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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十度灰偏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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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片狼藉中醒来时,阳光已经足够明亮,伸懒腰的同时摸了摸枕边,没有余温。
所以,昨天的境遇,大概是场梦吧。既然是一场梦,那么发生什么都可以原谅吧?
刚释怀了一点,睡眼惺忪地走出卧室,每天早上都渴得不行, 趿拉着拖鞋去厨房里倒了杯水,托着杯底,手指摸着杯耳上的狐狸尾巴,咕嘟咕嘟都喝下去。杯耳是一只蓝色狐狸的形状,它的眼睛是深褐色的,有点郁郁寡欢。
终于清醒了一点,原路返回卧室,想快点整理好床铺,简单洗把脸,买菜做饭,继续依然平淡的一天。
我在卧室门口的镜子里却看到他在玄关处穿着鞋,我惊讶地回过头。
我不知他名姓,手机号码,社交软件上的称呼,却认识他好久好久,是在这个时代里我的人际交往中最奇怪的一件事情。
他仿佛是一个禁忌,询问他姓名,联系方式这种行为都可以成为令我羞愧难当。
但他现在在我面前穿好了鞋子,像每日上班离家前的最后一个动作那样熟稔。
我走向他,他已经站起身。
“要走了?”我问,我却没有问出我最想问的问题,而是一句故作平淡的让自己有点反胃的话。
他点了点头,也许因为没有睡好,眼皮多出了好多褶皱,眼睛像杯耳上卧着的狐狸。
他看了我一眼,两眼,三眼.....我一直没有说话,甚至避开了他的目光,他木讷地笑笑,转身开门。
秋分了,天气变得干冷,我拿下墙上挂着的灰色围巾,从后面给他围上。我有许多女性化到极致的物品,围巾却一直是男款,它们可靠温暖。
他笑着把门慢慢合上,所有歪着嘴笑的人,是坏呢还是肌肉缺陷呢,我思考着,他的脸慢慢地变成一条缝隙,最后消失。
这一整天,我总时不时看着挂过灰色围巾的木质粘钩,我的围巾不见了,随着他不见了,那么一切都是真的吧。
二.
发小思思发来微信,她要结婚了。
七年前,思思和我就一个天南一个海北,慢慢的,不再经常联系,但是网络一搭上话,那种亲切感还是谁都比不了。
可是此时我心底揣着一个跟她有关的秘密,这个秘密能咯着我,却磨不到她。
我回复思思“又不是嫁我,不去。”
思思回复了个吐舌的表情。
“几点?在哪里?回老家办吗,那我还能参加,提着菜刀去,抢亲。”
“十一月八号,回老家啊,补个形式而已,我孩子都8个月大了,一直没晒过,和你说过没?”
“我。。。真错过太多事了,等着,给你补个大红包”
长大的小城离我工作的城市不远,开车不到两小时就到了思思举办婚礼的酒店。伴娘是她大学室友,情理之中,在我们长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里,室友是最亲密的陪伴者,没得选,不是成了仇人就是成了亲人。
我以为新郎我很熟悉了,可是我错了。
新郎样子很普通,甚至有点微微的啤酒肚,和思思站在一起,老夫老妻的样子。
我问另一个一起长大的人,新郎怎么会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他们也很惊讶,但是是惊讶于我的问话,他们说,思思与新郎高中之后就在一起了,很久很久了,我这个前死党竟然不知道。
他们在一起很久了,很久很久了。
这句话也回荡在我脑海里好久。
在我的脑海里,思思是早早恋爱,但是,确是和其他人,在不经常联系的这七年里,我脑补他们结婚生子和和美美。
我接到了捧花,却装作没接住,我已不需要。花束落在了旁边穿藕粉色裙子的女孩怀里,她惊喜的尖叫了一声,震得我又陷入混沌中。
三
我和思思从幼儿园开始就一起上下学,交友圈子也很固定和统一,直到有一天,思思和我上了不同的英语辅导班。她的身边开始多了一个男孩儿,她介绍说是在一个辅导班认识的,我们三个一起,实质上还是我和思思在一起玩,他只是默默的看着,偶尔歪嘴笑,眼睛很明亮。对于从天而降的小伙伴,我是抵触的,表现方式就是思思没介绍清楚我也没有询问,他的名字学校和班级,我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人会很快从我的世界消失吧。
但是思思和他的组合却很坚定,从初中到高中。一开始我很想询问他们的关系,但是从未开口过,我除了成绩没有任何有效方法和那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划清界限,那就选择不八卦吧。大家说他们是情侣,我觉得也是。
我很笨拙,吸管经常不能一下子戳破奶茶杯子的膜,思思一边吐槽我一边帮我,经常的情况是吸管已经被折磨得软软的,塑封膜还完好无损,这个时候他才伸手相助,还有一些诸如此类的事情,他的存在渐渐变得自然而然,后来我才发现是我的存在很是尴尬。我搬过家,所以和他们其实不太顺路,于是跟思思商量每天上下学不必等我了,思思却坚决不同意,她说等哪天我能一下子成功喝到奶茶或者吃酸辣面不把油崩到领子上才能自己走。
初夏的一个早晨,我抱着装着卷纸文件夹走出小区,晨光里只有他一人。
“思思病了,要休息几天”他说。
“哦”我应了一下,跟着他向学校走。
路过卖豆浆的铺子,我照旧要了杯豆浆,零钱放在裤子兜里,兜很深,他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我顺利找到零钱,接过豆浆,发现他打开了我的文件夹还抽出了一页卷纸。
“你干嘛?没写完作业要参考一下吗”我很讨厌别人不经我同意动我的东西,但不好意思直接了当的指责他没礼貌。
“想看看你的名字怎么写的,听过你名字但不知道是哪几个字”他没有还回的意思。
我只好用力的抽回文件夹,和他手里的卷纸,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姓是确定的哪几个字,好像做了一个亏本买卖,思思一直叫他绰号狐狸,他的姓名我连听都没听过。夺回东西后发现他拿的卷纸是刚留的题,我还没有来得及写名字。我难以掩饰地得意的笑起来,他失望地挑了挑眉。
第二天,他还在等我。
一连几天都是。
周末我终于得空去看望思思,她患了肺炎,要至少静养半个月。我答应她每天来给她补习功课。他们住一个楼,我从思思家出来的时候他在和一个大爷打乒乓球,我想直接溜走,却发现大爷是小学学校的校长,他记得我,他变得啰嗦了一点,他跟男孩儿夸奖我当年的记忆力多么惊人,像是在说史前事件。校长也还记得,我不爱运动,让我也加入进来打球。我接过男孩儿递过来的拍子,拘谨地发了个球,打飞了,我尴尬得脸红,他捡起球,在后面环住我,握紧我捏着球拍的手,终于把球发了出去。我的手出了汗,在手心,他的也是,但是他握住的是手背,无从察觉,我却感知了他手掌的温度。
那天开始,我更加理解了惶恐二字。
我开始和不太有共同语言的后座女生一起回家。
我开始有了一下子就把吸管送去杯中的案例。
我开始避开他,于是也避开了思思。
一切开始疏远了。
一切又好像都没有改变。
四
思思的婚礼让我知道他们从未在一起过,像情侣那样。我开始怀疑回忆,怀疑过去,到最后有一种迷迷糊糊的解脱。
我终于不再恐惧接受关于他的消息。
第一次,我问到他的名字,思思很讶异,我不知道狐狸的真实姓名,于是还附带给我了他的联系方式。
在一个我保证我意识清醒的早晨我打给他,狐狸的手机却已经停机了。
他凭空出现又凭空地消失了。
过了两天,思思在微信上和我说,狐狸在两个月前就自杀了,她却刚刚知道,因为,他们也好久没联系了。
“两个月前?”
“嗯,太突然了,虽然关系已经很淡了,但是,我好难过啊,他是我喜欢过很久的男生。唉。”思思回给我。又补充了一下“9月18号,他跟你在一个城市,你们城市的报纸上登了这个消息”
她和我聊了很多,关于他,也关于她的青春,他送她回家,陪她吃饭,却从来没说过我们在一起吧,17岁的思思曾经为此哭泣过,不过不久就遇到了现在的好好先生,一下子弥补了她所有,但是,有一次在异乡,她听到薛凯琪的《男孩像他》,她还是想哭。
我陪旧友一起悲伤,对数字不太敏感。夜里突然搜索了有关的新闻,报道很简短,日期却很奇怪,只是对我来说很奇怪。
我遇见他,是在秋分的前一天,是9月21号。
可是20号的消息明明白白说他竖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慢慢地死去了。
我望向墙壁上的木质黏钩,我的灰色围巾不在了。
到底是我的围巾是幻觉,还是与他的重逢是幻觉?
五.
胡斌终于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看着父母拿着骨灰盒坐上了车。之前大家都沉浸在哀伤中,现在又一样一起枯槁了。
哀莫大于心死。
他不能让自己也因悲伤变得麻木,他尽量想狐狸活着时阳光的样子,却发现他原来好像一直都带着冷漠置身事外的表情,偶尔一笑,也像是无奈地自嘲。
胡斌喝了杯咖啡,他也不清楚狐狸自杀的原因,他们是兄弟,都是程序员,工作都很繁忙,但是,也不至于压力大到去结束生命。
狐狸的房子空了,剩下的笔记本里没有关于心情的记录,只有凌乱的会议笔记。衣物被父母烧掉,免得睹物思人。胡斌的任务是把这间空房子租出去,他不信邪,但是好多人都信,所以还是等一段时间再发布出租消息吧。他最后清理了一下狐狸的衣柜,只剩两条毛巾。
茶几上还有一个杯子,杯耳是只狐狸,紫粉色的狐狸,几年前他们到店里选杯子的时候,胡斌最先看到这个杯子,想到狐狸这个绰号,惊喜的叫他过来看,狐狸说这杯子好像女生使的,而且旁边还有一个蓝的,好像是一对儿,别拆散他们了,最后胡斌斌坚持觉得这个就是狐狸的logo,自掏腰包给他买了个回来,还是个粉色的,狐狸不要的话他还可以送给姑娘。
杯子落灰了,上面的狐狸也很迷茫的样子。
他想开车回到自己的家,却不能,归家会加重某些情感,沉重得沉重得压倒一切。
六
那天晚上,我和同事去了酒吧,坐在散台那里,我只顾着吃水果,歌手在唱安河桥。还有一个小有名气的乐队要来,不过得很晚,同事先行离开了。歌声很安静,人声却很嘈杂,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捡到了他。
就在这个大大的挤挤的城市里,捡到了他。他身上酒气很重,却没有到醉的地步。
“你也在这儿,真巧。”我走近他,主动和他搭话,在不太有归属感的城市里,遇到旧日里见过的面孔,就会变得很主动。
他睁大了眼睛看她,里面有一团迷惑的雾气,慢慢散去了,回归到了明亮,却无限的哀伤。
“我只能在这儿,无处可逃。”
无处他应该是她的丈夫了吧,我知道思思有一个陪伴她许久的爱人(从网络上),那么一定是他了。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这个地方?
一想到他是个丈夫,是好朋友的爱人,她亲切的感受一下子变得疏离起来。
他应该在家里做着饭,洗着碗,不该这样的。
我客气地和他道别了,用了人称代词称呼,因为不知道真的名字,不是很熟的人叫绰号也会非常奇怪。
他却毫不客气地拉住我,像往日自然而然地以陌生的身份占据我的少年生活那样,拉住我,说着自己不想回家。
“不如你收留我?”他笑起来,嘴角没有当年那么歪,看来长大之后所有人都得正经起来。
“不如你收留我?”声音真的很疲惫的样子,像一块布被压了几个褶子,而他的衬衫还很笔挺。
周围人看着他的把戏,犹如我一样,知道这不过是红男绿女寻找□□愉的小伎俩。
可是我拉着他回了家,在那个夜晚的好多些时刻,我真的真的觉得,他变成了一块浮木,四处漂泊。
这是我的真实回忆,可是他却在那个夜晚的前两日死去了。
像是一个惊悚又荒诞的故事一样。
生活这么无趣,我是应该去探索一番的。
但是通身的无力感袭击了我,然我安慰自己,只是记忆里出了差错,那天不是秋分,肯能只是秋分前的好几天,我不可能记节气记得那么清,却会轻易弄乱自己的阴历生日。
是这样的,所有的节日和节气都是人的自以为然。
一个月之后,我的丈夫从英国回来了,我像平常一样去迎接他。
天气很冷了,我的灰色围巾彻彻底底地随他消失不见,我围了另一条围巾。
到机场之前顺便去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排队结账,前面的人的围巾颜色很熟悉,灰灰的,偏散着些许的蓝,和我的一样,我低下头,却发现自己的是浅卡其色的,怎么就变成卡其色了呢?我呆呆的看着自己的胸前,忽然想哽咽。后面的人向前面挤了一下,我知道排到我了。
终于到我了。
第一次结个账也可以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终于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