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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吊的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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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虽然失败,还好友情很精彩,撇开那些暧昧,事迹仍然万古流芳。互相仰慕的两个人一个慷慨解囊,捐出巨资帮助修建长城,另一个给出最高规格的对待,以行动昭示仰慕。
你可以说,爱情是有比较的,所以嬴政永远不可能去喜欢优雅观摩者这样的女子;你也可以说,爱情是没有比较的,所以嬴政还是永远不可能去喜欢优雅观摩者这样的女子。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个优雅观摩者。
小波说过,爱情是供羞辱,供摧残。有的时候,有的人类经得起这样的羞辱和摧残,比如游坦之,比如欧阳克,有的人类则经不起这样的羞辱和摧残,比如郭芙,比如李莫愁,比如该优雅观摩者。为方便称呼,我们暂且给她一个名字,就叫李女好了。
天亮的时候,嬴政觉得危机应该已经过去,同时觉得自己也确实有必要洗刷身上的复杂味道,于是没有理睬李女就牵马走了。
所有痛苦的根源在于失去了一颗平常心,现在拒绝这一事实就使李女有了强烈的被羞辱的感觉,失去了平常心的她倍感痛苦。
她打算用自行了断来实现自己的尊严,但轻风中微荡的干瘪女尸始终提醒着她“优雅”两个字,她决心死也要继续贯彻这一方针,毕竟她这么多天的学习不能白费。
因为不能看见自己的姿势就特意搬来了一面全身的大铜镜靠在墙上,以便一面上吊一面监督自己的姿势是否够优雅。但当她踩着石头,把腰带挂上了横梁以后,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垫脚石踢翻。
李女保持着上吊的姿势目瞪口呆地在石头上呆立半晌后终于想到,应该换一样灵活的东西来垫脚。
垫脚石的挑战一下子克服了对死亡不可避免的即使是最微小的恐惧,李氏女眼睛发亮,到处寻觅,忽然发现了墙角里的一截短棍。
放在平时,谁也不会想到要用一根短棍来垫脚,但此时李氏女一门心思要上吊,无论眼睛里看见什么都会往上吊这个主题上靠,事实证明,如果你一定要靠,任何东西都靠得上。
相比垫脚石,短棍细了一点,而李女也从未在马戏团呆过,所以上吊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简直消耗了她一半的力气,其过程是这样的:
先对称梁上垂下的腰带把短棍支在地上,用一只手扶住,一只脚踩上短棍,双手拉住绳套,另一只脚蹬地,借力往上窜,等成功把脑袋套进绳套后就放开短棍。问题是短棍还没等她把脑袋放进绳套就已不支倒地,结果就剩李氏女双手拉住绳套,狼狈地荡在半空中。真是太不优雅了。
但好在她是坚韧不拔的人类,在失败了50次以后,她仍然没有放弃。所以在第51次的时候,她居然成功了!但就在她完美地将下巴塞进绳套,即将放开垫脚棍的时候,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只山羊先她一步顶翻了垫脚棍!
没错,是一只山羊!
李女刚才上吊得太专心致志,她根本就没听到有一只山羊顶开了虚掩的大门,不急不徐以优雅的姿态踱了进来。
出于这种一脉相承的优雅气质,我们可以猜想实际上这只山羊属于那个优雅女尸,在主人多日不归后,自己出门来寻找。
下巴和双手一下子猛搁在绳套上以至于声带不由自主发出“喉”的一声的李女在摆脱了绳套,跳下地之后,终于发现了阻止她上吊的竟然是一头山羊,她惊讶无比。但惊讶之后,寻找尊严的行程还是要继续。
鉴于生和死都不能湮灭的优雅气质,山羊一下子认出了自己已经死去多日的主人,不由默默地伤心跪倒在地,山羊胡子(正宗的山羊胡子)优雅地微翘在半空中。
但一旦他发现李女又开始坚持不懈地上吊时,他毫不犹豫地站起来,再度顶翻了垫脚棍。
该场景重复…重复…再重复……
李女坚持不懈地上吊,山羊坚持不懈地破坏。终于,花完了最后一丝力气的李女瘫倒在地上,喉咙又肿又痛,连开口指责山羊都无能为力了。
这时山羊说了一句:“咩!”李女突然羞愧难当—她从这一个音节里听出了深深的蔑视和轻鄙,在这一瞬间不禁无地自容,都不敢抬头去看山羊的眼睛。
“枉我还是一个人类!”她对自己说。于是从地上爬起身,拍拍屁股,再把腰带解下重新系回了腰上,顺了顺头发就出门了。
所以说言不在多,而在精,尤其是辩论的时候。
有恃无恐于大秦良好的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力度(所以上次嬴政在兰池遇盗才会那么吃惊和愤怒),李女孤身一人肆无忌惮地在走在路上。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们不知道,但她走的方向正好跟嬴政相反。
山羊寸步不离地跟着她,而且由于他的风度,一路上不断地吸引着新成员的加入。才走了半天,已经先后有一只因喜欢吃肉被主人抛弃的黑羊,一只和羊群失散的羊青年,和鸭子过从甚密的美女羊,正在哺乳期的母羊带着她的孩子,和一只瞎子羊加入了他身后的队伍。
队伍跟着李女,越走越庞大,甚至还有其他莫名的生物加入了进来。李女时不时回头看一眼队伍,然后就不由自主从树上折了一根枝条,在某一只羊稍稍偏离方向的时候加以规范。途经一个村庄的时候,有一个妇女坚持要向李女买一些羊奶,这样就迫使她学会了挤羊奶,现在她头发上粘着一绺绺的羊毛,全身一股羊骚味,想不成为一个牧羊女都不行了。
再看看嬴政,他本来找到了一个池塘,然后连人带衣都洗了一把,洗的质量大家都不必苛求,总之原本可怕的味道已经所剩无几,就这一点来说,也算比较成功。但是他遇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梳发髻。
他的左右手远离梳子已经超过40年,但是今天,洗澡的时候因为不注意,侍从给他梳的光滑圆整的发髻已经散开,现在嬴政顶着一头披肩长发,如果这个样子被别人看见,肯定以为他是逃犯或是乞丐,因为以前只有这两种人才披头散发。
嬴政权衡利益,决定自己动手。梳着梳着,他的老毛病发作了,给自己设计了一个螺旋桨似的发型,对着水面一照,前卫是前卫,只是连他自己都没勇气走到路上去。
于是他张着十根手指,拆了梳,梳了拆,直到肚子发出一阵响声,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已在这件事上浪费了太多时间,于是慌慌张张按照平时的样子还是梳了一个寻常的发髻,希望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用带子一扎就连忙上路了。
他没有料到的是,在忙乱之中,这个发髻彻底梳歪了。所以当他顶着这个斜髻一路走过时,事与愿违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好在嬴政设计的东西,不管有意无意,效果都不差,大家对他张望了半天,看习惯之后,一致觉得酷毙了。这个斜髻发型竟然就此流行起来,后来连军队里都流行开了。(敢说我胡说八道的人去看兵马俑的头上!)
陛下没活在今天真是太可惜了!
接下来肯定有人要问我刺客张三怎么样了,你看,上帝视角就是这样累,交代完这个要交代那个,还要把时间都掐掐准,哪像第一人称这么简便,只管闭着眼睛一条道走到底,源源不断地把豆子倒出来就行了,而且别人心里想什么也丝毫不用理会。
那就再倒带回去看看张三吧。刺客砸进水里后晕了好久,一条海豚把他驮出了水面,不,一条河豚把他驮出了水面(河豚是胖了点,那是因为没人敢吃嘛!)。
他甩了甩褪去霉绿色后的黑发,脱下了隆重的黑外衣,露出里面既流行又普通,因为流行而普通的粉紫色镶边的天蓝色上衣和朱红色裤子。
大家想必很好奇这位刺客接下来会去做什么吧,钻石也很好奇—万万想不到的是,刺客跑进了附近的村子,向亭长申请了一块地和一把铁斧,砍着树造起房子来了。
原来陛下的建筑设计深深地震撼了他,他甘心情愿地放弃了刺杀的念头,转而想在建筑界和嬴政一较高下。
但具体的结果是……三天之内,张三设计并营造的各种形状的房屋都在初具雏形的时候就以各种方位和过程倒塌了。
钻石不得不遗憾地说,懂得欣赏是一码事,实际操作又是另一码事了。就好象钻石虽然勉强懂得领略王献之《鸭头丸贴》的飘逸之美,但若要叫我临摹一幅,不要说杀了我,就算把我炮烙上十回,也休想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