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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七十三章,李珏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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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珏,李珏的李,李珏的珏。今年27岁,以前算是事业有成,现在算是身败名裂,不,还加上一个痛失所爱。
从一生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同,因为我更有钱,更好看,更孤僻。我没有朋友,只好保姆和佣人,偶尔爸妈会回来一趟,也不过寥寥几句问候,他们总是忙。我见到他们的时间很少,少的几乎用手指头都可以数的过来。所以我不惜自残,换取他们在身边。
其实从这一点看来,我跟萧何禾何其相像。
一直以来都觉得大概我的人生也就是这个样子,当一个富家少爷,在上层社会混混,再来一场商业联姻,最后生一个孩子,养老送终,人生到此为止。不过很显然我是错算了我的命,我的命格并不好。这是我十五岁的时候知道的。那个时候我正在读国中,偶然回家,竟然发现母亲在家里,我欣喜若狂,扑上去却被妈妈推开。她看着我的眼神中,有痛心有不忍,那种悲痛的眼神,让我一生也不能忘记。
后来我终于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一个相士来给我算命,说我是孤星逐日之命,这一辈子,都不能成婚不能爱上一个人。更因为命格太硬,会为整个家庭带来损害。
当时的我必然是不信这些的,我以为爸爸妈妈也一定不会相信,可是…越来越疏远的距离,越来越少的见面时间,越来越明显的隔阂,我知道,那个人的话终究是起了作用的。
十八岁的时候,再受不了这样的压抑的环境,我去了B市,在那里打拼属于我自己的事业。我想,如果那个人说得是真的,那么,离得远一些也好吧,免得我的命真的如此之硬伤害到他们,那我不是罪大恶极么?
一个人在B市并不好过,好在开始的时候,有表弟帮忙,他总是把自己的零花钱偷偷攒起来给我。创业之初真的很难,我好多时候吃不上饭,但是都那么熬过来了,终于有所小成。而这个时候,我已经23岁了。
我有了自己的公司,不大,但是却让我骄傲。公司成立的时候正是夏天,莫奈国中毕业,我接了他来大陆游玩,谁知道造化弄人,就是那一年,他遇见了陈兮元。
不得不说,陈兮元是一个如此明媚的女子,莫奈喜欢上她也是自然,便是我都有些为她心动,不过到底,我还是忌惮那个相士说的话。
那个时候我也并不是多难过的,因为一直觉得人生也不一定有爱情才好,一个人同样也是好的,我甚至想,孤家寡人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对男子产生兴趣。虽则以前认识的人当中不乏同性恋者,甚至还有人对我示好,我可以接受同性恋,却从来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喜欢上一个男子。
那个时候我在玩儿一个游戏,叫做《江山美人》。也不知怎么的,我竟然很喜欢里面那个琴师的绝色。正巧那个时候陈兮元已经在我的公司上班,他说他认识那个人,并且说他是个同性恋!当时我的心震了一下,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试探了那个人。意想不到的是,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后来我给了陈兮元一个爆栗子,不是因为她骗我,而是因为我发现,我竟然有这个倾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多少是有些震惊的。
第一次遇见萧何禾的时候是个星期一的早晨,我难得的起了大早绕了一大圈,结果刚从隧道出来,就被人从后面啪的一声。我下车转头看去。
一张年轻的脸,还带着些稚气,斯文干净,有着一丝丝慵懒的气息。他吃痛的用手捂着头,撅着嘴巴竟然让我觉得真可爱。
于是事情便这么发生了,完全不受控制的,我竟然喜欢上了他,甚至于最后当他知道已经跟陈兮元在一起,我强行带走了他。
那是我第一次利用李家大少爷的身份,用了不光明的手段将他囚禁在我身边。
两年零七个月,萧何禾呆在我身边两年零七个月,有时候我自己都在想,每天的冷眼相对每天的仇恨和厌恶,我是怎样忍耐下来。我对他的爱,真的有那么深?
我自己都不相信,但是这就是事实。哪怕到了最后,我甚至想过我杀了他,我们一起死。
也许从小到大我就太孤单了,性格太过阴冷,恰巧,他的性格是我理想中的自己,所以我因此爱上他,也说不一定。
但是不管怎么说,最后,他还是离开我了。其实从陈兮元开始进入香港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这结局,只是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凭着我跟莫奈,我们可以阻止她。事实证明,我们太小觑陈兮元,也太看不懂时局。
如今的香港,李家莫家几乎垄断了半数以上的经济,这样的商业帝国怎么可能没有人觊觎,怎么可能不让当权者心颤。于是墙倒众人推,陈兮元的介入加速了这一切的发生。
李家以前所有不光彩的过去全部被报道出来,所有的银行全部催还债务,股东出卖股份,股市狂跌,这所有的事情不过短短的十来天。
萧何禾的头被瓷片刺穿的那一天,我想过抱着他从楼上跳下去,只是到底舍不得让他陪我一起死。医院里满是消毒水的味道,我很不习惯,看着他奄奄一息的模样,我第一次痛哭失声。
我知道他要走了,就像我知道我们李家完了一样。我跟他之间,再不会有如果,再不会有任何交集。也罢也罢,他爱的终究是陈兮元,就让他们在一起罢。
看着空荡荡的家,我终于知道孤星逐日之命的意味。原来不是一生不得娶妻,而是…一生不得爱人。
我终于懂了,却已经身在牢笼了。
那个人说的没错,我会给李家带来厄运,若不是我,陈兮元和萧家怎么会介入,李家怎么会这么快的分崩离析。说到底,错都在于我。不知道这后半身的牢狱生活于我而言,算不算是一种惩罚,又或者是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