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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修改后) ...

  •   汤姆早上起来,手从自己衣柜里一堆新衣服上划过。
      是和她一起把这里塞满的。

      最边缘是她买给她自己的那两套衣服,一条他喜欢的裙子,还有另外一件适合冬天的白色毛衣配呢子短裙。
      已经过了将近两个礼拜了,依然还在他这里。

      她说七十岁的自己不喜欢她穿太短的裙子所以把那条秋天的绿裙子放在他这里。
      另外冬天快来了,白色毛衣和裙子很好看又很好穿,所以她也买了,也放在他这里。

      她买完衣服后心情好得不得了,但是一直在麻瓜的眼皮底下所以没有把东西收进随身的小钱包免得引人注目。
      于是便命令他帮自己一直拎着东西,顺便帮他也挑了几套,因为现在就算是麻瓜也不流行十几岁就全套西装了。
      十几岁的自己穿一身西装走在街上绝对会人人侧目,虽然他自信自己长得好看,但是依然觉得自己如果那样做的话会被当做一个长得好看的怪胎。
      她帮他买了衣服,同时教他如何在麻瓜那里表现正常地买东西。

      他思虑片刻,还是拿出了一套白衬衫配西裤,然后像是喝毒药一样的拿了件夹克衫穿在外面。

      他自己已经在麻瓜这里过了两个礼拜了,电视,报纸,各式各样的麻瓜生活必须的知识他已经掌握了差不多了,看着看着终于让他觉得烦闷了。
      电影和小说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很有趣,很能打发时间。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哲学和艺术总是在辩证,但是辩来辩去全是空话。

      他不再看了。

      之前她给他找了些小说,看科学怪人的时候他就在想,起死回生有什么难的?不过是分裂一次灵魂,然后就可以无数次再次复活,为什么麻瓜会弄出那样失败的存在?
      接着她带他去看电影,然而夜访吸血鬼最让他恶心了,吸血鬼有什么用处?一个巫师挥舞一根魔杖就可以毁掉一群吸血鬼。

      他不是没有做过这种事,但是五十年的变化是那样的大,而且十几岁的时候他显然也没有阔绰到能够随手写支票。

      后面她又觉得饿了,所以拖着他去吃了一家有着很好的牛排的街边馆子。
      吃饭的时候他忍不住一直盯着她,这使得她发笑并且问他为什么会有喜欢看人吃东西这个习惯——很明显七十岁的自己对于看她吃饭也有着很强的兴趣。

      但那是有原因的。
      她的手势动作,甚至是嘴唇张开的弧度都很优雅并且固定,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到了令人难以不去注意的地步。

      她告诉他她妈妈在仪态这种事情上注意她。
      而这份注意显然注意的有点过分。

      她的母亲听起来是一个注重仪态和外表的女人,谈吐自是不必说的,她甚至会纠正自己女儿的笑容,告诉她什么样的笑容更为动人,教她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表情更不容易被拒绝。
      这不像是一个溺爱自己女儿的母亲。

      他借机向她打听了更多她的事情,但是很显然她到底有些什么事情要瞒着他,于是两人突然陷入了一种你来我往的文字游戏里,而且到后面他们比起想要知道对方的秘密显然更加喜欢这个游戏。

      两个人都是很善于在话语中掩饰自己并且打探对方的人,棋逢对手的较量感让时间过得异常的快,于是她那个被施了魔法的小钱包自那以后就被他们两个忘在脑后了。

      两个人像愚蠢的麻瓜一样拎着两个装满了衣服的纸袋跑去看了电影。
      在电影院里她逼迫他喝了很多可乐,就因为她想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打嗝。

      事实证明,就算是魂器弄出来的身体,喝多了可乐也会打出可乐味的嗝。

      他还记得她在电影院里把头靠在他肩膀上笑得浑身发抖的样子。

      他不是很喜欢甜食,但是她总有法子让他吃,先是强迫他喝可乐然后塞了他一肚子的爆米花,最后还要他陪自己吃冰淇淋,并且半强迫半撒娇的要求他吃了自己的。

      看完了电影,她又拽着他接着去买了一大堆衣服,西装,衬衫,牛仔裤,连帽衫还有风衣以及应对即将到来的寒冬的呢子大衣。
      她对服饰的兴趣在某种意义上和别的女孩子一样,甚至可能更浓厚。

      然而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有时候会忘掉自己是在故意讨好对方才会愿意去做那些本该让他觉得十分无意义并且幼稚的事情的。
      就好像不是她想要买衣服而是你想要看她试衣服一样,就好像不是她想要你去吃爆米花而是你想要去看电影一样的。
      她就有那种能力,那种让你觉得自己并不委屈的能力。

      还有那些衣服,那样多,那样款式多多,颜色却只以黑白蓝还有绿色为主。
      他喜欢绿色和黑色,但是她总是想要他穿蓝色和白色的衣服。

      现在他的衣柜已经被塞得满满的,而她的那两套衣服依然在他的柜子里,料子都十分娇贵不能轻易折叠,于是那件白毛衣正用一种极亲昵的姿势趴在他的一件连帽衫上,而那条丝质绿裙子的裙摆正敏感地在他的动作中轻柔地颤抖。

      但是那两套衣服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的他终于体会到了女人的感受——打开衣柜却觉得没有任何想穿的衣服。

      他衣柜里的那些所谓年轻人的衣物他一件也不想要穿。
      先不说那些可笑的帽子还有T恤什么的。

      为什么穿牛仔裤?天天和自己的腹股沟过不去吗?
      为什么会有带帽子的Polo衫?后面自备一个垃圾桶吗?
      为什么要穿运动鞋?随时随地都准备逃跑吗?
      那种软趴趴的蠢头蠢脑的没有一个形状的鞋子到底有什么用?

      她那样喜爱打扮的人都愿意买一件已经脱离了最新流行款式的裙子,因为她说,“妈妈说追寻时尚永远不如追寻你眼中的好看有用,因为活得越久就越容易觉得时尚是件愚蠢的事情,只有好看永远不会改变。”
      然而她对他的要求却是要他违背自己的喜好,抛弃规规矩矩的全套西装改穿那些脑子坏掉了的小子才喜欢的所谓时尚款式。

      因为,“妈妈说如果想要做一个不起眼的人就应该要努力合群并且追寻所谓的时尚。”
      “你总是一口一个妈妈,”他记得自己这样回答,“你很爱你妈妈?”
      “可能吧,”她一边写着支票一边回答她,“我在上小学以前只认得她还有Re,我想不出除了她我还能喜欢哪个女人,你见过有小孩子不喜欢自己的妈妈吗?”

      我,我可不喜欢我妈妈。
      那时候的他在心里回答。

      同时忍不住问她,“你爸爸呢?”
      “我从未见过他,”她写完了手里的支票,站起身来,“你总和我说你不喜欢他,不愿意和我提他。”
      听起来像是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大蠢事。
      但是那时候他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追问了,会被讨厌的。

      何况,伏地魔的儿子?
      这种事情不难的,他觉得自己去魔法界随便问一问就可以知道。

      但是去魔法界总是要换衣服的。

      麻瓜的生活已经令他厌烦到腻味了。

      他自觉已经可以把自己掩饰成一个现在的年轻人了。
      做不了一个新潮的麻瓜,那么扮演一个性格古怪的巫师吧。
      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去看看魔法界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了。

      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有着魔杖的巫师,总是过着麻瓜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她把他往房子里一丢就不管他了,两个礼拜没有来看他,任他自生自灭。
      不过大概也确实是没有什么时间,毕竟她现在五年级,而且还刚刚从邓布利多手里把他给偷偷复活了。

      这间屋子里药材什么倒是很足,复方汤剂和头发也预备好了。

      魔杖更是一开始就送到了他的手里不再管了。
      像是一开始就准备像把动物放归大自然一样的由着他一样的。

      她对他似乎放心的过分。

      他套上了她给他准备的袍子,伸手就摸到了里面的钱包。
      因为钱包的手感有点奇怪所以他打开了。

      接着发现里面有至少二十个金嘉隆以及一沓子签好名的羊皮纸。

      这手笔够大。
      不是那二十几个金嘉隆,而是那几张压着着古灵阁标志做花纹的羊皮纸。
      他认得那东西,真的,只要见过一次后你再也不会忘记这到底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一种账务交易专用纸,专门用来约定金钱的收支。
      古灵阁的那些妖精们按交易中所需要的金额等级分出了三种羊皮纸,一种是一百以内的,一种是一万以下的,还有一种是没有等级的。

      这种羊皮纸只要写好了数字和付款人的名字后魔法就会开始起效,可以随时用去古灵阁换钱。
      为此古灵阁会向付款人收取百分之一的手续费,而不满一加隆则按一加隆计算,因此最低手续费是一加隆。
      也就是这张纸至少值一加隆。

      魔法部也要雁过拔毛,毕竟魔法部也不是单纯靠着纯血巫师们的献金来给自己手底下的傲罗发工资的,那边也要向收款人扣除几个百分点,具体是多少得按具体数额分档,并且根据魔法部当年实际的赤字状况还有改变。

      这玩意用的人不多就是因为手续费实在坑人坑的太狠了。
      但是到底有人在用。

      不是所有巫师都相信口头契约的,但是为了几个金嘉隆弄出一个不可饶恕咒显然也过于夸张了点。
      直接用古灵阁存着的财产由妖精们进行交易显然已经足够令人放心了。

      但是,贵,真的是贵。
      这一张纸贵的让人心颤。
      这大概是魔法界里普通人能入手的最贵的纸了。

      然而这孩子连最高等级的都给了他一张,中等等级的是两张,而最低等级的干脆有四张。
      他知道她不是那种会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一个还不熟悉的陌生人的人。

      最重要的地方是,这些羊皮纸的款项处全部空白,而签名处则早早地就写着——卢修斯马尔福。
      这个舅舅未免太疼侄女了一点,连金额都没有写。

      说真的,这很不好,不过一个侄女而已就这样大手笔。
      如果不是马尔福家现在富可敌国,那么他们养孩子到底也太娇惯了,这得是觉得自己家孩子多听话多懂事的家长才能这样心大?
      他现在已经想到了好几种可以狠狠敲马尔福家一笔的手段了。

      但是这玩意也不能随便用,需要巧妙的在某些店面与某些时间使用——卢修斯用脚指头想都该知道自己的侄女在学校,突然被人兑了大额款项的话总会惊动他。
      而且汤姆记得这种单据上了一千金嘉隆后就需要事主的兑前承认了。

      对她来说当然不是问题。
      她舅舅允许她花她多少钱都可以,都是他心甘情愿的。

      但是对他来说?
      不管那小姑娘到底从卢修斯那里得到了什么又给了汤姆什么,对汤姆来说的每一张羊皮纸的上限都不会超过一千,并且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五十年间古灵阁没有出现什么更新的规定。
      他盘算着先拿一张中等的试试水,不用到上限的一万,就先试探性地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把它当一千金嘉隆来看。
      这样就可以用这个来看看现在的规则有没有变化,然后再慢慢考虑。

      他叹着气,觉得可惜极了,但还是没有把最高等级的那张羊皮纸从钱包里掏出来——就算不能使用,只要被识货的人看了一眼……
      那也是有用处的。

      想想一下你在想要证明一下自己其实挺有钱的时候,只要让懂行的人在不经意间看了一眼你手里的那张无上限的羊皮纸……
      顿时就可以非常低调地强调一下你自己了。

      他从她给他的那一盒子头发里挑出了一根写着,“男性,三十至四十岁之间,高,白,瘦,蓝眼睛。”
      至于头发颜色一看便知,是黑色的,与他现在没什么差别。

      一口复方汤剂喝下去之后,他把剩下的药剂藏进了西装里,而接下来他觉得自己似乎胖了些,没有之前那样子的苗条了。
      但随即他捏了捏自己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肌肉紧实极了,看起来是个喜欢运动的人。

      依然穿的进他现在的衣服,显然,她对于衣服的品味还可以,喜欢有余量而不是紧身款。

      五十年过去了,知道年少的汤姆里德尔长什么样子的人大概已经只剩下几个人了,但是很不巧,他今天就是要去拜访当中的几个。

      他想要知道现在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二章(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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