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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安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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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极暗的,还下起了濛濛的细雨,街边的微红的黄灯下,舒柳澄撑着一把白底衬着黑圆点的伞,一如她身上的那件白底连衣裙,一粒粒突起的大黑圆点。人头攒动,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是各色各样年轻的小女孩,躲在一把把缤纷的伞下面,窃窃私语,时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舒柳澄孤独地撑着伞,身后是一颗逶迤的大树根,雨便从那疏落斑驳的树梢桠里密密地落下来,在这异地,一个朋友也没有的,独自来到这喧攘的城市,她偏过脸,痴痴地看大幅海报上的他,身着寻常的白T恤,似笑非笑着,五官清朗,身后有两只虚拟的,大的可怕的白翅膀,她一直都相信他是上天派来的天使。“陈慕思,FOREVER LOVE2006年上海演唱会。”斗大的字,跃然在海报上,底下还有他的签名,他的字如同他的人,随性率直,不拘一格。
如蛇般蜿蜒的队伍蠢蠢欲动起来,她将手中抚摩了不知多少遍的票子小心翼翼地用指腹抚了抚上面他的名字。陈慕思。她在心内念着,念的时候心尖还会微微地打颤。她省吃俭用花了一千多块买回来的演唱会票子。她一定是疯了。她平素性格温顺柔弱,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会做出冲动事情的人。风飒飒地刮来,十月的天气,竟也有含冬的寒瑟,她从包里掏出一条咖啡色条纹的围巾,兜在自己的颈项上,好似温暖了一点。
雨仿佛越落越大了,哔落啪拉地打在伞上,队伍一点点地缩短着,她紧跟其后,她前面的那个女孩子,旁边那个大概是她的男朋友吧,紧紧地揽着她的肩,嘴角带笑地将大半把伞都往女友的身上倚去。女孩子的手上挟着陈慕思的海报,海报被卷起来,女孩子的指尖搭拉在陈慕思的右脸颊上,笑容隐在他细长的眼梢里。她的心不知怎的,越接近入口处,竟突突地跳起来。
撕去票根,被雨落在上面,竟微微地卷了起来,她心疼地将黏湿的几滴水珠轻轻地揩去,仍留下那豆子大小的水渍子。回去好好晒晒吧。她鼓起了嘴,进入了体育馆。
数百盏灯亮起来,竟似白昼那般雪亮。三千多个位子,一眼望去,黑鸦鸦的一片,嘈杂声,咭咭呱呱声各色各样的声音笼在这并不空旷的馆内,四面液晶屏幕已经被支起来,下面是一个被黑布围拢起来宛若笼子般大小的舞台。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她坐在第一排的位子里,前面是铁铸阑杆,离舞台大概数十米远。她将手草草地笼了笼柔滑的长发,又将它掳到耳后,清汤挂面,她一直维持的发型,她知道他喜欢的,乌溜溜的长发,从背影看上去煞是动人。她将背挺得直直的,手紧紧抓住那阑杆,森森的铁锈气,粗粝的表面,一路蹭着她的手心,她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无论在她眼里舒不舒适的,她都觉得满心的欢悦。
灯重重地灭了一灭,三千多人的馆子里霎时安静了片刻,她甚至听得到自己的声息,没等她缓过神来,四周围巨大的声浪一**传递出来。“陈慕思,陈慕思。”他的名字从无数人的嘴里喊出来,竟凝结成巨大的口号,砰砰地撞击她的耳膜,她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呼哨,她的手心沁出了轻而细密的汗,将手从杆子上移开,有一小块湿濡的。她看到她对面的一排排座位,是陌生的脸,手上举着写着他名字的灯牌。
他终于在千人呼唤下跑出来了。年轻的脸庞,笑盈盈的眉眼,挺拔瘦削的身段。她摒住了呼吸,他的样子跟电视机里的样子差不多,在现实中他还是这个样子,似乎比电视上还英气一点。她将手肘撑在栏杆上,巴巴地望着他。他的眼光从数千人的脸上闪过,每一张脸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他眯起眼来,今天是他出道以来第一场演唱会,等这一天他等的实在是太久了。也许以后他会开更大更好的演唱会。
他眼光微微一颤,泪水沾满了眼眶,他昂起脸,露出一排白而齐整的牙齿。他十九岁出道,他记的现在翻开当时他自己的照片,不禁哑然失笑,那时的他意气蓬勃,青涩的脸,那么长的手脚,第一次站在舞台上时竟不知如何安放。韵律响起,他听了数百遍的韵律,他的手脚展开来放出去,都是这样的自如。他终蜕变为现在的他了。
他出道十一年了,当初追逐他的粉丝如果一直陪伴着他,现在也初为人妇了吧。他想着,再次觑着眼往观众席上看去,一张张年轻纯真的脸,他垂下眼梢,苦笑了下。这一行是残酷的,更新换代堪比电子产品,他唯有努力。
他的目光又扫过主席台,他的父母摇着手中的荧光棒,笑得好似孩子一般。虽隔着遥遥的距离,他看到他父亲帽子底下冒出来的白发,他母亲笑起来时挤在一起的五官,他们都老了。他仿佛从来没有这样细细地端详过他们。他的记忆还停留在他未出道前,每天早上坐在桌边吃着母亲煮的饭菜,而他的父亲总是拿着一张报纸,挡住自己的脸,只要他挑食,他父亲便声色不动地微咳一声。
喔,还有他的妹妹,跟他相差一岁的妹妹,眉眼相似的五官,总是温柔地笑着,时不时低下眼睑去瞄一眼她的孩子,他的外甥女,不到三岁的小孩子,一逗她总爱扁着嘴哭。
想到这时他笑了。唯有他的家人总是无时不刻地心跟他连结在一起,唯有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在场的粉丝又轰然地大喊他的名字。他缓过神来,朝着他们莞尔一笑,有的时候他会用笑来掩饰他的木讷,其实他是知道自己的,这么多年以来红过又灭了,又红,这一次不知会红多久,他早已对此袒然了。
今天他是主角。
陈慕思在粉丝们不断 “安可”的呼哨中,悄然退场,他已经安可过一次,而这末一次连乐队也悄悄地撤退了。
绚丽雪亮的灯熄灭了,这馆内顿时觉得黑漆漆的,也不是完全看不到,只是属于他的舞台唿地幽沉了。
陈慕思躲在后台内,悄悄地觑着眼偷看馆内黑鸦鸦的人群,他几次想走出去,再为他们唱一首,他舍不得今夜属于他自己的舞台。
他的父母及妹妹早就由司机送他们回酒店了。
经纪人在他的背后推颡了一把,柔声地说道:“走吧。”
“我……还想出去。”他嗫嚅着说。
经纪人他称她为程姐,只不过比他大三岁而已。这些年一直带着他,她的眼窝底下有两块青色的阴影。
“还是走吧,我跟总监商量过了,我们订的时间到点了,如果超过时间要加钱的。”程姐将东西一一拾掇好。
他的演唱会,没有拉赞助,全靠自己。他知道有人讥他傻,他只是想搞一个澄净的舞台,没有那么多纷乱的广告夹杂其间而已。这些年来他渐渐已经习惯不去关注外界的风言碎语,走自己路,让别人说去吧。他的脑海里闪过这一句话,攸地笑了。
程姐不解地睇了他一眼,说了一句:“走吧,还有庆功宴等着我们呢。”
他知道有的时候在程姐的眼里他还似一个孩子,稚气,有时兀自说着不好笑的笑话,别人没笑,自己倒哈哈笑起来,喜欢咬指甲。大概是因为家中最小的孩子,自少也是享尽了溺爱长大的,有的时候难免不理会这个圈子的规则,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而这一切在程姐的眼里,却是理所当然的。他想做的事,她从来没有阻止过,只是淡淡地问他:“你想好去做了吗?”
离开之前,他又偷偷地往外面张望,位子上疏疏落落的几个人,看不清他们的脸,方才那激情飞昂的“安可”声已经沉寂了,不知怎么的,他的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他们的庆功宴就设在体育馆的后面,叫FOREVER的餐厅。选择它,一来它够隐蔽,二来这个名字吸引了他。他一年总要来上海好几次,但是这家餐厅却是第一次来,外表很不显眼,但是整洁干净。他换了一身黑色的夹克衫,将方才在舞台上的奇装异服换下,在生活中他希望自己是一个低调的人,他将帽檐往下压了一压,覆盖在他的眉心。
他笃笃地走上台阶,二楼的包房里摆了三桌,几簇人走过来将他团团围住。他看到他们几十张嘴开开阖阖,却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他羞赧地抿着嘴笑道。
“今天辛苦大家啦,我先敬大家一杯。”他兀自往桌上捞起一瓶啤酒,咕碌咕碌地斟满了,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在平时他是滴酒不沾的,他的胃穿孔过。但是今天不一样了,他笑起来,他笑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平常不笑的时候,别人都说他看起来有点凶巴巴的,其实他只是借笑来掩饰心中的那份腼腆而已。
只有程姐知道他的,但是今天她本能地将指尖留在他的杯沿上,只是轻轻的摩挲了下,便放下了。今天就由着他吧。
他朝程姐感激地投去一瞥。
接着总监便走上来,揽过他的肩膀,由于他太过于高大,总监的手未免也搭得有些费劲。
“来来,慕斯,今天你喝一杯哪够啊。一定要多喝几杯,否则太不给我面子了。”
总监已经噇得微醺了,脸庞与口中发出浓重的酒气声,他是一醺就要头晕的。他夷然一笑,也勾住他粗壮的颈项:“好啊,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这可是你说的哦。”总监是香港人,说着不太流利的国语。
“来,我们再干一杯!”他又灌了好几杯,不由得脸色燥红,干脆爬上椅子。
程姐见状,扯了扯他的袖子,便也随他去了。
“陈慕思。”他竟然能从嘈杂的声中依稀分辩出自己的名字。他一溜烟爬下来,伏在那扶手上往下俯视。
底下竟人头攒动,数百号人将一楼的大厅挤得水泄不通,他一伏在扶手,那几百双眼睛唆地朝他看来。
“陈慕思。”齐刷刷的喊叫声,轰炸着他的双耳。
他脸色微红,凝视着底下的那一张张青春盎然的脸,却是极陌生的。
程姐走了过来,往下一点睄,也吓了一跳,拍拍他的肩膀,偎在他的耳畔:“嗳,是你的粉丝。”
他圆溜着眼睛,缩了一缩颈子,含着微笑朝底下的人招了一招手。
这一招手,下面又齐刷刷地叫起来:“陈慕思。”
他笑起来,尽管那呼唤声震聋发聩,他提起脚往下走,程姐一把拉住他,低声地呼道:“你疯啦。”
他只得伏在那栏杆上举起酒杯:“今天真是谢谢你们啦。”
“不辛苦。”
喧攘声将餐厅的厨师也吸引出来,驻足观望。
“但是呢,现在已经好晚了,你们能不能回家去了?”
他的粉丝中女性居多,他抬眼往窗外一瞭望,黑漆漆的夜,他实在是为这些年轻的女孩子不安。
“不可以。”粉丝叫着,这么大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呢。
“乖乖地听我的话,现在回家去好吧,这么黑的晚上,我会担心的。”
粉丝的眼中流露出失望。
“如果你们听话的话,以后我会给你们更大的惊喜。”他欣悦地叫起来,将桌上的香槟酒拿起来,卟地打开塞子,即刻下起一场香槟酒来,纷纷的,好像今天的天气。
粉丝们恋恋不舍地走了。
他又继续回去喝。
他太高兴了,连自己喝醉了也浑然不知。
下楼梯的时候,他已两眼微惘,看到一团黑影朝他撞来,他看也没细看,便提起脚,只听到“嗳呀”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