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更得较少,因为第五章结束了哉。
文中出现不少官职,大家可能看得比较晕。我换种方式解释,大概比较容易明白。
明朝的兵士管理,大框架和今天也差不多。全国共设五个大都督府,下属各省都司,都司下面再设置二百多个卫所。好象今天的七大军区,下面是各省军区,再往下是分得更细的分军区和集团军。
在各个行政省里,一省最高长官,负责民政的是布政使,犹如今日之省政府;负责监察政府执行和官员政绩的按察使,好比今日之省委;还有就是都指挥使,大概相当于省军区司令员。
省军区除了要受大军区的领导,还要间接接受省政府和省委的领导。在明代,情况要更复杂一点。五军都督指挥使,允许其开牙建府,却不颁给调军的官印,没有印和堪合,他们手里的兵士寸步难挪。
对于各省的都司,除了宫中派出的监军太监,还有总督和巡抚这两顶大帽子压在上面。总督和巡抚,都出自都察院(有点象纪委和人大的合并体)。这两个职位也都是因事而设,比如胡宗宪的总督,就是为抗倭特设,一旦战事结束,他就要收拾包袱回京。巡抚的职责则是代天巡狩,民政军政一把抓,但他却没有调兵的权利。
俞大猷和卢镗的总兵官,却隶属兵部,直接听令于军中主帅,并不受都督府和都司的领导,但他们手中的兵士,却直接来自各个卫所。
看晕了没?其实如果做过项目管理,有个很浅显的比喻,关于矩阵管理的模式,都督府和都司卫所,就相当于一个个resouce pool,而总督巡抚,则是项目经理的角色,只对某个项目负责,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从卫所里去调遣。
小曹的提督,因奉有钦差的特旨,代表皇帝的声音,所以凌驾于众人之上。就好似来自总部的钦差大臣,什么都能掺乎,什么都敢掺乎,别人还得敢怒不敢言,颠颠捧着他。
这样解释,对权力交错的局势,和这些人各自的小心眼,是不是能理解得更明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