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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穴 ...

  •   “哎,千夕,听说你下个星期就要调回北京总部了,恭喜啊。”同组的林薇薇路过余千夕的座位时,突然拍了拍余千夕的肩膀。
      “嗯,谢谢。”余千夕顿感无力。
      北京是她的死穴。当然这曾经也是她最爱的地方。
      得知自己会有工作调动的时候,她并没有多大异议。工作上的调动再正常不过,她也懒得去关注。但当调任通知下来的时候,她才发现要去的竟然是北京。
      她第一时间就去了经理办公室,结果当然是已成定局无法改变了。她其实知道调任通知下来就不能再有什么更改的,但还是苟延残喘地祈求能有转机。
      很显然,奇迹没有那么容易出现。
      既然命运不给机会逃离,她只能听从顺应,纵然心里抵触。

      站在首都机场,余千夕还是有种恍惚感。行人匆匆,她推着行李箱迷茫地走着。她一直是个路痴,不记得路,更不认得路。
      “千夕,这里!”温和的男声有种熟悉感,余千夕凝眉转头,惊讶一瞬却又恢复镇静,停在原地等着远处跑来的发小。
      “你怎么在这里?”余千夕淡定发问。
      “唉你还好意思说,调回北京也不跟我说声,亏得阿姨告诉我你要回来,让我来接你。”薛正祺抱怨道。
      “没什么好接的,打个出租车就能到公司宿舍。”余千夕拖着箱子继续往前走,“你这么好心来接我,图谋不轨吧?”
      薛正祺小跑着追上余千夕跟她并排走,一边不忘絮絮叨叨:“我这不是很久没见过你了吗,难得你回来,带你去我家坐坐呗?”
      “哟,买房子了。怪不得要来接我,想着炫耀自己身价暴涨呢。”余千夕揶揄起发小来那是一个不遗余力。
      “怎么说话的,我是那样的人吗!走,今天就先去我家住一晚上,我亲自下厨慰问你。”
      薛正祺定是要为自己洗清冤屈了。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我就不客气了。”余千夕笑了笑,有人免费当厨何乐而不为呢。

      北京似乎没怎么变,跟余千夕离开时一个样。但她明白,与初到北京时兴致勃勃的自己相比,现在的余千夕心如死水。
      她可以没心没肺地笑乐,却再也没有当初纯粹的无忧无虑。
      在这里,她遇见温琤;在这里,她哭着对温琤说再见。再也不见。
      大概真的不会再见了。
      人海茫茫,一个人就像混在沙滩上的一粒细砂,想要找到何其困难?生活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转身就能相见、处处都能遇见的巧合戏码。
      就像她和温琤,相遇只是偶然。

      如往常一样,余千夕考完高考就立马飞去了北京,顺利住进了薛正祺的家。
      薛正祺是在刚上初一时跟着爸妈搬到北京的。离开那天,余千夕拉着他的衣角不肯撒手,撅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这在薛正祺的认知里是绝对不会有的事。
      余千夕从小就是个特别爱闹腾的孩子,她每天都是乐呵呵的,就算是摔到骨折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反而笑着对薛正祺说这样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逃课了,因此薛正祺一度认为余千夕的字典里是没有哭这个字的。
      薛正祺生怕余千夕的金豆豆掉下来,连忙哄道:“千夕放寒暑假就来找我好吗,我包吃包住哦。”
      “说话算数吗?”余千夕抽泣起来,这下子金豆豆就都溜出眼眶了。
      “当然算数,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呢。乖,不要往我身上抹眼泪了,很脏好吗!”薛正祺说到后面就恶狠狠了起来,他心爱的衬衫啊,这才刚买三天就被余千夕糟蹋了。
      从此以后,余千夕就真的每个寒暑假都去北京小住,穿街过巷,玩遍北京城。
      一转眼,余千夕高中毕业,但去薛正祺家过暑假的习惯却依旧没有改变。而这一次,却让她做出了留在北京读大学的决定。
      在薛正祺家厮混的日子里,余千夕逛腻了北京的小胡同,竟然开始往酒吧一条街跑。她想自己好歹也成年了,去酒吧看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什刹海的酒吧一条街里,余千夕好奇地往两旁的酒吧张望。
      因为是白天的缘故,有很多酒吧都没有开门。而开店营业的,也大多没有客人,只是驻唱歌手一人的狂欢。
      余千夕不喜欢酒吧里歇斯底里的演唱。她路过一家开放式的酒吧时差点被吓个半死,吧台上的驻唱简直是不Rock会死星人的典型代表,嘿嘿哈哈地不知道在唱什么,但余千夕敢保证这家酒吧这么冷清一定少不了他的功劳。
      对岸的传来的柔和低唱反而吸引了她。
      她循着歌声向对岸走去,在一家叫“雨巷”的店门前停了下来。
      雨巷里面极其昏暗,与街道外的艳阳千里形成鲜明对比。暧昧的灯光让酒吧就算是在白昼也能营造出夜晚的氛围,鬼魅而极具吸引力。
      余千夕进去点了一杯啤酒。
      来酒吧当然要喝酒,虽然她从来没有沾过酒。
      点完单后,她终于有空去一睹吧台上歌手的真容了。先前就是因为歌声而来的,怎么能不仔细瞧瞧这美妙音色的主人呢?
      整间酒吧的光效几乎都打在驻唱歌手的身上。随意的衬衫加牛仔裤,一副黑框眼镜遮挡不住温和的面容。倒像是学校里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架电子琴,手指在键盘上欢快地跳舞。那吧台上的歌手是那样专注,看着琴谱动情歌唱,似乎不在意台下是否有人。
      其实这间酒吧里真的没有什么客人,只有余千夕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看着就像是一个人的演唱会似的,多么高贵奢华。
      余千夕一直盯着吧台上的歌手,忍不住偷偷拍了几张照,但因为光线太暗的缘故都不怎么清晰,她撇了撇嘴,只好放弃偷拍的念头。
      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等到老板拿啤酒来给她时就鬼鬼祟祟地拉着老板坐下。
      “老板,你们这招不招暑期工啊?”余千夕喝了一口啤酒,那味道实在是不怎么喜欢,就把啤酒放得远远的。
      “嘿,你倒问的真是时候,我正打算贴招工启事呢。我们这里白天没什么生意,晚上倒是忙不过来,六点到十点,十元一小时,干不干?”老板搭着沙发扶手问道。
      余千夕眼珠子转了转,立马拍桌答应:“当然干!”还不忘偷偷瞄一眼吧台上忘情歌唱的人。能每天都能免费听歌还有工资拿,傻子才不干呢,不就是当服务生吗,有什么难的!
      余千夕和老板说好今晚就来上班后,就付钱外加让老板帮忙递个小纸条,蹦蹦跳跳地离开了雨巷。
      等到温琤拿到纸条的时候,已经是余千夕离开好一会了。
      他看着纸条哭笑不得:“你好呀,我叫余千夕,我很喜欢你的歌所以决定来这里打暑期工哦,多多指教~P.S.嗯我很喜欢你呢。”温琤对于这素未谋面的姑娘大胆而热烈的告白心感惊奇却又无可奈何。
      总会见面的,到时候再看看是什么样的姑娘这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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