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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   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腰酸背痛,窝在躺椅上睡觉果然不舒服。在这个城市住了十年了,很多景点都没去了,上班族的日子就是这样,反正工作了没了,倒不如随处转转。翻箱倒柜半个多小时,总算找出了一套几年前的男装,虽然有点过时了,总比没有的好。想一想,我做女人又做了这么多年,真不知道当初想当男人是为的什么。

      生命永远定格在最美的时刻,这是吸血鬼独享的优越,穿好衣服就能出发,连胡子都不用刮。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当年那么容易就解决了校长,会不会是因为这种优越把他彻底变懒了,以至于根本就没考虑过遇到危险的时候,还需要矫健的身手。每当这样想的时候,我会庆幸自己还有一半是女人,女性总是比男性更在意视觉效果,变懒基本是不可能的。

      上下班高峰期的地铁口很有意思,出出进进都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一个个疾步快走、面无表情,看着都觉可笑,不过这笑容还没出现在脸上,就被自己活生生吞回去了:到昨天为止,我也是个发条机器。

      “那个在树下看书的帅哥到哪儿去了?”坐在酒吧的角落,看着玻璃里映出的自己。当年内敛细致、精神十足的小伙子,现在颓废的像个流氓。“要是跃看到我现在这副德行,肯定会为当初爱上我而大吐不止。”虽然样貌无二,但心态已老,怎么也活不出那份风采了。

      夜深人静,我扶着墙,踩着猫步往家挪,酒精催的我全身发热。忽然,身后一双冰冷的眼光射的我全身一怔。虽然没有回头,但是我知道,该来的终于来了。

      “终于来了,我等了你十年呢。”
      一阵寂静,我摇摇头,继续往前走,久违的声音响起。“想逃走了?”

      事隔十年再次听到,我激动的几乎要哭出来了,对于旧情,我始终无法淡忘。跃的声音还是那么清灵,只是多了些苍白,这些年来他也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我又摇摇头,“别在这里动手,人多眼杂。跟我来吧。”
      “哼哼,不想陈尸街头就直说嘛!不过,你顶多化成灰,没有尸首就不会吓到路人了。”
      “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刻薄了?我不想跟你斗嘴,到我家去,有些话想说而已,然后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加快速度往家的方向走了几步。

      “等你死了,我会慢慢听的。”身后凉风袭来,跃真的动手了。

      来不及回头,我右脚一用力,闪向左侧,然后凌空腾起,这才看清跃右手上带着一只银制的手刺。跃的身手已经能和最优秀猎人匹敌了,只是一顿,那四根长长的银针再次向我狂攻而来。跃光洁的皮肤比月光更亮,真要命,生死关头还在欣赏美色,恐怕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祭日了。
      “还手呀,当年的威风哪儿去了?”跃的脸因愤怒和仇恨扭曲。

      我做平凡人类的时间太久了,身手不复当年,全靠疯魔帮我打下的基础硬撑,勉强能躲过跃的攻击,但也难保能全身而退。既然如此,倒不如死个痛快。

      “恋人相见不应该是很甜蜜的吗?”眼着跃的近身攻势越来越快,越来越猛,我倒调侃起来,无数次银针贴着我的身体滑过,我只有闪身刚好躲过的能力。

      “混蛋,还手呀,还手呀……”跃的意识似乎处于并不很清醒的状态,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已经处于极限状态,只是重复着一句话。正是因为这种疯狂的状态给了我可乘之机。

      既然还手都不大可能了,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我猛的一个闪身,腾出手一把拽住跃的手刺就往怀里拉。鲜血飞溅,自从重生,我还没留过血,这一刺让我找回了久违的痛感。

      四根银针死死的钉在我的左肩上,反倒把跃吓傻了。

      “现在可以好好说说话了吗?”我松了口气。
      “为什么要这么做?”跃好像连抽回手刺的力气都没了,一下子瘫软了下去,连带着我也一起跪到了地上。

      “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我……”似乎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我,他半天只吐出一个字,然后神情没落的低下了头。

      “什么都不用说,”我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抹向跃的嘴唇,“这血是属于你的,这些都是属于你的,从见到你开始。”他一惊,傻傻的看向我。

      我呼了口气,慢慢的拨出插在身上的凶器,“所以,不管你怎么对我,不管你想怎么伤害,我都愿意。”

      跃咬了咬嘴唇,一头扑进我的怀里。此时充斥在他心里的是悔恨还是不甘?也许他从来都没真正的恨过我,至少恨得没有我想像的那么深。我稍微给自己疗了一下伤,然后抱着跃回了家。

      原来吸血鬼是有眼泪的,只不过是鲜红如血。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涌出血来,我心里五味杂陈,数年来的压抑的情感一下子全都溢了出来,一整夜,我轻轻在他耳边倾诉着思念。跃还是像十年前一样,一句话、一丝反抗都没有,只是不住的哭着。这一次,我彻彻底底的占有了他。

      醒来时跃已经消失了,连张纸条都没留给我,“逃走了吗?”房间里除了一床的红色,没有一点儿跃来过的痕迹。我突然笑了,只是些红色的泪痕吗?应该还有一点点,是我笨手笨脚占有他时留下的印迹吧!

      现在还不是独自幸福的时候,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黄昏时分,我将所有的行李连同作为人类的一切,统统丢进了海里。不,还留下了一件,那条象征幸福的床单。

      吸血鬼还是适合回去吸血鬼的世界,不管那个世界会不会欢迎我,我都必须回去。因为,我终于明白,有他的地方才有我要的幸福。接下来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但至少我有了活着的理由:我要找到他,哪怕再用十年的时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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