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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禽兽!快跑! ...

  •   自从那夜搞得锦官城大乱,我跟沈墨白就一路逃窜,近日里连遭追杀。
      一边是害死了唐门的大公子,于是被唐家下了格杀令;另一边全怪白道大侠们太废柴了,上百号人围攻竟也能让屠龙手段岑给跑了。段岑彻底与镜花宫决裂,带着自己的一波势力潜逃,百忙之中仍不忘派了杀手追杀我,不,确切的说是对沈墨白穷追不舍。
      遭追杀倒不见得是件坏事。比如说现在:我和沈墨白坐在破落的小驿站里大眼瞪小眼发愁,正在我们俩吃了十几个包子却口袋空空无银子抵债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窗口外面“嗷”得一声扑进一个黑衣杀手来!
      顿时,我和沈墨白脸上同时闪过了饿狼看到肥羊的表情。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个闪过不到一秒的杀手,被沈墨白一筷子给插死了。
      小小的驿站里静悄悄的,屋里只有四个活人外加一具新鲜出炉冒着热气的尸体。
      老板和伙计吓得缩在楼梯底下的小空间里,如秋风落叶般瑟瑟发抖。房间中央,我挂着凶神恶煞的表情在凶案现场继续作案。我熟门熟路戴上手套开始在尸体的胸前摸啊摸……只可惜,我摸了白天也没能摸出钱袋来!本座非常气恼,“这倒霉催小子,出门暗杀怎么也不带钱?难道暗杀就不吃饭不住店吗?难道杀手都很穷吗?”
      我正抱怨,突然一眼瞥到插在地上的一枚暗器,顿时,本座眼中精光一闪,一个兰花指拔出那个纯银暗器来。
      我攥着暗器在手里犹豫了好半天,最后,“唰”地一下把暗器丢在掌柜和小二脚底下,吓得这两位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我、我家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妻儿……”
      “咳咳,”我咳嗽了两声,打断了哆哆嗦嗦的掌柜,“掌柜啊,你看,这暗器是银的,纯的哦,不信你可以咬咬看。那这就当是抵了我们这顿饭钱了,别说我们赖账哦。”
      掌柜的愣在原地,旁边的小二倒是反应过来了,连连磕头,“是是是,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看见……”
      我皱了皱眉头,“小哥,我说你抓错重点了吧……”
      我话还没说完,沈墨白从背后把我抱起来,然后毫不客气的打了一下我的屁股,“真不乖!不是让你乖乖呆在椅子上别乱动吗?脚丫子在地上踩得这么脏,蹭得我一身都是黑脚印子!你给我洗啊!”
      我不服,吼回去,“谁叫你不给我买鞋!”
      “哪有那个闲钱给你买鞋!饭都吃不起了!”
      “嘿?!你穷得还有理了啊?!废物点心!”
      掌柜和小二目瞪口呆送着这两位丧神骂骂咧咧渐行渐远,正当他们已经一脚迈出房门的时候,却见那小丫头猛地一下回过头来,吓得掌柜和小二尖叫一声抱作一团。
      “对了,那暗器虽然是银的,但是是淬过毒的,二位小心点。”我说完,仰望天空四十五度,有点喟叹地自言自语,“我真善良……”

      •••

      我和沈墨白一路顺着长江南下,一路上打杀手斗刺客,风餐露宿和贫穷饥饿作斗争。活了这么大把年纪,本座上半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香车美男、金银财宝应有尽有,现在终于体会了一把人间疾苦。在野外吃了十天半个月的烤野兔、熏山猪、闷松鼠之后,我和沈墨白终于找到了一个有人烟的庄园。不过敲开门之后,那庄园的看门小哥见我和沈墨白蓬头垢面,一副农村人口进城模样,便毫不留情一脚把我们踹出大门。
      门“嘭”地一声狠狠在背后关上。沈墨白默默的拍拍屁股站起来,幽怨地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开门的怎么不是个姑娘……”
      我翻白眼,“嘁,,姑娘照样踢得你满地找菊花……”
      不过还好,今日鸿运当头,我和沈墨白绕过大门没走几百米,就看到了一片无人看管的瓜田。这几日天气炎热,晴朗无雨,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的叫唤个不停。一个个熟透了的西瓜滚在田里,在阳光下面闪发着淡淡的光泽。顿时,本座饿狼一般眼睛放出莹莹绿光。
      “老白!”我猛的一下直起身子,重重拍了一下沈墨白的肩膀。
      沈墨白心领神会,轻盈一跃,一个大跨步迈过田塍,直扑向大西瓜。
      “沈墨白,你说是挑个水多的呢?还是挑个沙瓤的?”我蹲在地上左敲敲,右碰碰,拿不定主意。
      “咦?”沈墨白诧异道,“你还会挑西瓜呢?”
      “咦?!”我更加诧异,“你活了这么大岁数连这个都不会?太废了吧?!”
      沈墨白尴尬,老脸微微红了一下,哼哼两声没回答。
      我把一个沙瓤瓜从藤上给拧下来扔给沈墨白,突然远远地听到了几声不和谐的狗叫。
      我顿时不由自主笑了,因为想起许多年前曾经在母亲书房里读过的一本叫做《还珠格格》的书,里头便描写过男女主角偷水果,结果被果园里头都养着凶恶的看门人和尖牙利齿的大狼狗追杀,好不狼狈。
      我一边想,一边一用力又拧下来一颗西瓜。
      “呐,沈墨白……”一抬头,我话就停住了。
      眼前一片青山绿水大西瓜,但是,刚刚还站在我一步之外的沈墨白,现在已经没影了!
      “偷瓜贼!抓贼啊!打死了算我的!”背后,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喝声遥遥传来,震得周围林子里的鸟都噗啦噗啦成群惊飞。
      我一回头,还真的看到几条吐着舌头的大畜生,哈喇子横飞向我飚来。
      我倒抽一口冷气,吓得一下子蹦起来。
      沈墨白你这人渣!居然扔下本座先跑路了!
      琼瑶她老人家那不靠谱故事原来也有靠谱之处——恶仆恶犬果然家家都有养!
      于是,青天白日光天化日之下,我光着脚丫,怀里揣着个西瓜,迈开短腿儿跌跌撞撞奋力奔跑,边跑边冲着远处的一个背影喊,“沈墨白人渣莫走!等等老夫!!”
      沈墨白听到我喊他,这才回过头来,遥遥得对我深情呼喊,“快要咬到屁股了——!”
      我怀里揣着个西瓜跑的连滚带爬,眼看渐渐被那几只流口水的小畜生给追上,好不容易才在千钧一发之际追上沈墨白,一下子蹿到他背上,然后大叫一声,“雄起吧!我□□的巨物!”
      沈墨白心领神会,“嗖”得一下蹿出十米。
      我趴在他背上,看到背后的大狼狗们撒丫子狂追还是被沈墨白渐渐拉开了距离,一炷香之后,已经被远远甩在了他屁股后面。
      这个时候,老夫望着渐行渐远的大狼狗们,不禁想起来曾经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
      当你和一条狗赛跑,如果你跑的比狗快,那么你比禽兽更禽兽;如果你跟狗并驾齐驱,那么你就是个禽兽;如果你跑在了狗后头,那么你禽兽不如。
      现在,沈墨白扛着我,撒欢儿得跑在一大群狼狗前面,把那群小畜生们远远甩在了屁股后头,我忍不住由衷的感叹……“沈墨白同学,禽兽对你已经望尘莫及了。”

      从前总见话本小说写人间疾苦,如今我总算领略何为“疾苦”了。
      在荒郊野外,我和沈墨白通常都处于食欲不满的状态,只能靠偷偷菜来填饱肚子。就偷那么两颗大白菜,还时不时会被主人放狗追着跑那么几里地。想当年我骄奢淫逸,视金山银山为粪土,如今却我时常仰天长啸——这个世道真是不让穷人活了!那些有钱人家为了防偷菜还专门养个大狼狗,狗粮那么贵,何苦?让人家偷几棵菜会死啊!
      相对的,进城的日子反而会好过一点。因为本座有一门新炼就的独门绝技——“要饭”!前些日子在锦官城要饭还要乔装打扮一下,如今本座衣衫凌乱衣不蔽体,直接坐在墙根底下就有银子自觉主动滚到我脚下。
      诚然,我承认自己年纪大了所以记性有点不好,顺便好像还有人脸辨识障碍症。但是,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每次给我扔钱的,尤其是扔大额银子的家伙,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个人!
      我是如何发现这个惊天秘密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太阳西下,雀鸟归巢。我蹲在一偏僻小城的槐树下要饭,突然,一颗银光闪闪的大银子摔在我碗里。这城里头没几户富庶人家,过路的商旅也极少,碰上那么大一锭银子,我忍不住怀疑这是颗假锭!
      于是,我狐疑抬起头打量起那个丢钱的家伙。
      那丢钱的家伙一身黑衣,腰间挂着一把乌金古剑,头发在脑后束成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容貌清俊,年纪虽小却是个美人胚子。而他那装束虽然低调,但是一看衣料就知道是顶级的好东西。
      我看着小美男,小美男也看着我。
      突然,这美少年开口了,眉头还不爽得皱着,一脸嫌弃,“那个……”
      我下意识接口,“啊?”
      “上次我不是告诉你了吗?”
      我一愣,上次?什么上次?这小公子……长得不错,难道脑袋是个不灵光的?
      美少年察觉到我有点惋惜的眼神,恼怒道,“我不是说了吗?!女孩子家不要抠脚!你怎么还抠!”
      我顿时瞪大眼睛看着他,头上“铛铛铛”弹出三个大问号。
      小美男似乎自知矢口,说完,就赶紧一阵风似地飘走了。
      我愣了几秒,突然想起来一件往事……当年,老娘在添青阁对面墙根底下要饭,是有一个扔了个大元宝,还让我不要抠脚的怪人……我又仔细一回忆,突然发现从锦官城到夷陵到荆州,这一路南下,这小美男至少在我面前飘过了不下十次了!
      难道是我竟是个红颜祸水?以至于要个饭都有人千里迢迢跟着捧场?
      是才有鬼……难道是顾染织派人跟踪我?
      虽然心里不安,但是,本着有奶便是娘的原则,我决定不再追究此奶娘身份。

      ···

      就这样,我和沈墨白一路沿着长江跋山涉水向南挺近,从夏至未至走到漫山红叶都疯了,最后,终于徒步走到了金陵城。
      进城的时候我们又稍微遇到了点麻烦。
      金陵是富商大贾聚集之地,也是最有权势的武林人士的蜂拥之所,据说,一个匾额掉下来,就能砸死一排达官贵人。所以金陵的治安颇严,进城也不是随便摸鱼便能混进去,需要各类通关文书。我和沈墨白这一大一小俩乞丐,还没接近城门半径十米,就被拿着棍子牵着狼狗的城管给赶到了城边儿上,和一大群与我们在外观上颇为类似的进城打工人员混在一起。
      才刚呆了几秒钟,我就不乐意得揪沈墨白,“喂喂,沈墨白,我说我们翻墙进去吧。”
      沈墨白抱着手臂目测了一下城墙,那并不是轻轻松松就能一步跨过去的高度,“急什么,等到晚上……。”
      我捂着鼻子,口齿不清道,“不要不要不要!味道受不了啊!”
      炎炎秋老虎之际,混在一群八百年不洗澡不换衣服的流动人口大军之中!那个脚臭狐臭腋臭各种臭味混杂在一起,熏得本座□□!苍蝇在这群人头上飞一圈都会立刻掉到地上晕死过去!
      我话音一落,旁边一位蓬头垢面,周身围绕着不明飞行物的大叔不满意了,“喂!我们臭!难道你就不臭吗?!”
      我倒抽一口冷气,“你竟敢说我臭?!”说着我便卷了袖子,作势要冲上去。
      岂有此理了!本座可是盖世无双天下第一的魔教教主!竟然被一只乞丐挑衅了我的人格!
      我卷高了袖子,然后冲到大叔面前,猛地扬起胳膊,怒吼道,“喂!你自己闻!根本我就不臭嘛!”
      沈墨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一把拎起我的后领把我提溜走了,“好了好了,乖一点,别惹是生非的。你难道想在这里跟乞丐打群架吗?”
      我悬空扑腾,一边扑腾一边嚎叫:“呜呜呜,你放开我你放开我,我要一巴掌扇死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

      ···

      金陵的东市是骄奢淫逸的达官贵人享乐之所,西面是鱼龙混杂江湖人士的聚集之处,而坐南朝北地势低洼的南市却是贫民窟。南城人员混杂,不容易引人注意,于是我和沈墨白绕了点路,从南边的城墙翻了进去。一落进城里,不偏不倚,刚好落在一圈乞丐中间。
      众乞丐看着从天而降的我和沈墨白,我们毫不示弱看回去,大眼瞪小眼三秒之后,乞丐们非常淡定低头,该数钱的数钱,该抓虱子的抓虱子。
      “又是丐帮的吧?出了巷口往右拐是你们的地盘儿。”一个正在啃馒头的老乞丐非常热情好客地为我们这俩貌似同行的家伙指路。
      啧啧,大城市的乞丐就是见多识广!
      “多谢老人家。”沈墨白闻言,微微一拜,还真就抱着我朝着老乞丐指的路走去。
      我翻白眼,墨白同志瞧你那从善如流的样子,你是终于落魄地要加入丐帮了是吧?
      然而,还没走几步,我忽然就听到不远处一阵骚动,似乎是发生了街头斗殴事件,而且还斗得颇为起劲,里三层外三层全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众人皆一脸兴奋,看地津津有味。沈墨白立即十分没节操得一个箭步挤进人群看热闹,本座趴在他背上更是看得兴致勃勃。
      只见!墙角边,一个黑衣青年披头散发,骑在一个壮汉的腰上!
      看到这里我不禁咽了口唾沫,抽气道,“哇塞,这个体位……”
      这还不止,只见那青年骑着他的腰,一只手按着壮汉的嘴,另一只手里还握着块板儿砖,“咣咣”朝那壮汉的脑门上招呼。
      我看地通体一阵激动,忍不住扯沈墨白的耳朵叫唤,“你瞧你瞧!板儿砖真不愧是居家旅行打架群架之必备好帮手也!老子说得好:‘打架用砖呼,照脸呼,呼不着继续呼,呼着了往死里呼,不死者乃胜者也!’”
      沈墨白疑惑,“老子是谁?”
      “笨蛋!”我拍了他脑门一下,“老子就是你爹我啊!”
      本来周围的乞丐们只是看热闹,看到这里也发现不对了。那个骑上头的青年下手极狠,呼了两下,那个壮汉就眼珠暴突,鲜血飞溅;又呼了两下,那壮汉就脑壳崩裂,脑浆鲜血往外飞溅开来。
      终于,那壮汉蹬了腿儿不动了。周围的乞丐顶多也就算个地痞无赖,就算有丐帮的弟子那也是只会三脚猫功夫的小人物,哪里真见过杀人,一看出人命了,都吓得三三两两往后退,一哄而散。
      几秒之后,现场就只剩下我、沈墨白和那肇事青年了。
      “兄台,若是我没认错的话,躺地上的这个人,可是□□上的赏金杀手,铁祷步?”
      沈墨白此话一出,连我都吃了一惊。
      那个铁什么东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貌似是□□的顶级杀手。丧在他手上的人命没过百也有九十九。若沈墨白不说,我真想不到以这么难看而业余的姿势干架的二人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好歹也该摆个姿势,报个什么“二龙戏珠摘菊手”之类的招式名吧?!

      青年并没有回答沈墨白的话。他甚至连看也没有看沈墨白一眼。
      他只是抬手,慢慢抹掉脸上的血迹,然后扶着地,踉跄了一步之后慢慢站起来,姿势有些许的吃力。
      沈墨白扬了扬眉毛,难得保持沉默没有再说什么废话。
      青年站稳之后便扶着墙壁,吃力得一步一步走向巷子深处。自始至终,他一直沉默得低着头,只让人觉得沉默而寂静。随着他脚步的远去,嫣红的血血迹一滴滴留在地上,蜿蜒了一路,看得让人觉得心惊。他走得很慢,却仿佛宁死也执意要到某处去,顽强固执得让人有点揪心。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脏猛地抽痛了一下。那种感觉随着青年渐渐走远,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发的强烈。
      “十四?”下意识的,我喃喃自语出声。
      我声音很小,然而已经走出很远的青年却似心有灵犀一般回过了头。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看清了青年散乱头发下面那张苍白的脸。
      果然。
      是他。
      我的暗卫,十四。

      我站在原地并没有动。
      我只是突然想起,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人尽皆知人人畏惧的白玉蛟,我只是一个没武功没地位连腿脚都不怎么灵便的小丫头而已。现在,这世上应该是再无人认得我了。
      沈墨白顿时看出了什么苗头,低头戳了戳我的额头,“你们是旧识?”那眼神分明就是充满了玩味和打量。
      “怎么可能。”我翻了个白眼拨开他的手指,转身就走。
      不料,却听到背后一声重物倒地的闷响。十四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
      沈墨白看了我一眼,便带着一丝别有用心的坏笑向后折回去。
      “喂,沈墨白!沈墨白你站住!”我气急败坏,站在原地冲着沈墨白嚷嚷。
      然而沈墨白完全不搭理我,走过去的步伐反倒是加快了。
      相处这么久我也算是懂了,沈墨白专爱找麻烦,越是麻烦复杂别人避之不及的事情,他反而要插上一脚。十四已经引起了沈狐狸的兴趣,让他住手是不可能了。
      我垂死挣扎吼了一声, “你别多管闲事!你没看到他杀了□□的杀手么?跟这种家伙扯上关系会引火烧身!”
      “纵火者,怎能惧火?”沈墨白扬眉一笑,已经走到十四身边蹲了下去。

      虽然我不情不愿,最后还是跟着沈墨白走了过去。我刚走到旁边,就发现沈墨白竟然在剥十四的衣服。
      我顿时额角青筋跳动,“喂!老玻璃!你想做甚!”
      沈墨白动作麻利,三两下就把十四衣服解开,衣襟下露出一片胸膛的皮肤。
      纵然我是看惯了伤口的人,看到十四身上的伤痕,我还是被震了一下。
      新伤叠着旧伤,未结痂的伤口深深浅浅遍布全身,旧的伤痕颜色深浅不一,淤青更是纵横交错。全身,几乎就找不到几片完整的皮肤。
      沈墨白把衣服给十四阖上,撇了撇嘴,不知道是佩服还是讽刺,说了句,“此人竟然能硬撑到这种程度还不死,真是耐打得令人敬佩。他是何人?”
      我自知瞒不过沈墨白,干脆口气交代,“是与我在镜花宫里相熟的人。”
      “若我们扔着他不管,他会死。”
      我哽了一下,小声嘀咕,“那又怎么样……”
      沈墨白此刻突然抛出来两颗大额的银子,边抛边犯愁似地碎碎念,“管呢?还是不管呢?”
      我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人渣扯十四的衣服是为了摸银子啊!
      我当下飞起一脚踹向沈墨白,“你可真够丧尽天良的,不怕有一天遭报应。”
      “报应?呵,我倒还真不信。”沈墨白挡住我的攻击无所谓笑道。
      我冷笑,心想,等你也变小了,你就相信了!
      “再说了,我这可是大发慈悲救他一命。这可是给我积德。”说完,沈墨白拦腰把十四扛起来。
      总的来说,沈墨白同学自从出场以来就缺德事做了一箩筐,好事没干过几回。
      这次,难得干了次好事吧,可惜不久之后,他就华丽丽地后悔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禽兽!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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