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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第四十八章 ...

  •   为了不让后悔来得太快,我灰溜溜的跑去洗澡,躺在浴缸里,被温热的水包裹住,紧绷的神经渐渐得到放松。
      开始幻想和日后风易的每一天,不知觉间,却慢慢没了思绪。
      再次醒来,已经躺在风易怀中,他正坐在沙发上,用吹风机给我吹头发,虽然眉头皱得很深,手中的动作却柔柔的。
      “还笑,怎么洗澡都会睡着?”风易见我醒来后,一直直溜溜的冲他笑,有些恼怒。
      诧异自己竟然在浴缸里睡着的同时,我也在高兴风易的关心,咧嘴笑:“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见他脸还有些红。我有些奇怪。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的睡衣,一股热流迅速遍布全身。
      “真是个笨蛋,换了别人第一反应该骂我,怎么一直笑。”吹完头发的风易,把我抱得更紧。
      我脸红得快要滴血,想起那一次在阳台上睡着,风易给我换衣服时是带着眼罩的,这次应该也是:“风风。你带眼罩的。”
      “嗯。”
      “我倒想被你看个彻底。然后赖上你一辈子,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听到他的回答,我一气之下,就是捶打他。
      风易好不容易抓住我乱动的手,镇定的安抚:“我说的是上次,这次那么危险。哪里来的时间找眼罩。”
      “你……你什么时候说话会大喘气了。”我十分气恼,索性别过头,佯装生气。
      他是一个极其淡定的人,说白了就是有智商没情商,看我这样,不知如何是好,久久没有动静。
      努力的用余光往后瞥。我发现他竟然很专心的在看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的喜羊羊与灰太狼,我又恼又气。又想笑。
      难以想象这样耿直且无聊的老呆子。竟然会一眨不眨的看喜羊羊,想笑归想笑。出于面子问题,我仍然没有转头。
      这时,阳台上的动静很大,我好奇的转头看,发现外面簌簌下起了大雨。是个午夜。
      聚精会神的看东西时,不能有任何巨大的声响,不然我可能会受到巨大的惊吓,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怪癖。
      外面突然有一声巨大的雷鸣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便像刚下油锅的热蚂蚁,炸开了锅,惊叫一声,全身上下的每一个器官,都忍不住开始颤抖。
      当我要抱住自己时,另外一双手抢先抱住了我。熟悉的清香和强有力的心跳。才使我不至于,在这个雨夜崩溃。
      像一只受惊的小鸟,我整个人蜷缩在他怀里,想说好多好多的话。却又组织不了语言。
      “都怪我。大年三十大下雪天穿拖鞋跑来等我的简遥被我弄丢了。”
      我几次想开口,却根本没有任何声音,不怪你这句话,说得那么无声无息,滚烫的泪水很快不间断的掉下来。
      后来,他把我抱回卧室,放在床上,仔细的盖好被子,有转身离开的动作,我惊慌的拉住他,吃力的说:“风风,不要…走。”
      “我不走。”他拉上窗帘,便和我同睡在一张床上,不过,他离我很远。大约有一个手臂的距离。
      我开始假装睡觉,身体却一直努力的挪啊挪,感觉到温热的热度,我又轻轻的往他怀里钻。听着心跳,攥着他的手,我才安心睡去。
      梦里好像听到风易在说:“我好幸福。”后来细想,那却是我第一次开始听说幸福这个字眼。
      醒来之后,手心空空的,旁边也没人,看了看钟表,中午十二点一十,我伸伸懒腰,胡乱挠挠头发之后,换上衣服,想看看风易在哪里。
      在家里四处寻找也不见踪影。换上鞋刚准备出门寻找,就接到了风易的电话。
      “醒了吗?”他哪边有争论声。
      我心里好奇:“你在哪里?”
      “录音棚,冰箱里有我点的外卖,可能今天会回来得晚一些。”
      想起他下个月在北京的演唱会,我心中为他高兴,连着点头:“好,我等你。”
      挂断电话,我用微波炉胡乱热了热外卖,便解决了中餐,便要去书馆里看书,下楼时,平白看见爱哭孤零零的坐在阳台上,心中如同芒刺在身。
      又折回房间里,找来以前牵着它散步的绳子给它装上,带着不情不愿的爱哭。走出了小区。
      书馆是我四年前不小心发现的一处黄金屋,后来总是泡在里面出不来,老板是一个洒脱的老年人,前几个月四处旅游了一番,便顾不上开门。
      老板看到我随意的笑:“忠实粉丝又来了。”
      “您老人家真狠,几个月不开张,连个收留能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有了。”我俏皮的回应。
      老板很吃我这一套,指着店里的一处:“新书。”
      我翘着尾巴牵着夹着尾巴的爱哭准备进去,却被老板叫住:“你怎么还带了一只狗,店里不允许宠物进去,你不知道吗?”
      “我…不想它孤零零的在家里。”我蹲下来疼惜的抚摸爱哭脑袋,复而抬头:“爷爷,不爱僧面看佛面,让它和我一起吧,它可乖了,肯定不会乱咬人,我保证看住它。”
      “新书那边有一个人在看书,你问问他同不同意,要是他同意,我自然没话说。”老板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处为人着想,我不好为难他破坏吊柜,只得托老板看着爱哭,独自一人去说服那人。
      说来奇怪,从一年前见过之后,我再也没瞧见过李鑫,反而时常被唐小米追着不放,没想过,如今再次遇到,竟然是在这家书馆里。
      上次见他时,从前傲娇毒舌的郭瑞已是面目全非,变得低调内敛,谦卑有礼,这次的郭瑞,周围更是时常散发出一股子阴冷。
      我打了一个寒颤,笑着和他说些客套话之后,便如实把爱哭的事牵出来说:“郭瑞,我家里有只拉布拉多,家里今天没人。留它一个人在家里怪可怜的,我想着带它出来透透气,但这店里有规定,不允许携带宠物进店,老板和我认识已经有段时间了,原本想放我一马,又想起你坐在这里,出了个难题,让我说服唯一一个坐在角落的你,我只好一个人过来做说客。”
      郭瑞笑着点头:“当然可以。”
      征得他同意之后,我把爱哭一并领领回来,静静坐在郭瑞对面,忘我的看书,虽然中途爱哭捣乱过一阵,我也看得欣喜。
      毕业时的恨,过了这么多年,早就不再重要,看到好的一段,也会像从前一样和他谈论。
      换作从前,要想和他讨论书,就必须得接受他碎碎念各种事情,而现在,只剩和我相谈甚欢的郭瑞,这一改变,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是欣慰还是心酸。
      出店门时,他说一个月之后在北京有同学聚会,问我来不来,郭瑞从前就喜欢嘲笑我每次选择题总是做半天的事,如今他也喜欢抓重点,在我摇摆不定时狠狠的打了一把感情牌:“来吧,也快十年了。”
      没想到这招我竟然完全没有抵抗力,脱口而出:“去。”
      “带上班长。”分别之际竟然甩了一个炸弹给我。
      我定了定,有些疑惑,他怎么知道风易和我在一起的,转身询问时,他已经驱车离开。
      现在已经是傍晚,想起我还没吃完饭,独自摸着空空的肚子拉着爱哭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北京的残阳,红透了的半边天,并不炙热,像濒临死亡的人在做垂死挣扎,反倒有些血腥。如此凄凉的残破,看得令我心惊。
      后来好多年以后,我都在想同样的问题,要是当年没有地方吃饭的我,跑去了餐厅吃饭,又会接受怎样的非议,日后想想,还好那段时间我一直都宅得可以。
      在家里吃过外卖后,我独自在阳台上沉思了良久。终于才决定拨通杜如的电话。
      “关键时刻装晕,你一点都不呆。”她似乎对于我在皇城里晕倒这件事,很耿耿于怀。
      我叹气:“你信就信,不信就不信,我没有必要证明给你看,今天打电话来,就是通知你,我打算撤诉。”
      “不意外。”杜如平淡的语气,我听得出这件东西,原本从一开始她就带着势在必得。
      我淡淡笑:“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韩朵,更不是为了刘小文,仅仅只是为了小水,以及故事主人公我自己。”
      “那又怎样,结局是你撤诉了。”
      “你必须召回所有抄袭书籍,当众亲自承认错误,记住是你亲自承认,给我的读者一个完美的交代,女主不能是霍莲来演,如果她非要强出头,大可演女二,我会撤诉,同时也会授予你们版权,前提是,以上这几点要加在合同上而且你们必须做到,否则,我宁可赔上小水,也不会签版权给你们。”我第一次有条例说出这些话时,带着狠劲。
      杜如轻易就答应了,我也猜不出事后到底会怎么做,干脆不再猜,打电话给林贺业让他拜托律师撤诉后,压在身上的石头终于放下,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涣散,如若植物人,在阳台上呆若木鸡的坐了良久。
      意识醒来时,我连最起码的走路都有点吃力,不知不觉钟表上时针和分针已经重合,深夜十一点,新的一天快到了,风易…还没有回来。
      我尽量让自己不要太着急,也不要打电话追问,和催他,毕竟每个明星的行程都很紧,很少有能像风易这样还能有时间回家睡觉的明星,我应该庆幸。
      食谱上都说鸭梨水分多,可以润桑,风易是歌手,最应该保护嗓子,可是我却很少看到他吃梨,刚好茶几上有梨,我兴冲冲的坐在沙发上一边削皮,一边看钟表。
      时间过得总是很难,明明桌上的梨都削完了,新的一天快来了,风易也没有回来,我忍不住开始疑惑,他说的很晚,到底有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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