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侯、伯
明朝的公、侯、伯三种爵位,位列一品。用来封赠外戚功臣,在明、清皆为定制。为了避免汉、唐两代外戚干政的弊端,明代对外戚的防范其实极其严格。对宠妃的家人,皇帝可以金帛厚赏,但是很少有外戚在重要职位上掌握权柄。嘉靖八年,更是明确规定,外戚爵位不得世袭,只有特恩,才可世袭一至两代。给曹懿安上小候爷的名头时,着实犹豫了一下。 后来想想,曹懿承袭爵位、手握兵权都是因为平倭功绩,此时内宫承恩之人早已是落花飘零(具体原因后面会提到),还算说得过去,闭闭眼就这样算了。
PS. 再罗嗦一句,其他同属胡萝卜性质的褒谥,还有三公三孤,太子三师三少,生前为封,死后为赠,后文涉及到的,到时候再解释。
明代官场的权力分配:
明代的官制沿袭汉、唐两代而略有改变。建国之初,建有中书省,设左、右丞相,统领百官。洪武十三年撤销中书省,罢丞相位,所有权力分归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分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负责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是天子的耳目之司(窃以为相当于今日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政司负责所有奏章和上谕的上通下达(中央办公厅?有点象吧)五城兵马司负责巡捕盗贼、疏通街道、火禁以及关押囚犯等(公安局的干活,嘿嘿)大理寺负责审谳平反,凡刑部、都察院,五城兵马司等经手的案子,必须通过大理寺的审核,才能最终定案(这明明就是最高检察院嘛!)又增设六个殿阁大学士,随侍皇帝左右,作为皇帝的顾问,参详政事,史称内阁(□□乎?)
朱元璋罢丞相位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权力,集中皇权,避免重臣把持朝政的局面出现。但是到了明宣宗一朝,无论大事小事,宣宗皆参商大学士杨士奇,自此内阁权力日重,并有了首辅这一概念。到了世宗嘉靖中后期,夏言、严嵩、徐阶先后独把内廷,压制六部九卿,已俨俨然是真宰相矣。朱元璋的一片苦心,尽数付之东流。