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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沉暮霭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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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抑郁症有持续治疗吗?”
“这个是有的,她在修学前还是一直由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老师负责的。”导员拿出一个资料夹,转头去楼道拨打电话联系着当实的负责人“我先问一下负责的老师试试。”
人都有自保的本能,在听闻学校这件事后,从校长到导员,无一不在推卸着责任,周灼看着桌子上教学秘书奋笔疾书的书写着那套公式化的文章,学生的个人资料,家长死亡告知书,承诺书,危机干预报告,像是在处理很普通的教学日常一样处理中一个学生的死亡,
不,可能在他们眼里,这叫做紧急危机事故
女孩的照片院系,就诊记录一一罗列着,张笛划动着电子鼠标,忽然用胳膊碰了碰周灼,“老大,这是什么字啊”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季霭”
“什么?季霭?”周灼拿过资料夹看着右下角的名字“这人是心理系的?”
“季霭同学是我们学校心理系的学生,应该是当时在心理咨询室值班。”
“身兼数职,还真是劳模啊。”周灼将这份资料翻来翻去也就是一些基本的心理测试题,于是默默的背下了医生签名下的联系方式,
下班回到家,周灼坐在沙发上,将手机翻来覆去的点着,看着通讯里新存的那串普通的号码,按理来说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心理问题自杀,也无任何纠纷,但周灼闭上眼睛,档案里证件照上的笑容与河道里腐烂的苍蝇不断冲击着他的脑海。
电话骤然响起的时候,吓得周灼一个没拿稳,手机生生掉在了地上,在安静的房间中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怎么回事啊,最近死哪去了联系不上,不知道爷订婚了吗,今晚十点,快来!”庄楠的声音气势汹汹地传了出来,不一会一个短信映入眼帘,是一个他们经常去的酒吧,
他们都是一起长大的时不时就得聚一下,可之前自己过敏破了相见不了人,一直推脱这不愿意来,后来好不容易过敏好了,局里却一直忙个不停,这么一想他们都快又一个月没聚了。
周灼一进门就被扑面而来的酒味扑了鼻,宋耿看见他,走过来搂着他的肩膀“怎么了,最近在家养胎啊,死都不出门。”
“在家给你生了个大胖儿子呢”周灼顺着胳膊轻轻的摸上宋耿的脸,故意做出一副恶心人的肉麻摸样。
“要给我生儿子的人多了,洗干净慢慢那么排队吧,伺候得好了给你捧进娱乐圈。”宋耿推开周灼的手,大喊大叫着,一群人嘻嘻哈哈闹个没正形,
宋耿从小风流成性,从周灼认识他起,这丫的女朋友就没断过,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包几个小明星,和他交往过的女孩也都清一色的网红脸,胸大屁古大的,毕业后干脆开了家娱乐公司,他们这群人都笑他动机不纯,
行了行了啊,今看清谁才是主角,”庄楠道,“我订婚准备给我送啥啊”对这两位永远都没话说,一见面就叽叽喳喳闹不停,按他媳妇的话来讲就是白羊天秤对宫星座相爱相杀,
庄楠订婚也没什么稀奇的,从他们还穿纸尿裤的时候,他俩就认识了,每次他们三个玩的时候,小女孩就屁颠屁颠的跟到庄楠后面,这一跟就是二十几年,宋耿打趣到庄楠和他媳妇生下来就粘住了,让他两分开得想办法做连体婴儿分离手术,
周灼说:“对对对,我现在刚毕业你也知道,公安局工资低你也知道,你订婚也没啥好送的,我把给宋耿生的大胖儿子送给你吧。”
“谁要你们两个的儿子,上梁不正下梁歪,公安局工资低我是不知道,不过你小子有钱我可是知道的,瞅瞅你开的那车,比你们局长都好了,懂不懂点人情世故啊。”庄楠头疼,真是得来个人把他俩治一治了,
“怎么就是我的儿子了,”宋耿把手机放下突然来了兴趣的凑过来“灼儿,你是直男吧,别一直觊觎爹的美色啊,”
“觊觎你?人gay圈也看脸行不行,都是那腰细眼大的吃香,你那美色我可无福消受,你怕不是想我穿上警服,给你来个制服play。”周灼坏笑到,
宋耿说:“少不要脸了,我还是喜欢护士play,白大褂才带感呢,一个月没见,你还是这副狗样子。”
周灼搓着是手腕上的表带无端想起了那一抹清瘦的背影,想起他穿着白大褂那副老成的样子,又想起自杀的女孩,一堆事情在脑子里噼里啪啦的展开,跟放电影一样,好几个月没喝酒,头有点晕,转头伸长了身子躺在了沙发里,眯着眼睛听着他们扯闲的,
这个酒吧不像平常的那种音浪震耳欲聋,酒吧装修很暗,黑白银的工业太空风像宇宙中的孤独星球,头顶金属褶皱泛着星星斑点的光,吧台也像个自带光环的行星,选的是清吧,就为了能好好聊个天,周灼看着酒吧的菜单,日出时让恋爱终结、春山旷野......都是些文邹邹的东西,周灼欣赏不来那些,拿着面前的啤酒一杯一杯灌着,三个人喝着酒,互相损着对方,
一场聚会到快到清晨才结束,三个人都喝了不少,大着舌头互道着再见,周灼蹲在马路伢子上给人打电话过来拖车,幸亏第二天不上班,周灼找了人把机车放在了商场车库里,打了车一路回到了家里,蒙着被子躺直接睡到了中午。
中午醒来的时候大字躺在沙发上,伯爵叼着拖鞋缩在脚下,周灼愣了一会,直起身伸了个懒腰,转头狠狠的撸了两把伯爵,薅了一手的狗毛,从沙发缝里掏出手机,按了两下没反应,回卧室拿出充电器开了机,全是几个人在群里叽叽喳喳的,还有张笛发来的案件处理结果,
死者吴芸,通过侦察与现场侦察、调查、事实推定后,无加害与伤害因素,认定为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