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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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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天清晨,砚竹早起准备劈柴,却听到一阵阵脚步声传过来。
往日里少爷算不上懈怠,可也没有多么勤奋,必然要等到卯时才起,今天怎么就起来了?
他伸头一看,发现林知秋居然在院子里踱来踱去。
砚竹焦急道:“少爷您大病初愈,怎的不在床上躺着?”
林知秋擦了把头上的汗:“不碍事,这样好得更快。”
只是散步就气喘吁吁了,他感觉有点心塞,看来恢复身体是任重道远了。
“少爷您还是进屋吧,别再染上风寒了!”
林知秋依言进屋,却很快又出来了,还抓了把铜钱给砚竹。
“今天要是去集市,称几斤猪肉回来。”
“几斤?但是...”砚竹嗫嚅着没说完。
林知秋知道治病花费了不少,家里只剩几块碎银了,主仆两之前经常几天都不见肉腥味,但他现在需要养身体,砚竹也需要长个子,一直青菜豆腐不是长久之计。
林知秋自信一笑:“少爷我自然有赚钱的法子。”
“好嘞!”
少爷说什么砚竹便信什么,他高高兴兴领了钱,出门买肉去了。
林知秋心想,他可是穿越者,自带的现代技术不就是金手指么?
第一步,他要做穿越者必备的肥皂,然后由此发家致富!
正当他回忆制作方法的时候,林知秋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
等等,昨晚沐浴时用的白色方块,难道是...
他冲到浴室,拿起那块状物品一看,果然就是肥皂!
没想到这个朝代已经有了,林知秋不禁有点气馁。
那精油呢?应该会受那些大户人家追捧吧?
他搜索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发现原主是男子加之家境贫寒,不怎么用熏香和香囊,可那些世家夫人小姐却是鬓影衣香,用的似乎就是精油...
至于玻璃,这间宅子是旧屋自然没有,但许多豪绅显贵已经装上了。
这是被哪个穿越者捷足先登了!
林知秋的发财梦破灭了,只能在心中默默流泪。
原主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苦读,林知秋找不到这些东西开始流行的确切时间,也对景朝现今的科技水平不太了解,毕竟是个架空的朝代,是不是穿越者做的似乎也不好说。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揉了揉自己的脸。
但只要萧衡在京城一日,林知秋一步也不敢迈出这个院子。
这几天砚竹却非常欣慰,自家少爷不仅身体好起来了,而且从来没这么用功读书过,整日在书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后定然是能当上举人老爷的!
等走进林知秋房里,他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感觉好像不太对。
“少爷,您这书似乎反了...”
林知秋也意识到了,立马摆正手里的书,尴尬一笑:“哈哈,新的看书方法。”
砚竹不疑有他,信任地点点头。
林知秋也不想像惊弓之鸟一样,整天缩在房间里之乎者也,可外面的世界实在太危险了。
林咸鱼抱着能避就避的想法。
这时正好砚竹出声道:“少爷,您上次说的那本书,书铺掌柜说如今已经有了...”
原主要念书,笔墨纸砚是不可少的,但砚竹不太懂里面的门道,容易被人坑骗,尤其是买书这种活,须得识字的林知秋去。
而且再宅下去,连砚竹都能看出来不对劲了。
林知秋下定决心:“先买顶帷帽来,要能遮住脸的。”
砚竹不解道:“少爷要帷帽作什么?”
林知秋诓起他来脸不红心不跳:“病了这么些时日,怕我这幅病容吓到别人。”
砚竹下意识地反驳:“少爷就算生病也是最好看的,怎么会吓人呢!”但他说不出更多奉承的话,只能连连摇头。
最后林知秋还是戴着一顶白色的帷帽出去了。
一打开院门,车水马龙的景象如潮水般向他涌来,宽阔的道路由青砖铺得整整齐齐,两旁是栉次鳞比的商铺,街上行人和小贩比肩叠踵着,吆喝叫卖声络绎不绝地传过来。
此时身处熙攘的人群里,林知秋才真正感觉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
......
像萧衡那般的勋贵都住在东城,而林家宅子和他要去的书铺都在西城。只是西城便如此繁华喧闹,不知道东城是怎么样的光景?
林知秋表示他一点也不好奇。
他迅速走到书铺里,没和掌柜寒暄几句,放下银子拿起书就走了。
好在回家的路上都没出事,林知秋关上门,长出一口气。
接下来林知秋偶尔出去几次,都没出什么状况,也把大景的民俗和制度打听得七七八八了。
景朝不存在于林知秋学过的史书中,但大体上和明朝相似,前几代皇帝文武并重,励精图治,如今百姓的日子也算过得去。
这一天,林知秋突然问砚竹:“我们这屋子能卖多少银两?”
砚竹吓坏了:“少爷,这可是老爷夫人留下来的祖宅啊!”说完他又鼻涕眼泪地哭起来,“少爷,银子不够家用了吗?砚竹可以再去酒楼找个活计...”
林知秋忙道:“别慌,我只是问问。”
“那就好,”砚竹擦干眼泪,“小的从前听老爷说过,起码是八百两往上的数。”
和林知秋心里估算的差不多,这么宽敞大气的宅子,应该值个千八百两。
不过想起原著两主仆的遭遇,林知秋觉得需要给他打个预防针。书生遇害以后,砚竹只是一个奴仆,没有能力去发现真相,更何况他找的是皇帝要杀的人,虽然原著根本没提,但砚竹的下场想来不会太好。
于是他对砚竹道:“你看京城的东西卖得这么贵,要是咱们搬到青州老家去,是不是能节省一大笔钱?县城里多清净,我还得了个好地方来读书呢。”
砚竹道:“可是我听说,读书人都想来京城的...”
林知秋叹气道:“其实少爷我得罪了一个很厉害的人,在京城怕是难待下去了。”
砚竹愣愣道:“有多厉害呢?”
担心节外生枝,林知秋没有点明,而是拿出砚竹的奴契递给他。
砚竹感觉有大事要发生了,脸上满是害怕和迷茫。
林知秋安慰他:“要是哪天我失踪了,你不用伤心,也不用费力寻找,去过自己的好日子,因为我肯定是被人杀了。”
这话安慰得砚竹都要裂开了。
他不肯收下奴契:“砚竹不会贪生怕死,要死就和少爷一起死!”
砚竹感觉少爷一场大病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变得特别和善,甚至把奴契都给了自己,或许是人们常说的鬼门关走一趟就会性情大变?
林知秋道:“早就想把这东西给你了,你先自己收着。”但他知道奴契只是一张废纸,这傻孩子肯定不愿离开的。
他又道:“这下愿意去青州了?”
砚竹有些不好意思:“本来就是全凭少爷做主,少爷去哪我就去哪。”
说干就干,如今林知秋能够禁受舟车劳顿了,就去了牙行找房牙子。
不多时,便有一个白净略胖的商人上门,并在宅子里逛了一圈。那商人捏着两缕小胡须,两眼一翻,开始漫天出价:“四百两。”
林知秋没想到他这么无耻,索性抬高些:“一千两。”
那商人微微一笑:“四百五十两。”
提出七百两商人都不答应,林知秋只能搬出砍价大杀器。
“我们先不卖了,另寻买主。”
商人也不多说什么,胸有成竹地离开了。
“少爷,这不是欺负咱们吗?”砚竹愤愤不平。
都知道林家没有大人,只有一个小公子和一个奴仆,这商人就明摆着压他们的价,林知秋何尝不知道,但他急于将宅子脱手,没时间和这些奸商计较。
他一站在门口,便能听到外面的议论声。
“靖王爷好威风啊!”
“那可不是,听说御林军都在他手里!...”
林知秋咬咬牙,决定六百两卖给那个商人算了。
他又戴上那顶帷帽,将面容隐藏在朦胧的白纱后面。
牙行在东城和西城的交界处,林知秋提起一万分的小心,一看到马匹车辆便会立刻避让。
所以他没注意到身后的几个地痞。
“哟,这是女扮男装的小娘子?还遮遮掩掩不敢见人呢!”
“害羞了呗,不过出落得真高挑,带劲儿!”
林知秋的心神都放在道路上,没有听见这几句污言秽语,要是他听见了肯定会破口大骂:也不睁大*眼看看,你们哪个有你林爷爷高!
他的身高在成年男性里能排中上,算不上矮,今天正好穿了身白衣,站着不动便是身长玉立,只不过瘦削就显得衣袍宽了些,一阵风吹过来,被某些有心人解读为“弱柳扶风”了。
那几个地痞看林知秋不应声,以为他是个软弱好欺负的,便嬉笑着去夺他的帷帽。
“让大爷瞧瞧小娘子的庐山真面目!”
林知秋莫名其妙被扯了一下,还好他反应够快,立马护住了帷帽。
他回头一看,忍不住爆出了一句国骂。
几个地痞傻眼了:“男的?!”
此时前方传来一阵喧哗。
“避让!”
只见一匹骏马闪电般向这边驰来,后面还跟着两匹马,上面坐着侍从打扮的人物,正高声呼喊示意百姓避让。
林知秋还没来得及算账,地痞们反而恼怒起来,觉得林知秋戏弄了他们。平时本就是鸡鸣狗盗之徒,没有多少良心道德可言,其中一人便冷哼道:“叫你戏耍我们兄弟几个!”
说完他就把林知秋往路中间一推。
林知秋猝不及防,一下子就跌倒在了地上,可那匹马已经近在咫尺,眼看就要踏在他身上了!
在场不少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尤其是正对马蹄的林知秋,全身冰冷麻木,已经僵住无法再爬起来了。
“吁!——”
一声尖锐的嘶鸣。
林知秋甚至感觉到了粗重的马息,好在千钧一发之际,来人高高勒住了身下的骏马。
剧烈的心悸之后,死里逃生的林知秋终于回过神来,想对这人说声多谢。
他从下往上看,先入眼的是四条遒劲的马腿。
这一眼就让林知秋心生不妙。
他虽然不懂马,但这匹马全身黝黑,皮毛像丝绸一样油光发亮,一根杂毛都没有,必然是极品宝马了。
林知秋的视线再上移,此时正好是晌午,马上的人逆着光看不真切,他便抬手挡住刺眼的太阳。
待看清来人样貌以后,他的瞳孔急剧一缩。
这人身材修长高大,宽肩窄腰,全身都是紧致流畅的肌肉线条。再细看脸上,剑眉斜飞,薄唇挺鼻,一双黑眸分外凌厉,五官像是被刀刻出的轮廓。
要是林知秋在现代,他肯定会惊呼“建模脸”!
可令他震惊的原因不是这个,而是要说阴鸷狠戾,在林知秋生平见过的所有人里,这位的气质最是符合了。
他腰间长刀并未出鞘,整个人却像一把沾着血的凶兵,冲天的煞气迎面而来。
这久经沙场炼就的杀气,再看他一身玄衣和尊贵的身份,林知秋再蠢笨也知道这是谁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狗血的剧情!难道他死活都避不开萧衡,注定是当男宠的命?
林知秋的帷帽已经掉落了,他觉得还能补救一下,立刻捡起来想戴上。
周围有人认出萧衡了,都忍不住低呼出声。
但是自古以来,英雄救美这一桥段,广大群众百看不腻热情有加。
地上跌倒了一个艳丽羸弱的美人,还正巧被炙手可热的摄政王救下了,的确不失为一桩美谈,能被写进梨春园的戏折子了!
仔细一看,什么?好像是个男的?
美人不分男女,是个美人就够了!
要不是惮于萧衡的淫威,估计早有好事者开始吹口哨了。
萧衡没有被周围热烈的气氛鼓动,甚至没有下马。
他眼底空无一物,没有救人成功的雀跃,也没有对林知秋容貌的惊艳,冷漠得像在看一只无足轻重的蝼蚁。
及时勒马,就如同懒得捏死路过的蚂蚁,无所谓地将它拂去罢了。
林知秋已经重新戴上了帷帽,动作不能再迅速了,但他心里就是感觉萧衡已经看到了。
看到了那颗痣。
果然,萧衡勾起嘴角,露出了一抹玩味的笑容。
他对身后的侍卫道:“带走。”
侍卫立刻下马,将林知秋手脚捆好放在马背上。
周围的百姓不明所以,以为林知秋直接被靖王收走了,于是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喝彩:“好!”
更有围观的女子羡慕地望着林知秋,觉得他能被萧衡看上,简直幸运无比。
只有林知秋的两行清泪在空中飘扬:这福气给你们要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