生气的样子。”
草坪上只有火星子被烧的作响,二人缠绵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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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几人准备上路。
行至一处山间小道,这里灌木丛生,野草野花数不胜数,于那纷纷乱乱中,突然一抹蓝紫吸了林幺初的眼睛。
“怎么!”
这一声惊呼没的由头,让景南浔和蒙笛同时一惊,还以为要出什么大事,白马和马车一齐停下来。
蒙笛停好马车赶来。
“什么事?”景南浔担心道。
“看到那丛紫色的花了吗?”林幺初指向野花。
“看到了,怎么了?”
林幺初下马,走到那丛花前,用手挑弄了一番,确认无误了,然后回他:“这是山菅兰,有毒的。”
景南浔牵着少冰也走到她身后,道:“我还以为墨兰怎么会在这种时候开出这样的花,原来根本不是墨兰。”
“的确,山菅兰长得像墨兰,但也确实是有毒的。若是你也认错了,那么……附近有人住吗?”
“有,前面不远处就有几百户人家。”
“但愿没有人因此中毒。”
“你想怎么做?”
蒙笛从腰间抽出佩剑,道:“干脆全砍了,免得害人!”
林幺初拦下他:“别,山菅兰虽然有毒,也可以入药,何必砍了,反倒一文不值了。”
“那万一这儿的乡里人或者牲畜误食了怎么办,他们又不知道?”
蒙笛收回佩剑,盯着那丛蓝紫色的野花,有点“恨铁不成钢”。
“你说的嘛,误食是因为不知道。那让他们知道,不就好了?”
林幺初一笑,对蒙笛道:“剑拿来。”然后借剑薅下一株带着花和果实的山菅兰,转身上马,看向景南浔。
景南浔会了她的意,也骑上马,搂住她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