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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01 ...

  •   哪有那么多因果循环。无非是你们想要捉弄我罢了。即使没有成为天使的一天,也不会主动投入恶魔的怀抱。
      花心。

      “波洛是小说中塑造的一名侦探?”吴越粗嘎着嗓子问,“为什么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他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如果你有合理利用我提供的资源,怎么会向我问出这么个没大脑的问题。”
      “你只是个作家。专写情爱小说的庸俗作家。”他语气强硬,“还是个性取向拐弯的作家。”
      “如果你嫌弃我的身份,就该在一开始,该死的,你就不该求我借房子、借车子、借身份!你这种死光头脑没有思维的臭小子,要是不想再惹恼我就跪下请求我的宽恕,否则就给……”
      “啪!”吴越擅自终结双方的谈话。
      他的脸满是不解和难过。心头也是迷惑。就好比米森斯的性取向,吴越从不知晓男人的魅力会强过女人——对一名健康正常的男性而言。如果米森斯哪一天开始接受女人,吴越暗自替好友打气,他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前去祝贺。
      但事实,米森斯正在他第三任男友家中过“幸福的”——出自米森斯之口——同居二人生活。
      吴越走出卧房,经过花心的房间。屋子里的人从昨天下午出门之后就没有回来,他下到一楼,来到填满书籍的书房门口。

      此时一只笔筒中的钢笔引起我们的注意。
      依然是花心房里的“钢笔先生”,然而它昏昏欲睡,没有饱满精神在抱怨自己的待遇不公。
      我们凑近。
      假使我们有某种特殊的能力可以充沛钢笔先生的精神气,然后我们用自己的这一特殊能力使钢笔先生重新振作。接下来是既漫长又短暂的呼唤。
      “钢笔先生。钢笔先生。”
      我们话语低柔温情,以对待年迈老人该有的好耐性继续,“钢笔先生。”
      “我知道你们在这里。”
      我们听到钢笔先生稍嫌弱势的口吻,忙关心道:“是在这儿。不过钢笔先生,有什么事令你这般虚弱?”
      “感谢你们让我提起精神。但在你们提问前,我有个故事要对你们讲。”
      它真的很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必定有事才会找它。“希望这故事不会太长。”我们委实担心钢笔先生支持不住。
      钢笔先生露出一副好笑的表情,但不轻松。
      它把自己紧靠在身后的笔筒内壁,清口嗓子,便施施然开口:“‘遗失版块’是属于奥比弥女皇的土地。它就像一只跳跃的矫健美洲豹。这里的土地资源丰富,水源、果实、森林,是理想的人类栖身地。因而人类常来此争夺土地所有权,不仅为了食物,还为了奥比弥女皇寝殿里的密密雅之果。”
      “没错。奥比弥女皇并不是需要狩猎和种植的人类,她的寿命与月同侪。她是强大的血族女王。密密雅之果是奥比弥女皇用自己的黑血日复一日浇灌长成的神奇植物,漫长的岁月里,密密雅之果结出了果实。这时有流言传到了人类耳中,他们相信密密雅之果可以将古老而长寿的女王从‘美洲豹’中赶走,并在其上建立自己的国家。”
      “他们办到了?”我们问。
      然而钢笔先生垂下眼没有立马回答,反是又往下说道,“人类中的一名勇士,一心要杀死奥比弥女皇。而奥比弥女皇身边的一名侍女,她与勇士勾结。侍女是才出生的血族,她是由人类衍变成的血族,大概是血族中未成年的幼儿,她不明白奥比弥女皇对血族、对她自己的重要性,她背叛了女王,为了仰慕的勇士窃取出密密雅之果,然后想与勇士重新过人类的生活。”
      “但密密雅之果被勇士吞吃入腹后,勇士成了继女王之后的强大血族。浇之以女王黑血而生长的密密雅之果,其本身就已拥有黑血的血脉,而人类却以为吃下它就拥有击败女王的力量。”
      “但历史中没有这位奥比弥女皇。”我们反驳道,“即使密密雅之果也无从听晓。”
      它静静地与我们凝望,有种难言的沉寂在它周身弥漫。钢笔先生今天很不对劲。太失落。太消极低落的情绪……
      “勇士没有忘了为人类而战。可惜人类否认了勇士的存在。这就有了另一立场——血猎的存在。既不是人类,也不是血族,而是以狩猎血族为生存目的的血猎。血猎吸食血族的血液,血族吸食人类的血液,这种不平衡制约对血族是不利的。尤其血猎的规模在某一年间空前壮大,血族的成员几乎于这一年间湮灭。直到女王诞生一双幼子。幼子拥有的女王纯正黑血使他们特别于其他血族,拥有更强大的血族能力。血猎于是一溃而散。”
      “血族女王生下的一对双胞胎灭了血猎?”钢笔先生讲故事的逻辑真的很有问题。难道不该是勇士趁孩子肖小斩草除根?
      “奥比弥女皇的幼子在击败勇士后吃下了勇士肚里的密密雅之果。密密雅之果已然在勇士肚里存在了一千年,这时间足已改变密密雅之果,可以想象吗?当女王幼子长大成人,当幼弟成为血猎一员屠杀了他的母亲和哥哥,当他把这块富饶的土地演变成血族的噩梦之地,那种黑血流遍整个地面的壮景,有多么令人胆战!”
      这真是漏洞百出的奇幻故事。“钢笔先生……”
      “最后整个岛屿消失在世界板块中,小王子也一同消失。”钢笔先生伤感多情地注视前方。
      “我们并不想知道这……古老且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我们只想知道,花心身体里的固魂针是怎么一回事,以及花心知道多少关于吸血鬼的事,为什么花心会知道,就这些。感觉很不可思议。”不过既然钢笔先生能讲出奥比弥女皇、密密雅之果、小王子这类事,那我们可以期待的应该不在少数。
      “我什么都不知道。”
      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钢笔先生否认自己的知情后,就再一次自私顽固地掐断了我们之间的联系。
      早晚会知道一切!

      办公桌上的一叠数据稿被几张薄薄的打印纸压在下面,明亮的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这时门把手从外面被扭动。
      花凌走近自己的办公桌。
      修长的指轻快捏拾起桌上的打印纸。第一张打印纸很快看完后压到最底下,房里有清脆的纸张掀动声,同时深色眼睛紧视一条接一条的黑色楷体字。

      当黑色沙尘困住两个男人,他看到他们放大瞳孔,并有唾液沿着未闭合的嘴角流下,他甚至看到他们的指骨神经质地弹蹦,这时身体也扭曲出痛苦的麻花状。
      没有声音的爆破。
      就像浑圆的西瓜从高空坠落后摔得一塌糊涂,他们同样是血肉模糊地沾上每一粒沙尘,随着高速旋转成漏斗状的沙暴消失无踪,连衣物的残破边角亦未留下。
      花心感到胃肠蠕动得可怕,他弯下腰扶上胃,但难闻的腥味钻入鼻腔中,他赶忙用力捂住口鼻。额上的青筋在猛烈跳动。
      这里是哪里?他告诫自己要转移注意力。眼角觑向他角,又是几起爆破的“壮景”。
      “呕!”酸性胃液灼烧过咽喉吐在手掌心。制止不住地又是一阵上涌的恶心。
      “呕……”
      泪腺作用下的水珠溢出眼眶,他随后闭紧眼睛。
      这里没有白天。无论是太阳还是植物的呼吸声,都不存在。
      脑袋突然反复起眩晕感,花心抬手,待要掐上太阳穴位却见锋利肖长的指甲,诡异横亘在眼前。
      五指指端的地方,他的指甲仿佛陷入了走火入魔后的疯狂生长期。很显然的野兽的指甲!这时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似要冲破他的身体。
      花心却不再有心思注意身体的不适。因为他身上,他发现自己肩头,正伫立着一颗人头……
      黑色的世界有着黑色的光线,花心在这光线中浑身颤抖,而肩上的人头也随他颤抖着。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他在心底否决,通红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它。
      花心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开始发生变化,先是小片范围,然后是一整片,有如蛇鳞的银白色泽肤块替代了原本平整的表皮,尖长的指尖从根部爬上一层亮黑色。脸部,青色脉管藤蔓似的开始四面八方的占领,从颈部延伸向上。尤为变化的眼睛成了爬行类兽的针样竖瞳。
      而他本人迟钝于肩上的头颅未曾发现这些变化。

      “唔!”他猛地睁开眼,才发现刚刚是在梦魇中沉溺。
      记忆往前推进几个小时,他记得自己正在马路上狂奔,当时……并未有特别的事出现,然而这里并非是他会选择的休息地。
      明亮的光线折射出床台柜上的水晶烟灰缸的蓝紫色,这房间很典雅,甚至可以谈得上古董。
      墙纸是华丽色彩繁复的,雕顶是绘有天使的整面大作,而家具摆设,这里的色彩不是当代或现代的设计师多选用的银质或黑白色,也不带有剔透水晶的装饰物——除了床台柜上的那只烟灰缸——而是运用了比整个春天多上数百倍的五彩斑斓。
      视野一旦清晰,花心慢慢瞧见了壁纸和顶端碉堡上的图案,全是动物的,神态维真,连床幔上编制的图案都是一大堆的孔雀翎鸟。
      这就是个扁毛羽畜的乐园,花心在心里埋怨,一开始他以为的“天使”竟是只大白鸟,这让他很难过,究其缘由,又说不清为什么这点小事也值得他难过。
      只是情绪太过变化。
      虽说是“动物世界”,但这房主人的生活水平必定很高雅富足。这些绘画手法以有相当多个年头的绘画师才会再度使之重现于这新时代,可大多新时代的绘画师比起把它们再度运用于生活,更乐观见到它们出现在博物馆的展示厅里。
      毕竟是数个年头的老古董艺术,如今再来临摹,不免被冠上“赝品”、“纺制品”的称誉。
      时代总需要更新。创新。
      花心离开舒适的床面,大概是手臂连续几个小时都压在了身体下面,现在他都可以感受到指尖的麻酥,似有股微电流在指尖传递。
      他走到立式衣柜前,透过嵌在上面的大片瓷骨,借助光线的反射找到了自己的面目。
      一张白皙的脸,特别明显于唇上的红艳。眼睛里没有丰富的感情色彩,稍长的发丝呈鸟窝耷拉在头顶,仅有几根无精打采的发丝垂在了额前。
      一张冷淡的脸。不同于花凌,淡褐色的眼底积尘了单调的忧伤。
      花心抚上“自己”的眼睛,瓷骨的冰凉感让他的指尖蜷缩了收回,却又试探着小心触碰。
      除去多余的感情,花心以为这是花凌的眼睛。即使瞳色不对,但亲兄弟间总是留有血缘□□上的相似处。

      “欢迎回家。”
      低沉醇厚的声调挟带了喜悦,在这安静的房间突然响起。花心唆地收回手退开一步,一脸防备。
      “欢迎回家。”男低音继续说道。
      这位西方“古世纪”的老绅士。花心从瓷骨里冒出来的男人的脸上看到了腐朽的气息,不论男人光鲜亮丽的脸上怎样有吸引少女的英俊,那邪恶的气息总也不肯退散一般——微翘的嘴角、迷离的眼神、以及一头黑色笔直的长发——纠缠住这一切!
      从心底里就称得上恶魔的老绅士!
      “我们又见面了。记得吗?那时的你比现在可爱多了呢,至少不会无礼地瞪视一位老人家。我说过你会来到我的身边,现在就是了。”
      “我不认识你。”花心难掩厌恶地皱紧脸。不认识!
      从对方的第一次露脸,他就预感这不是个好人。
      “你想对我怎样!”他轻蔑地勾起一边的唇角发动进攻,语气讥讽,“用一堆毛手毛脚的理由,是准备好了让我不痛快?你不必这样的,我有什么东西可以来满足你呢?或者你以为,我会服从你的命令而完成狗屁的指标?我不相信你有能力让我背叛我个人的意志!”
      “你需要我的帮助。”男人很久后说。
      花心突然烦躁。心里生起的无名火烧得他脾气挺大。他紧攥衣角,牙齿咬得咯嘣响。
      “我可以帮助你。”
      “哐啷!”他一拳击中瓷骨中的那张脸,双眼怒睁,低喝:“你以为你知道我的事了?你以为你可以帮我了?凭空跳出来后又打乱我的生活、你们觉得这是在帮助我?把我变成你们理想中的怪物,这就是帮我?别开玩笑了!”
      “你想说你和他们不是一伙的?”花心低低嗤笑,眼底冷酷。在男人开始替自己申辩前,他说:
      “别把我当三岁小孩。”
      别把他当三岁小孩!几乎所有人都当他花心是个没思考能力的笨蛋!花凌以为他什么都不懂,所以就藏起许多事;陶佩斯以为他什么都不该知道,同样对他不抱期待;孙莘和花生人,他们以为他无忧无虑地过每一天就可以……
      可他会思考!他能理解别人的痛苦!他能明白谎言背后的美好!他能想明白单纯地活着的确是一件幸福的事!
      可他们以为他是个三岁小孩。给粒糖就可以敷衍、欺骗。
      “我们是同伴。”男人收起玩世不恭的表情,一脸严肃认真,“你应该相信我。”
      “同伴?我不知道。”
      “或许你只是在拒绝真相。”
      “不需要拒绝!我从来都不是——吸、血、鬼!”
      男人猛烈地爆发出一阵的大笑,瓷骨在花心的掌下随着他的笑声在震颤。
      他笑得够呛,所以停下来时还喘着粗气。“我们不是吸血鬼,”他对花心说,“我们从来不称自己吸血鬼。是血族。你不可以同外人一样不理解自己的种族。而且你不同,从一出生就是血族的成员,与你哥哥不一样,他只是个人类。”
      “不要讽刺他!”
      花心咆哮地又一次袭上男人的脸,“你根本没资格评价他!你这个怪物!”
      相对花心粗鲁的行径,男人只微哂一笑,随后自觉消失在了瓷骨里。
      空气中隐隐飘来歌声。
      “小王子的利剑挥向长兄……头颅挥斩而下,滚落青草地……”
      “女王在小王子身后留下黑色的血……”
      “他们都是小王子的剑下亡魂……”
      “小王子,失去长兄和女王的小王子。不再回到故土……沉寂后的苏醒是否预示着……”
      歌声与脑袋里青蛙的“呱嘎”声搀和在一起,花心感到疲惫,脑袋沉重支撑不住他的身躯,他退后两步,扶上床尾柱。
      最终眼皮关合,他陷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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