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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

  •   建元二十三年。

      前朝帝驾崩后,皇后奉旨登基称帝,改国号为同,换朝臣立帝君,废旧号永熙,启用新年号建元,已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来,洪泽上下十三州,不满皇后改元另建新朝而起兵谋反的前朝旧党,被她一一剪除,所剩不多。勾结前朝旧党在凉州猖獗一时的神风教,也在她的铁腕军政下撤出十三州,不敢明目张胆犯境作乱。

      新朝国泰民安,大同的盛世之相初显。

      三月初,春风回暖,积雪消融。
      白雪褪去后,露出了昭阳宫原本的红墙琉璃瓦,宫内的树木抽新芽,为宫墙琉璃瓦缀上点点嫩绿。

      昭阳宫的杏花开了。
      回廊那端走来一位传信使,手执余温尚未散尽的两封信件,匆匆行来,对杏树下站着的紫衣人说道:“太子殿下,凉州火铳制造处和云州青云营来的消息。”
      紫衣人将落满杏花的油纸伞缓缓移开,花雨中纸伞下,露出一双如弯月的笑眼,他偏过头,轻轻吹去袖口落花,道:“念。”

      信使站在回廊下,抖开第一封信念道:“凉州火铳制造处,向京叩首问安。目前所余钱款铜铁,预计可制新批火铳三百件,制造处可正常运转至今年秋。下批新件样式,制火铳所需的铜铁材料,急需朝廷批示,何时入……”
      紫衣人打断他:“凉州火铳制造办的事,报给军机处傅尚书便是。你念云州那封,青云营不会越级向昭阳京发信,我猜,这封信,应该是封荣发来的。

      当今圣上奉前朝末帝圣旨登基称帝后,立大学士柳书名为帝君,建元三年春,生下一双儿女。
      封策,封荣。
      前年,长子封策封了储君。女儿封荣因性子散漫,对朝堂政务不上心,只想寄情山水。去年末,在封荣的软磨硬泡下,柳帝君终于答应放她出京。这之后,封荣以微服体察民情为由,‘奉旨’到云州游山玩水去了。

      信使展信,见信内署名为南柳,高兴道:“正是公主殿下的来信!”
      封策舒眉浅笑:“你念吧。”

      这时,一个披着红斗篷,约莫四五岁,圆脸洋溢着明媚笑容的小女孩从回廊那头跑来,见到杏树下的紫衣人,立刻甩掉身后跟从的宫人,小短腿越过花园小径扑来。
      她声甜如蜜,撒娇般说道:“父王,去看母妃吗?”
      封策轻轻将伞搁在桌上,弯下腰去迎接女儿:“你姑姑来信,我们听听她说什么。”

      他示意念信人继续,念信人展信道:“致兄长北舟,妹替兄做千里眼,至云州体察民情已三月有余。云州风景秀丽百泰民安,兄可放心。唯云州玉带林一事,妹放心不下,遂于年初入云州岚城的青云营,替兄察看我封同边境军军况。另附一封平安信,请兄替我转交母皇父君。祝兄康健,政务繁忙,你们切勿分心挂念我。南柳,建元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小姑娘听完信,半懂不懂的问:“姑姑什么时候回来?”
      封策越看越觉得女儿可爱,轻轻嗤笑一声,抬手刮了刮女儿的鼻头,“父王也不知。你姑姑贪玩,一放她出京去,她那心就再收不回来了。我们不管她,阿泽你饿吗?”
      小红团摇了摇头,却笑着说馋。
      听到她说馋,旁边的细眼白肤,长相温婉的奶娘接过宫人递来的点心盘,温声道:“小殿下要吃哪个?”
      “阿袖奶娘,我要莲子糕。”
      奶娘笑盈盈举起盘子,小红团挽起袖子拿了一块,却是把糕点先喂给封策:“父王先吃,好吃吗?”

      “嗯。”女儿喂来的东西,封策看也没看,垂下眼,就着她的小手笑着吃了,顺带着揉了揉女儿的头发,小姑娘抱着父亲的脖子,甜甜的笑着:“父王我想南柳姑姑了。”
      南柳是公主的乳名,储君封策则为北舟。
      “想她做什么。”封北舟笑着亲了亲女儿的额头,“父王带你去给皇祖母问安。”

      云州地处西南,气候湿热,只有春夏无秋冬。

      公主封南柳所在的青云营驻扎在云州岚城东郊,东近碧湖,西临玉带林,既是朝廷驻扎在云州的军营,也是大同赫赫有名的青年将士训练营。

      惊蛰后的第一个休沐日。
      因无训练,南柳起得晚,随手从枕头底下翻出根发带随意扎了发,撩帘出来,站在操练场旁边的绿草地上,她身上还残留着沉木香的味道,那味道跟她的人似的,慢悠悠懒洋洋的,很温吞。
      南柳伸了个懒腰,懒懒看向教场,教场中,同营帐的宋瑜正与东营帐的姚检斗嘴,她百无聊赖,拽了几根狗尾巴草叼着口中,斜倚着门眯着眼听他俩争执。

      东营帐住的都是男人,青云营操练不分男女,但住宿却不能不分男女。
      分了男女后,操练中划分对战组也简单粗暴起来,直接东西营男女一对一操练,一来二去的,这些未来的年轻将军们便分了两拨。
      一拨是相互看对眼的,一拨,是相互看不顺眼的,宋瑜和姚检恰恰属于看对方不顺眼那一拨,遇上就吵,惊天动地。

      南柳听得起劲,睁开半只眼,见自己的书伴兼侍卫裴雁陵从河边洗漱完毕归营。

      雁陵长腿大胸,额前系三股红绳编就的额带,很受营中男青年的欢迎。她英姿飒爽穿过操练场时,东营帐的男兵们目光灼灼,高举胳膊咧着嘴,兴奋招呼:“裴雁陵,到这边来!要进岚城吗?一起去吧,今天有集会!”
      雁陵不苟言笑,木着脸回绝了:“不去,再说吧。”

      南柳睁开眼,轻声戏谑道:“雁陵啊,不然跟他们去,他们都是可造之才,挑一个回家堵堵你母亲的嘴?”
      雁陵正气凛然回道:“不要,再说吧。”

      南柳抱胸倚门,腿交叠着,嘴里的草一颤一颤。雁陵见她无聊,问:“今日岚城有集会,缺什么,我去买。”
      南柳笑:“明月舅舅不久就会来青云营,缺什么我都给他说了,他会捎来。今日集会人那么多,不想去凑那个热闹,所以呀……”她学着雁陵的腔调,慢悠悠笑道:“再说吧。”

      教场那边,宋瑜与姚检比试枪法,规定谁输谁绕着操练场跑五十圈,并且给赢的人买揽月楼的千秋酒。
      宋瑜输了,却不服气。

      姚检嘲她:“怎么,连五十圈都跑不下来,莫非,我们的宋小将也是靠走关系才进的青云营?”

      青云营多是靠自身实力打拼出来的正直青年,平日里最看不起走关系加塞进营的人,比如南柳。

      姚检此话一出,宋瑜颇为光火,竟然说她是南柳那种世家废物!
      “姚检,休得辱我,看枪!”
      她手中枪扫起小风一阵,姚检朝后一跳,避开了她的枪头,嬉笑道:“哟,凉快凉快,姑奶奶你要不再使点劲,我正热呢,就缺你这点小风。”

      宋瑜银牙咬碎,恨不得撕碎了眼前这个军痞子。
      姚检见了更是得意:“你不舍得那点酒钱?愿赌服输,太阳落山前,我要见到揽月楼的千秋酒。”

      宋瑜深知她若不履行赌约,姚大贱人就会以此为把柄笑话她半年。
      但她又实在不愿到岚城买酒,跑圈可以,买酒不行。面子是个问题,钱也是个问题,一壶千秋酒卖的并不便宜……

      正犯愁时,宋瑜看到了南柳,眼前一亮,正气凛然道:“柳南柳,你来!”
      宋瑜莫名提到她,南柳惊奇,扔了狗尾巴草,挑眉指向自己:“我?”
      宋瑜哼道,“不错,就是你。武功马马虎虎,靠着家世背景进青云营,大家伙可都看得清清楚楚。今日我宋瑜必须代表青云营治治你这种世家废物了!”

      “哈。”南柳微微一笑,不甚在意。

      宋瑜抬起下巴,傲气道:“什么朔州柳氏大族,在军营,就要以军功论长幼,你什么都不行,若要按军功排,定然排行最末,排最末的,就要给我们买酒。”

      南柳一笑,垂眼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像猫一样脚步轻盈地走上前,懒散背着手笑道:“好。算算日子,离祈愿节也不远了,今日就当我高兴,千秋酒,一营一坛,我白送你们。”
      豪气完,她悠悠转身回营帐换衣服去了。
      宋瑜望着她的背影,气结咬牙:“又显摆那点臭钱!”

      南柳在营中人缘不佳,原因是她功夫稀松平常,却家世显赫——她报的朔州柳家,和柳帝君沾亲带故。
      因而,她这种人,靠实力进青云营的小将们自是不满。

      南柳打定主意要去岚城买酒,这会儿换了衣服,茄花色衣裳,以及袖口不细看瞧不出的,代表皇族身份的银丝牡丹纹暗绣,让她更像个徒有其表的世家废物。

      她腰间挂了个银线织就的牡丹纹香囊,解了袖带,将紫色袖带缠上头发,广袖一舒,问雁陵:“如何?”
      雁陵频频点头,道:“我去吧。”
      “不必。起了兴致,我去便是。”南柳冲她一笑,眨了眨眼,“反正有人跟着,酒水不必我抬,我就是突然馋揽月楼的酥云卷了,去坐一会儿就回。”

      揽月楼坐落在岚城西,揽月楼的叶老板是个眉目温柔的中年男人。

      他瞧见南柳闲闲敲着骨扇进来,笑纹一深:“小将军又来照顾生意了,今日还是原样给您上菜?”
      温声细语,难掩身上的书卷气。
      揽月楼的叶老板在未卖酒做生意之前,一定是个教书先生。
      对待温和之人,南柳一向温和,笑答:“原样上菜即可。”

      她敲着骨扇慢悠悠上了楼,挨着窗边坐下来,看向窗外,闲闲打量着街景。
      酒上来后,她捏起酒杯,抿了一口千秋酒,口中甘甜已过,苦涩未消时,城门口缓缓走来一队着装怪异的队伍。
      他们一进城门,就吸引了岚城百姓的目光。

      他们有男有女,腰间挂着獠牙彩色面具,手持长弓弯刀,光着脚,穿着花花绿绿的粗布衣裳,戴着繁复的银饰,个个身姿颀长,肤白貌佳。
      走在前面的人,身上的颜色多一些,不同颜色的布条披挂在身上,主色调为红,披在腰间身后的布挂多是黄绿蓝紫之类的,尤其是为首持弓的女人,身上颜色最多,色彩撞在一起,像个花孔雀。
      她身上的银饰更多,连头发上都缠有银链垂珠,水滴型的朱红色宝石眉心坠垂于额前,与眼底一指宽的红纹相配,眉心坠在阳光下闪着灼目的红光,恰恰晃到了楼上南柳的眼。

      南柳来了兴致。
      好巧不巧,今日碰到了幽居在玉带林深处的苍族人。
      苍族——巫族的一个分支,信仰溪水母神,素来以母为尊,是个母系氏族。

      南柳扬了扬眉,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心想,自己因看过傅尚书所著的《苍族风俗录》,会几句苍族语,要不要寻个理由去和他们搭个话呢?

      楼下,苍族为首的女人用寻找猎物一般犀利发亮的目光环顾一周,在揽月楼对面寻了块巴掌大的空地,站了过去。
      其他苍族人井然有序地站在她身后,露出队伍最后的一名男子,吸住了南柳的目光。
      那男子延颈秀项,修长挺拔,腰线极佳,又是赤足白衣,在一群花花绿绿的苍族人中很是特别。

      此人身上银饰也少,只手腕上戴着缠丝银环,银铰链与他手指上的三枚银戒指相连,在午前不算炽烈的阳光下闪着柔光。
      南柳盯着他的手看了好久,直到他弯下腰将身上背的东西铺在地上,才回神感叹:“他这双手线条可真美。”

      视线上移,又见他长发乌黑及腰,两边乌发编成两股辫子与一根浅紫色细花藤相缠相绕,缀于脑后,花藤尾端的浅白色花恰开在发尾,清新别致。

      南柳目不转睛地看着,等看到脸,暗叹一声可惜。

      可惜,这背影身段包括手指甲盖都好看的人,没摘面具,色彩浓烈红绿对撞獠牙外显的面具遮住了他的脸。

      南柳好奇他的长相,心中发痒,痒劲顺着血液流至手指尖,手指尖忍不住动了动,想现在就去揭了他的面具,瞧瞧他长什么样子。

      据说苍族人都长的漂亮。

      因为苍族的女人只会挑强壮漂亮的男人生育后代,因而一代代繁衍下来,苍族人个个都高挑美丽。
      思及此,南柳终于她放下酒杯,骨扇朝腰间一别,弯眼挑眉,悠悠下楼,决定亲自动手,摘掉那个苍族人的面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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