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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2 新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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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ll be back,baby....”杨墨早晨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她下意识地不想去接电话,可是电话不停的震动着。她用枕头盖住自己的头终于还是无奈地接听了电话。因为烦人的铃声一直在不停地叫。
“喂...”杨墨没好气的叫着。
“墨墨,还没睡醒啊!在A大你还适应么?今天中午我来看你,顺便吃个饭啊。”电话另一头传来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杨墨是有起床气的,她的大脑还处在昏睡状态。脑袋里仿佛有千万只小蜜蜂在嗡嗡地叫着。而那扰人的声音似乎还没完没了的...古人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睡梦中的女人更是难缠。
杨墨迷糊中似乎听到了疑问句直接点头答应。她这不是在犯傻么,电话又不是可视电话,那头的人又怎么能看见她点头的动作呢。
“墨墨,又睡着了么...”无人回应...
“唉,我说我是兰乐,都快中午了,你还在睡啊,再不起来太阳就下山了啊....”
电话里的男人自报了姓名,他似乎知道杨墨起床时候心不在焉的懒散样子,好心地提示了一下她现在的时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可是杨墨却是只大懒虫,所以她还想窝在床上继续睡觉。
兰乐,是A市有名的年轻企业家,在房地产业呼风唤雨。
他和杨墨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在杨墨出生的时候,杨墨的母亲林雅就和自己的闺密李若兰的儿子定下了娃娃亲。两家人一直关系好的不得了,所以亲上加亲结为亲家当然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了。
兰乐比杨墨大了足足7岁。兰乐一直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对这个小妹妹照顾的无微不至。小时候杨墨总是喜欢跟在兰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叫着“乐乐哥哥”了,兰乐做什么杨墨也学他做什么。不过兰乐很喜欢那个一直跟在他后面小小的身影。
童年的时光是最无邪的,有人说人的童年就像一个满载的货车,行走虽然缓慢但是却让人乐在其中,以至于让人一辈子都难以忘怀。最美不过童年时的单纯美好。兰乐10岁的时候,他每日照例都有一小时的钢琴课,小小的杨墨也跟在兰乐身边天天趴在钢琴边,闪亮的眸子里都是兰乐的身影。
3岁多的傻丫头当时什么都不懂,可是听着兰乐练琴她自己也不知不觉会手舞足蹈,满脸都是兴奋的流光。林雅一时看自己的女儿貌似对钢琴情有独钟,也把杨墨放在兰乐家和他一起上钢琴课。。
一大一小,黑白键盘之间,锦瑟和鸣,一唱一和,两个小屁孩还真是很般配。小杨墨天分及高,话说在她5岁的时候就被称做钢琴神童。
再后来杨墨的母亲还教会了杨墨民族舞蹈。虽说舞艺马马虎虎但是林雅是大师级别的人物,她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了。于是理所当然地杨墨义无反顾地就走上了艺术这条道路。
墨爸常说这个女儿怎么一点都不像自己啊,因为墨爸爸可是对舞蹈音乐什么的一窍不通的。想当初墨爸追求墨母去了n次音乐会,可是每次陪着墨母去的他都会丢人地在音乐开场没多久就睡着了。
兰乐的童年有着杨墨,杨墨的童年亦有着兰乐。
“乐乐哥哥,你看,我会弹你喜欢的圆舞曲了哦。”
“乐乐哥哥,今天考试隔壁二丫威胁我,假如我不给她抄试卷她就把我喜欢你的事情告诉老师,呜呜...”
“乐乐哥哥,我喜欢你啊,你喜欢我么...”
“乐乐哥哥,爸爸妈妈都不要我了,你不准...你不准不要我...我不允许你不要我。”
回忆总成诗,回忆是为了延续生命永恒的华丽么?抑或只是为了弥补以后空洞残留的忏悔。当杨墨爱上了兰乐,也许这只是一种习惯的爱。因为习惯了一个人一直都在身边,所以就爱了。但是当回忆里多了一些意外的锋芒,那些习惯着的往往就算不上是爱情了。也许我们可以称其为介于亲情和友情之外的第三种爱情,无外乎爱情可是比爱情更暧昧。容易依赖,容易沦陷。不过单调的感情是最容易被第三者的侵入摧毁得体无完肤的。
就快到中午下班的时间了,兰氏地产的11楼总经理办公室里有个男人刚通宵处理完公司的一个投标大案。他似乎刚打完一个电话,男人心情大好地伸手拉开了半边窗帘,他倚着窗子望着楼下来往的车辆,点燃了一支烟,慢慢地抽着,烟雾缭绕轻缠指间。
这个人就是兰乐,眼神略带三分忧郁,半点威严,眉毛清秀,鼻子高高的,下巴犹如刀削,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吐纳着眼圈,显得性感而有魅力。
“墨墨,等你毕业,我就可以和你结婚了。”男人眉眼轻扬,弹了弹指间的烟灰,继续陷入了沉思...
与此同时,杨墨没过多久就起床了。并不是她这个大懒虫不想继续补觉!而是有不明物体闯入了寝室。
寝室的大门是被一股力量用力的撞开了。杨墨眯起眼睛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一抹妖孽的红色。
红色的吊带,红色的超短裙,就连高高束起的丸子头上别的蝴蝶结也是大红色。
“你是谁啊?”杨墨望着那抹红色发出了疑问句。
“我叫思雅,顾思雅,你可以叫我雅雅...”
“我吵醒你了啊,不好意思啊,你继续,继续睡哦...”杨墨诧异地看见那抹红从视线里出现又消失,还来不及反应女孩子放下行李就出去了。
杨墨对顾思雅的第一印象就是妖孽一个,大爱红色,也是活泼开朗的一个女孩子。
杨墨突然回忆起兰乐不久打给她的电话,约莫着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一咕噜爬下了床,果然都快十二点了啊,她哭笑不得,开始收拾打扮自己。
杨墨的衣服不是黑就是白,然后就是淡粉和浅蓝色。淡粉色的衣服几乎都是兰乐给她买的。
“墨墨,我喜欢看你穿粉色,多漂亮啊,你就适合穿粉色。”
杨墨想起了从前兰乐常说的话,就挑了件粉色公主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起自己也喜欢上了粉色,兰乐说最适合她,她也许是渐渐的习惯了那个男人的言辞。她依赖他,特别是父母离开她她无依无靠的那段日子。
她的心累了,虽然她也很想随父母一起离开,可是兰乐最后找到了她,紧紧抱住了她不断陷入激流中的身体。
他说杨墨,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
他说要不你现在就搬过来住我们家吧,生米煮成熟饭,你想走也走不掉。
他说杨墨,你是我的,我不准你不说一声就从我生命中消失掉。
他说杨墨,你考取了A大啊,我真为你高兴。
兰乐就这么留下了她那迷失着的心灵。残缺的家庭,孤零零的只有她一个人,外婆不喜欢她,舅舅为了家财一直挤兑她。
5年前她唯一活下去的理由也只有兰乐了。
兰乐之于杨墨,如水之于鱼。
其实杨墨觉得自己只真的只是个贪生怕死的小鬼。用刀割动脉太疼,喝安眠药如果分量不足又死不了,至于跳楼跳河什么的,更是死相残忍尸体会变形。她当时准备投海的时候她心理其实非常害怕的。不过幸好兰乐及时找到了她。
“乐乐哥哥,我收拾好了,咱们校对面的KFC见。”杨墨按下电话的1号键,兰乐好听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吃KFC多不健康啊,我在夜巴黎定了位置,你就到楼下,我已经进你们学校了。”男人在电话那头微笑着沙哑着嗓子说着。几天不见,兰乐还真的很想恋她。
“唉?哪里不健康啊,喂,我说你啊,你昨天没睡觉吧,来见我还不如你去睡觉吧...”她其实是想说乐哥哥工作这么累,不用隔三差五的就来看她,父母都去世这么多年了,她早不是原来那个娇生惯养的富小姐了,她现在可是很坚强的...
杨墨奔跑到楼下,不小心一下撞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脚下不稳一下子跌坐了来。
杨墨低下头发现脚抽筋站不起来,突然一双骨节分明的白皙大手轻轻的扶起了她,杨墨没看清楚他的脸,只是感觉男生的腿细细的长长的,好白皙的皮肤啊,让他这个女生就心生嫉妒,来不及管他了,杨墨拿起地上的包准备转身就走人。
“杨墨?”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啊。
“唉?”少女抬起头,被楼下树荫遮挡住的视线渐渐清晰,男孩的面孔就这样映入了女孩子的心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发芽,慢慢滋生。
爱情这东西明明很模糊,常常被人提到嘴边的无非是朦胧总是美,距离总是美,可是当你真正的触摸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近在眼前的感情才是最真实的,拥有着的爱情才是最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