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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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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的话,云霓绝对会在下课后的第一时间里躲回宿舍再也不要见人。但是不行,下午的两堂课是由素有“四大名捕”之称的系主任亲执教鞭,除非她不想混了才敢逃,而且今天又是校篮球队组建以来的第一次训练,她这个学生会长岂能不到?于是乎,她熬呀熬,熬过了漫长的午休时间,熬过了焦人的下午时光终于熬到了下课,这才垂头丧气的晃进了篮球馆里,一心期盼黑夜的来临,她就再也不必接受他人揶揄的眼光了。
“喂!云霓。听说你今天又出风头了。”队员甲运球至她身边,不忘调侃。
“风头?小心风闪了你的舌头!”云霓瞪他一眼,成功的将他瞪回训练场上。
坐在场边的队员乙笑嘻嘻的凑了过来,“外文系都炸翻天了,明天保准上校报头条。怎样?谈谈亲身感受吧。”
云霓伸手到他面前,凉凉说道:“采访费500元,给你独家报道。”
“你抢劫呀。”队员乙摸摸鼻子,退了回去。
云霓冷哼,越过他,一屁股坐到体育部长徐明的身边,毫不淑女的将身子呈大字型摊开躺下,这才长叹一声,恢复半死不活状。
徐明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明知故问:“怎么这么沮丧?”
“我就不信你会不知道。”云霓接过水来,又叹一口气。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下恐怕全校一半以上的人都知道她出了什么丑,而明天另一半人也会知道。
“早上因为迟到被虎姑婆骂的快疯掉,又因为衣服穿反了而被同学们哄笑了一个早上,下午还得忍受数以千计的学长学弟学姐学妹们以‘关爱’的眼光前来参观我这位本校有史以来最最丢脸的学生会长。啧,居然还有外系的。被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任人看,你还想我有什么反应?”
什么叫“无地自容”,她终于有所体会。若不是怕老妈发飙,她早早办妥退学手续,逃到西伯利亚去,再也不要回来了。
徐明掩住嘴,笑得肩一耸一耸的。虽然这位云大会长身上从来就不缺少新闻,但如此之乌龙搞笑的,却是头一回。让众人见识到了她除聪慧头脑,犀利口舌之外的另一面:迷糊可爱!
云霓坐起身,将牙咬得咯咯作响,威胁道:“你最好马上止住笑,不然小心我削减你体育部今年的财政预算。”
她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接受另一波嘲笑的,敢笑她就试试看!
“喂!你公报私仇啊!”徐明止了笑,大声抗议。开什么玩笑,体育部向来经费紧张,他没要求增加,她反而要削减!没钱的话,篮球队也不必加紧训练准备校际篮球赛了,直接解散就好。
“嘿嘿,什么叫公报私仇?别说的那么难听嘛。”轮到云霓得意了,她一扫颓丧,一手搭上徐明的肩,笑得贼兮兮的,“你也知道的,每年划给体育部的钱都是学生会的一大笔开支,而你白拿我那么多钱,却连半个奖项都没捞回来,其他部门早有微辞。这次组建篮球队的钱还是我力排众议帮你争取来的。若你再不做出点成绩来看看,削减你们的财政预算就是件替天行道,大快人心的事儿。明白吗?”
说到最后已成施压,希望徐明这小子别让她失望。
云霓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她会在不知不觉中表达出她的期许,不会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但被期许者绝对不敢轻怠。就见徐明拍胸脯保证:“请会长大人放心,这一次我们的篮球队绝对可以捧回冠军奖杯!”
啥?上学期连前八强都没进去,这学期就敢夸口有望夺冠?云霓以怀疑的眼光看徐明坚定的神色。
“怎么?才蛰伏了一个冬天就天蚕变了?”
“不是天蚕变,而是队里来了位高手。”徐明难掩得意。
“哦?”云霓向正在场上做练习的球员们搜寻,问:“被你寄予厚望的民族大救星是哪个?”她到要看看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徐明指给她看,“穿红色背心的那个。”
云霓跟着望过去,认同了徐明的眼光。
恩。的确有两把刷子。弹跳好,投篮准,篮下意识够敏锐,最可贵的是能投球也能传球,是块不可多得的组织进攻的好料子。而且他动作优雅,神情自信,会让其他队员不由自主的听从他的战术指挥,队里正需要这样有领袖气质的队员。
“他叫方渐,加拿大来的交换生。”徐明进一步介绍,眼中不掩欣赏,
“与晓星交换的那一个?”云霓的语调怪怪的。
“恩。”他点头,因忆起晓星——他无疾而终的恋慕而有些伤感。
“怎么是个假洋鬼子?”她一直以为是个老外呢。
“他是加拿大华裔,祖父那一代就定居温哥华了。因仰慕祖国文化才来当交换生的。”
“是吗?”云霓再度将目光调向场上那个高大挺拔,挥汗如雨的身影,眉头的结打得更深了。“我怎么觉得他有些眼熟?”
因为你早上才见过他,而且他就是害你迟到的元凶!不过徐明可不敢说,怕云霓一怒之下不给他钱了。
这时候,休息时间到了,场上十来个队员都来到场边。他们大多同云霓相熟,便一块起哄开起云霓的玩笑来,不外乎是今天上午的穿错衣事件。云霓也不恼,反而抖擞起精神跟他们舌战起来,一时间笑闹不绝。
方渐倚着篮球架的横杆,一边喝水,一边肆无忌惮的打量被一群男生包围在中间谈笑风生的云霓。
老实说,她并不特别美,但似乎所有的人都喜欢她。女生喜欢她的热情活泼,不让须眉的大气,男生喜欢她的不拘小节,豪爽不羁。她没有女子该有的娇弱,反而有着男子才有的清朗。一张神采飞扬的面孔似有魔力一般吸引每一个人靠近,就连他自己也不能幸免,不是吗?在与之初一对视的那一刻,停了呼吸,忘了躲闪,心为之夺。
拜云霓今日的壮举所赐,几乎整个学校的师生都在谈论她,也让方渐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云霓三年来的丰功伟业了解个彻底。
据说,她初为大学新鲜人时就敢直斥校规之陋病,引发了一场校方与学生之间的大辩论,她一夜之间成了全校学生们的偶像。大二时,凭借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她以百分之七十的超高得票率当选为仰心大学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学生会长,再添一笔传奇。另外,她奇怪的罗曼史也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她交过不少男朋友,最长一任只有三个月,每次被甩的那个人都是她,那些人宁愿做她的朋友哥们儿,也不再妄想她男朋友的宝座了。
这些尚且不提,只她今天闹出如此笑话,非但没有躲起来,还有心情自嘲,只此一点,便足以让方渐对她刮目相看。原来女孩子中不光是争奇斗艳,任性撒娇之辈,也有如此洒脱特别的人。他不知道那些男生的眼睛是不是都瞎了,竟然让这么一块瑰宝从手中溜走,不过他却不想犯下同样的错误。
是的,她就是他要携手一生的伴侣,初相见的那一刻已经认定,绝无更改。
“方渐!”徐明招手,要他过去。
方渐踱了过去,行动间如正要出猎的虎豹,目光须臾不离云霓姣好的面容。
徐明拉起云霓,为双方介绍:“这位就是我们鼎鼎大名的学生会长云霓,今天‘穿错衣’事件的主角。这位是方渐,篮球队的新成员。”
“你好!”方渐笑容可掬,眼底闪着旁人无法察觉的精光。
“你很眼熟。”尤其是他刺眼的笑和额头上一小块青紫,云霓努力回想。
“那是不是代表你对我一见钟情?”众人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一时间篮球馆里鸦雀无声。方渐毫不理会,一双眼绽放出侵略的光彩,宣告:“我喜欢你!”
自信而狂妄,似一切就此定底。
众人的抽气声更大了。现场告白?开玩笑的吧?不过谁也没有出声打扰,生怕错过了一出好戏,只瞪大了眼珠子瞧。
被俊男告白,云霓没有窃喜,没有震惊。敏锐的心思早已察觉出眼前这个男生绝不是他外表所表现的那样温文,侵略才是他的本质。从他瞳眸深处偶尔闪现的华光即可知一二。云霓一向看人眼睛来断人本性。不过云霓没兴趣去追究他到底如何养成这样一身浑然天成的领袖气质,因为——“恰恰相反,我讨厌你!”
她终于想起他是哪号人物了。他就是害自己迟到,闹出一连串笑话的人,而他也是害晓星被换走远赴加拿大的人(她根本忘了当初她有多么赞同晓星去留学)。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言而总之,把她陷入今日窘境的罪魁祸首就是他!简直想不讨厌他都找不到理由。
四目相接,火花四射。
被拒绝了,方渐并不尴尬,她答应才让他奇怪呢。他看着她近乎敌意的表态,却缓缓扬起一抹笑来,道:“那可遗憾了,我对你势在必得。”
“那显然是你没睡醒,在白日做梦。”
方渐的眼中燃着不可抗拒的坚决。如果他们不能达成共识,那么这将是一场爱情的圣战。而他既然中意她,便没有不战而退的道理。相中便猎取,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是他所信仰的。
“云霓,那就来比比谁的手段高杆吧。”
云霓耸耸肩,接下战书:“拭目以待。”
不再想和这个狂妄自大的人共处一室,云霓打算走了。临走时,她将肃杀的目光转向呆楞的徐明:“现在本会长正式通知你,体育部的活动经费削减百分之三十,望周知。”
哼!有方渐这样一号人物,她和体育部的梁子可是结大了。
云霓大踏步的出了篮球馆,就听见里面传来如原子弹爆炸般的哗然,差点掀了屋顶。相信那群大嘴公会很乐意将今天的所见所闻渲染的天下尽知,明天的校园新闻中她必独占鳌头。
管它呢,再丢人也不过如此了。往好处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事能让她羞窘难当了。
噢!去他的!杀千刀的方渐,她与他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